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滬港通股票怎麼買需要開通專屬賬戶嗎
引言:實際上香港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都有合作,它們合作開通了一個叫做港滬通的,那麼港滬通的股票怎麼買呢?需要開通專屬賬戶嗎?
三、開通
實際上雖然說開通港股證券有很多平台在做,但是市面上這么多平台也要學會去辨別真假的。一般情況下要看這些券商有沒有牌照,這個牌照是不是有香港證券交易所頒發的。在有牌照而且了解清楚了手續費的情況下,可以去進行選擇是開通港滬通還是去直接開通港股賬戶。
Ⅱ 同花順如何買滬港通
一、買賣滬港通的股票,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1.開通滬市股票賬號;
2.賬戶資金達到或超過50萬元;三是開通滬港通賬號。只要具備上述三個條件,利用任何股票交易軟體都是可以做到的。利用同花順買賣滬港通股票就很簡單了:打開同花順交易軟體,進入交易頁面,進入港股通系統,點擊買入,輸入港股代碼,買入價格、數量、確認就可以了。買賣港股,要注意:港股沒有漲跌幅限制,風險還是很大的,建議小額資金試著練,半倉操作不要滿,高拋低吸不要貪,及時止損不戀戰。
二、證券相關內容
1.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而深港通指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建立技術連接,使內地和香港投資者可以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屬於深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2.雖然,滬港通和深港通的港股通是市值50億港幣以上的恆生綜合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但最大的區別在於深市有中小板和創業板,深市的成長股是滬港通和港股市場的補充。深港通與滬港通對比,深港通的標的就不局限於AH股同時上市,而還包含深市成份股,由於深市成份股與滬市有很大區別,這會使香港市場的投資范圍擴大。
(1)滬港通和深港通的區別是:其包括的范圍大小不同,其瀘港通較大。
(2)深港通買賣是小票,像買賣香港和內地的納斯達克。
(3)滬港通都是買賣大票,上交所上市的主要是銀行、地產等大票。
(4)滬港通和深港通是有獨自的通道,跟兩家內地交易所獨立掛鉤。
3.滬港通的簡介
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
4.滬港通包括了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2014年11月10日證監會宣布滬港通下的股票交易於2014年11月17日開始。2014年11月14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會聯合公布了滬港通試點及QFII等稅收政策。
Ⅲ 港股通怎麼買股票
港股通買股票方法:可通過委託內地證券公司買賣港股通股票,證券公司在接受委託後,經由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該申報在聯交所交易平台撮合成交後,將通過相同路徑向證券公司和投資者返回成交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投資者買賣港股通股票前,應當與內地證券公司簽訂港股通證券交易委託協議,簽署風險揭示書等。個人投資者還須滿足有關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條件。投資者若已有滬市人民幣普通股賬戶的,無需另行開立股票賬戶。
在結算交收方面,中國結算作為「港股通」股票的名義持有人向香港結算履行「港股通」交易的清算交收責任,中國結算進而與其結算參與人就「港股通」交易進行清算交收,結算參與人負責辦理自身與客戶之間的清算交收。投資者參與「滬港通」採用人民幣進行交收。內地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港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且以港幣報價的股票,以人民幣進行交收。香港投資者僅限於買賣「滬股通」標的范圍內的股票,並以人民幣進行交收。
拓展資料:
1、滬港通是指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合交易所允許兩地投資者通過當地證券公司(或經紀商)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是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中國證監會與香港證監會10日早間聯合公告,滬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將於2014年11月17日開始。自2014年11月17日開通以來,滬港通已平穩運行3年多,交易、登記結算、換匯和公司行為等各項業務處理正常。
2、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香港經紀商,經由香港聯合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內地證券公司,經由上海證券交易所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進行申報(買賣盤傳遞),買賣規定范圍內的香港聯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根據上交所資料顯示,從2014年港股通開通到2019年的6年間,累計的凈買入金額為6575億元。每年的凈買入情況見下表。
Ⅳ 滬港通港股怎麼買
個人投資者: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余額合計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
投資者可選擇網上開通或者去營業部開通。
內地的券商為大陸投資者開設港股賬戶是不合規的,大陸投資者需要到香港券商開戶。具體方法是,准備身份資料:身份證或護照,居住地址證明,即三個月內任一期信用卡、基金、保險對賬單、水電單等,或居委會證明信,到券商填表格辦理,一周左右即可完成。
然後到中國銀行(4.15,0.01,0.24%,實時行情)、招商銀行(31.45,0.15,0.48%,實時行情)等有外匯業務的銀行,將人民幣換成港幣,然後交付一定異地存款手續費,將港幣匯到你在券商開立的港股賬戶上,就可以開始進行港股的買賣了。
(4)怎麼買滬港通股票擴展閱讀:
開戶需准備的資料
1、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解決證書:
任何註明您的姓名和居住地址的日期為最近三個月的文件,例如: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銀行對賬單、電話賬單、寬頻賬單、居住證等。另外,假如通信地址與身份證地址相同,則不必再提供地址證明。
開戶所需的資料
1、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解決證書:任何註明您的姓名和居住地址的日期為最近三個月的文件,例如: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銀行對賬單、電話賬單、寬頻賬單、居住證等。另外,假如通信地址與身份證地址相同,則不必再提供地址證明。
Ⅳ 怎樣開戶買港股通股票
符合開戶條件到具有許可權的券商營業部開通即可。
2014年4月10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 聯合公告》,決定原則批准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交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港結算)開展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以下簡稱滬港通)。
滬港通,即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指兩地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或者聯交所參與者,通過上交所或者聯交所在對方所在地設立的證券交易服務公司,買賣規定范圍內的對方交易所上市股票。滬港通包括滬股通和港股通兩部分。
滬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聯交所參與者,通過聯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上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上交所上市股票。
港股通,是指投資者委託上交所會員,通過上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向聯交所進行申報,買賣規定范圍內的聯交所上市股票。
中國結算、香港結算相互成為對方的結算參與人,為滬港通提供相應的結算服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第一條 為規范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根據中國證監會《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若干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及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條 會員對委託其參與港股通交易的投資者進行適當性管理,適用本指引。
第三條 投資者應當根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條件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審慎決定是否參與港股通交易。
投資者應當遵循買者自負原則,不得以不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為由拒絕承擔港股通交易及交收責任。
第四條 會員應當根據《試點辦法》、本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其他相關規定,制定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操作指引和相關工作制度,包括標准、程序、方法以及執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保障措施等內容,並報送本所。
第五條 個人投資者參與港股通交易,應當符合《試點辦法》和本指引規定的投資者適當性條件。
會員與個人投資者簽署港股通交易委託協議前,應當對個人投資者是否符合投資者適當性條件進行核查,對個人投資者的資產狀況、知識水平、風險承受能力和誠信狀況等進行綜合評估。
投資者應當配合提供有關評估的證明材料,並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第六條 會員對個人投資者資產狀況進行評估時,應當確認以該投資者名義開立的證券賬戶及資金賬戶內的資產不低於人民幣50萬元,其中不包括該投資者通過融資融券交易融入的資金和證券。
第七條 會員應當評估個人投資者是否了解港股通交易的業務規則與流程,以及是否充分知曉港股通投資風險。
第八條 會員應當通過評估問卷等方式,對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並向個人投資者明確告知評估結果、留存評估記錄。
第九條 會員接受個人投資者港股通交易委託,應當確認其不存在嚴重不良誠信記錄,也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會員接受機構投資者港股通交易委託,應當確認其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業務規則等規定的禁止或限制從事港股通交易的情形。
第十條 會員應當向投資者充分告知參與港股通交易的主要風險,提示其審慎參與港股通交易,並要求其簽署港股通交易風險揭示書。風險揭示書應當包括本所規定的必備條款。
第十一條 會員應當妥善保存投資者提供的證明文件及相關材料、風險承受能力評估材料以及風險揭示書等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應當動態跟蹤和持續了解個人投資者交易情況,至少每兩年進行一次風險承受能力的後續評估,並對評估結果予以記錄留存。
第十三條 會員應當建立港股通投資者教育工作制度,根據投資者的不同需求和特點,對港股通業務投資者教育工作的形式和內容作出具體安排。
第十四條 會員應當通過公司網站及營業部現場投資者教育專欄等方式,向投資者全面介紹香港證券市場法律法規、市場特點和港股通相關業務規則,充分揭示港股通交易風險,並提示投資者關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發布的與港股通投資相關的市場通知、風險提示等重要信息。
第十五條 會員應當為投資者提供合理的投訴渠道,告知投資者投訴的方法和程序,妥善處理糾紛,引導其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第十六條 會員應當督促投資者遵守與港股通交易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及本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業務規則,切實加強對港股通投資者交易、結算行為的合法合規管理。
第十七條 本所可以對會員落實港股通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要求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員應當予以配合,根據要求如實提供投資者開戶材料、資金賬戶情況等資料,不得隱瞞、阻礙或拒絕。
第十八條 本指引由本所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