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回購完成後股價怎麼走
股票回購後能夠直接改善公司資本的結構,所以對於股價的變動,這種改善是一個簡便的途徑。它可以利用企業多餘閑置的資金來回購在外的一小部分股份,雖然這能夠降低公司的實收資本,但是資金得到了充分利用,股價也會因為回購股票後有所提高。
拓展資料:
股票回購對公司有以下六點影響:
(1)股票回購有著與股票發行相反的作用:股票發行被認為是公司股票被高估的信號,如果公司管理層認為公司的股價被低估,通過股票回購,向市場傳遞了積極信息。股票回購的市場反應通常是提升了股價,有利於穩定公司股票價格。如果回購以後股票仍被低估,剩餘股東也可以從低價回購中獲利。
(2)當公司可支配的現金流明顯超過投資項目所需的現金流時,可以用自由現金流進行股票回購,有助於增加每股盈利水平。股票回購減少了公司自由現金流,起到了降低管理層代理成本的作用。管理層通過股票回購試圖使投資者相信公司的股票是具有投資吸引力的,公司沒有把股東的錢浪費在收益不好的投資中。
(3)避免股利波動帶來的負面影響:當公司剩餘現金是暫時的或者是不穩定的,沒有把握能夠長期維持高股利政策時,可以在維持一個相對穩定的股利支付率的基礎上,通過股票回購發放股利。
(4)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如果公司認為資本結構中權益資本的比例較高,可以通過股票回購提高負債比率,改變公司的資本結構,並有助於降低加權平均資本成本。雖然發放現金股利也可以減少股東權益,增加財務杠桿,但兩者在收益相同情形下的每股收益不同。
(5)通過股票回購,可以減少外部流通股的數量,提高了股票價格,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被收購的風險。
(6)調節所有權結構:公司擁有回購的股票(庫藏股),可以用來交換被收購或被兼並公司的股票,也可用來滿足認股權證持有人認購公司股票或可轉換債券持有人轉換公司普通股的需要,還可以在執行管理層與員工股票期權時使用,避免發行新股而稀釋收益。
『貳』 股票質押價格和購回的交易價格怎麼計算
你好!質押價格一般是根據交易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價作為基準,打3-5折算初始交易價格,股價高的話對融資方(股東)就可以融的更多。但是回購金額已經確定了,不管回購的時候股價是漲是跌,但是證券公司會有維持擔保比例進行風險監控,如果股價下跌,導致維持擔保比例跌破預警線就會要求融資方追加擔保品。希望能幫助你!祝投資順利!
『叄』 股票質押式回購初始交易金額如何計算
您好,股票質押式回購初始交易成交金額≤標的證券協議價×質押率×質押標的證券數量。
『肆』 股票約定式回購的價位是約定好的價格還是股票現價
抵押時的股價是給付你貸款資金的依據,回購時你只需要把所借資金加利息及有關費用歸還給券商即可購回所押股票。至於後期股票什麼價格,倒是不重要。比如中國銀行6元,券商折付給你的現金不會超過4元的。假如約定為4元,到時你就歸還4元加利息費用即可回購股票了。
『伍』 回購股票
公明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股本為20000萬股,面值1元,資本公積(股本溢價)4000萬元,盈餘公積5000萬元。經股東大會批准,公司以現金回購本公司股票3000萬股並注銷,假定股票回購價為2元/股,不考慮其他因素。
【要求】:
(1)編制公司回購股票的會計分錄;
(2)若股票回購價為3元/股,其他條件不變,編制公司回購股票的會計分錄。
(3)若該公司按0.90元/股回購股票,其他條件不變,編制該公司回購股票的會計分錄。
『陸』 公司取得回購股票的價格按什麼標准分配
視情況而定。《公司法》確立了兩種股權轉讓價格,一是協商價格,二是司法評估價格。對於司法評估價格,可由異議股東請求法院指定一家法定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目標公司在股東退股之時的凈資產,根據凈資產與異議股東的持股比例,即可計算出異議股東股權的轉讓價格。
【法律依據】
《公司法》。
『柒』 股票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按照回購價格的確定方式,可分為固定價格要約回購和荷蘭式拍賣回購、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1、固定價格要約回購是指企業在特定時間發出的以某一高出股票當前市場價格的價格水平,回購既定數量股票的要約。為了在短時間內回購數量相對較多的股票,公司可以宣布固定價格回購要約。它的優點是賦予所有股東向公司出售其所持股票的均等機會,而且通常情況下公司享有在回購數量不足時取消回購計劃或延長要約有效期的權力。與公開收購相比,固定價格要約回購通常被認為是更積極的信號,其原因可能是要約價格存在高出市場當前價格的溢價。但是,溢價的存在也使得固定價格回購要約的執行成本較高。
2、荷蘭式拍賣回購首次出現於1981年Todd造船公司的股票回購。此種方式的股票回購在回購價格確定方面給予公司更大的靈活性。在荷蘭式拍賣的股票回購中,首先公司指定回購價格的范圍(通常較寬)和計劃回購的股票數量(可以上下限的形式表示);而後股東進行投標,說明願意以某一特定價格水平(股東在公司指定的回購價格範圍內任選)出售股票的數量;公司匯總所有股東提交的價格和數量,確定此次股票回購的「價格——數量曲線」,並根據實際回購數量確定最終的回購價格。
3、可轉讓出售權回購方式
所謂可轉讓出售權,是實施股票回購的公司賦予股東在一定期限內以特定價格向公司出售其持有股票的權利。之所以稱為「可轉讓」是因為此權利一旦形成,就可以同依附的股票分離,而且分離後可在市場上自由買賣。執行股票回購的公司向其股東發行可轉讓出售權,那些不願意出售股票的股東可以單獨出售該權利,從而滿足了各類股東的需求。此外,因為可轉讓出售權的發行數量限制了股東向公司出售股票的數量,所以這種方式還可以避免股東過度接受回購要約的情況。
『捌』 股權回購的價格如何計算
關於股權回購價格的確定,正常狀況下應當由公司與異議股東之間進行自由協商。如果雙方無法達成一致,異議股東則有權請求人民法院對價格進行裁量。對於有限責任公司而言,一般情況下可以參照股權轉讓或者合並方案或協議中確定的轉讓或合並對價來確定相應的回購價格。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玖』 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是以當時買入股票的價格回購嗎那以什麼價格回購
回購,以公告為准。以格力電器最新回購方案為例子。
4月12日晚間,格力電器宣布擬以30億元到60億元回購最多不超過8571.43萬股公司股份,回購價格不超過70元/股;回購期限自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回購方案之日起不超過12個月,具體回購數量以回購期滿時實際回購的股份數量為准。
寫的很清楚,用30億到60億回購,價格不超過70一股,時間不超過12個月。 滿足這三個條件,怎麼回購都可以。
『拾』 股權回購價格如何確定
法律分析:可以由股東和公司協商確定價格。或者讓法院指定一家法定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目標公司在股東退股之時的凈資產,根據凈資產與股東的持股比例,計算出股東股權的轉讓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股東會該項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按照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權:
(一)公司連續五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五年連續盈利,並且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
(二)公司合並、分立、轉讓主要財產的;
(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會議通過決議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