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這種情況叫自買自賣嗎,違法嗎
「第一天買進,第二天高位賣出獲利,等到低價買進同樣的股票」這是市場行為,不屬違法。但有種情況另議,就是高管在股票鎖定期間,買賣自己公司股票屬違法。
B. 股票自買自賣是違法行為,但是為什麼有人要這么做這么做有什麼利益比如竊聽風雲2里劉青雲那樣賣了5
主力控庄一隻股票,用多個賬戶自買自賣,造成假象,已達到洗盤,拉升,出貨的目的。
C. 在股市交易中,自己買自己掛的單合法嗎
股票交易中,買自己掛的單(准確地說是用一個賬戶,自買自賣)是能夠成交的,也就是說規則允許。
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資者之間按照市場價格對已發行上市的股票所進行的買賣。股票公開轉讓的場所首先是證券交易所。中國大陸目前僅有兩家交易所,即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
(3)股票自己買自己賣違法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規則
交易時間: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公眾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委託規則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T+1交易制度(T為交易日當天)
股票買賣實行T+1交易制度,即當天買的股票T+1日才能賣出,當天賣的股票T+1才能取出現金,但可以用賣出股票的錢買其它股票或新股交款。
權證交易制度:
①權證實行T+0交易,即當日買進的權證,當日可以賣出。
②資金同股票T+1結算。
因此,當天買入的股票,可用數量不變,第二個交易日才有相應變化,當天買入的權證,買入成交數量立刻加入可用數量。當天賣出的股票或權證,相應資金第二個交易日才是可取資金。
D. 可以把股票賣給自己嗎
主力對倒,就是自己賣給自己的,一些賬戶掛賣單,一些賬戶把它們買回來。你在漲停掛一個賣單,再在同一價位掛買單,如果當天沒有到達漲停價位,你這2個單都不會成交的,就算成交,買到得不一定就是你自己賣的。這樣的操作,這樣的問題都沒有什麼意義。
E. 請問股票怎樣交易才算合法,自買自賣合法嗎
在一定的數量之內的自買自賣是合法的,但是這樣做沒什麼意義,例如你當天10元賣出,9.95元買回,有什麼意義呢? 但是大量的自買自賣就是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屬於違反證券交易公平公正的交易行為,輕者會被罰款,嚴重者會被判刑。
F. 港股自己買自己賣股票違規嗎
自己買,自己賣股票在所有的股市都屬於非法操縱行為,但是也要根據對行情是否產生實際的影響來做判斷。
G.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不管你是多少次買入或賣出,你一天內多次賣出的都只能是你昨天買進的股,今天買進的今天是賣不出的,個人頻繁操作是不違規的,機構好像就會違規。
H. 自己是否可買,自己賣出去的股票
自己對敲抬高股價是常用手段,只要不是惡意操作(如連漲好幾個停板)就不會有人查。你要是炒股因該知道在大盤穩定,該股又沒有實質性利好情況下突然連續2-3個停板就會停牌一天,只一天就是追查是否有人惡意炒作。
I. 莊家有沒有可能自買自賣呀就是用兩個身份在同樣的價位上買入或賣出股票以操控股價。違法嗎
完全就是這種做法。莊家想要籌碼時是一邊打壓一邊吸籌,反之,機構(莊家)獲利豐厚後也是一邊拉高一邊出貨。機構席位的日交易額度只要不超過該股票的交易所規定日成交額度就不違法。
J. 股票機構投資者,為了拉高或砸低股價,自己買自己賣的股票, 違規么
這要看證監會的定性問題,公募私募都是這么乾的,要不怎麼賺錢,這點只要機構投資者給出適當的理由就不算違規,理由不充分,要看證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