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價格知識 » 發行人的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
擴展閱讀
股票代碼xd代表什意思 2025-09-16 01:55:34
股票交易用哪個證券 2025-09-15 23:59:24
中國船舶股票可以買嗎 2025-09-15 22:22:28

發行人的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

發布時間: 2022-09-02 14:49:29

⑴ 100分求 財務案例研究 課後練習 答案

誰說的,我懇請你好好學習啊。懇請,只有學習,才是王道。

案例一:華南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結構

1. 法人治理結構的功能與要點。

(1)法人治理結構包括四大機構:股東大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

(2)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董事會是公司的經營決策機構,經理層屬於執行機構,監事會是監督機構。

(3)股東會議的組成及功能。

(4)董事會及其功能。

(5)經理及其功能。

(6)監事會及其功能。

(3)—(6)詳見書上第16頁到第17頁

2.該公司對中小股東權益採取了何種保護措施?為何要提出此問題?

為何提出此問題:盡量避免中小股東遭欺詐或壓制的狀況發生。

保護措施:(1)、制定了一系列的投資者服務計劃;

(2)、認真作好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3)、規范關聯交易,避免同業競爭;

(4)、通過獨立董事制度、審計委員會制度、監事會制度、內部監控制度等辦法,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

(1)—(4)詳見書上第10頁到第11頁

案例二:貴州仙酒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上市

1.從案例出發,評價改制上市對國有企業的必要性、迫切性和主要難點。

必要性、迫切性:體制原因使傳統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各種弊端的根源,其基本特徵是政企不分、經營低效,國有企業改革的目的是使傳統公有制企業成為現代市場經濟的微觀主體。通過改制重組上市的方式使國有企業加快快速向市場經濟主體轉變,是眾多改革方案中最有效的方法。

主要難點:國有企業改制上市要滿足六個方面的要求:

1、滿足國有企業改制上市和各利害關系人的資格條件限制,包括發行人自身連續三年盈利要求、企業重組的業績計算、主要發起人和發起條件限制。

2、改制上市的股本規模和股權結構(包括國有股拆股和社會公眾股比例)設計。

3、國有企業改制重組的模式選擇和設計。

4、同業競爭和關聯交易問題。

5、企業募集資金及其投向。

6、盈利預測和股票發行價格確定。

2.上市發行定價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根據世界各國和中國的新股定價的經驗,目前上市發行定價的基本方法有:議價法和競價法。

(1)議價法是指由股票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協商確定發行價格。議價法一般有兩種方式:固定價格方式和市場詢價方式。

①固定價格方式基本做法是由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在新股公開發行前商定一個固定價格,然後根據這個價格進行公開發售。

②市場詢價方式當新股銷售採用包銷方式時,一般採用市場詢價方式,這種方式確定新股發行價格一般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根據新股的價值(一般用現金流量貼現法等方法確定),股票發行時的大盤走勢、流通盤大小、公司所處行業股票的市場表現等因素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區間。第二,主承銷商協同上市公司的管理層進行路演,向投資者介紹和推介該股票,並向投資者發送預訂邀請文件,徵集在各個價位上的需求量,通過對反饋回來的投資者的預訂股份單進行統計,主承銷商和發行人對最初的發行價格進行修正,最後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2)競價法是指由各股票承銷商或者投資者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競價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又有下面三種形式:

①網上競價。指通過證券交易所電腦交易系統按集中競價原則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②機構投資者(法人)競價。新股發行時,採取對法人配售和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通過法人投資者競價來確定股票發行價格。

③券商競價。在新股發行時,發行人事先通知股票承銷商,說明發行新股的計劃、發行條件和對新股承銷的要求,各股票承銷商根據自己的情況擬定各自的標書,以投標方式相互競爭股票承銷業務,中標標書中的價格就是股票發行價格。

案例三:2001年中國長江三峽工程開發總公司企業債券發行

1. 與股票融資比較,發行債券對公司的利弊何在?

(1)有利之處:①債券的發行費用較低;

②可以鎖定成本;

③不會削弱公司現有股東的相對平衡權力結構;

④可提高股東的收益。

(2)存在的弊端:①會增加公司的財務費用和財務風險;

②會影響公司的再籌資能力。

2.影響公司債券利率的因素有哪些?

根據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確定債券利率應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①現行銀行同期儲蓄存款利率水平。

②國家關於債券籌資利率的規定。

③發行公司的承受能力。為了保證債務能到期還本付息和公司的籌資資信,需要測算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量入為出。

④市場利率水平與走勢。

⑤債券籌資的其他條件。如果發行的債券附有抵押、擔保等保證條款,利率可適當降低,反之,則應適當提高。

案例四 吳越儀表公司發行可轉換債券

1. 可轉換債券籌資與發行普通股或普通債券籌資有何不同?

從可轉換債券自身特性看,發行可轉換債券無疑是上市公司再融資的較佳選擇。

(1)具有融資的靈活性。

(2)是一種低成本的融資工具。

(3)可以延緩股本的直接計入,從而緩解對業績的稀釋。

(4)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獲得比直接發行股票更高的股票發行價格,可以募集更多資金。

2.何項條款對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的利益保護做了規定?贖回條款的目的是什麼?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利益的保護作了規定。

(1)發行人設置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就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的利益所作出的規定。

(2)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發行人而設立的,旨在迫使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提前將其轉換成股票,從而達到增加股本、降低負債的目的,也避免利率下調造成的損失。

(3)回售條款是指發行人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連續低於轉股價格後達到一定的幅度時,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有的債券賣給發行人。投資者應特別關注這一條款,設置的目的在於有效的控制投資者一旦轉股不成帶來的收益風險,同時也可以降低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

⑵ 為什麼國外和國內市場上公司第一次發行股票或者增發新股後股票的價格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比發行前低

因為很多公司經理人利用自己掌握的內部信息,
判斷出自己公司的股票被市場高估了
所以乘這個時候發行
等到投資者買入股票之後
市場的發現這個公司其實不值那麼多錢
於是股價開始下落

⑶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對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利益的保護提出了哪些規定其目

1)發行人設置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就是為了保護投資者和發行人雙方的利益所作出的規定。

(2)贖回條款是為了保護發行人而設立的,旨在迫使持有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提前將其轉換成股票,從而達到增加股本、降低負債的目的,也避免利率下調造成的損失。

(3)回售條款是指發行人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連續低於轉股價格後達到一走的幅度時,可轉換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有的債券賣給發行人。投資者應特別關注這一條款,設置的目的在於有效的控制投資者一旦轉股不成帶來的收益風險,同時也可以降低可轉換債券的票面利率。

⑷ 股票發行定價的時間

新股要先申購,資金要凍結兩三天,然後根據中簽結果確定是否中簽。都是第三個交易日宣布結果的。
股票發行價格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新股票的價格。在確定股票發行價格時,可以按票面金額確定,也可以超過票面金額確定,但不得以低於票面金額的價格發行。
股票發行,一般就是公開向社會募集股本,發行股份,這種價格的高低受市場機制的影響極大,取決於公司的投資價值和供求關系的變化。如果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股票,價格超過了票面金額,被稱為溢價發行,至於高出票面金額多少,則由發行人與承銷的證券公司協商確定,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這種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體制,就是發揮市場作用,由市場決定價格,但是受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督。

⑸ 股票發行價與開盤價的區別

1、交易系統不同

股票發行價交易系統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對所有有效的買單按申報價由高到低排列,對所有有 效的賣單按申報價由低到高排列。

而開盤價交易系統依次將排在隊列前面的買單和賣單配對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

即買單數量與賣單數量相等,則取最後一筆成交的買入申報價和賣出申報價的算術平均價為開盤價;如果最後一筆成交是部分成交,則取部分成交的定單申報價為開盤價。該價格按期貨合約的最小變動價位取整。

2、范圍不同

股票發行價位於收盤價格與最高點之間,表示多方有信心和能力繼續上揚。但是買方的力量有限,股市要看賣方的實力以後再採取下一步的行動。

股市的開盤價格在昨日K線以內,表明買方的實力受到考驗,賣方隨時隨地都有反擊的可能性,因此我們應該密切注意股市的動向,稍有不測風雲,股市就有反轉的可能。

3、性質不同

開盤價格比最高價格還要高時,說明股市是在特別條件下發生了重大的利於股市上漲的條件,在這種條件下,股市的暴漲是必然趨勢,而且有持續增長的可能性,它是決定股市止跌的一種形式而不是救命草。開盤後股市都有一個回調過程,調整的低點是我們買進的最好時機。

而股票發行價在昨日收盤價格或者低於昨日收盤並且高於昨日最低點時,表明賣方主力繼續呈強,買方實力偏弱,市場將繼續沿著下行的趨勢繼續下去。

(5)發行人的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擴展閱讀

如果開市後一段時間內(通常為半小時)某種證券沒有買賣或沒有成交,則取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當日證券的開盤價。如果某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則由證券交易所的場內中介經紀人根據客戶對該證券買賣委託的價格走勢提出指導價,促使成交後作為該證券的開盤價。

在無形化交易市場中,如果某種證券連續數日未成交,以前一日的收盤價作為它的開盤價。

我國確定股票發行價格多採用兩種方式: 一是固定價格方式,即在發行前由主承銷商和發行人根據市盈率法來確定新股發行價格: 新股發行價=每股稅後利潤×發行市盈率。 二是區間尋價方式,又叫「競價發行」方式。

即確定新股發行的價格上限和下限,在發行時根據集合競價的原則,以滿足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作為確定的發行價。

比如某隻新股競價發行時的上限是10元,下限是6元,發行時認購者可以按照自己能夠接受的價格進行申購,結果是8元可以滿足所有申購者最大的成交量,所以8元就成了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所有高於和等於8元的申購可以認購到新股,而低於8元的申購則不能認購到新股。

這種發行方式,多在增發新股時使用。 新股的發行價主要取決於每股稅後利潤和發行市盈率這兩個因素。2001年新股發行實施核准制以來,發行市盈率一般在50倍以上。

⑹ 一般情況下股票價格低於發行價格正常嗎

一般有兩種情況
一是沒資金關注 人氣低迷 成交量極度萎縮
二是有長庄入駐 在底部長期蓄勢 此種日後必是大牛股
在底部會有明顯量堆 在突破前期 成交量極度萎縮
一旦突破必以巨量拉出長陽 如四川成渝
不管何種 進去皆不會有損失 只不過浪費機會和時間
只要關注即可 待其突破形成可果斷參與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⑺ 漲幅百分之幾怎麼算

漲幅百分比的計算公式為:漲幅=上漲數值/上一個交易日收盤值*100%。
在股票市場上,漲幅是一個特殊的術語,具體指的是股票價格在一段時間內上漲的幅度,例如,漲幅為6.2也可以理解為股票價格上漲了6.2%。

拓展資料:

股票市場是股票發行和交易的場所,包括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兩部分。股份公司通過面向社會發行股票,迅速集中大量資金,實現生產的規模經營;而社會上分散的資金盈餘者本著「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投資股份公司,謀求財富的增值。
1、流通市場的功能:
股票流通市場包含了股票流通的一切活動。股票流通市場的存在和發展為股票發行者創造了有利的籌資環境,投資者可以根據自己的投資計劃和市場變動情況,隨時買賣股票。由於解除了投資者的後顧之憂,它們可以放心地參加股票發行市場的認購活動,有利於公司籌措長期資金、股票流通的順暢也為股票發行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對於投資者來說,通過股票流通市場的活動,可以使長期投資短期化,在股票和現金之間隨時轉換,增強了股票的流動性和安全性。股票流通市場上的價格是反映經濟動向的晴雨表,它能靈敏地反映出資金供求狀況、市場供求,行業前景和政治形勢的變化,是進行預測和分析的重要指標,對於企業來說,股權的轉移和股票行市的漲落是其經營狀況的指示器,還能為企業及時提供大量信息,有助於它們的經營決策和改善經營管理。可見,股票流通市場具有重要的作用。
2、股票交易方式
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
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流通市場的構成
流通市場的構成要素主要有:(1)股票持有人,在此為賣方;(2)投資者,在此為買方;(3)為股票交易提供流通、轉讓便利條件的信用中介操作機構,如證券公司或股票交易所(習慣稱之為證券交易所)。
交易所市場是股票流通市場的最重要的組成部分,也是交易所會員、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人在證券市場內集中買賣上市股票的場所,是二級市場的主體。具體說,它具有固定的交易所和固定的交易時間。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股票上市買賣,使原股票持有人和投資者有機會在市場上通過經紀人進行自由買賣、成交、結算和交割。證券公司也是二級市場上重要的金融中介機構之一,其最重要的職能是為投資者買賣股票等證券,並提供為客戶保存證券、為客戶融資融券、提供證券投資信息等業務服務。
場外市場又稱店頭市場或櫃台市場。它與交易所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證券交易市場體系。場外交易市場實際上是由千萬家證券商行組成的抽象的證券買賣市場。在場外市場交易市場內,每個證券商行大都同時具有經紀人和自營商雙重身份,隨時與買賣證券的投資者通過直接接觸或電話、電報等方式迅速達成交易。作為自營商,證券商具有創造市場的功能。證券商往往根據自身的特點,選擇幾個交易對象。作為經紀證券商,證券商替顧客與某證券的交易商行進行交易。在這里,證券商只是顧客的代理人,他不承擔任何風險,只收少量的手續費作為補償。
在股市中,由於股價的走向取決於資金的運動。資金實力雄厚的機構大戶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甚至操縱股價的漲跌。他們可以利用自身的資金實力,採取多種方式製造虛假的行情而從中獲利,因而使得股票市場有投機的一面。但這並不能代表股票市場的全部,不能反映股票市場的實質。
對於股票市場上的投機行為要進行客觀的評價。股票市場上的種種投機行為固然會對商品經濟的發展產生很大的負作用,但不可忽視的是,投機活動也是資本集中的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我們應該認識到,正是由於投機活動有獲得暴利的可能,才刺激了某些投資者,使其將資金投入股票市場,從而促進資本的大量集中,使貨幣資金轉化為資本。

⑻ 轉股價向下修正是什麼意思啊

這是指可轉債確定轉股價後,當市場下跌,股票價格低於轉股價時,公司董事會可提出修改轉股價.在轉債的發行說明書里就會約定向下修正的條件和操作細節.例如:在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間,當本公司股票在任意30 個連續交易日中至少20個交易日的收盤價格不高於當期轉股價格的85%時,董事會有權提出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方案並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上述方案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方可實施。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本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股東應當迴避。修正後的轉股價格應不低於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和前一個交易日的均價,同時修正後的轉股價格不低於最近一期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和股票面值。

⑼ 可轉債交易規則

一、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並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券。所以作為一種具有多重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投資者在實操中應當特別關注其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等特徵。

二、可轉債交易規則
1、1與股票的T+1交易不同,可轉債實行的是T+0交易,也就是當日買入的可以當日賣出,流動性非常好。

2、可轉債是沒有漲跌幅限制的,所以可能會出現可轉債的價格在當天出現非常大幅度的波動,因此風險也比較高,不過,可轉債的申報價格要遵守「價格籠子」的規定。

3、可轉債的價格與正股價格是成正相關的,因為正股當日價格有漲跌停板的限制,所以一般來說,可轉債價格當日波動應該不會很大。如果有較大價格波動,市場就需要「冷靜」一下。一天最多停牌兩次。

三、警惕可轉債交易的風險
因為沒有價格漲跌幅的限制,加上可轉債是T+0交易,投資者需要警惕高溢價可轉債可能出現的價格大幅回落,投資可轉債具有股價波動的風險。

當股價下跌到轉換價格下時,可轉債投資者就會被迫成為債券投資者。而可轉債的利率一般是會低於同等級債券利率的,所以投資者會面臨利息損失。

除此之外,可轉債還面臨提前贖回的風險,許多的可轉債是規定了發行者在發行一段時間後,要用某一價格贖回債券的,而提前贖回則限定了投資者的高收益。

注意點:
1.當轉股價值超過轉債價值時,投資者可以考慮轉換成股票,並在後續拋出獲利。
2.一般來說,轉股申報數量可以超過實際持有可轉債的數量。
3.投資者可以預先以較大的數額委託轉股,後續再決定是否買入。避免臨近收盤來不及操作而導致損失。一、什麼是可轉債?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並在一定期間內依據約定的條件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公司債券。所以作為一種具有多重性質的混合型融資工具,投資者在實操中應當特別關注其債券性、股權性、可轉換性等特徵。

⑽ 轉債中簽了怎麼操作

轉債中簽了操作流程如下:
一、中簽之後,我們需要交費,今天晚上通知已經中簽,那麼登陸證券交易軟體可以查詢到中簽,而且有簡訊提醒;
二、可轉債跟新股不一樣的是新股的價格不同,但是可轉債的價格是100一張中簽就是10張1000塊錢,第二天保證有1000即可。
三、上市後可以的交易的時候直接雙擊倉位中的債券然後賣出即可,買賣與股票無異。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有若干要素,這些要素基本上決定了可轉換債券的轉換條件、轉換價格、市場價格等總體特徵。
一、有效期限和轉換期限。就可轉換債券而言,其有效期限與一般債券相同,指債券從發行之日起至償清本息之日止的存續期間。轉換期限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普通股票的起始日至結束日的期間。大多數情況下,發行人都規定一個特定的轉換期限,在該期限內,允許可轉換債券的持有人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成發行人的股票。我國《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規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期限最短為1年,最長為6年,自發行結束之日起6個月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
二、股票利率或股息率。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轉換優先股票的股息率)是指可轉換債券作為一種債券時的票面利率(或優先股股息率),發行人根據當前市場利率水平、公司債券資信等級和發行條款確定,一般低於相同條件的不可轉換債券(或不可轉換優先股票)。可轉換公司債券應半年或1年付息1次,到期後5個工作日內應償還未轉股債券的本金及最後1期利息。
三、轉換比例或轉換價格。轉換比例是指一定面額可轉換債券可轉換成普通股票的股數。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比例=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價格
轉換價格是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價格。用公式表示為:
轉換價格=可轉換債券面值_轉換比例
四、贖回條款與回售條款。贖回是指發行人在發行一段時間後,可以提前贖回未到期的發行在外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贖回條件一般是當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高於轉換價格達到一定幅度時,公司可按照事先約定的贖回價格買回發行在外尚未轉股的可轉換公司債券。
回售是指公司股票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低於轉換價格達到某一幅度時,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人按事先約定的價格將所持可轉換債券賣給發行人的行為。
贖回條款和回售條款是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的贖回行為和回售行為發生的具體市場條件。
五、轉換價格修正條款。轉換價格修正是指發行公司在發行可轉換債券後,由於公司送股、配股、增發股票、分立、合並、拆細及其他原因導致發行人股份發生變動,引起公司股票名義價格下降時而對轉換價格所做的必要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