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集合競價時我買入的股價高於開盤價,能不能成交如果成交豈不虧了
買入的股價高於開盤價--一定能成交!
㈡ 股票委託買入價格高於開盤價,股票上漲到我的價位時會成交嗎
只要是買單不是太多,然後賣單足夠多的話,那麼你的價位肯定會成交的。
㈢ 股票買入時委託價超過開盤價怎麼辦
股票買賣時的價格一般有買賣雙方的叫價撮合成交,比如買入方叫價10元,賣出方也是10元,那就成交了。你的出價高於賣出方,那麼就以即時價成交,比如你出價13元,賣出方為10元,那就以10元成交。
㈣ 聽說參加集合競價的股票,高於開盤價的買單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單全部以開盤價成交。是不是真的
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
競價范圍
滬市:
買賣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
(二)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最高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集合競價階段的債券回購交易申報無價格限制。"
深市:
一、有漲跌幅限制證券集合競價期間有效競價范圍與漲跌幅限制范圍一致。
二、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交易按下列方法確定有效競價范圍:
(一)股票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90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二)債券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發行價的上下3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
(三)債券質押式回購非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前收盤價的上下100%,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有效競價范圍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100%。
㈤ 我怎樣才能以開盤價買到股票,有些股票一開盤就走高,如果以開盤價買入,就可以降低成本,怎樣才能確保呢
九點25分以前,掛一個高買價(可以是當天漲停價),可以保證你以開盤價格買入。
你可以學習一下開盤集合競價的知識。
㈥ 當開盤買入股票時,我買入的股價高於開盤價,如果成交豈不虧了
你好!
不一定,如果收盤高於開盤價,比如說你開盤9元買的,現在漲到10元,你還賺了
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
㈦ 股票買入時委託價超過開盤價怎麼辦
股票買入時委託價格超過開盤價。當開盤的時候。按開盤價來購買,並不是你委託時的價格,因為價格優先者有優先購買股票的權利。當自己買入的價格高於開盤價時一定是。以開盤價格為主,而且自己還有先買到股票的優先權。
㈧ 一隻股票開盤一字漲停,是不是我還可以高於此開盤價10%以內買入
一隻股票開盤一字漲停,可不可以高於此開盤價10%以內買入,是不一定的。
如果漲停沒打開,高於此開盤價10%以內是不能買入的。如果漲停打開,高於此開盤價10%以內是能買入的。這是股票成交原則里的價格優先原則。
簡介: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㈨ 漲停股票掛單價高於開盤價能買到嗎
如果成交的話,肯定是以開盤價成交。就怕特別強勢的股,開盤價就是漲停價,而且很多大買單在前面排隊等著成交,你的小買單排在後面,那就沒有成交的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