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價格知識 » 雷士照明股票2013價格
擴展閱讀
三環科技股票代碼 2025-09-09 08:39:46
美國參議院中國股票 2025-09-09 07:47:44

雷士照明股票2013價格

發布時間: 2022-09-20 01:27:33

⑴ 雷士照明股權之爭屬於哪一類委託代理模型

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究竟該誰說了算?正確的公司治理中,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個人英雄主義」式的草莽年代嗎?這是吳長江與王冬雷之爭中需要關心的問題

2013年6月21日,香港,時任雷士照明首席執行官吳長江(右)及雷士董事長王冬雷(左)出席年會,宛如蜜月

「吳長江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比誰都愛雷士,卻把他持有的雷士股份賣的精光?說雷士是他的孩子,卻掏空雷士的錢為他老婆的地產公司、自己的恩緯西工廠違規
擔保?說運營商是他的兄弟,卻又欠大家幾個億的借款長期不還?董事會聘請他擔任CEO,免了他的職務,卻霸佔公司不走?看不明白!」

9月13日,雷士照明董事長王冬雷在新浪微博頻發感慨。然而,就在2013年10月份,王冬雷接受媒體采訪時,還是這樣描述與雷士照明創始人,時任CEO吳長江的關系:「跟吳長江遇到一起,是我命好!我們兩個攜手,簡直是絕配。」

不想世事無常。8月以來,這對曾經的「絕配」屢起爭執,並公諸於眾。

8月8日,雷士照明召開董事會電話會議,吳長江被免去了執行董事、CEO職務。

8月29日,雷士照明股東大會以95.84%贊成票的結果罷免吳長江董事及董事會下屬委員會的所有職務。而吳長江認為,他的股東代表未能與會,對此結果並不認可。

這是吳長江1998年創辦雷士照明至今,第三次被擠出董事會。即使在公司控制權戰爭日漸頻繁的今天,雷士照明和吳長江這樣的經歷也足以引發足夠的關注。況且,第三次雷士控制權之爭過程中,充斥了太多幾近狗血的「劇情」。

8月8日下午,也就是罷免吳長江CEO職務的當天下午,王冬雷出現在吳長江辦公室左近。網上流傳的視頻顯示,現場發生了肢體接觸,驚動了重慶當地警方。

此後,雙方各自通過新聞發布會、實名微博等渠道,指責對方在公司運營中違規甚至違法。

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發現,吳王之爭,王冬雷或有不當之處,不過作為國內唯一一個先後三次被趕出自己一手締造企業的人,吳長江理應更多地對自己的遭遇進行反思。

中國社科院世界經濟與政治研究所公
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魯桐表示:「一般中國人會比較同情創業者,但是從規則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蓋實質。雷士照明風波根本上還是創業者英雄主義作風與
PE強調的企業運營制度化、規范化理念上的沖突。」還有專家表示,要看清這裡面的曲直是非並不容易,但如果著眼於基本的商業邏輯,這裡面還是應該辨別與考
量幾個關鍵問題的。

考量一:

雷士究竟是誰的孩子?

第一個關鍵問題,是應該在這場爭斗中首先需要搞清楚,雷士照明究竟是誰的孩子,這是討論問題的基點,有了這個基點,才能說,在這場爭斗中,首先誰該聽誰的。

吳長江習慣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過去如是,現在也如是。

2013年元旦前夕,吳長江在微博上回應與德豪潤達(002005,股吧)的合作時表示,「請大家相信沒有人比我更熱愛雷士,我視雷士如自己的孩子」。與王冬雷鬧翻後,他又表示,「總把公司當作自己孩子,以至於到自私的地步」。

巧合的是,王冬雷也做過類似的比喻。2013年,王冬雷在公開場合表示,「我是做產業的,我把雷士當孩子養,當成終身的事業。」

對此,仁達方略咨詢公司總裁王吉鵬認為,不應該把經濟問題和道德、感情混為一談。「公司歸屬的客觀標准應該是股權。」

雷士照明的股權經歷了復雜的變化過程。吳長江結識王冬雷之時,雷士照明正處在第二次控制權爭奪的漩渦中。

2005年,由於發展理念不一致,吳長江與另外兩名雷士照明的創始人分道揚鑣,並支付了1.6億元的「分手費」。拿不出足夠現金的吳長江多方求助,還找到了柳傳志求援。

2006年8月14日,軟銀賽富以2200萬美元的代價,擁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權。彼時吳長江占股40%。

2008年,為收購同屬照明行業的世通投資有限公司,手頭資金不足的雷士照明再次融資,在這次融資中,軟銀賽富再度出資1000萬美元,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此時軟銀塞富的持股比例達到36.05%,成為第一大股東,吳長江以34.4%的股份居第二大股東。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和吳長江等六大股東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此時,吳長江(包括其個人及通過全資公司NVC合計)的持股比例下降到了17.15%。

對於股權的連續下降,吳長江並不擔心。在他看來,「包括高盛、軟銀賽富在內的投資者非常喜歡我,對我評價很高,他們很難找到我這樣一個有這么好的心態,這么盡心盡職,這么不辭辛苦做事的人。他們非常認同我,非要我來做雷士不可。」

話雖如此,當吳長江意識到其他大股東在人事任免等方面開始發言時,他開始通過杠桿式增持股票。資料顯示,2012年5月15日,吳長江以19%的比例重新成為第一大股東,較軟銀賽富僅高出0.52個百分點,在董事會發言權依舊微弱。

10天後,也就是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吳長江因個人原因辭任董事長、公司執行董事兼首席執行官,並辭任公司董事會所有委員職務。同時,來自賽富亞洲的閻焱和來自施耐德的張開鵬分別繼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

與第一次一樣,在經銷商、供應商等支持下,吳長江得以重返雷士照明。為了解決給自己帶來麻煩的原有股東,吳長江嘗試引入新的投資人。

經人介紹,吳長江找到了王冬雷。彼時,王冬雷創辦的德豪潤達已成為小家電領域有影響力的企業,正在圖謀向LED產業轉型。

2012年12月5日,吳長江增持雷士照明股份至22.07%。兩周後,德豪潤達以共計16.54億港元收購雷士照明20.08%的股份,成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東。同時,吳長江通過自己名下的離岸公司NVC公司入股德豪潤達,成為其第二大股東。

換股交易之後,吳長江大約獲得了3億元人民幣的收入,但其在雷士的股份降低到6.79%。

其後,根據王冬雷的說法,吳長江一再拋出手中的股票,「現在他已經把手中的股份賣得精光。」

「盡管現在他號稱手中還有從二級市場購買的2.74%的雷士照明股份,以及通過德豪潤達映射到雷士控股的5.13%,但我們查不到任何證據。」9月19日深夜,雷士照明董事會在回復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認為,即便吳長江手中持有股份屬實,他在雷士公司中只是個小股東。

和君創業咨詢公司管理合夥人黃培看來,王冬雷進入雷士照明後,吳長江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已決定了其更多的是職業經理人的身份。

從這一角度看,吳長江再把雷士照明稱為自己的孩子,從情感角度看尚可接受,如從市場規則和法理角度則難以理解。「中國一度喜歡宣傳白手起家,大
家容易同情創業者,實際上創業需要很多因素的配合,創業者是一個重要因素,投資者和資本同樣也是重要因素,不宜感情用事,有所偏頗。」王吉鵬表示。

考量二:

究竟是誰更可能打球出界?

雷士照明按照一般商業邏輯應該是王冬雷說了算。這一點相信爭議不大。那接下來另一個重要的問題是,正確的公司治理老闆與職業經理人也是互有分工與界限的,那麼究竟是誰更可能越位和打球出界了呢?先看雙方對此是怎麼說的。

「我才是雷士最有價值的資產。雷士照明為什麼發展這么快?何以十幾年做到中國第一?我肯定有過人之處,這不是吹的。」時至今日,吳長江仍然這樣
表明心跡。平心而論,吳長江認為自己有過人之處並不過分,畢竟他創立了雷士照明這樣一家在國際照明行業都頗有影響力的企業。然而,作為中國唯一三次被趕出
自己創辦的公司的人,或許他自我表揚之餘,應該有一些反思。

1998年底,吳長江與自己的兩位高中同學胡永宏、杜剛聯手創立了雷士照明。最初,吳長江的股份為45%,後降低為三人一致。

企業發展後,三人在理念上出現明顯差異,吳長江主張繼續擴大規模,胡永宏二人則更傾向於賺錢分紅。

在回顧那段合作歲月時,胡永宏表示,「吳長江最喜歡讀的書就是《毛澤東選集》,他一直想證明自己是偉人的那一種,從以開始就能預見未來一樣。」

吳長江承認,當時自己確實違背董事會原則,「我也不想跟他們溝通,因為我好像覺得我們溝通起來非常費勁,大家理念思路不一致。」「如果你制定一
個商業戰略,所有人都能看懂,那還叫戰略?如果我的決策所有人都懂,就沒有今日之雷士和吳長江。」在吳長江看來,這不是剛愎自用,「我認為是自信。」

矛盾無法調和之時,三人分道揚鑣。吳長江引入了財務投資人。

盡管與軟銀賽富合作期間,吳長江已並非第一大股東,但他並不甘於受人擺弄。

現有資料顯示,2011年,出於重慶招商引資的優惠政策,吳長江提出將雷士照明的總部搬到重慶,但被董事會否決。董事會當時只同意其在重慶成立銷售公司,投資額度是2億元。但重慶開出的條件是,必須投資10億元,才能給予稅收等諸多優惠政策。

按照吳長江的說法,為了既不違背董事會規定,也為了滿足地方的需求,他自行找了第三方公司(香港無極照明有限公司)投資。在此過程中,雷士為無
極提供了擔保,而後者以建成後的大樓為前者提供了反擔保。2012年,吳長江將重慶雷士實業有限公司更名為「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公司成為事
實上的雷士照明總部。

當時的董事會對此並不知情。時任董事長閻焱曾經對這一行為表示了強烈的不滿:「你回家時發現家不見了,這就像你家人在沒跟你商量的情況下搬走了。」

第二次被出局後,得到多方力挺的吳長江回歸雷士照明。為此,閻焱提出了必須處理好所有上市公司監管規則下不允許的關聯交易,嚴格遵守董事會決議等三個條件。

然而,王冬雷入主後認為,吳長江並未遵守上述承諾。

王冬雷一方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就表示,罷免吳長江的導火索是發現其在未經董事會批準的情況下,將企業品牌使用權授予三家企業長達20年,而這三家企業均與吳長江關聯甚深。

根據雷士照明發布的公告,吳長江向董事會成員透露,其作為雷士照明的全資子公司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稱「雷士光電」),與
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山東雷士」)、重慶恩緯西實業有限公司(下稱「重慶恩緯西」)和中山聖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下稱「聖地愛司」)各簽
署一份許可協議,授予3家公司使用雷士品牌權力,為期20年。

公開資料顯示,前兩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母陳敏,後者的大股東為吳長江的岳父吳憲明。

吳長江的解釋是,這些公司在王冬雷進入之前就已經獲准有償使用雷士商標,且早有公告,現在只是合法延續。其繳納的商標許可費最終成為了上市公司業績。「無論跟我有無關系,只要符合市場公平條件,董事會應當予以公正評價。」

不過,雷士照明2013年年報顯示,山東雷士等3家公司的品牌使用時間為2013年-2015年,並非吳長江所說的20年。

還有一條也是王冬雷無法容忍的。他表示,吳長江通過合同能源管理事業部(EMC)和大項目事業部兩個新成立的事業部,不斷地掏空公司。「一年內
這兩個公司人員編制擴大了一倍,跟雷士總部人手一樣,都是300人,都是吳的親信主管,從銷售端來掏空利潤。」吳長江則認為這是誹謗。

加之雙方糾纏不清的賭債事件等,王冬雷認為自己忍無可忍,通過董事會罷免了吳長江的一切職務。王冬雷反思稱,當初與吳長江的合作過於倉促,「當時都沒有時間做盡職調查。」

對此,諾姆四達總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無論是投資者還是企業家,在選擇合作對象的時候,應該提前做足功課,「尤其是對關鍵人物的調查了解,因為企業的合作往往就是關鍵人物的合作。」

與吳長江鬧翻後,閻焱表示:「中國的民營企業為什麼做不大,與企業的制度化,透明化管理關系極大……相信吳總本人也會汲取教訓,完成由草莽英雄向成熟、自律的現代企業管理人的轉變。」

吳長江的觀點則與此針鋒相對:「我相信偉大的人性治理,而不是虛偽的契約精神。」他甚至對媒體表示:「我明天回雷士,明天就可以把所有供應鏈的人召集起來。我就是有這個本事,你信不信?」

兩次被離職而後復位的事實也證明,吳長江在雷士照明上上下下確實有著較高威望。然而,威望不見得完全來自人格魅力。

2012年8月14日,在雷士照明董事會獨立調查委員會對該事件的調查結果中,吳長江承認在雷士照明首次IPO時,他曾協助一些員工和經銷商購買大量股票,員工和經銷商將錢匯入他的私人賬戶。除此之外,吳長江還承認他從經銷商處獲得了個人貸款。

對外經貿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李長安(博客,微博)對企業觀察報記者表示,創業者要想與投資人和諧相處,絕不能用個人魅力、人性治理來取代對制度的敬畏和執行。「制度永遠比人更可靠。」

所以,有專家認為,也許王冬雷也有做事不地道之處,但目前這方面的資料曝光還不充分。但至少吳長江的問題是比較明顯的:他幾乎也所有的合作夥伴都合不來。這至少不是一個職業經理人該在的本份。

考量三:

商界為何仍然規則缺位?

罷免一個CEO為什麼這么難?這是近年中國不少企業出現的問題,從新聞的王志東,到國美的陳曉,
再到今天的吳長江……專家認為,這可能說明,中國商界仍然還處於草莽年代,真正的文明的規則即顯得「虛假、無用」,至少仍不為一部分人所遵守。「打個比
方,東家不要掌櫃的經營了,掌櫃的號召伙計占著東家的資產不還。現在的股東大會就是那個苦逼的東家。」王冬雷如是形容雙方的膠著狀態。

2014年7月15日,雷士照明公告,吳長江退出雷士照明10家附屬公司董事職位。其中,惠州雷士光電及雷士照明(中國)等公司改由王冬雷任新董事長。對此,吳長江回應稱,當時他在紐西蘭出差,董事會只是郵件通知他本人此事。

其後,便是董事會罷免吳長江CEO職務後,王冬雷帶人進入吳長江辦公室。「沒錯,我就是這樣安排的,我害怕他逃跑,拿公章做亂七八糟的事情。我害怕。」王冬雷表示。

吳長江認為,這次董事會事前臨時通知,未告知會議議題,不符合公司章程——但雷士照明上市公司章程中對董事會會議如何召開並未做明文規定。

目前,雷士照明萬州基地仍處在吳長江實際控制下。雷士惠州臨時總部方面稱,9月14日下午,雷士萬州工廠「以非正常銷售管理渠道」將6貨車照明
成品運送出廠,並指對方出動大量人員毆打雷士控股委派的經營管理人員。王冬雷認為,這些經銷商可能是吳長江債主且已無力支付貨款,吳長江此舉是為了拿上市
公司資產抵債。

吳長江為此出具的證據是——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檔案顯示,吳長江仍是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重慶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吳長江方面聘請的律師邱光耀
以「事實上的母公司和孫公司」來形容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和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的關系。「雖然他(王冬雷)是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的最大股東,但按
照公司法和各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以及德豪潤達及王冬雷對雷士照明和吳長江簽訂的協議,他們不能越權對雷士照明的日常經營行為進行干涉,對於該上市公司旗下
的國內各具有實際生產能力和商標權利的子公司並沒有直接的控制力。」

「創業者與投資人出現這么大的矛盾,首先說明在制度設計上存在問題,其次是管理不夠規范,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與經理層之間,公司各層級之間的關系沒有理順。」 人才管理與人力資源咨詢集團諾姆斯達公司總裁蘇永華接受企業觀察報采訪時表示。

上海傑賽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智斌認為,雷士照明之爭,對於投資者而言,要在防範公司創始團隊內部人控制方面預作安排,「要注意在法律框架下防範這類情形」。

漢理資本董事長錢學鋒預測稱,在公司董事會已下發決議的情況下,吳長江再反對也會被強行通過,若吳長江不交出公章和權利,遭到法院起訴,敗訴幾率很大。

2012年,吳長江在回顧第二次股權之爭時,曾有如下感慨:「創始人與投資人之間的紛爭很多地方是在經營理念和觀點上的分歧,只要用心溝通,相互包容完全可以解決的。雷士為此付出代價交了學費,但願能為更多的企業予以警示,少一些波折。」

⑵ 雷士照明發行多少股股票

雷士照明(02222)招股總數 7.28億股 (90%國際配售,10%公開認購)

⑶ 雷士照明的股票代碼是多少

A股中沒聽說過有叫雷士照明的股票.

⑷ 關於雷士照明股票拍賣案,留了這圖,我不懂不是創始人嗎怎麼賠給自己是我不懂還是小編寫錯

雖然他是創始人,可是自他成立公司後,公司和他個人就是相互獨立的 ,公司的財產和他個人的財產也是相互獨立的。沒收50萬元沒收的是個人財產,退賠370萬元是將原本屬於公司的370萬元財產退還給公司。關於被挪用的9億元,判處了其挪用資金罪,後邊的14年有期徒刑和沒收財產、退賠370萬元都是國家對他挪用資金的處理後果。

⑸ 吳長江的辭職事件

2012年5月25日,雷士照明控股有限公司宣稱,董事長兼CEO吳長江因為個人原因辭職。吳長江同時確認與公司董事會並無分歧。據悉,雷士照明現任非執行董事閻焱接任董事長,首席執行官一職則由張開鵬接任。 翻出當初雷士照明赴港上市的《招股說明書》,上面明確指出其上市保薦人包括高盛,而高盛旗下公司也是雷士照明的股東。截至雷士照明上市時,作為私募股權投資者的軟銀賽富、高盛分別擁有30.73%和9.39%的股份,而軟銀賽富當時的股份已經超過了吳長江持有的29.33%股份,是第一大股東。2011年年報顯示,軟銀賽富持有雷士照明18.33%股權,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業內人士大多認為,吳長江此次辭職是對前述股權結構和控制權的抗爭。港交所最新資料顯示,吳長江於2012年5月11日,場內增持公司好倉200萬股,耗資532萬港元,成交均價2.66港元。變動後吳長江持股6.3億股,持股佔比達19.95%,但仍與兩家投行的股權存在不小的差距。
事實上,這已是吳長江二次離開雷士———2005年雷士照明曾爆發主導權之爭,吳長江一招「以退為進」在經銷商的力保下取得公司控制權。業界猜測,吳長江依然會像第一次那樣再回雷士。
公開辭職後,吳長江連發兩條微博,就辭職一事進行了回應。他表示:「由於我近期身心疲憊,想休整一段時間,所以辭職」,並稱「等我調整一段時間,我依然會回來的,我為雷士傾注了畢生的心血,我不會也永遠不會放棄。」
雷士照明23日晚公告,該公司創始人、現任CEO吳長江已於6月21日的股東大會上當選執行董事。這意味著,吳長江經歷過去一年的波折,正式重返雷士董事會。 1965年,吳長江出生在重慶銅梁農村。1985年,由於高考發揮失常,這位四川省優秀學生幹部,與心儀的清華大學失之交臂,被西北工業大學錄取,學的是飛機製造。畢業後吳長江被分配到陝西漢中航空公司,有了一份令人羨慕的工作。1992年,就在即將被提拔為副處長的前夕,他選擇了辭職,懷揣「老闆夢」,隻身來到深圳。
開始時,他在一家台資企業做保安。但他知道,這絕不是自己南下的追求。四五個月後,他來到番禺,進入一家港資燈飾企業打工。幾經磨煉,他總結出「老闆定律」:首先要能吃苦;其次是膽子大,有風險意識;第三是具有商業意識。他發現自己以上條件都具備,另外,自己讀的書比許多老闆多得多。
10個月後的一天,吳長江的存摺上有了1.5萬元。他徑直來到老闆面前,告訴他自己要辭職辦廠。
1994年,總資本10萬元、股東6人的惠州明輝電器公司成立了,由吳長江全面負責。
公司的第一張訂單讓吳長江記憶猶新。一個香港客商要2萬只變壓器,要求兩周內交貨。熟悉這一行的都清楚,單是開一個模具就要1個月,但吳長江毫不猶豫地接了單。一周時間畫圖、開模,10多人連續幹了幾個通宵,最終交了訂單。這筆生意賺了20多萬元。這一年,6個股東每人分了3.8萬元。 一年後,吳長江完成了最初的資本積累。
1998年底,吳長江聯合兩個高中同學湊齊100萬元,成立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當時,飛利浦、歐司朗、松下等跨國照明行業巨頭已進入中國,在珠三角一帶的照明企業已超過3000家,「雷士」在「內憂外患」中堅定地揚帆起航。
「渠道、誠信、品牌」是「雷士」亟待攻克的三大難題。可吳長江首先解決的卻是企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先定目標,再建工廠,營銷未動,戰略先行」——這是「雷士」創立之初談及最多的16個字,也是「雷士」一貫的作法。
2000年,一批已經賣出的價值200多萬元的產品發現了質量問題。是召回產品還是夾著皮包走人?在這生死攸關的時刻,吳長江選擇了迄今為止最為重要的決策:召回全部問題產品。有職工提出把雷士商標抹去後再銷售,被他斷然否決。「雷士」以凈損失200多萬元的代價,創立了在照明行業率先實行的產品召回制度,從而贏得了市場信譽。當年年底,「雷士」的銷售額達到了7000萬元。
銷售額在不斷地增長,吳長江又決定在行業內第一個推行專賣店模式。「雷士剛起步,產品連半壁牆壁都擺不滿,開什麼專賣店?」很多人不理解。但吳長江堅持了自己的想法。2000年7月,第一家專賣店在沈陽開張。一年之後,這樣的店已經有了十幾家,經銷商反映掛了牌子的店要比不掛牌子的店銷售好得多。漸漸的,有經銷商主動找上門要求加盟。 2005年,在市場上迅猛崛起的「雷士」,企業內部卻經歷了一場大多數民營企業所共同經歷的「地震」。
三個股東之間產生了嚴重的分歧。其他兩個股東認為,前幾年一直在投入,現在賺錢了應該分紅;而吳長江認為,企業做得還不夠大,賺來的錢應再投入。
雙方互不讓步,股東之間最後攤牌。由於對方佔有55%的股份,吳長江只有45%的股份,雖然對方並不參與管理,但為了平衡關系,吳長江讓出了董事長的位置。他被要求領走8000萬元後徹底退出「雷士」。
然而,就在吳長江簽訂協議退出後的第3天,事情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吳長江剛離開惠州,就接到了一位供應商的電話,要他趕緊回公司。
一回到惠州,他就被直接帶到了公司大會議廳。廳內,全國各地200多個供應商和經銷商,還有公司的中高層幹部,黑壓壓地擠滿了屋子,另兩個股東被圍在中間。現場還掛起了「雷士戰略研討會」的橫幅。
最後大家決定舉手錶決吳長江的去留,結果是全票通過他留下。另兩個股東表示退出。由供應商、經銷商「反水」,決定一個企業高層的人事變動,這開創了企業發展史的先河,驚嘆業界。
「事到萬難需放膽,境當逆處仍從容。」吳長江始終秉承著重慶人的性格。「公司地震」後,「雷士」反倒迎來了更輝煌的業績。2006年,「雷士」銷售收入達到15億元,不但在惠州建立了工業園區,還在重慶萬州、山東臨沂分別斥資數億元,打造西南、華北地區最大的照明基地。
「雷士」的異軍突起,不但贏得了菲利浦的尊敬,而且讓高盛、軟銀等跨國投資公司聞訊而來,憑借國際投資背景,「雷士」一躍成為國內最具國際化潛質的中國照明企業。 照名創業者和風投爭端風波
江步入資本局:
第一階段
1998年底,吳長江出資45萬元,他的另外兩位同學杜剛與胡永宏各出資27.5萬元,以100萬元的注冊資本在惠州創立了雷士照明。從股權結構看,吳長江佔比45%,另兩人55%。
做大後,這賺的錢怎麼用,幾個人的看法就不一樣。2005年董事會上大吵了一架後,決定分家。方案是:企業作價2.4億元,自己從企業拿走8000萬元,作為交換,自己的企業擁有的股權歸其他兩位股東所有。胡、杜欣然同意,隨即簽署協議。後來胡杜二人各拿8000萬元離開。
第二階段 從胡、杜離開到IPO上市
胡、杜兩人離開,也讓雷士資金一下處於短缺之中,吳求助於柳傳志,邀請聯想入股雷士,在柳的聯系下,與聯想控股有合作關系的葉志如通過正日公司借款給雷士200萬美元,並在後來「債轉股」。
2008年,為增強技術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由於現金不足,再次融資。在該次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吳跌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第三階段 長江敗走
2011年7月21日,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徵兆地「因個人原因」而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於施耐德並在施耐德工作了16年的張開鵬。
風波轉折 吳長江或很快將回歸雷士董事會
沸沸揚揚的雷士內訌迎來轉機,三大股東停止隔空喊話,當面會談。記者昨日獨家獲悉,雷士照明原創始人吳長江已答應「閻三點」,很快將回歸雷士董事會。 1998年底,吳長江創立雷士照明,提出並充分實踐「創世界品牌,爭行業第一」的經營理念,在行業率先導入品牌專賣模式和運營中心模式,先後領導了中國照明行業的「品牌革命」和「渠道革命」。
職務罷免
8月8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董事會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的首席執行官(CEO)職務,由董事長王冬雷接替。王冬雷表示,吳長江涉嫌為其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公司進行利益輸送,同時,他嗜賭成性,欠下4億元的賭債。

股票行情走勢圖雷士照明年度走勢圖

今天的視點是:無論是經濟基本面,還是市場消息面,皆有助大盤穩定,盡管短線技術調整壓力猶存,但上行趨勢並未結束,結構性行情依舊,短線圍繞2200點蓄勢震盪整理。把握主題投資,逢低關注國企改革、醫葯、金融、新材料及「低價+低估」股,逢高減持近期連續漲幅過高股。【方%……&證】

⑺ 歐普照明和雷士照明哪個更好一點

一般歐普和雷士的應用領域是不相同的。歐普和雷士的定位不同所以產品也是有差異的。歐普照明是據國內的燈具品牌產品質量是非常好的,外觀經典時尚而且又大氣,並且它的價格也是非常的實惠,雷士照明燈具也是國內的燈具品牌款式和做工都非常好,燈具設計的很時尚而且美觀。

⑻ 雷士照明股票2011年3月和5月均價是多少

4.010293和4.074263,單位是元(注意不是港元哈),根據總成交額除以總成交量得來的。

⑼ 雷士照明是什麼樣的

雷士不管是照明還是電工,其質量只能算是二流,雖然雷士照明現在號稱銷量大過飛利浦,但那是靠廣大的城鄉市場,而不是一二級城市做起來的。雷士奉行的策略是區域獨家銷售,代理商(運營中心)有足夠的利潤空間和動力去推廣產品,商家上心自然會把產品說的天花亂墜。但是產品質量確實不敢恭維。距離一線品牌還有比較大的差距。雷士這幾年的高速發展,主要靠的是銷售和營銷方面有一幫從飛利浦來的准備靠雷士“上岸”的高管做起來的。簡單地說,就是先拿到公司的期權股票,然後短期內把雷士做到上市,然後拋出股票變現走人。雷士的營銷和銷售體系是飛利浦的精華和升級版,但是她的產品確實不咋地。照明業務現在中國已經產能過剩,隨便做個產品出來虎虎消費者沒有問題。但是像他的電工等輔業基本上是OEM和抄襲競爭對手的為多,他的電工產品(開關插座)主要是抄襲TCL羅格朗的,比如他的K3系列,就幾乎和TCL的A8如出一轍,它的E5/A5/A2/E2/K2/K1等等都可以在TCL找到原型。它的電工業務今年賣給了TCL羅格朗的對頭施耐德電氣,就是因為這塊業務最初的構想就是建起來然後賣掉變現,而且電工等輔業根本不在香港股票市場上市的那部分資產裡面,就是為了短期內做起來賣掉。我並不是崇洋媚外,說洋品牌怎麼好。雷士確實是銷售網路比較適合中國廣大的城鄉市場,你如果是在縣城生活,雷士是不錯的選擇,因為他能覆蓋到縣級城市,好歹也算個知名品牌,產品價格也不貴;而飛利浦、歐司朗等進口品牌,你在縣城也不一定能買到真的,因為他們做不到三級以下城市的覆蓋。但是,如果你在省會或者一二級城市生活,肯定是飛利浦或歐司朗,因為在這些地區雷士由於其獨家銷售策略,代理商的利潤很高,銷售價格不會比飛利浦便宜。不要以為這些進口品牌可能也是和國內品牌同一家工廠OEM生產,而放棄選擇。退一萬步講,進口品牌即使是和國內品牌同一家工廠生產,它的原材料選用也會不一樣,因為每個企業執行的質量標準是不一樣的,舉個例子,同樣是節能燈,雷士管子里用的熒光粉的價格可能只有飛利浦產品選用熒光粉的一半,你說質量能一樣嗎?況且現在常見的進口品牌基本都在國內自有工廠。反而是雷士這樣的新興企業,為了迅速上某方面的產品,比如LED,集成吊頂等,而選擇在小廠OEM。

⑽ 誰知道雷士照明nvc三個字母代表什麼意思

1、N:「Nexus」

讀音:英 [ˈneksəs]美 [ˈneksəs]

釋義:聯結,聯系,開放互聯。

2、V:「Vigor」

讀音:英 [ˈvɪgə] 美 [ˈvɪgər]

釋義:活力光環,生生不息。

3、C:「Change」

讀音:英 [tʃeɪndʒ] 美 [tʃeɪndʒ]

釋義:改變,變化,引領變革。

(10)雷士照明股票2013價格擴展閱讀

為增強技術能力,以現金+股票的方式收購了世通投資有限公司。由於現金不足進行融資。在該次融資中,高盛與軟銀賽富聯合向雷士照明投入4656萬美元,其中高盛出資3656萬美元、軟銀賽富出資1000萬美元。此時,第一大股東變成了軟銀,吳跌為第二大,而高盛第三。

雷士引進法國施耐德電氣作為策略性股東,由軟銀賽富、高盛聯合吳長江等六大股東,以4.42港元/股的價格,共同向施耐德轉讓2.88億股股票。施耐德耗資12.75億港元,股份佔比9.22%,成為雷士照明第三大股東。

雷士照明經銷商擬定LED照明供需大會,將從全國幾十家較有影響力的生產企業中,挑選合適的公司為自己代工新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