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領失業金的幾個月保險誰證交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⑵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有沒有4050的政策說法
不可雙重享受。你在領取失業金期間是不投保的,各地4050補貼都是投保繳費後給與補貼,這個在設計之初就想到了如何堵住漏洞,不能雙重享受問題了。
領取失業保險金
1, 能不能領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 領多少: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各地領取的月標准不一樣。
3,怎麼領
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的,一般60日內需要提供解除勞動合同的材料、身份證、戶口本、照片等向參保地市社保機構申請領取失業金,失業人員經過失業登記和培訓之後方能領取到失業金。一般在辦理失業後次月領取,是打卡發放,按月在當地領取(農村戶籍的,個人不參加失業保險的,是發放一次性失業金救助金)。具體程序由於各地辦理流程不一樣,建議你咨詢一下當地社保機構
⑶ 我是領取失業救濟金的人員。有何規定不能買醫療保險。
沒有,,失業金是規定了最長領取年限。但是如果你以前的醫療保險是單位交的,那你領取失業金的同時確實不可以交醫療保險,否則就視為已就業,就予以取消失業金。你只能先把醫療保險轉為城鎮居民的,才可以交。具體政策可以在當地咨詢。
⑷ 請問領過失業金的人員是否還能辦理4050返款
累計交納滿一年不足兩年的時間的,可以領取到三個月的失業金,滿兩年不足三年的為六個月,以此類推。只要滿足以上條件,年齡不管是4050,均可以享受失業金。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4)領失業保人員買股票擴展閱讀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⑸ 領取失業期間又找了臨時工工作買了商業保險失業金能繼續領嗎
失業領取失業金期間,如果找到了工作,其失業金是不能繼續領取了。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六)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5)領失業保人員買股票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⑹ 我老公失業了,現在6000元用來炒股,我該怎麼辦
不可行,除非你老公是神,不然怎麼可能每天賺百來塊啊。
股市的風險這么大,你老公之前對股票有研究嗎?如果沒有研究,那肯定是頭腦一熱就沖進來了,你要和他談談,讓他別抱太大希望,免得他虧了錢無法面對家人。
⑺ 炒股票對領取失業金有影響嗎
從失業金的領取條件來看,炒股對失業金領取是沒有什麼影響的。
⑻ 領失業保險期間能不能繼續買社保
1、領失業保險期間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並且失業人員不用繳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釋義(十四)》第四十八條釋義規定: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失業人員本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失業兩個月後不可以領取失業保險。如果失業人員未在規定的60日之內辦理申領手續的,視為放棄當次申領。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六條規定: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8)領失業保人員買股票擴展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六條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一年不足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累計繳費滿五年不足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2、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