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代持協議退出條款有哪些
根據你的提問,經邦咨詢在此給出以下回答:
對於已確認項目失敗的創業資本應盡早採用清算方式退回以盡可能多地收回殘留資本,其操作方式分為虧損清償和虧損注銷兩種。近五年清算退出的案例總計不超過 50家。
清算是一個企業倒閉之前的止損措施,並不是所有投資失敗的企業都會進行破產清算,申請破產並進行清算是有成本的,而且還要經過耗時長,較為復雜的法律程。破產清算是不得已而為之的一種方式,優點是尚能收回部分投資。缺點是顯而易見的,意味著本項目的投資虧損,資金收益率為負數。這也是我們廣大投資者最不願意看到的退出方式。
總體而言,各種退出方式各有優缺點,具體方式的選擇還要根據市場情況、投資策略等進行決定。對於廣大投資者而言,最重要的還是關注團隊的整體實力、投資理念及投資項目,才能獲得最滿意的投資回報。
以上就是經邦咨詢根據你的提問給出的回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經邦咨詢,17年專注於股改一件事。
Ⅱ 股票現價10元,委託賣出價格11元。退出網上交易系統後,股票漲到11元會自動賣出嗎
股票漲到11元會自動賣出
Ⅲ 代持股份的價值怎麼計算,能作為名義股東的個人資產嗎
代持是別人的股份,是實際股東的個人財產。
Ⅳ 如何理解股份代持的問題
所謂股權代持,也被稱為委託持股、隱名持股、股權掛靠,是指實際出資人(即被代持人)與名義出資人(即代持人)以協議或其它形式約定,由名義股東以其自己名義代實際出資人履行股東權利義務,由實際出資人履行出資義務並享有投資權益的一種權利義務安排。
雖然股權代持帶有隱藏真實股東身份的因素,但其在法律層面上是受到認可和保護的。
《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三條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發行人的股權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因此,證監會要求企業在IPO前要進行股權代持關系的清理。具體來說,我們從證監會的反饋意見中看出,證監會的審核關注點在於股權代持的歷史真實原因及關系真實性、股權代持過程是否合法有效、股權代持的處理結果是否達到股權權屬清晰的要求。
股權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種法律關系:
第一,實際股東與名義股東之間的法律關系;
第二,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之間的法律關系;
第三,是實際股東、名義股東與公司外第三人之間的關系。
那麼我們該如何判斷股權代持關系的真實性性呢?一方面可以通過查閱顯名股東和隱名股東的委託持股協議並向雙方確認,另一方面通過查明隱名股東是否實際出資以及隱名股東是否實際享有股東權益來判斷代持關系的真實性。
股權代持產生的原因是什麼如下:
1、《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的規定上限是50人,員工持股人數過多就可能選擇股份代持。
2、除了股東上限,還對股東人數的下限有要求(2人),創始人會選擇另一個人代持股份,兩人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人員是不能出資合法地成為股東的:
1 在政府部門或其他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單位擔任黨政領導幹部、公務員的人員(含高等學校黨政領導幹部)
2 軍人
3 國有企業領導幹部
4 違背競業禁止規定的人員
5 外籍人士或機構
Ⅳ 如何判斷代持嫌疑 股票數量,鎖定期限,價格
和有比較深的資質的分析師交流,作為朋友會給你一定的建議的
Ⅵ 我從朋友那高價買的股份,我想退出,是按什麼價格退是按照購買的原價退,還是按市場價退
如果股票已經上市,而且屬於流通股,你可以選擇市場賣出或大額轉讓,價格隨行就市;也可以高於市價協議收購。
如果沒上市,只能是協議轉讓,價格大家商量。
Ⅶ 代持股份要怎樣才能退出來
是否有委託人和受託人之間形成一份股份代持的協議書 如有協議書 完全可以用協議解決 如果沒有 就只能私下溝通
Ⅷ 給員工做股權激勵,員工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代持公司股份,退出條款一般怎麼寫
退出條款主要是防止員工的非正常離職,可以對離職情況進行細分,如員工合同到期、晉升、降職、外部投資商進入、企業上市等幾類,然後針對不同的情況設置不同的退出條款(關鍵是退出價格不同)。上海經邦王俊強老師帶領的咨詢團隊給我們做的《合夥企業法》非常科學,需要的話可以和他聯系,他們公司是專門做股權激勵的
Ⅸ 由員工持股公司代持的非上市公司的股份要退股時,每股價格怎麼算謝謝
1、不合法
2、應當是議價或者評估加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