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H股(香港主板市場上市股票)的發行和上市條件有哪些
中國公司到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板上市的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 最低市值: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 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 股東人數:於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百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三名股東持有。
發行H股上市:
中國注冊的企業,可通過資產重組,經所屬主管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只適用於國有企業)及中國證監會審批,組建在中國注冊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發行H股在香港上市。
·優點:A 企業對國內公司法和申報制度比較熟悉
B 中國證監會對H股上市,政策上較為支持,所需的時間較短,手續較直接。
·缺點: 未來公司股份轉讓或其他企業行為方面,受國內法規的牽制較多。
隨著近年多家H股公司上市,香港市場對H股的接受能力已大為提高。
買殼上市:
買殼上市是指向一家擬上市公司收購上市公司的控股權,然後將資產注入,達到「反向收購、借殼上市」的目的。
香港聯交所及證監會都會對買殼上市有幾個主要限制:
· 全面收購: 收購者如購入上市公司超過30%的股份,須向其餘股東提出全面收購。
· 重新上市申請: 買殼後的資產收購行為,有可能被聯交所視作新上市申請。
· 公司持股量: 上市公司須維護足夠的公眾持股量,否則可能被停牌。
買殼上市初期未必能達至集資的目的,但可利用收購後的上市公司進行配股、供股集資; 根據《紅籌指引》規定,凡是中資控股公司在海外買殼,都受嚴格限制。 買殼上市在已有收購對象的情況下,籌備時間較短,工作較精簡。 然而,需更多時間及規劃去迴避各監管的條例。 買殼上市手續有時比申請新上市更加繁瑣。同時,很多國內及香港的審批手續並不一定可以省卻。
創業板上市要求:
·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 主線業務:必須從事單一業務,但允許有圍繞該單一業務的周邊業務活動
·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不設最低溢利要求。但公司須有24個月從事「活躍業務紀錄」(如營業額、總資產或上市時市值超過5億港元,發行人可以申請將「活躍業務紀錄」減至12個月)
· 業務目標聲明:須申請人的整體業務目標,並解釋公司如何計劃於上市那一個財政年度的餘下時間及其後兩個財政年度內達致該等目標
· 最低市值:無具體規定,但實際上在上市時不能少於4,600萬港元
· 最低公眾持股量:3,000萬港元或已發行股本的25%(如市值超過40億港元,最低公眾持股量可減至20%)
· 管理層、公司擁有權:在「活躍業務紀錄」期間,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 主要股東的售股限制:受到限制
· 信息披露:一按季披露,中期報和年報中必須列示實際經營業績與經營目標的比較。
· 包銷安排:無硬性包銷規定,但如發行人要籌集新資金,新股只可以在招股章程所列的最低認購額達到時方可上市
發行紅籌股上市:
紅籌上市公司指在海外注冊成立的控股公司(包括香港、百慕達或開曼群島),作為上市個體,申請發行紅籌股上市。
·優點:A 紅籌公司在海外注冊,控股股東的股權在上市後6個月已可流通
B 上市後的融資如配股、供股等股票市場運作繭自縛靈活性最高
·國務院在1996年6月頒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即《紅籌指引》)嚴格限制國有企業以紅籌方式上市。
·中國證監會亦在2000年6月發出指引,所有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上市項目,須在上市前取得中證監不持異議的書面確認。
B. 香港主板股票是什麼
股票主板是什麼
股票主板是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股票交易市場,
滬深股市a股市主板包括6xx和000開頭的股票。
二板是創業版,上市標准較低,主要以高科技,高成長的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目前我國正推出,美國的納斯達克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創業板。
三板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國的三板市場比較特殊,交易的都是從股票主板退下來的股票,比如某些企業連年虧損,被迫從股票主板摘牌,那麼就可以轉到三板市場繼續交易。
中小板就是相對於股票主板市場而言的,中國的股票主板市場包括深交所和上交所。有些企業的條件達不到股票主板市場的要求,所以只能在中小板市場上市。中小板市場是創業板的一種過渡,在中國的中小板的市場代碼是002開頭的。
C. 通過介紹方式於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 是什麼意思
介紹形式上市是指公司在上市前不需要實質上拿出股票向社會公眾銷售,而直接申請上市。指股份公司向證券交易所申請獲得將其證券在市場上掛牌買賣的資格,本身並不涉及即時資金的籌集,所以無需在證券的銷售方面作出任何安排。
介紹形式上市的基本條件
要想得到當局准予以這種方式上市,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有:准備上市的證券,需要有一定數量已被廣泛持有,即假定證券上市時市場會有適當的流通量。
介紹方式上市往往會與私人配售一起安排運用,以實現可選擇最有利的上市時間和選擇股東組合的目的。例如,一些急於上市的公司,會首先把最少25%的股份以私人配售方式售予有興趣的投資者(多為機構投資者,如基金或證券商),然後再向交易所申請介紹上市。這種做法可安排在短期內進行,節省了排隊等候上市的時間,也可避免新股上市後因散戶急於套現的拋售壓力。對市場而言,介紹上市也有一定好處,至少交易所可加快上市批核的速度,同時也可避免因公開認購股份而導致大量吸納市場資金的壓力。
介紹形式上市主要情況
介紹上市在境外是常見的一種上市模式,根據聯交所上市規則,在三種情況下一般可採用這種模式。
一、是申請上市的證券已在另一家證券交易所上市,俗稱「轉板上市」。從香港創業板轉到主板上市就屬於這種類型。公司盈利和規模不大的中小型科技企業在創業板上市,通過從創業板籌集資金,迅速發展壯大,當達到主板上市的標准時,再以介紹上市形式轉到主板上市,比如浩倫農科、新奧燃氣都是通過介紹上市從創業板轉到主板的。
二、是發行人的證券由一名上市發行人以實物方式分派給其股東或另一上市發行人的股東。TCL移動分拆上市應該是屬於這種方式,根據重組計劃,TCL國際控股在持有TCL通訊控股40.8%的股權後,擬將該等股權以派發實物股息的方式派發給其全體股東(包括TCL實業控股和公眾股東),以分拆其持有的TCL通訊控股的股權。
三、是換股上市有時也採用這種模式。比如,聯交所規定,海外發行人發行證券,以交換一名或多名香港上市發行人的證券,而該或該等香港發行人的上市地位在海外發行人的證券上市的同時將被撤銷。
介紹形式上市的優點
介紹上市可以把企業融資和證券上市在時間上分開,給企業以更大的靈活性。比如說,有些企業有分拆上市的需求,但暫時沒有融資需求。因為按照不同的業務分拆上市有利於減少關聯交易,使單個業務獲得獨立發展的平台,這樣對原有股東是有利的,因為它避免了發行新股時產生的攤薄效應。也方便投資者對公司證券進行准確的估值;即使企業有融資需求,但上市時可能融資環境相當惡劣,此時有條件的企業可先介紹上市,等市場環境好轉時再進行融資。實際上,境內資本市場也曾出現過類似的模式。
介紹形式上市的缺點
對公司來說,集資是上市的一大目的,透過介紹形式上市,是不能為公司帶來新資金,並且由於沒有公開集資,一般媒體報導消息沒有IPO那麼積極,會使得公司受到市場關注度較低,宣傳效果較弱。
介紹上市的範例
90年代很多歷史遺留問題股的上市流通,其實就是一種介紹上市。比如,格力電器和珠海中富當時都是通過定向募集發行股票後在一級半市場流通,轉到A股市場流通時就沒有發行新股。專家認為,對於境內那些具備多個產業群的大企業來講,可以嘗試通過分拆業務介紹上市,使單個產業獲到良好的發展平台,從而促進整個企業集團的做大做強。
D. 香港主板上市盈利要求是什麼
瑞豐德永表示盈利測試:過去三年純利總額達5,000萬港元,其中最近年度須超過2,000萬港元,另外前兩年的純利合計須達3,000萬港元;
市值/收益/現金流量測試:上市時市值至少為20億港元;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至少為5億港元;新申請人前3個會計年度年現金流入合計至少1億港元;
市值/收益測試:上市時市值至少為40億港元;經審計的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至少為5億港元。
E. 港股上市公司的基本標准
港交易所可以分為主板市場和創業板市場,兩個市場有不同的上市要求。
主板上市的要求
主要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贏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1)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溢利是指利潤總額)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
(2)上市時市值須達1億港元;
(3)最低公眾持股量為25%(如發行人市場超過40億港元,則最低可降低為10%);
(4)三年業務紀錄期須在基本相同的管理層及擁有權下營運;
(5)上市時最少須有100名股東,而每100萬港元的發行額須由不少於3名股東持有;
(6)信息披露:一年兩度的財務報告;
(7)包銷安排:公開發售以供認購必須全麵包銷。
(5)香港主板上市股票價格擴展閱讀:
國外要求
納斯達克
納斯達克的上市要求可以分為如下3類。
要求一:
(1)股東權益達1500萬美元;
(2)近一個財政年度或者近3年中的兩年中擁有100萬美元的稅前收入;
(3)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4)公眾持股的價值達800萬美元;
(5)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6)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7)3個做市商(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證券交易);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二:
(1)股東權益達3000萬美元;
(2)110萬股公眾持股;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達18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為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3個做市商;
(7)兩年的營運歷史;
(8)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要求三:
(1)市場總值為7500萬美元;或者資產總額、收益總額分別達到7500萬美元;
(2)110萬的公眾持股量;
(3)公眾持股的市場價值至少達到2000萬美元;
(4)每股買價至少5美元;
(5)至少有400個持100股以上的股東;
(6)4個做市商;
(7)須滿足公司治理要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上市要求
F. 香港主板上市條件有哪些
多元的融資渠道。香港是一個有效、容量大的、全方位的融資市場,所謂全方位,不僅大型企業可以在香港上市,中小型企業也可以,不僅國營、國有控股企業可以上市,民營企業也可以。香港有主板和創業板兩個不同的上市板塊,適合不同發展程度的企業在香港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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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香港股票編號開頭和范圍
香港證券市場主板上市的股份,其代碼都是以0開頭,范圍是從0001-3999。
2008年以後採用五位數的代碼,但為了減少交易所參與者及其他市場人士在系統及營運上的變動,只是在四位數前簡單的加個0。
(7)香港主板上市股票價格擴展閱讀
香港證券市場的交易品種
1、股票
截止到當前,港股市場有1206家上市公司,港股有很多國際性的巨頭在此上市,不乏微軟,英特爾等著名公司,另外港股的一個特色是可以對某一個證券賣空。
2、權證
港股權證分為股本權證和衍生權證。股本權證沒有杠桿比率,而衍生權證有杠桿比率,股本權證的發行人是上市公司;而備兌權證的標的證券不僅可以是個股,也可以是股價指數等。
3、牛熊證
牛熊證是牛證和熊證的合稱,是一種反映相關資產表現的結構性產品,牛熊證它有強制贖回機制,強制贖回機制會在正股價等於贖回價、高於牛證的贖回價或低於熊證的贖回價時執行。
4、信託/基金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是指向投資者發行基金單位,把投資者的資金集合一起投資在不同類型證券的投資組合
5、掛鉤票據(ELN)
若正股價格變動正如投資者所料,他便可賺取主要來自沽出期權所得期權金的預定回報。
H. 香港主板上市買的發行價最壞會跌倒什麼地步
港股和除了A股之外的其他股市一樣,沒有漲跌限制,最壞就跌沒了,血本無歸。
I. 香港主板上市費用是多少
香港上市的條件:
主場的目的:目的眾多,包括為較大型、基礎較佳以及具有盈利紀錄的公司籌集資金。
主線業務:並無有關具體規定,但實際上,主線業務的盈利必須符合最低盈利的要求。
業務紀錄及盈利要求:上市前三年合計溢利5,000萬港元(最近一年須達2,000萬港元,再之前兩年合計)。
業務目標聲明:並無有關規定,但申請人須列出一項有關未來計劃及展望的概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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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公司在香港主板上市後還能在納斯達克上市嗎
一:不能。
二:上市難度請參考如下上市規則:
2.1
一般來說,企業欲在國內證券市場上市,必須經歷綜合評估、規范重組、正式啟動三個階段,主要工作內容是:
第一階段 企業上市前的綜合評估
企業上市是一項復雜的金融工程和系統化的工作,與傳統的項目投資相比,也需要經過前期論證、組織實施和期後評價的過程;而且還要面臨著是否在資本市場上市、在哪個市場上市、上市的路徑選擇。在不同的市場上市,企業應做的工作、渠道和風險都不同。只有經過企業的綜合評估,才能確保擬上市企業在成本和風險可控的情況下進行正確的操作。對於企業而言,要組織發動大量人員,調動各方面的力量和資源進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價的。因此為了保證上市的成功,企業首先會全面分析上述問題,全面研究、審慎拿出意見,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後才會全面啟動上市團隊的工作。
第二階段 企業內部規范重組
企業首發上市涉及的關鍵問題多達數百個,尤其在中國目前這個特定的環境下民營企業普遍存在諸多財務、稅收、法律、公司治理、歷史沿革等歷史遺留問題,並且很多問題在後期處理的難度是相當大的,因此,企業在完成前期評估的基礎上、並在上市財務顧問的協助下有計劃、有步驟地預先處理好一些問題是相當重要的,通過此項工作,也可以增強保薦人、策略股東、其它中介機構及監管層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階段 正式啟動上市工作
企業一旦確定上市目標,就開始進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實務操作階段,該階段主要包括:選聘相關中介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審計及法律調查、券商輔導、發行申報、發行及上市等。由於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務機構有五六個同時工作,人員涉及到幾十個人。因此組織協調難得相當大,需要多方協調好。
2.2中國企業海外上市的途徑雖然非常多,但歸納起來無外乎兩大類:直接上市與間接上市。
一、 境外直接上市。 境外直接上市即直接以國內公司的名義向國外證券主管部門申請發行的登記注冊,並發行股票(或其它衍生金融工具),向當地證券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交易。即通常說的H股、N股、S股等。H股,是指中國企業在香港聯合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Hongkong第一個字「H」為名;N股,是指中國企業在約紐交易所發行股票並上市,取New York第一個字「N」為名,同樣S股是指中國企業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通常,境外直接上市都是采IPO(首次公開募集)方式進行。程序較為復雜,因為需經過境內、境外監管機構審批,成本較高,所聘請的中介機構也較多,花費的時間較長。但是,IPO有三大好處:公司股價能達到盡可能高的價格;公司可以獲得較大的聲譽,股票發行的范圍更廣。所以從公司長遠的發展來看,境外直接上市應該是國內企業境外上市的主要方式。境外直接上市的主要困難在於是:國內法律與境外法律不同,對公司的管理、股票發行和交易的要求也不同。進行境外直接上市的公司需通過與中介機構密切配合,探討出能符合境內、境外法規及交易所要求的上市方案。
二、境外間接上市。由於直接上市程序繁復,成本高、時間長,所以許多企業,尤其是民營企業為了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以間接方式在海外上市。即國內企業境外注冊公司,境外公司以收購、股權置換等方式取得國內資產的控股權,然後將境外公司拿到境外交易所上市。間接上市主要有兩種形式:買殼上市(反向收購)和造殼上市(SPAC「特殊目的並購投資公司)。其本質都是通過將國內資產注入殼公司的方式,達到拿國內資產上市的目的,殼公司可以是已上市公司,也可以是擬上市公司。
間接上市的好處是成本較低,花費的時間較短,可以避開國內復雜的審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