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公司要約收購最後三天散戶可不可賣股票
只要該股股票不停牌就可以買賣股票。
② 要約收購股票可不賣嗎
要約收購是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這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溫馨提示:
1、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
2、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應答時間:2021-04-07,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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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股票要約收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大部分人認為是利多,因為其中牽扯到了重組,有資產的注入。但事實上,也有可能在要約收購後股價會下跌。如果收購方A只是要約收購的一部分,你持有的股票也許就賣不出去,這時過了收購期,股價也會大跌。
拓展資料:
什麼叫股票:
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大部分股票都是在證券交易所內買賣,場外交易只是以美國比較完善,其它國家要麼沒有、要麼是處於萌芽階段.
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賬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賬戶。
(2)傳遞指令,開設賬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股票的分類:
按股東所享有的權利,可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按票面是否標明持有者姓名,分為記名股票和不記名股票;
按股票票面是否記明入股金額,分為有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按能否向股份贖回自己的財產,分為可贖回股票和不可贖回股票。
股票的性質:
股票是有價證券。股票是一種具有財產價值的證券,股票記載著股票種類、票面金額及代表的股份數,反映著股票的持有人對的權利。
股票是證權證券。股票表現的是股東的權利,任何人只要合法佔有股票,其就可以依法向行使權利,而且股票發生轉移時,股東的權益也即隨之轉移。
股票是要式證券。股票應當採取紙面形式或者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形式,其記載的內容和事項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
股票是流通證券。股票可以在證券市場依法進行。
④ 什麼是股票要約收購是利好嗎
很多股民朋友可能都聽說過要約收購這個概念,卻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對股票而言究竟是好事還是壞事。今天就來跟各位聊聊股票要約收購的前世今生。舉個例子來說,收購人A錢多得沒地方花,這時候突然發現了一家很值得投資的公司B,於是就想要把這家公司的股份買過來。一開始為了不引起其他人注意,就在二級市場大量買入B公司的股票,結果買著買著不小心就成了持股達到已發行股份5%的大股東,這個時候按規定就必須向證監會、交易所報告,還要通知B公司並發出公告。
此時,既然消息已經公開,如果繼續大量收購B公司股票很可能引起股價大幅上漲,從而增加了收購成本,這顯然是不劃算的。如果A還想繼續低成本買入B公司股票,於是就向B公司全體股東承諾,在某個時間段內按照一定的價格收購一定數量的股份,這種是屬於主動要約收購。只要持股比例在30%以下,收購人都可以自己決定是否通過要約收購的方式增持股票。
如果A非常看好B公司的前景,想要取得B公司的控股權,那麼還會繼續大量增持B公司的股票。在持股達到30%以上後,如果還想繼續增持,那麼就必須以要約收購的方式面向全體股東來收購股份,這種是屬於被動要約收購。要約收購的數量最少是發行股份的5%,價格是A在公告前60天內買入股票的最高價格,並且不能低於公告前30個交易日內B公司股票的每日加權平均價格的算術平均值。
其次,為什麼會出現要約收購。要約收購通常被認為是惡意收購,目的是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如果成功取得公司控制權後,可能導致公司的經營決策和管理層出現重大變更,這對其他的股東是不公平的。為了保護所有股東的利益,就必須通過公告要約收購來進行。如果要約收購價格太低低於股票市價,就可能買不到股票。如果收購價高於市價,投資者就可以按市價買入然後按要約價賣出來套利。
最後,要約收購是利好嗎。通常大家會認為要約收購是利好,因為收購的目的一般都是股權重組,存在資產注入的預期。但實際上,要約收購後股價下跌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收購人A只是部分要約收購,那麼你持有的股票可能無法全部按要約價賣給A,一旦過了要約收購期限,股票可能會大幅下跌。
另外,存在要約收購方案被董事會、股東大會等公司決策機構或者證監會、商務部等政府管理部門否決的情況。這種情況一旦出現往往都會被市場當做重大利空因素,短期內股價可能會大幅下跌。所以,股票要約收購並不等於閉著眼睛撿錢,還是存在一定風險的。
⑤ 我的股票要進行要約收購了,我要怎麼操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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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華雄
A股市場又來要約收購了,這次的主角是錢江水利。
簡單來說,就是錢江水利的大股東願意出高價買你手中的股票。
它想以15.36元/股的價格,最多買入占公司總股本10%的股票,如果你有錢江水利股票,可以選擇以15.36元/股的價格賣給它。
錢江水利在公布要約收購方案前的股價為12.80元,15.36元的要約收購價較上述價格足足溢價了20%!是不是有一種「撿到寶」的感覺?
這不,在12日晚間公告要約收購的消息後,13日公司股價就先來了一個漲停!
6我前面同意賣給收購方,但後來股價漲起來了,可以反悔嗎?
可以。要約收購有效期限內,所有的預受要約都只是暫存在中登公司,撤單時「買入」即可拿回你已「賣出」的股份。但切記,在要約期屆滿前3個交易日內,不能撤單!
7公司股票停牌期間能不能操作?
可以。停牌期間仍可辦理預受要約的申報手續。
8如果後面公司更改了方案,以前掛的單還有效嗎?
無效,會自動撤銷。如果你接受新方案,要重新掛單。
9已預受要約的股票是否可以賣出?
已申報預受要約的股份當日可以申報賣出,賣出申報未成交部分仍計入預受要約申報。
10要約收購會導致公司退市嗎?
在A股基本不可能,畢竟殼還是很值錢的。不以退市為前提的要約收購案例,收購方會在公告中明確表示,將採取各種合規手段,確保本次要約收購不觸發退市。因此,對於選擇繼續持股的投資者,可以在要約收購後,正常買賣該公司股票。
按照法律規定,上市公司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25%,或者公司股本總額超過4億元,社會公眾持股比例不足公司股份總數的10%,將退市,但會有很多方法來規避出現這種極端情況的,就算萬一出現,也有緩沖期來應對,所以不要擔心啦。
⑥ 重慶百貨要約收購期間能不能買股票,收購日期是4月1號到4月30號.上4月1號開盤嗎
今天4月1日沒有看到停牌公告,是要正常開盤的。可以買賣股票的。
⑦ 要約收購是利空還是利好
股票被要約收購一般認為是利好。強勢股東入駐將會帶來重組,資產注入的預期,股價也會上升的。
要約收購指收購人向被收購的公司發出收購的公告,待被收購上市公司確認後,方可實行收購行為。這是各國證券市場最主要的收購形式,通過公開向全體股東發出要約,達到控制目標公司的目的。
要約收購是一種特殊的證券交易行為,其標的為上市公司的全部依法發行的股份。
(7)要約收購期間股票能買嗎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其最大的特點是在所有股東平等獲取信息的基礎上由股東自主作出選擇,因此被視為完全市場化的規范的收購模式,有利於防止各種內幕交易,保障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要約收購包含部分自願要約與全面強制要約兩種要約類型。
部分自願要約,是指收購者依據目標公司總股本確定預計收購的股份比例,在該比例范圍內向目標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要約,預受要約的數量超過收購人要約收購的數量時,收購人應當按照同等比例收購預受要約的股份。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要約收購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利多
⑧ 要約收購是利好還是利空
利好,因為股東入住將會帶來重組,資產注入的預期,股價也會上升的。
以要約方式收購一個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預定收購的股份比例均不得低於該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以要約方式進行上市公司收購的,收購人應當公平對待被收購公司的所有股東。持有同一種類股份的股東應當得到同等對待。
收購人為終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或者向中國證監會提出申請但未取得豁免而發出全面要約的,應當以現金支付收購價款;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應當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股東選擇。
(8)要約收購期間股票能買嗎擴展閱讀:
要約收購的程序
1、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須公布信息。即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
2、持股百分之三十繼續收購時的要約。
3、終止上市。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份數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4、股東可要求收購人收購未收購的股票。收購要約的期限屆滿,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公司的股份達到該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時,其餘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
5、收購結束的報告。收購上市公司的行為結束後,收購人應當在十五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並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