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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股票代碼知板塊 2025-06-25 17:35:24

股票價格交易指數

發布時間: 2021-04-30 10:28:29

A. 中國股市四大指數指的分別是什麼

中國股市四大指數分別為上海證券綜合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中小板指數、創業板指數。

1、上海證券綜合指數:上海證券綜合指數簡稱「上證指數」或「上證綜指」,其樣本股是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全部上市股票,包括A股和B股,反映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自1991年7月15日起正式發布。

2、深證成份股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編制的一種成份股指數,是從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50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作為計算對象,並以流通股為權數計算得出的加權股價指數,綜合反映深交所上市A、B股的股價走勢。深圳成分指數基點為1000點,1994年7月20日為基期。

3、中小板指數:中小板指數即中小企業板指數指從深交所中小企業板上市交易的A股中選取的,具有代表性的股票。參考公司治理結構、經營狀況、發展潛力、行業代表性等因素後,按照緩沖區技術選取中小板100指數成份股。此後需要對入圍的股票進行排序選出成份股。

4、創業板指數:創業板指數,就是以起始日為一個基準點,按照創業板所有股票的流通市值,一個一個計算當天的股價,再加權平均,與開板之日的「基準點」比較。

(1)股票價格交易指數擴展閱讀:

計算股價平均數或指數時經常考慮以下四點:

(1)樣本股票必須具有典型性、普通性,為此,選擇樣本對應綜合考慮其行業分布、市場影響力、股票等級、適當數量等因素。

(2)計算方法應具有高度的適應性,能對不斷變化的股市行情作出相應的調整或修正,使股票指數或平均數有較好的敏感性。

(3) 要有科學的計算依據和手段。計算依據的口徑必須統一,一般均以收盤價為計算依據,但隨著計算頻率的增加,有的以每小時價格甚至更短的時間價格計算。

(4)基期應有較好的均衡性和代表性。

B. 股價指數就是股票價格嗎

不是,不可混淆概念。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做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又叫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的價格。
股票指數即股票價格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是描述股票市場總的價格水平變化的指標。它是選取有代表性的一組股票,把他們的價格進行加權平均,通過一定的計算得到。各種指數具體的股票選取和計算方法是不同的。
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勝其煩。為了適應這種情況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同時,新聞界、公司老闆乃至政界領導人等也以此為參考指標,來觀察、預測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形勢。
股票指數主要之大盤顯示,你可以看滬深兩市大盤數據。

C. 股票指數與股票價格的關系

大盤指數
大盤指數一般而言,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
這兩市的大盤指數計算方法有所不同:
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
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計算股票指數時,往往把股票指數和股價平均數分開計算。按定義,股票指數即股價平均數。但從兩者對股市的實際作用而言,股價平均數是反映多種股票價格變動的一般水平,通常以算術平均數表示。人們通過對不同的時期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認識多種股票價格變動水平。而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期的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也就是將第一時期的股價平均數作為另一時期股價平均數的基準的百分數。通過股票指數,人們可以了解計算期的股價比基期的股價上升或下降的百分比率。由於股票指數是一個相對指標,因此就一個較長的時期來說,股票指數比股價平均數能更為精確地衡量股價的變動。
1. 股價平均數的計算
股票價格平均數反映一定時點上市股票價格的絕對水平,它可分為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加權股價平均數三類。人們通過對不同時點股價平均數的比較,可以看出股票價格的變動情況及趨勢。
(1)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是將樣本股票每日收盤價之和除以樣本數得出的,即: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P1+P2+P3+…+ Pn)/n 世界上第一個股票價格平均——道·瓊斯股價平均數在1928年10月1日前就是使用簡單算術平均法計算的。
現假設從某一股市采樣的股票為A、B、C、D四種,在某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分別為10元、16元、24元和30元,計算該市場股價平均數。將上述數置入公式中,即得: 股價平均數=(P1+P2+P3+P4)/n =(10+16+24+30)/4 =20(元)
簡單算術股價平均數雖然計算較簡便,但它有兩個缺點:一是它未考慮各種樣本股票的權數, 從而不能區分重要性不同的樣本股票對股價平均數的不同影響。二是當樣本股票發生股票分割派發紅股、增資等情況時,股價平均數會產生斷層而失去連續性,使時間序列前後的比較發生困難。例如,上述D股票發生以1股分割為3股時,股價勢必從30元下調為10元, 這時平均數就不是按上面計算得出的20元, 而是(10+16+24+10)/4=15(元)。這就是說,由於D股分割技術上的變化,導致股價平均數從20元下跌為15元(這還未考慮其他影響股價變動的因素),顯然不符合平均數作為反映股價變動指標的要求。
(2)修正的股份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有兩種: 一是除數修正法,又稱道式修正法。 這是美國道·瓊斯在1928年創造的一種計算股價平均數的方法。該法的核心是求出一個常數除數,以修正因股票分割、增資、發放紅股等因素造成股價平均數的變化,以保持股份平均數的連續性和可比性。
具體作法是以新股價總額除以舊股價平均數,求出新的除數,再以計算期的股價總額除以新除數,這就得出修正的股介平均數。即: 新除數=變動後的新股價總額/舊的股價平均數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報告期股價總額/新除數 在前面的例子除數是4,經調整後的新的除數應是: 新的除數=(10+16+24+10)/20=3,將新的除數代入下列式中,則: 修正的股價平均數=(10+16+24+10)/3=20(元)得出的平均數與未分割時計算的一樣,股價水平也不會因股票分割而變動。 二是股價修正法。股價修正法就是將股票分割等,變動後的股價還原為變動前的股價,使股價平均數不會因此變動。美國《紐約時報》編制的500 種股價平均數就採用股價修正法來計算股價平均數。
(3)加權股價平均數
加權股價平均數是根據各種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的股價平均數,其權數(Q) 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總市值、股票發行量等。
2.股票指數的計算
股票指數是反映不同時點上股價變動情況的相對指標。通常是將報告期的股票價格與定的基期價格相比,並將兩者的比值乘以基期的指數值,即為該報告期的股票指數。
股票指數的計算方法有三種:一是相對法,二是綜合法,三是加權法。
(1)相對法
相對法又稱平均法,就是先計算各樣本股票指數。再加總求總的算術平均數。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指數=n個樣本股票指數之和/n 英國的《經濟學家》普通股票指數就使用這種計演算法。
(2)綜合法
綜合法是先將樣本股票的基期和報告期價格分別加總,然後相比求出股票指數。即: 股票指數=報告期股價之和/基期股價之和 代入數字得: 股價指數=(8+12+14+18)/(5+8+ 10 + 15) = 52/38=136.8% 即報告期的股價比基期上升了36.8%。 從平均法和綜合法計算股票指數來看,兩者都未考慮到由各種采樣股票的發行量和交易量的不相同,而對整個股市股價的影響不一樣等因素,因此,計算出來的指數亦不夠准確。為使股票指數計算精確,則需要加入權數,這個權數可以是交易量,亦可以是發行量。
(3)加權法
加權股票指數是根據各期樣本股票的相對重要性予以加權,其權數可以是成交股數、股票發行量等。按時間劃分,權數可以是基期權數,也可以是報告期權數。以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拉斯拜爾指數;以報告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為權數的指數稱為派許指數。 拉斯拜爾指數偏重基期成交股數(或發行量),而派許指數則偏重報告期的成交股數(或發行量)。目前世界上大多數股票指數都是派許指數。
大盤指數反映了整個股市的強弱走勢,理論上說,每一個股票的升跌都影響大盤指數,只是權重股對大盤指數影響比較大,特別是一些大盤藍籌的走勢強弱.一般大盤指數上漲,個股短線操作的機會很大,可以進場短線操作,大盤下跌,就要小心,個股操作時切記追高。

D. 股票指數是怎麼計算的

我國股票大盤指數是指滬市的「上證綜合指數」和深市的「深證成份股指數」。上證綜合指數:以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全部股票(包括A股和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包括流通股本和非流通股本),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點的股價指數。深證成份股指數:從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的所有股票中抽取具有市場代表性的40家上市公司的股票為樣本,以流通股本為權數,以加權平均法計算,以1994年7月20日為基日,基日指數定為1000點的股價指數。

E. 股價指數怎麼算

上證指數系列均採用派許加權綜合價格指數公式計算
上證180指數
上證成份指數以成份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本數),基日成份股的調整市值亦稱為除數,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根據國際慣例和專家委員會意見,上證成份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比如,某股票流通股比例(流通股本/總股本)為7%,低於10%,則採用流通股本為權數;某股票流通比例為35%,落在區間(30,40 )內,對應的加權比例為40%,則將總股本的40%作為權數。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證50指數
上證50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 期 × 1000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50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上證紅利指數
上證紅利指數採用派許加權方法,按照樣本股的調整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 報告期成份股的調整市值 / 基期 × 基期指數

其中,調整市值 = ∑(市價×調整股數)。

調整股本數採用分級靠檔的方法對成份股股本進行調整。上證紅利指數的分級靠檔方法如下表所示:

流通比例(%) ≤10 (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70] (70,80] >80
加權比例(%) 流通比例 20 30 40 50 60 70 80 100

綜合指數與分類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與分類指數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新上證綜指採用派許加權方法,以樣本股的發行股本數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成份股的總市值/基期)×基期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股數)。

基金指數
基金指數以基金發行份額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計算公式為:

報告期指數 =報告期基金的總市值 / 基 期 × 基日指數

其中,總市值 = ∑(市價×發行份額)

F. 什麼是股票價格綜合指數

股票價格綜合指數是指將股票價格指數劃分為全部上市股票價格指數,是把所有的股票即刻價格加權平均,價格綜合指數是把幾只股票的價格加在一起再除以幾的演算法。
上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作為基期,以全部股票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按照加權平均法計算公式為: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式中,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本日市值(本日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基期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基期市值(基期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當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一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即日指數。

G. 股票指數與股票價格的區別

股票指數即股票價格指數。是由證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務機構編制的表明股票行市變動的一種供參考的指示數字。由於股票價格起伏無常,投資者必然面臨市場價格風險。對於具體某一種股票的價格變化,投資者容易了解,而對於多種股票的價格變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勝其煩。為了適應這種情況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務機構就利用自己的業務知識和熟悉市場的優勢,編制出股票價格指數,公開發布,作為市場價格變動的指標。投資者據此就可以檢驗自己投資的效果,並用以預測股票市場的動向。同時,新聞界、公司老闆乃至政界領導人等也以此為參考指標,來觀察、預測社會政治、經濟發展形勢。 股票價格是從本質上講,股票僅僅是一種憑證,其作用是用來證明持有人的財產權利,而不象普通商品一樣包含有使用價值,所以股票自身並沒有價值,也不可能有價格。但當持有股票後,股東不但可參加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決策施加影響,且還能享受分紅和派息的權利,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所以股票又是一種虛擬資本,它可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進入市場流通轉讓。而股票的價值,就是用貨幣的形式來衡量股票作為獲利手段的價值。所謂獲利手段,即憑借著股票,持有人可取得的經濟利益。利益愈大,股票的價值就愈高。

H. 股票價格綜合指數的分類

(1)上證綜合指數:
上證綜合指數以1991年7月15日起編制並公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它以1990年12月19日作為基期,以全部股票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按照加權平均法計算
公式為: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
式中,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本日市值(本日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基期股票市價總值=所有股票的基期市值(基期收盤價*發行股數)之和
遇新股上市、退市或上市公司增資擴股時,須做相應的修正。
修正公式為:新基期市價總值=修正前基期市價總值*(修正前市價總值 市價總值變動額)/修正前市價總值
修正後本日股價指數=本日股票市價總值/新基期股票市價總值*100
上海A股指數以1990年12月19日為基期,上海B股指數以1992年2月21日為基期,以全部上市的A股與B股為樣本,以發行量為權數進行加權計算,並於1992年2月起分別公布。
上證分類指數(工業、商業、地產業、公用事業、綜合)以1993年5月1日為基期,按同樣的計算方法,並於1993年5月3日正式公布。
(2)深證綜合指數:
深圳證券交易所綜合指數包括:深證綜合指數、深證A股指數和深證B股指數。它們分別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全部A股、全部B股為樣本股,以1991年4月3日為綜合指數和A股指數的基期,以1992年2月28日為B股指數的基期,基期指數定為100,以指數股計算日股份數為權數進行加權平均計算。當有新股上市時,在其上市後當天納入指數計算。當某一股票暫停買賣時,將其暫時剔除於指數的計算之外。若有某一股票在交易中突然停牌,將取其最後成交價計算即時指數,直至收市。
深證綜合指數的基本公式為:即日指數=即日指數股總市值/基日指數股總市值*即日指數
每日連續計算的環比公式:今日即時指數=上日收市指數*今日即時指數股總市值/經調整上日指數股收市總市值
式中:今日即時總市值=各樣本股市價*已發行股數;
上日收市總市值是指根據上日樣本股的股本或樣本股變動而做調整後的總值。
當指數股的股本結構或者股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