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養成從容面對調整的好習慣
養成良好的習慣,有四個步驟:提示,渴求,反應,獎賞。提示可以觸發渴求,因為渴求而做出反應(採取行動),行動會獲得獎賞,獎勵會滿足我們的渴求,並激勵我們尋找更多提示,繼續行動獲得獎勵,形成一個良好的循環。
一、提示,讓習慣顯而易見
1、制定執行意圖,為實現目標確定的具體行動計劃。具體形式是「如果發生情況A,我就採取行動B」。這里的情況A通常指的是特定的時間、地點,比如到晚上八點,我就去xx健身房鍛煉一小時,這就是一個典型的執行意圖。
2、突出習慣對應的環境提示,來培養好習慣。例如:如果你想多喝水,那就在每張桌子上放上一瓶水,讓自己隨時能看到;你想睡前背單詞,那就把單詞書放在床頭。
二、渴求,讓習慣有吸引力
3、把需要做的事和喜歡做的事聯系起來。比如你喜歡玩游戲,同時又希望培養自己讀書的習慣,你就可以規定自己只有看完一定量的書之後才可以玩游戲。這樣一來,對玩游戲的渴望就會讓你更有動力去看書。
4、加入特定的群體,接受群體的熏陶來改變行為。比如你想培養自己多讀書的習慣,就多和愛讀書的人做朋友,或者加入一些讀書圈子。
5、改變思維模式,多關注好習慣可能帶來的益處。比如你想通過學習「精英特速讀記憶訓練」掌握快速閱讀的能力,就可以多想想掌握快速也讀之後可以幫你提高閱讀效率,這樣我每個月就能多讀幾本書,實現自我的快速提升等等。
三、反應,讓習慣簡便易行
6、削弱習慣的阻力。比如健身這個行動,在選擇健身房的時候,就要盡量選擇離家近,上下班順路的地方。再比如你想早起做早餐,就可以在睡前把做早餐要用到的工具、食材提前准備好,早上起床立刻就能開始做。
7、採用微習慣策略,讓自己沒有行動壓力。比如你想養成每天讀書的習慣,那就先從讀一頁書開始。讀完一頁之後的行為就屬於超常發揮了。
8、建立承諾機制,強制你行動和改變。比如:你想想學英語但又怕學不來、堅持不下來,那就花點錢報個如「新東方」的課;或者想學快速閱讀,又怕學不會、學著學著就放棄,那就花點錢買個如「精英特速讀記憶訓練」的軟體。這樣一來,如果不去學,那錢豈不是白花了,這種厭惡損失的心裡會逼著你去行動。
四、獎勵,讓習慣令人愉悅
9、進行即時獎勵。我們的大腦非常重視及時的獎勵。但好習慣帶來的益處通常是沒辦法立刻獲得,比如鍛煉、讀書、存錢,其主要的益處都需要時間才能看到,直接收獲的卻是辛苦、不舒服等。對此,可以通過額外的獎勵來激勵。比如每讀完一本書之後,就獎勵自己看一部想看的電影、吃一頓大餐(需要注意的是不要讓額外獎勵與好習慣造成沖突,比如鍛煉的獎勵如果是周末去大吃一頓,那鍛煉就沒意義了)。
10、記錄下自己的習慣養成軌跡。比如,每當你完成了每天讀書的習慣,就在對應的日期上打一個√;或者再詳細一點,如讀了5頁書。這樣你就能直觀地看到自己的習慣軌跡了。這樣做的好處是:把記錄這種行動本身變成了即時獎勵,看著記錄,就能讓自己覺得在不斷變好,從而得到滿足,做到堅持。在培養習慣的過程中如果遇到困難挫折、想放棄時,看看已經堅持那麼久了,放棄太可惜了,提醒你不要半途而廢。
⑵ 打擊A股老鼠倉形勢將越來越嚴峻
今年年初,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某「老鼠倉」案做出判決,認定其犯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
這起劉某「老鼠倉」被查處或是最「窩囊」的一起「老鼠倉」。劉某的老鼠倉案發生在2014年2月至2014年4月間,當時他正擔任一家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傳統保險產品投資經理兼資產管理部副總經理,管理資金規模數十億。其間,他將自己研發的選股模型應用於公司大賬戶,同時應用於私人小賬戶,進行大規模趨同交易,累計交易金額高達6700餘萬元。值得一提的是,劉雄軍的「模型」並沒有給私人小賬戶帶來收益,反而造成32萬元虧損。同時,雄軍不是為了自己賺錢,也沒有跟委託人商定盈利怎麼分成、虧損怎麼解決,主觀惡意較小,但是法院認定,客觀上依然構成了趨同交易,符合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行為的認定。因而也屬於「老鼠倉」違法犯罪行為。那麼,什麼是老鼠倉呢?
老鼠倉(Rat Trading)是一種無良經紀對客戶不忠的「食價」做法。具體指莊家在用公有資金拉升股價之前,先用自己個人(機構負責人,操盤手及其親屬,關系戶)的資金在低位建倉,待用公有資金拉升到高位後個人倉位率先賣出獲利。從中可以看出劉某確實有點「冤屈」。他貌似不是最典型最標準的「老鼠倉」。比較典型的老鼠倉行為是公司大賬戶買股票之前,私人小賬戶先埋伏進去,然後用大賬戶去托,專門讓小賬戶賺錢。劉某的交易手法不一樣,可以認為是一種「搭便車」。
筆者認為,從更加廣義上理解,中國A股一級二級市場都存在嚴重的「老鼠倉」現象,一級市場或更加惡劣。一些利用手中權力或各種手段地位,進行地下黑幕交易,在IPO階段提前購買原始股或低價購買股份,然後IPO成功上市,二級市場股價翻幾倍,不明真相的中小散戶成為接盤俠後,他們圈錢套現賣出離場跑路,獲取暴利。這才是「老鼠倉」中的碩鼠,馮小樹們、某經濟學家等都屬於這類碩鼠「老鼠倉」。無論是二級市場的「老鼠倉,還是一級市場的碩鼠「老鼠倉」,其本質都是利用權力、特殊地位、特殊關系,提前進入,股價拉升謀取非法暴利後溜之大吉的行為。
必須認清楚「老鼠倉」的巨大危害性。老鼠倉就是一種財富的非法隱蔽轉移方式,是權力人、特殊地位人、特殊關系人化公共資金為私人資金的一種方式,本質上與貪污、盜竊沒有區別。例如二級市場臭名昭著的垃圾股也是著名的庄股東方電子和銀廣夏,不知道使多少老鼠倉神奇地變成了百萬、千萬、億萬富翁;馮小樹們、某經濟學家之類的一級市場碩鼠「老鼠倉」瞬間都成為億萬富翁。他們的錢從哪兒來得呢?表面上虧空的是公共池子里的資金,而這些資金都是從中小散戶那裡騙取來的錢、融來的錢,以及二級市場上手無寸鐵散戶投資者的血汗錢成為碩鼠「老鼠倉」們巨額財富的被掠奪對象。
對於「老鼠倉」必須嚴打,嚴肅查處。不過,客觀地說,打擊「老鼠倉」的難度越來越大了,形勢越來越嚴峻了。
最早法律打擊范圍主要針對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利用信息不對稱在股市期市為私人謀取利益行為,後來擴充到了基金公司、信託公司。現在看來不僅上述機構,而且銀行、保險、財務公司、互聯網金融等的資產管理項目都存在「老鼠倉」的行為。更加嚴重的是,「老鼠倉」以往頻發於公募基金,近年開始蔓延至私募基金。而一些銀行理財、保險基金證券資產管理等通過通道渠道以及各種五花八門的途徑開始向私募基金轉移,不乏是給「老鼠倉」提供更加隱蔽的藏身之處。7月13日,廈門證監局在私募專項現場檢查中加入「老鼠倉」檢查項,發現廈門5家私募存在問題,並披露了2起「老鼠倉」事件。而私募基金發展之迅速,使得打擊「老鼠倉」就如老虎吃天、無從下口。
截至6月底,在基金業協會已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近2萬家;已備案私募基金超過5萬只;認繳規模達13.59萬億元。隨著私募基金的蓬勃發展,私募通道業務也開始興盛起來。因投資標的廣泛、設計靈活等特點,私募基金成為券商、信託、銀行等各家通道,承接相關業務的聚集點。此前,有報道說「去年一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的老鼠倉案件就有35起,是移送案件當中比例最高的一類。」筆者啞然失笑。這也好意思當作成績來公開標榜?
同時,監管部門本身存在較大問題。馮小樹們案件頻發,管理監管者本身與「老鼠倉」蛇鼠一窩,本身就「不幹凈」,本身就是「老鼠倉」的既得利益者或保護傘,怎麼有決心查處根除「老鼠倉」呢?
根除「老鼠倉」必須要下壯士斷腕之決心,從嚴刑峻法,強化監管者責任,確保監管者自身干凈,切斷銀行、券商、信託公司、保險與私募基金各種通道,建立起強大的防火牆、隔離板做起。盡快從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的制度法制建設著手包括IPO的多項制度,才能鏟除各種「老鼠倉」存在的土壤。
⑶ 副處馮小樹被罰4.99億 副處為何如此大權利
副處馮小樹被罰4.99億,真是讓人震驚,一個官不大的副處幹部竟然能夠貪腐如此巨款,可以說,不管多大的官,只要有了這種貪婪的慾望,那就是無休止的腐敗,馮小樹是證監會兼任發審委委員的職務,正是有了這種職務的便利,使之接觸到了大量的上市公司,也深知其中的一些行情。
做一些低買高拋的股票,而且馮小樹也是縱容自己的家人也參與進來,和企業互相勾結,非法獲利,完全視國家法律於不顧,以為自己不參與其中,就不會牽連到自己,自己就可以高枕無憂了,這是一種官員慣用的貪腐伎倆。
由於馮小樹參與的是股票發行審核的工作,可以說馮小樹的話語權對於一個公司是否上市起到決定性的作用,這也使得許多公司也會配合馮小樹的上市之前的買入,上市之後的高拋行為,而且馮小樹在職的時間達到了十幾年的時間,經歷中國股市的起起落落,也深諳其中的路數,也就使得馮小樹大把錢財得之容易了許多。
⑷ 馮小樹被罰4.99億是怎麼回事
根據中央巡視組反饋的線索,證監會查明前深交所工作人員、曾任股票發審委兼職委員馮小樹涉嫌違法買賣股票。
⑸ 馮小樹 買賣哪些股票
得看每天的行情,好不好買賣也得看個人技術好不好。
⑹ 楊家才被查是怎麼回事
近日多方信源顯示,銀監會主席助理楊家才已經從4月10日起不再具體分管銀監會有關部門工作,也不在銀監會辦公樓上班,極有可能已被帶走協助有關紀檢"
⑺ 馮小樹違法買賣什麼股票
馮小樹借用他人名義在公司上市前突擊入股,上市後賣出獲取利益的涉案股票共三隻,分別為魚躍醫療(20.580, -0.02, -0.10%)、寶萊特(25.500, 0.21, 0.83%)、三川股份(現更名「三川智慧(5.510, -0.03, -0.54%)」)。
⑻ 中國證監會如何處罰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的行為
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馮小樹)
〔2017〕31號
當事人:馮小樹,男,1965年8月出生,住址:廣東省深圳市。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的有關規定,我會對馮小樹違法買賣股票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審理,依法向當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並應當事人的要求舉行聽證,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經查明,馮小樹具有以下違法事實:違法買賣三股票賺取違法收入。
以上事實,有相關任職信息、證券賬戶資料、交易記錄、銀行賬戶資料、電子證據、相關人員詢問筆錄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沒款匯交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開戶銀行:中信銀行總行營業部,賬號:7111010189800000162,由該行直接上繳國庫),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復印件送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稽查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復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⑼ 馮小樹被罰4.99億 違法買賣股票有多嚴重
炒股是法律允許的,是現行社會形態中的公民可參與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