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金公司買股票有限制嗎
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出《關於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證券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格限制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中的網下配售部分等流通受限證券。
通知明確指出,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限於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或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負責登記和存管的,並可在證券交易所或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的證券,包括由《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范的非公開發行股票、公開發行股票網下配售部分等在發行時明確一定期限鎖定期的可交易證券,不包括由於發布重大消息或其他原因而臨時停牌的證券、已發行未上市證券、回購交易中的質押券等流通受限證券。
通知規定,基金不得投資有鎖定期但鎖定期不明確的證券;貨幣市場基金、中短債基金不得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封閉式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的鎖定期不得超過封閉式基金的剩餘存續期。
通知要求,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基金管理公司應制訂嚴格的投資決策流程和風險控制制度,以防範流動性風險、法律風險、道德風險和操作風險等各種風險。同時應重視發揮風險管理和監察稽核部門的作用,要求基金公司的上述部門應恪盡職守,發揮專業判斷能力,並保持相對獨立性。風險管理部門要對基金投資流通受限證券進行風險評估,並留存書面報告備查。還應按照《託管協議的內容與格式》准則的規定,與基金託管銀行簽訂風險控制補充協議。協議應包括基金託管銀行對於基金管理公司是否遵守相關制度、流動性風險處置預案以及相關投資額度和比例的情況進行監督等內容。如果基金託管銀行沒有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導致基金出現風險,基金託管銀行應承擔連帶責任。
此外,基金管理公司應在基金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後兩個交易日內,在中國證監會指定媒體披露所投資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名稱、數量、總成本、賬面價值,以及總成本和賬面價值占基金資產凈值的比例、鎖定期等信息
2. 個人向朋友集資,幫助他們購買合法金融機構的債券,基金和股票等金融產品,是否非法或者犯罪
看集資者有沒有卷錢跑了,沒跑就不算犯罪,跑了就是犯罪!如果集資款達到一億元並且召集人跑了,萬一被抓,這個數目可是夠槍斃好幾個來回的
召集者和投資者之間是信託關系,擬訂合同的時候注意措辭,你這說白了不就是私募基金么……有的時候是合法是非法,都是在字里行間決定的
3. 推薦股票、基金導致客戶損失是否有法律責任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隻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後,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為防控該類事件的發生,我國新《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今年年初,證監會基金部也專門下發文件,意在通過加強對基金管理人員及其直系親屬證券投資的監管力度,進而杜絕「老鼠倉」事件的發生。文件要求各基金公司要加強對各自督察長的考核。基金經理在任職申請中將被要求上報直系親屬的身份證號和證券賬戶,針對這些賬戶,管理層會同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嚴密監控。同時在對管理部門的通知中則要求,基金公司須在近期上報有關投資管理人員個人利益沖突的管理制度,要求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直系親屬投資等可能導致個人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4. 基金買股票洗盤違法嗎
所謂的洗盤並不違法,因為他也是正常掛單買入賣出,基金受限於他的持倉量(個股一般控制在基金凈值10%以內,持倉量不超過股票流通股10%),夠不上壟斷。
5. 基金經理就是讓他的親戚買他買的股票,豈不是犯法也沒人知道
這個有內部守則,會查處的,在這個位置上的人,親戚,個人賬戶都是監控的。公開的查處了幾個人,不公開的還有更多。每個公司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這些情況,只要不過分,公開處理開除的都比較少。這個就好像比如移動公司內部員工打電話總是很優惠的,或者有報銷等情況。
反正在這一行,信息總是比外行要多的多了。
6. 別人託付我買基金或股票觸犯法律了嗎
不犯法。買這些都是屬於個人行為。國家不管的。。
但是容易被套,才是真的。
7. 買基金會不會犯罪
購買基金是一項正常的經濟活動。
至於有沒有人利用買基金這樣一件事情來犯罪,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8. 散戶買股票最多可以買多少不觸犯法律
這個好像沒有規定吧,持股超過5%要公告,但是既然是散戶 ,一般觸及不到這個吧。
9. 支付寶內買賣基金是否犯法
這么大一個平台,怎麼可能呢?既然國家允許支付寶存在,它裡面的基金買賣,那肯定就是合法的呀。不管什麼買賣都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