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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限制性股票增發股份調整可轉債轉股價格

發布時間: 2021-10-14 18:02:20

① 可轉債為什麼在股權登記日股價向下調整,具體公式是什麼那我不是還要虧了

可轉債即可轉換股票,包含轉換權價格和債權價格兩部分,股權登記日意味著要分紅填權,若果現金分紅,必然造成股票每股實際價值下降,轉股權價格隨之下降,同時影響了債權還本付息的保障能力,償債能力下降,轉股權價值下降,所以可轉債價格下降!

② 同意向激勵對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價格為9.25元/股,授予日為2014年10月24日。當天股價19元誰來補差價

  1. 不需要補差價,員工獲得的是股權激勵,股票已經發行按普通原始股價格為平價,高出部分繳納費用,稅金,計入公司資本公積;

  2. 5291萬股本的增加可以用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也可以通過其他方法。

    如:盈餘公積轉增;

    定向增發;

    利潤送股;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③ 可轉債里為什麼會有初始轉股價格和最新轉股價格兩個別忘看問題補充哦。

分紅,送股後,價格會重新計算。
中國證監會關於可轉債
發行的有關規定,本次可轉債發行後,當公司因送紅股、增發新股或
配股、派息等情況(不包括因可轉債轉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
生變化時,將按下述公式進行轉股價格的調整:
送股或轉增股本:PI=Po/(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I=(Po+Ak)/(1+k);
兩項同時進行:PI=(Po+Ak)/(1+n+k);
派息:PI=Po-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I=(Po-D+Ak)/(1+n+k)。
其中:Po為初始轉股價,n為送股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
為增發新股價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息,PI為調整後轉股價。

④ 可轉債的轉股價格是固定的嗎

不是的。一般有幾種情況,會導致轉股價改變

一、公司因送紅股、轉增股本、增發新股或配股、派息等情況(不包括因可轉債轉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發生變化時,轉股價調整公式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A*k)/(1+k);
兩項同時進行:P1=(P+A*k)/(1+n+k);
派息:P1=P-D;
上述三項同時進行:P1=(P-D+A*k)/(1+n+k)。
其中:P為初始轉股價,n為送股率,k為增發新股或配股率,A為增發新股價
或配股價,D為每股派息,P1為調整後的轉股價格。

二、觸發轉股價向下修正條款,公司董事會提出了向下修正議案,並且得到股東大會的通過。例如新鋼轉債募集說明書裡面就有這樣一條

7、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
在本可轉債存續期間,當本公司股票在任意連續20個交易日中有10個交易日
的收盤價低於當期轉股價格的90%時,公司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
案並提交本公司股東大會表決。
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
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可轉債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20個交易日本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交易日均價之間的
較高者,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20個交易日內發生過轉股價格調整的情形,則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前
的交易日按調整前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在轉股價格調整日及之後的交易日
按調整後的轉股價格和收盤價計算。

⑤ 可轉換債券的轉股價格越高,越有利於老股東而不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反之,越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怎麼理解

以中國銀行可轉債為例,代碼是113001,可轉債面值為100元,當前轉股價格為3.59元,可轉換股票數量=面值/轉股價格,也就是說,一張可轉債可以換為27.86股。假設,轉股價格再低一些,那能轉換的股票數量就多一些,就有利於可轉債持有人,如果轉股價高一些,能轉換的股票數量就少一些,就不利於債券持有人。

相對於普通債券,可轉債的利息太低,投資者願意以這么低的利息買可轉債,其實就是預期有一天股票價格高於轉股價格,那時把債券轉換成股票然後賣出,就能賺價格差價。比如中國銀行如果有一天股價漲到5元,一張可轉換債券可以轉27.86股,那投資者把債券轉為股票後,就有了139.3元的市值,把股票賣出,就盈利39.3元。

⑥ 請教可轉債轉股的股價是如何確定的

一、轉股價格
轉股價格是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每股股票所支付的價格,可轉換公司債券招募公告中有約定。

二、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立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
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
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送股或轉增股本:
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
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
P=(P0+
Ak)/(1+n+k)

息:
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
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
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
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
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
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

⑦ 可轉債轉股截止日,轉股價調整為0.60元/股

轉股價格調整:
(一)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後,公司因配股、增發、送股、分紅及其他原因引起發行人股份變動的,調整轉股價格,並予以公告。
(二)轉股價格調整的原則及方式在公司發行可轉化債券時在招募說明書中事先約定,投資者應詳細閱讀這部分內容。基本包括:
1、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等情況當可轉債發行後,發行人面向a股股東進行了送紅股、增發新股和配股、股份合並或分拆、股份回購、派息等情況使股份或股東權益發生變化時,轉股價將進行調整。
(1)調整公式設初始轉股價為p0,每股送紅股數為n,每股配股或增發新股數為k,配股價或增發新股價為a,每股派息為d,則調整轉股價p1為:
送股或轉增股本:p1=p0÷1+n)
增發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兩項同時進行:p=(p0+ak)/(1+n+k)
派息:p1=p0-d按上述調整條件出現的先後順序,依次進行轉股價格累積調整。
(2)調整手續因按規則需要調整轉股價時,公司將公告確定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調整後的轉股價。
2、降低轉股價格條款(特別向下修正條款)
當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若干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一定比例,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
(1)修正許可權與修正幅度例如,鞍鋼轉債(125898)規定,當鞍鋼新軋a股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當期轉股價達到80%,發行人可以將當期轉股價格進行向下修正,作為新的轉股價。20%(含20%)
以內的修正由董事會決定,經公告後實施;修正幅度為20%以上時,由董事會提議,股東大會通過後實施。公司董事會行使此項權力的次數在12個月內不得超過一次,修正後的轉股價應不低於1999年6月30日的每股凈資產值2.08元人民幣和修正時每股凈資產值的較高者,並不低於修正前一個月鞍鋼新軋a股股票價格的平均值。
(2)修正程序因按本條第(1)款向下修正轉股價時,公司將刊登董事會決議公告或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權登記日,並於公告中指定從某一交易日開始至股權登記日暫停可轉債轉股。從股權登記日的下一個交易日開始恢復轉股並執行修正後的轉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