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可以退股么請解釋一下
對於掛牌交易的股票不存在退股一說,只能是擇價出售。
就是民間的參股想要退股也必定是有人出錢接手的。
B. 買某公司的股票中途退出可以嗎
你這是買的原始股還是買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如果是上市公司的買賣自由,新三板的需要協議交割,找到買家才可以賣出去。如果是沒有上市的,那要看之前購買的時候合同上面是怎麼規定的,因為很多公司規定幾年內是不允許賣出去的。
C. 當事人用我的復印件炒股票,我沒退股,當事人能退股嗎如果我沒退股,我會不會有風險。
股票只有賣出後才能拿到錢(第二天錢到帳)。當然賣出時,如果沒有人接,那就是在跌停價(當日允許的最低價)處,也拋不掉。有人接時,還得看拋股票的時間順序,先打拋出的,先成交。
當然低價拋售,就有不少的損失,但多少還是會回來一點現金的。所以買股票不是一般人能為的,特別是在中國股市,以盡量低的價格在大盤恐慌時(比如這兩天)買入,並持有一段時間,還是會有收獲的。
D. 為什麼股票不能退股
因為,股票是企業發出來的,募集到的資金經已在企業內部進行運作,如果需要退股,則是等於說要從企業內部抽離資金,而,當企業其餘股東在半數以上(含半數)不同意的情況下,則不能夠退股抽離資金,因為,資金是企業的命脈!不過,雖然不可以退股,但可以賣股!你可以聯系有識之士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
E. 股票 的拋售與退股是怎麼回事
1.股民買入股票後只要上市公司不破產就不能退股,那麼拋售股票是怎麼回事?拋售股票不等於退股嗎?
拋售股票就是轉手,是把股票轉手賣給其他人,而不是退給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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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一上市就要確定發行股票的數目嗎? 這個數目能在以後改變嗎?
是的,要確定發行的量,在以後可以增發,要股東大會通過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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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確定的話,那麼當外圍資金湧入股價上漲必然會讓股民眼紅,當然會紛紛買進此股票,股票的數目當然就會比以前多了,這些數目是怎樣多出來的?
不會比以前多,有人買就有人賣,如果沒有賣了,就漲停了,不會憑空多出股票的。
F. 股票是怎樣退股的
不可能退股
仔細看你買的什麼股 根據價錢 自己看著行了就買掉了
也可以去證券公司賣點 問大堂經理就好了
G. 公司小股東 買的公司股份可以退股嗎!
公司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這是基於公司穩定性方面的考慮。但這並不是說公司股東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新《公司法》規定了有限公司股東的退出機制,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有利於公司的健康發展。 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退股兩種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東也可在依法履行相關清算程序後分配公司財產,因而股東同樣可以獲得實際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分析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具體退出方式。 一、通過股權轉讓的方式退股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方式退出公司。股權轉讓方式包括股東之間轉讓和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兩種方式。1、股東之間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2、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二款規定,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3、公司章程對股份轉讓的規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條第四款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申請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所規定的股東申請退股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退股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 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由此可見,股東要行使其退股的權利,必須符合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種情形都屬於公司存續期間很難出現的情形。除上述三個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想退股是沒有相關法律依據的。 三、解散公司而退股 從公司法的規定分析,股東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於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1、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會議決議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二)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解散。依據該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公司財產在分別支付清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交納所欠稅款,清償公司債務後的剩餘財產,有限責任公司按照股東的出資比例分配。可見,當公司在依據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議決議而解散的情況下,公司股東實際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2、特殊情況下股東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百分之十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該條款的設置目的在於保護小股東的利益。但是在實踐中該法條的解釋和適用很難把握,必然會遭遇如何解釋和適用該法條的問題。如,什麼樣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什麼情形才符合「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其他途徑」到底是哪些等。盡管如此,該項條款在股東在面臨公司僵局時的強制性退出提供了一個新的法律救濟方式。 總之,經過以上相關法律分析,股權轉讓、法定退股、依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議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等是目前《公司法》解決股東從公司退出的幾種方式。該幾種方式優劣分析如下:1、股權轉讓最快速、經濟的解決方式,應為股東考慮退出公司時的優先選擇。2、依據公司章程和股東會議決議解散公司優點是能很好的保護股東退出時的權利,缺點是辦理相關手續比較煩瑣。3、法定退股情形很難出現,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種理想選擇。4、在公司拒絕收購股東符合法定退股條件的股份時,股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5、 向人民法院提起強制解散公司之訴。此種方式是股東在窮盡其他救濟方式的最後的救濟手段,即在股東的合法權益受到嚴重影響,公司的經營管理會受到嚴重影響的前提下,當其他救濟手段都窮盡之後,公司股東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強制解散公司之訴。 河南國銀律師事務所 丁保勇 律師 求好評
H. 普通股股東可以退股嗎
不可以退,只能去交易,賣給別人,除非公司回購,否則你不能主動退。
I. 持有股票的人就是股東股東可轉讓股票也可以隨意退股這句話正確嗎
不正確。持有股票的人是股東,但是並非可以隨時(隨意)轉讓,比如限售股等需要滿足條件才能轉讓(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