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股票發行價格的問題。不需要法條復制,只需要舉例說明即可。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舉例說的5000萬發50萬股的問題。如果你新開設一個股份公司,注冊資本是5000萬的話,不管你是100元一股還是1元一股,所有股東(不超過200人)都按面值認購,因為還沒進行經營活動,沒有盈虧,所以按面值繳納資金是合理的,多了少了都不公平。
要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經營以後增發的股票,則按凈資產去核算。假設你這5000萬的公司經營了一年時間,已經賺了1000萬,再有新的資金投入進來,經過計算,每股凈資產已經值120了,低於120元發行的話,原來的股東就吃虧了,再有就是有盈利能力的公司,再溢價發行是合理的,具體溢價多少一個要看估值,一個要看項目未來前景,這些都有獨立的第三方會計師事務所做評估,取一個合適的價位來增發。
同理,假設當初你這個5000萬的公司經營1年後是虧損的,你也不能按原來面值增發,增發的價格會低於面值。
所以,發行價格跟面值沒多大關系。
再有就是公開發行,IPO,也就是所謂的上市,因為要有連續3年盈利的前提,所以公開發行的新股都溢價很多,甚至發行價比原來的凈資產高幾倍幾十倍都有,這些主要集中在創業板上。很多股票發行前凈資產也就兩三塊錢每股,發行價可以達到50,60都有,理由是看好以後的發展前景。
2. 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可以是什麼發行
中國股市的新股股票的發行價格不可以是折價發行。
3. 股票剛發行時的價格是有什麼決定的啊有沒有什麼限制。能否說的詳細一點,謝謝
股票發行價格方式的確立
(1)市盈率定價法
(2)競價確定法
(3)凈資產倍率法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有三種情況:
(1)股票的發行價格就是股票的票面價值;
(2)股票的發行價格以股票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為基準來確定;
(3)股票的發行價格在股票面值與市場流通價格之間,通常是對原有股東有償配股時採用這種價格。
國際市場上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參考公式是:
股票發行價格=市盈率還原值*40%+股息還原率*20%+每股凈值*20%+預計當年股息與一年期存款利率還原值*20%
股票發行價格的確定要素
在國際股票市場上,在確定一種新股票的發行價格時,一般要考慮其四個方面的數據資料:
(1)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三年來平均每股稅後純利乘上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來的平均利潤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四成比重。
(2)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四年來平均每股所獲股息除以已上市的近似類的其他股票最近三年平均股息率。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3)要參考上市公司上市前最近期的每股資產凈值。這方面的數據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要參考上市公司當年預計的股利除以銀行一年期的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這方面的數據也占確定最終股票發行價格的二成比重。
4. 股票發行價的問題
問題比較多:
1.需要聲明凈資產不等於資本,凈資產是總資產-總負債,每股凈資產還要再除以總股本。這一點,你錯的還不算太離譜。
2.發行股數不等於總股數,比方說公司凈資產100元,打算融資100元,那麼他會進行路演,詢價,詢價前他會參照同行業有可比性的公司預定一個價格區間,然後根據進行詢價,比方說它預計原有資產和募集資金投向項目能每年產生100元的收益,他的公司同行業市盈率在20到25倍,那麼他的市值應該是2000元到2500元,如果總股本定為10股,那麼每股預期收益為10元發行價應為200到250元,那麼IPO時只需發行0.5股或更少就能達到融資100元的目的。當然,他也可以改成總股本100股,公司持有95股,然後首次公開發行5股,這是對應的每股收益為1元,股價為20到25元,募集資金為100-125元,如果詢價結果受到市場追捧,發行價最終定為30元,那麼結果就會募集到5*30=150元,也就是說超額募集了50元。
由上面的分析可以知道,股票發行期間會有資產被放大的現象,公司資產本來才100元,發行價按20元計,發行股票募集了100元資金,結果市值卻變成了2000元,足足把資產放大了10倍,而公司的原始股則由100元放大到了1900元,放大了19倍。
3.你在發行當天買入的股票是不能當天賣掉的,因為發行是在一級市場進行的,目前採用的是新股申購中簽制度,中簽之後,通常需要2周甚至更久之後才會到交易所掛牌上市,你20元買進的股票20元賣出是不會有收益的,還會交手續費以及犧牲參與申購的其它資金的機會成本,也是由於這個原因,所以新股上市首日,開盤價往往交發行價會高些,前一陣子大盤股普遍有20%以上的漲幅,小盤股由於稀缺性更強,往往能開到發行價的1倍,2倍甚至3倍以上。也就是說你20元中簽的新股,有可能開盤當天就能賣到60元,當然,行情不好的時候,也有可能20元都賣不到,也就是「破發」了。所以,你賣掉能得多少跟股票的每股凈資產和發行價是沒有固定關聯的,而是要看二級市場的交易價格而定的。
4.當資本達到200元時,賣掉一股多少元?
募集結束,資本就已經達到,甚至超過200元了,因為原來凈資產就是100元,你發行5股發行價按25元計,你就募集到了150元現金,那麼你的凈資產就是100+150=250元。這是其一。
股價和凈資產的關聯性並不強,而和市場狀況,行業周期以及公司預期收益,發展前景關聯性較強,如果市場預期你的公司能達到1.5元/每股,市場狀況良好資金充沛,你的公司發展空間巨大,行業處於景氣周期,那麼市場有可能給出你的公司的市盈率為60倍,那麼他們願意出的股價就會是1.5*60=90元,相反,如果市場狀況差,資金緊張,行業也處於淡季,你的公司也已經大到難以再大了,那麼市場會給出一個10倍的市盈率(像現在的大盤藍籌股),那麼,市場願意出的股價就是1.5*10=15元。由此可見,股價跟你的凈資產關系不是非常的緊密,由於市場預期不良,股價甚至能跌破每股凈資產,也就是所謂的「破凈」。這是其二。
希望經過這番解釋,你能了解股票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
5. 為什麼股票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價格
你說呢!~這和我給你10快錢讓你給我100一樣不現實。低於票面價值~那麼就相當於貶損了上市公司的利益。上市公司利益受損,那就相當於股東利益受損~
6. 證券發行一般在什麼情況下採用溢價發行的方式
股票一般都是溢價發行的。
我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照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按照票面金額發行的,叫平價發行;超過票面金額的,叫溢價發行;低於票面金額的叫折價發行。
在我國,股票幾乎都是溢價發行的。股票的實質是將公司的凈資產分割為等份,向公眾出售。舉個例子,某公司共有1億元的資產,發行1億元的股票,每股票面價值為1元,這樣總股本就是1億元。發行時價格為2元/份,共收到2億元,多出來的1億元,就屬於股本溢價,會列入公司的資本公積金。
我國和日本等一些東亞國家,都規定股票的發行價格不能低於票面金額折價發行。這主要是因為如果股票的發行價格低於票面金額,收到的錢就會少於凈資本,會損害大股東的利益。
債券既可以平價發行,也可以折價發行,也可以溢價發行。比如,零息債券,不含有息票,但投資者在購買的時候,可以打折購買,打折的部分,就屬於投資者的利息收益。
7. 為什麼我國證券發行不能採用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票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我國公司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公司法關於禁止折價發行股票的規定,與「規范意見」的規定是一致的,其目的是為了貫徹資本維持原則。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公司法規定,發起人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或者公司向社會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由依法設立的證券經營機構承銷。如果公司採取面額發行股票的方式,委託承銷時,要將股票低於面額的價格承包證券經營機構,最終由承銷機構交付公司的籌資額將低於面值總額。有人將這種做法「折價發行」。其實這並不是折價發行。因為發行人與承銷機構之間的關系是委託代理關系,而不是公司與股東間的組織關系,公司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將股票委託給承銷機構發行,承銷機構仍須以股票面值向社會公眾發行,承銷機構交付發行人的資金總額與面值總額之間的差額屬於承銷費用。公司登記時,應以承銷機構按發行價格籌集到的資金作為實收股本進行登記,承銷費用在企業經營期內分期攤銷。
8. 股票發行價格有幾種股票發行採取溢價發行的,其發行價格如何確定
股票發行可以分為平價發行、折價發行和溢價發行三種。
平價發行,是指發行人以票面金額作為發行價格。
折價發行,是指以低於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按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我國不允許折價發行。
溢價發行,是指發行人按照高於股票面額的價格發行股票。我國公司法對溢價發行股票作了規定,即須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准。證券法進一步作了明確規定,即溢價發行價格,"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9. 股票為什麼不能折價發行
折價發行,是指股票發行價格低於股票面額。我國公司法第131條第1款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可以按票面金額,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但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股票的票面金額屬於應記載事項,公司不得發行無面額股票。股票上所記載的票面金額具有以下意義:(1)發行股票籌資時,相當於票面金額的資金列入公司的注冊資本;(2)股票票面金額總值即為公司的注冊資本總額;(3)在公司注冊資本額確定的前提下,通過票面金額可以確定每一股份在公司資本中所佔的比列;(4)在面額發行股票時,票面金額即為發行價格。根據資本維持原則,股份有限公司在存續期間,必須維持與其資本總額相當的財產。如果允許公司折價發行股票,那麼公司實收股本總額就會低於其注冊資本,導致公司注冊資本不實,違反了資本維持原則。另外,根據公司法第78條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即實收股本應與注冊資本相一致。據此,折價發行也是不應允許的。
10. 請問一下,股票為什麼不能折價發行謝謝哈
股票的定價一般都是市盈率+預期三年盈利來實現初始定價的,所以相對資產價格來說,股票價格天生就是溢價的,而如果折價發行股票等於就無法完成融資功能,這與股票上市的目標背道而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