㈠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能不能列出計算公式,具體解釋各代表什麼謝謝啦!)
稀釋每股收益是以基本每股收益為基礎,假設企業所有發行在外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均已轉換為普通股,從而分別調整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以及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計算而得的每股收益。
計算公式:
每股收益=「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當期實際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
例如:上市公司有1億股,去年凈利潤1000萬。每股收益0.1元。
今年分紅方案為:10送10,就會增加股數,變為2億股,每股收益就變為0.05元了,這就叫稀釋每股收益。
(1)股票行權價格的收益率擴展閱讀: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只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而不考慮不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
1、分子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應當根據下列事項對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當期凈利潤進行調整:
1)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利息。
2)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時將產生的收益或費用。
上述調整應當考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對於包含負債和權益成份的金融工具,僅需調整屬於金融負債部分的相關利息、利得或損失。
2、分母的調整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當期發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應當為計算基本每股收益時普通股的加權平均數與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的加權平均數之和。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根據潛在普通股的條件確定。當存在不止一種轉換基礎時,應當假定會採取從潛在普通股持有者角度看最有利的轉換率或執行價格。
假定稀釋性潛在普通股轉換為已發行普通股而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應當按照其發行在外時間進行加權平均。以前期間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當期期初轉換為普通股;當期發行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假設在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當期被注銷或終止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按照當期發行在外的時間加權平均計入稀釋每股收益;當期被轉換或行權的稀釋性潛在普通股,應當從當期期初至轉換日(或行權日)計入稀釋每股收益中,從轉換日(或行權日)起所轉換的普通股則計入基本每股收益中。
參考資料:稀釋每股收益_網路
㈡ 請教一個關於股票投資和認股權證投資的收益比較計算
甲:收益率=[(21-15)/15]*100%=40%
乙:收益率={[(21-10)-(15-10)]/(15-10)}*100%=120%
前者你應該不難理解
對於乙(21-10)是權證內在價值,即題目所說的理論價值,題目已經假設「認購權證的售價與理論價值一致」,即現在權證的售價=其內在價值=11元;
同理在該權證標的股票價格為15元,該權證價格為(15-10)=5元
所以[(11-5)/5]*100%=120%
㈢ 請教一個認股權證行權會對稀釋每股收益的問題
公司的盈利不是隨著股數的增多而增長的,也就是說,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變,而股數增多了,自然就稀釋了每股收益。
㈣ 認股權證不行權的收益計算 中級會計
不行權不做買賣到期就是廢紙一張
㈤ 當題目中出現認股權證、股份期權時,如何計算稀釋每股收益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只考慮稀釋性潛在普通股的影響,而不考慮不具有稀釋性的潛在普通股。認股權證、股份期權都應該考慮稀釋性,對於認股權證、股份期權的情況,具體計算步驟如下:
1、假設這些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在當期期初已經行權,計算按約定行權價格發行普通股將取得的股款金額。假設按照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發行股票,計算需發行多少普通股能帶來上述相同的股款金額。
2、比較行使股份期權、認股權證將發行的普通股股數與按照平均市場價格發行的普通股股數,差額部分相當於無對價發行的普通股,作為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的凈增加。增加的普通股股數=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行權價格×擬行權時轉換的普通股股數÷當期普通股平均市場價格。
3、將凈增加的普通股股數乘以其假設發行在外的時間權數,據此調整稀釋每股收益的計算分母。
下面我們以認股權證為例,簡單說明一下計算過程:
甲公司為上市公司,2017年的有關資料如下:
2017年1月1日發行在外普通股股數為80000萬股。2017年5月31日,經股東大會同意並經相關監管部門核准,甲公司以2017年5月20日為股權登記日,向全體股東每10股發放1.5份認股權證,共計發放12000萬份認股權證,
每份認股權證可以在2018年5月31日按照每股5元的價格認購1股甲公司普通股。甲公司歸屬於普通股股東的凈利潤2017年度為32000萬元。甲公司股票2017年6月至2017年12月平均市場價格為每股10元。
計算甲公司2017年度利潤表中列示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釋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32000/80000=0.40(元/股)
調整增加的普通股股數=12000-12000*5/10=6000(萬股)
稀釋每股收益=32000/(80000+6000×7/12)=0.38(元/股)
(5)股票行權價格的收益率擴展閱讀:
計算稀釋每股收益除了需要考慮認股權證、股份期權外,還需要考慮可轉換公司債券:
可轉換公司債券。對於可轉換公司債券,計算稀釋每股收益時,分子的調整項目為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已確認為費用的利息等的稅後影響額;分母的調整項目為假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當期期初或發行日轉換為普通股的股數加權平均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期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㈥ 香港股票期權行權收益納稅
在股票期權制中,個人取得的是將來購買股份的權利,這個權利賦予被授予人將來既可以選擇放棄購買,也可以在未來購買股票的權利,當然決定個人行權與否的關鍵是行權時股票的市價是否高於當初的行權價,因此個人在行權前是沒有收益,也不用征稅。
根據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員工在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也就是說在接受股票期權時不產生納稅義務,也不用納稅。但如果員工在行權日前轉讓其股票期權的,則此時產生收入,其股票期權轉讓凈收入為就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稅,征稅時間其股票期權轉讓之月。如果員工到期選擇行權,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價肯定是要高於起初的行權價,即以行權價買入該公司股票,此時由於市場價高於行權價,有收益產生,對於此部分收益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征稅時間為其股票期權的行權日所屬之月。對於行權後員工轉讓其行權所獲得的股票,即在二級市場轉讓股票,此時有收益,但對於此部分境內收益暫時免徵所得稅。如果行權後繼續持有,持有期間所獲得的股利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時間為公司派發股利之月。
對於非上市公司,由於非上市公司股票沒有可參考的市場價格,因此其股票期權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則很難確定,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阿里巴巴雇員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門作出了一個批復,即國稅函〔2007〕1030號。根據此規定,公司在給予員工股票期權時如果存在實際或約定的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按當時約定的交易價格確定,約定的交易價格與行權價的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市場上存在與該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類似股票的實際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參照該股票價格確定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上述兩種情況都不存在,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以暫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會計報告中每股凈資產的價格來確定,依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㈦ 如何計算權證的行權收益
認沽權證進入行權期,按買入對應數量的正股,選擇權證行權這個操作,按約定價格將股票賣給發行權證的大股東
認購權證進入行權期,選擇權證行權這個操作,按約定價格將股票從發行權證的大股東那裡買過來。
認購權證行權
武鋼股份 權證價格0.80元 行權價2.43元, 到行權的時候,可以按2。43元找大股東武鋼集團買入正股,也就是說,當行權期結束,可以出售行權的股票時,正股股價高於3.23元時,你都是贏利的,低於則虧損。
㈧ 關於權證收益率的問題!
權證杠桿與權證漲幅沒有直接關系,杠桿只是代表正股波動能產生對權證價格波動所產生的杠桿效應而已,權證漲20%已經表明權證上漲20%,收益率也是20%。
杠桿的計算方法是:正股的市價/(權證的市價/行權比例)
杠桿一般是指股票每波動一個百分點,而權證理論上可以波動多少個百分點,但實際上權證波動與股票實際波動並不完全一致,這個只能作為一個理論上參考而已。另外對於在行權價格以外的權證一般都顯示其較高的杠桿性的,故此高杠桿並不代表好的。
㈨ 認股權證行權時基本每股收益怎麼計算,和配股一樣嗎
2005年發行在外普通股加權平均數=4000+4000*6/12=6000(萬股)
2005年基本每股收益=9600/6000=1.6元/股
假設是2005年6月30日按照5元的價格配股4000萬股,基本每股收益的計算和認股權證是一樣的,2005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也是1.6元/股,但是2004年的基本每股收益需要按照調整系數調整。
每股理論除權價格=(11*4000+5*4000)/(4000+4000)=8
調整系數=11/8=1.375
例如2004年基本每股收益2元/股,如果2005年認股權證行權,2005年基本每股收益1.6元/股,2004年基本每股收益2元/股;如果2005年是配股,2005年基本每股收益1.6元/股,而因為配股需要重新計算2004年基本每股收益=2/1.375=1.45元/股
㈩ 期權裡面行權收益與股價不變收益有什麼區別
如果股價長期保持不變的情況下,可以賣出相關的期權來獲取收益,一般來說投資者是買入相應的期權來獲取行權收益或者是交易價差收益,而這種賣出期權一般是對於期權發行人來說的,原因是如果股價長期不變的情況下,期權發行人可以發行一個行權價格較高的看漲期權或行權價格較低的看跌期權,賣出相關期權後就能得到相應的期權金,只要相關的期權到期且相應的標的資產價格達不到行權價格時就能完全得到這期權金。
最主要是這種股價長期保持一個水平時,由於計算期權價值會考慮相關的時間價值在裡面,使得就算賣出預期是沒有什麼價值的期權都會有一定的價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