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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法人股贈與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8-08 17:08:01

㈠ 某公司先香港上市後回國內增發.我持有以另外一個企業名義購買的法人股,請問如何才能在哪個市場賣出該股票

看回國內增發的公告說明,限售解禁沒有。

㈡ 如要購買外國公司股份或股票或被贈予要轉換國籍之類的嗎

不需要。
在國內就可以投資國外股票。被贈與股票僅僅代表你持有該種股票,和國籍無關。不然的話,巴菲特需要多少國家的國籍啊。

㈢ 公司買的法人股

錦江

方案詳細說明
以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股本結構為基礎,A股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獲得3.1股股票的對價,非流通股股東向A股流通股股東支付3049.16萬股股票。[原方案為每10股流通A股獲得2.8股]

承諾事項詳細說明
(一).酒店集團承諾
1.酒店集團持有的原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者轉讓;在上述期滿後,在12個月內通過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原非流通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不超過5%,在24個月內不超過10%。但錦江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後酒店集團增持的錦江酒店A股社會公眾股上市交易或轉讓不受上述限制。
2.在遵守前述承諾的前提下,酒店集團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數量達到公司股份總數1%時,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告。
3.酒店集團在錦江酒店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後的兩個月內,將擇機投入不少於3000萬元人民幣資金增持錦江酒店A股股份。在增持錦江酒店A股股份計劃實施期間,以及在該增持計劃完成後的六個月內不出售增持的股份,並履行相關的信息披露義務。
2006年3月23日公告,上海錦江國際酒店(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完成後的兩個月內,從二級市場累計增持了公司A股股份14770003股,投入資金總額為100048400萬元人民幣。至此,酒店集團已履行了關於增持公司A股股份的承諾。截至2006年3月23日,酒店集團持有公司股份數總計為301930088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0.05%。
(二).參與對價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東的承諾
根據《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參與對價支付的募集法人股股東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獲得上市流通權之日起,在12個月內不上市交易或轉讓。
參加對價支付的股東為酒店集團及10家募集法人股股東,酒店集團持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42.32%,10家募集法人股股東持有公司股份占總股本的2.31%。酒店集團在股權分置改革時收購11 家募集法人股股東所持6115.20萬股股份,占總股本比例10.1372%。若該等股份轉讓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完成,則酒店集團向錦江酒店A 股流通股股東支付該等非流通股股東的應執行的對價安排;若該等股份轉讓未能於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前完成,則由酒店集團對該等非流通股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時,有12家募集法人股股東對是否參加股權分置改革未明確表示意見,有2家募集法人股股東表示不同意參加對價支付,上述股東持有公司股份數量共計1850.10萬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0669%。公司控股股東酒店集團同意對上述募集法人股股東應執行的對價安排先行代為墊付。
截至股改方案公布時,公司募集法人股股東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份被司法凍結、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質押。其中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對是否參加股權分置改革未明確表示意見,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不同意參與對價支付,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對價支付。上海浦東商業建設有限公司、上海愛建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應支付對價股份由酒店集團先行代為墊付。如在股改方案實施前上海輪胎橡膠(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不能解除凍結,其應支付的對價由酒店集團先行代為墊付。上述被代付對價的非流通股股東在辦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時,應先徵得酒店集團的同意,並由錦江酒店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該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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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建馬上也要完成股改了:

方案詳細說明
上海愛建股份有限公司以資本公積金向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轉增股本,轉增比例為10:2.07124;名力集團、愛建基金會、上海工商聯同意以各自持有的原發起人股份應得轉增股份合計22,471,313股贈與方案實施日登記在冊的全體流通股股東,作為非流通股股東所持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的對價。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將實際獲得約2.8股的轉增股份,該對價水平相當於在總股本不變的前提下,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得0.604股的對價。本方案實施後首個交易日,原非流通股即獲得上市流通權。
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東除得到本身應有的轉增股份外,在本次股權分置改革方案中,既不支付對價也不獲得對價。
[原方案:流通股股東每10股獲付0.5股]

承諾事項詳細說明
1、法定承諾事項
名力集團在受讓愛建基金會持有的部分股份後和愛建基金會、上海工商聯將遵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文件所規定的法定承諾事項。
2、補充特別承諾事項:
①名力集團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名力集團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24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所持的原非流通股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的第25個月至第48個月內,若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價格不得低於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除權處理)。
②愛建基金會承諾:自改革方案實施之日起,愛建基金會持原非流通股股份(不包括愛建基金會目前所持有的569,902股募集法人股及本次資本公積金轉增應得的118,040股)在24個月內不得上市交易或轉讓,且該部分非流通股自獲得流通權之日起的第25個月至第48個月內,若通過交易所掛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價格不得低於11.70元/股(若自非流通股股份獲得流通權之日起至出售股份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份等事項,則對該價格作相應除權處理)。

㈣ 關於法人股繼承問題

1.小女說股份不屬於遺產是錯誤的,她必須有相關證據證明她所謂的出資購買了股份而由於種種原因沒有過戶。否則即使金額再小,也屬於遺產。這跟贈送首飾不一樣,首飾是動產,交付即轉移所有,但股份需要由專門機構登記後交付才轉移所有,未登記則未轉移所有

2.你婆婆的兄弟姐妹沒有資格繼承,除非她所有的子女都放棄繼承權

3.當然可以全部繼承委託其中一人代理管理遺產,這是權利自由,你們只要再做一個委託一人代理管理遺產的公證就可以了。只是相應的費用可能增加,我覺得你可以到當地的公證部門詢問下,更加妥當

㈤ 員工取得股東贈與的股票,轉讓時如何納稅

個人所得稅(Indivial Income tax),是以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為對象徵收的一種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雖無住所但在境內居住滿一年,以及無住所又不居住或居住不滿一年但有從中國境內取得所得的個人,包括中國公民、個體工商戶、外籍個人等。

㈥ 法人股如何轉讓

公司法人轉讓法人股即為:可以簽訂轉讓協議書轉讓,具體建議需要了解你具體情況才能提出。根據《公司法》關於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股權,無需經過其他股東的同意,向股東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時,須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而根據《外商投資企業投資者股權變更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的規定,就合資企業而言,無論是投資者之間轉讓股權,還是合營一方向合營以外的第三方轉讓股權,出讓方與受讓方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都必須經過其他投資者簽字或者以其他書面方式認可,即股權轉讓獲得合營他方的同意;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合營他方對於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股權轉讓需要取得合營他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表示。
法人股轉讓的限制性規定
1、股份公司發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從事營利性活動的主體,不得受讓公司股份,如商業銀行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間轉讓,不能轉讓給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組織;
4、上市公司收購中,收購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
5、除為核減公司資本或與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單位合並,公司不得收購本公司股票;
6、中國公民個人不能作為中外合資(合作)有限公司的股東;
7、屬於國家禁止或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的公司股權,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轉讓。

㈦ 在一個人名下買的法人股股票,法人股流通後他可以任意買賣嗎

法人股是不能買賣的
更不用說是自由了!

㈧ 股票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是根據什麼的不同

股票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是根據什麼的不同
1、買股票的心態不要急,不要只想買到最低價,這是不現實的。真正拉升的股票你就是高點價買入也是不錯的,所以買股票寧可錯過,不可過錯,不能盲目買賣股票,最好買對個股盤面熟悉的股票。

2、你若不熟悉,可先模擬買賣,熟悉股性,最好是先跟一兩天,熟悉操作手法,你才能掌握好的買入點。

3、重視必要的技術分析,關注成交量的變化及盤面語言(盤面買賣單的情況)。

4、盡量選擇熱點及合適的買入點,做到當天買入後股價能上漲脫離成本區。

三人和:買入的多,人氣旺,股價漲,反之就跌。這時需要的是個人的看盤能力了,能否及時的發現熱點。這是短線成敗的關鍵。股市裡操作短線要的是心狠手快,心態要穩,最好能正確的買入後股價上漲脫離成本,但一旦判斷錯誤,碰到調整下跌就要及時的賣出止損,可參考前貼:勝在止損,這里就不重復了。

四賣股票的技巧:股票不可能是一直上漲的,漲到一定程度就會有調整,那短線操作就要及時賣出了,一般說來股票賺錢時,隨時賣都是對的。也不要想賣到最高價,但為了利益最大話,在股票賣出上還是有技巧的,我就本人的經驗介紹一下(不一定是最好的):

1、已有一定大的漲幅,而股票又是放量在快速拉升到漲停板而沒有封死漲停的股票可考慮賣出,特別是留有長上影線的。

2、60分鍾或日線中放巨量滯漲或帶長上影線的股票,一般第二天沒繼續放量上沖,很容易形成短期頂部,可考慮賣出了。

3、可看分時圖的15或30分鍾圖,如5均線交叉10日均線向下,走勢感覺較弱時要及時賣出,這種走勢往往就是股票調整的開始,很有參考價值。

4、對於買錯的股票一定要及時止損,止損位越高越好,這是一個長期實戰演練累積的過程,看錯了就要買單,沒什麼可等的。

㈨ 公司將要上市,作為公司的小股東(法人股)若上市後如何賣出持有的股票,國家相關規定是什麼

根據有關交易規則,法人股買賣必須由股票的記名持有人即機構通過開設在證券公司的機構股東賬戶進行,因此持有法人股股票的投資者是無法按照自己的意願將股票隨時賣出,必須找到原出面認購股票的機構才有可能操作。但是,隨著時間、時勢的變遷,許多當時出面認購此類股票的機構狀況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主要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公司仍然存在,未發生任何變更;
2、公司的地址、電話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
3、公司已經由原來單一的國有單位改製成民營或多種經營成分的公司;
4、公司通過收購兼並或資產重組,內部股東和資產結構發生重大變化;
5、公司已經因經營不善或其他原因而破產倒閉、停止經營,不再存在;
6、公司下落不明或發生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由於上述一些情形的存在,使投資者希望拋售所持法人股的願望無法實現,持有法人股的投資人無法變現持有的法人股。

㈩ 法人股可以轉讓給自然人嗎如果可以,法律依據在哪裡

當然可以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
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
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十三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的強制執行程序轉讓股東的股權時,應當通知公司及全體股東,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其他股東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滿二十日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四條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注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
第七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十六條 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節 股份轉讓
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轉讓。
第一百三十九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第一百四十條 記名股票,由股東以背書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轉讓;轉讓後由公司將受讓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記載於股東名冊。
股東大會召開前二十日內或者公司決定分配股利的基準日前五日內,不得進行前款規定的股東名冊的變更登記。但是,法律對上市公司股東名冊變更登記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一百四十一條 無記名股票的轉讓,由股東將該股票交付給受讓人後即發生轉讓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條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