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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權價格的確定

發布時間: 2021-08-21 11:35:11

㈠ 什麼是股票期權,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一、什麼是股票期權

股票期權一般是指經理股票期權(Employee Stock Owner,ESO),即企業在與經理人簽訂合同時,授予經理人未來以簽訂合同時約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公司普通股的選擇權,經理人有權在一定時期後出售這些股票,獲得股票市價和行權價之間的差價,但在合同期內,期權不可轉讓,也不能得到股息。在這種情況下,經理人的個人利益就同公司股價表現緊密地聯系起來。股票期權制度是上市公司的股東以股票期權方式來激勵公司經理人員實現預定經營目標的一套制度。

所謂股票期權計劃,就是公司給予其經營者在一定的期限內按照某個既定的價格購買一定公司股票的權利。公司給予其經營者的既不是現金報酬,也不是股票本身,而是一種權利,經營者可以以某種優惠條件購買公司股票。

股票期權是應用最廣泛的前瞻性的激勵機制,只有當公司的市場價值上升的時候,享有股票期權的人方能得益,股票期權使雇員認識到自己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股票的價值,從而與自己的利益直接掛鉤。這也是一種風險與機會並存的激勵機制,對於准備上市的公司來說,這種方式最具激勵作用,因為公司上市的那一天就是員工得到報償的時候。比如一家新公司創建的時候,某員工得到股票期權1000股,當時只是一張空頭支票,但如果公司搞得好,在一兩年內成功上市,假定原始股每股10美元,那位員工就得到1萬美元的報償。

二、如何界定股票期權

將股票期權作為一個特定的法律關系來看,其構成應當包括法律主體、法律客體以及其法律內容三個部分。

1、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主體包括出讓主體和受讓主體兩個方面。所謂出讓主體是指將企業的股票期權賦予企業經營者的授予人,而受讓主體則是指企業股票期權的受益人。

理論上對股票期權的出讓主體有不同的意見,一認為是企業的所有者;也有人認為是企業本身。武漢市在實踐中則是由國有資產管理局作為出讓主體。但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言,由企業本身作為出讓主體得到了更多的認同,具體來說,應當由公司董事會行使該權力並應設置專門的、獨立的薪酬委員會作為具體的工作機構。

股票期權的受益人是指股票期權授予的對象和范圍。由於股票期權是給予企業經營者的一種遠期報酬,其受益人理所當然是企業的經營者。在我國,企業經營者的范圍主要是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總工程師及總經濟師在內的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在歐美國家的企業中,董事一般不是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但是,我國國有企業有其特殊之處,其董事實際由政府任命,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所有者代表,並且大部分的企業董事同時又是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因而董事會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決策具有實質性的重要影響。因此,這就決定了應將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納入到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范圍中。而監事由於其擔負著監督董事和經營者的特殊責任,其與董事和經營者的利益應當趨異,因而監事理應被排除在股票期權計劃的受益人之外。

2、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

股票期權的法律客體是指股票期權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行為所共同指向的客觀對象,即認股期權。認股期權屬於介於物權與債權之間的一種民事權利,具有債權的基本特徵,同時也是物權的延伸權利,首先,認股期權缺乏支配效力,沒有優先效力和追及效力,是因契約而產生的一種民事權利,所以其不應屬於物權范疇。其次,由於持股期權一旦行使就會產生新的物權或導致物權的轉移,同時其也具備權利主體特定、標的物特定等物權的特徵,因而認股期權也不完全屬於債權范疇。

3、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

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指法律主體(授予人及受益人)之間就法律客體(認股期權)的權利義務關系,換言之,是授予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契約關系。這種契約關系至少應當包括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等四個要素。

股票期權的行權條件是指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特定契約條件,即受益人在滿足何種條件或基於何種情形時可以行使其權利。行權條件一般約定在授予受益人股票期權的契約中,主要是對企業經營者經營業績的考核指標,如企業在資本市場的股價增幅、凈資產的增長、盈利能力的提高以及市場份額的擴展等。

股票期權的行權期是指股票期權的受益人行使其股權索取權的時間安排,是股票期權制度得以實施的重要環節。期權被授予後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鎖定才能開始逐步行權,這個期間至少是在授權的一年以後。比如某企業的期權有效期為5年,其中前兩年股票期權不可行權,後3年為行權期。也有企業設計的鎖定期獨具匠心,如我國最早實行經營者群體持股和期股計劃的埃通公司規定:延期支付有效期8年,8年後一次性行權,行權價為股票面值(1元)。設定行權期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期權制度的原始動因,等待的過程就是激勵的過程,以約束和促進經營行為的長期化,這一激勵過程同時也是對持股人員的再篩選過程,不合格持有人將先後被淘汰出局。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指認股期權人購買企業股票的價格,也即公司股東大會通過的由認股期權人購買的股票的確定的價格。行權價格的確定是整個股票期權制度的核心,行權價格在授予期權時已經確定,該價格實際上就是期權持有人奮斗的基礎和贏利的基準,在此基礎上通過期權持有人的努力使企業股票的市場價格節節攀升,其增值部分就是持有人的激勵回報。

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是指授予受益人行使股權索取權的數量,這是股票期權制度中的又一個重要環節。股票期權的行權數量需考慮期權激勵效果和所有者利益的均衡,此外對二級市場的沖擊和影響也不能忽視,數量過多或過少均難以起到預期的激勵效果並可能對企業帶來不利。企業的一般原則是股票期權總數不得超過企業總流通股本的20%或總股本的7——8%。

由於股票期權的法律內容是契約關系,那麼就應當遵循「契約自由」的原則,由授予人和受益人根據企業的特定情況和其各自的目標自行約定行權條件、行權期、行權價以及行權數量,只要這種約定並不違反法律的規定,也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則其契約關系就是合法有效的。

㈡ 股票期權的公允價值如何計算

期權的公允價值由相應標的物的市場公允價值和期權與行權截止日期之間的時間價值確定。 假設公司允許員工以每股10元的價格購買股票,股票在授予日的公允價值為15元,期權的公允價值=15-10=5元。 2016年股價下跌,重定價日股價為11元,原期權公允價值變為11-10=1元。 重新定價,允許員工以每股8元的價格購買股票,重新定價期權的公允價值=11-8=3元,增加2元。 因此,期權的公允價值是一個價差概念。

同時,期權的股票價格與行權的股價之間的關系是一樣的。如果股價高於行權價,期權就可以被行權,而未來股價高於行權價就不能被行權。因此,期權的股票價格和未來的股票價格之間的關系是一個動態變化過程,股價變化與未來股價變化之間的關系也是動態的 。

㈢ 怎麼算公司給的股票期權到我手裡有多少錢

給你的股票期權是指規定的時間到了(例如公司上市時),你可以按期權上規定的價格買入規定數量的股票(即十幾萬股)。當然買入股票你需要另外付錢的。一般來說這個價格都會低於上市價的,這樣你就可以拋掉股票賺取差價了。當然你也可以繼續持有,公司股價越高你賺的越多了。
要是規定的價格低於上市價了(這種情況基本不可能),你也可以選擇不夠買股票,這樣沒有付出也沒有收益。

PS 公司發行期權的目的就是激勵員工,畢竟只有員工努力工作了,公司效益才會越好,股價才會越高,那麼員工通過期權才能賺的更多。

㈣ 股票與期權價格的計算

期權價格亦稱期權費、期權的買賣價格、期權的銷售價格。通常作為期權的保險金,由期權的購買人將其支付給期權簽發人,從而取得期權簽發人讓渡的期權。它具有既是期權購買人成本,又是期權簽發人收益的二重性,同時它也是期權購買人在期權交易中可能蒙受的最大損失。

㈤ 股票期權的執行價格是什麼

期權合約中事先確定的買賣標的資產的價格,即期權買方在期權執行時,標的資產買賣依據的價格。
更多問題可關注中銀國際證券官方微信號「boci-cc」,點擊「個人中心-問問客服」尋求幫助。

㈥ 什麼是股票期權費用為什麼確認股票期權費用導致凈利潤大減

[例15] 20×2年11月,B公司董事會批准了一項股份支付協議。協議規定,20×2年1月1日,公司為其200名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每人授予100份現金股票增值權,這些管理人員必須在該公司連續服務3年,即可自20×4年12月31日起根據股價的增長幅度可以行權獲得現金。該股票增值權應在20×6年12月31日之前行使完畢。B公司估計,該股票增值權在負債結算之前每一個資產負債表日以及結算日的公允價值和可行權後的每份股票增值權現金支出額如下表:
單位:元

年份
公允價值
支付現金

20×2
14

20×3
15

20×4
18
16

20×5
21
20

20×6

25

第一年有20名管理人員離開B公司,B公司估計三年中還將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第二年又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公司,公司估計還將有10名管理人員離開;第三年又有15名管理人員離開。假定:第三年末有7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權,第四年末有50人行使了股份增值權,第五年末剩餘35人全部行使了股份增值權。
(1)費用和應付職工薪酬計算過程見下表:
單位:元

年 份
負債計算(1)
支付現金(2)
當期費用(3)

20×2
(200-35)×100×14×1/3=77000

77000

20×3
(200-40)×100×15×2/3=160000

83000

20×4
(200-45-70)× 100×18=153000
70×100×16=112000
105000

20×5
(200-45-70-50)×100 ×21=73500
50×100×20=100000
20500

20×6
73500-73500=0
35×100×25=87500
14000

總額

299500
299500

其中:本期(3)=本期(1)-上期(1)+本期(2)
(2)會計處理:
①20×2年1月1日
授予日不作處理。
②20×2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77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77000
③20×3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83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83000
④20×4年12月31日
借:管理費用 10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05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12000
貸:銀行存款 112000
⑤20×5年12月31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5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205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⑥20×6年12月31日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4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14000
借:應付職工薪酬--股份支付 87500
貸:銀行存款 87500
當期應計入損益的金額=應付職工薪酬期末余額+當期支付的現金-應付職工薪酬期初余額

㈦ 股票指數期權的定價公式

期權定價問題(Options Pricing)一直是理論界與實務界較為關注的熱點問題,同時也是開展期權交易所遇到的最為實際的關鍵問題。期權價格是期權合約中惟一的可變數,它通常由內涵價值與時間價值兩部分構成。而決定期權價格的主要因素包括以下幾方面:(1)履約價格的高低;(2)期權合約的有效期;(3 )期權標的物市場的趨勢;(4)標的物價格波動幅度;(5)利率的變化。股票指數期權價格的確定也是如此。
根據布萊克·修斯的期權定價模型, 可以分別得到歐式看漲股票指數期權和看跌股票指數期權的定價公式為:
c=se-q(T-t)N(d1)-xe-r(T-t)N(d2);
P=xe-r(T-t)N(-d2)N-se-q(T-t)N(-d1)。
其中 ln(SX)+(r-q+σ2/2)(T-t) ┌──
d1=───────────── ,d2=d1-σ│T-T
┌──
σ│T-t
S為股票指數期權的現貨價格,X為執行價格,T為到期日,r為無風險年利率,q為年股息率,σ為指數的年變化率即風險。
例如,以期限為兩個月的標准普爾500指數的歐式看漲期權,假定現行指數價格為310,期權的協議價格為300,無風險年利率為8%,指數的變化率年平均為20 %,預計第一個月和第二個月的指數平均股息率分別為0.2%和0.3%。將這些條件,即S=310,X=300,r=0.08,σ=0.2,T-T=0.1667,q=0.5%×6=0.03,代入以上的歐式看漲股票指數期權定價公式,可以得到d1=0.5444,d2=0.4628,N(d1)= 0.7069,N(d2)=0.6782,則C=17.28,即一份股票指數期權合約的成本為17.28 美元。

㈧ 期權價格的確定

高價= 100*(1+0.5) = 150;
低價= 100*(1-0.5) = 50;
所以構造一個套利組合所需要的份數為
N = (高價-低價)/ (高價時期權價值-低價時期權價值)
= (150-50) / (50-0) = 2;
期權價值設為C,有
股票現價 - N*C = 低價/(1+無風險利率);
代入得:100 - 2C = 50 / (1+5%)可以解得C的值。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㈨ 股票期權的時間價值是怎麼計算的

期權的時間價值是指期權購買者為購買期權而實際付出的期權費超過該期權之內在價值的那部分價值,不是指授予時間到行權這一階段購買期權資產(期權行權後獲得的資產)資金的時間價值,而是包含期權到期之前的剩餘時間及相應標的資產價格波動超過期權約定價格的概率所帶來的可能的收益機會,是由期權到期之前標的資產價格變動的概率所決定的。

㈩ 股票期權的行權價是如何確定的呢是不是有規定啊

你說的是股權激勵的行權價還是股票的權證行權價,如果你指的是前者,那具體的行權價格是依據公司的業績目標而定的,而指的是後者,他跟權證的方向,權證的比例設定等等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