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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競價期間交易規則

發布時間: 2021-05-04 12:50:23

A. 股票的競價交易原則、方式和結果是什麼

你好,目前證券交易所一般採用兩種競價方式,即在每日開盤時採用集合競價方式,在日常交易中採用連續競價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所主機在每一營業日9:15-9:25期間進行,在此期間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只貯存委託而不撮合。在9:25一瞬間,系統根據輸入的所有買賣盤而產生一開盤參考價,繼而將能夠成交的委託以此參考價為成交價全部撮合成交。這一處理過程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股票成交價格決定的原則:
a、 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有效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
b、 高於決定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決定股票價格的賣出申報須全部滿足;
c、 與決定價格相同的一方(買方或賣方)須全部成交。 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可選取其中間價或離昨收盤價最近的價位。 連續競價 集合競價結束後,隨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階段的特點是,每一筆買賣委託輸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
連續競價
1.連續競價時的申報方法為:無論買入或賣出,按現行規定,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一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股票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但新股在上市當日無此限制。國債連續競價的價位為在前一筆成交價的基礎上漲跌幅度不超過10%。
2.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決定原則為: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價位相同;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市場即時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位;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市場即時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取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位。

B. 股票交易 集合競價 規則

股票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不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 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2)股票競價期間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滿足條件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

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

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C.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若某新股上市第一天,在集合競價階段,我申報的價格為30元,申報數量5000股,最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25元,那麼我的成交價格是不是也是25元?

-----這要看集合競價的成交量是否大於5000股,大於則全部成交在25元,

-----如果小於5000股,那就是你委託多少錢就成交多少錢,集合競價的成交量都是你的,剩餘的繼續掛單,轉入連續競價。

D. 集合競價時,買賣股票有什麼技巧

你好,集合競價賣股法則 :

1、集合競價期間,股價逐步下跌,最後1分鍾,股價被大賣單快速打壓。9.20分後成交量逐漸緩慢放大,綠柱子連續排列,有巨單掛過跌停板。

2、9.20分後賣單逐漸增加,9.24分的最後幾秒種價格下降嚴重。9.20分後股價也許從跌幅2-1%,最後急落到跌幅4-3%。或者從漲幅10-9%,過度到6-3%,在最後1分鍾漲幅回落至不到1%,競價的最終成交量在萬手以上。

選擇競價賣股,要有很強的心裡素質,在開盤前5分鍾時間里,你要果斷預判這個價格應該是當日的最高價,一旦做出這個決定,那麼就要毫不手軟,在9.25到來之前,輸入一個比競價還要再低的一個價格來確保成交。

集合競價階段,投資者應注意如下幾個方面的多加留意:

一、如何預知大盤當天運行趨勢

集合競價是每個交易日最先買賣股票的時機,投資者可就此較早地感知大盤當天運行趨勢的某些信息,了解自己投資計劃運作的背景狀況。

主力往往借集合競價的時機跳空高開拉高出貨,或跳空低開打壓吸籌。開盤價一般受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影響。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價以最高點位報收,次日開盤往往跳空高開;反之,如前一交易日股指、股價以最低價位收盤,次日開盤價往往低開。

開盤後應立即察看委託盤的情況,據此研判大盤究竟會走強或走弱。一般情況下,如果開盤委買單大於委賣單2倍以上,則表明多方強勢,做多概率較大,短線者可立即跟進;反之如買單大於買單2倍以上,則表明空方強勢,當日做空較為有利,開盤應立即賣出手中股票,逢低再補回。

二、做好捕捉漲停板的准備

集合競價階段往往隱含著主力資金當日運作意圖的一些信息。因此,投資者認真、細致地分析集合競價情況,可以及早進入狀態,熟悉最新的交易信息,敏銳發現並能抓住集合競價中出現的某些稍縱即逝的機會,果斷出擊,提高漲停板的捕捉概率。

一般情況下,如果某支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是上漲走勢,收盤時為成交的買單量很大,當天集合競價時又跳空高走,並且買單量也很大,那麼這支股票發展為漲停的可能性就很大,投資者可以通過k線組合、均線系統狀況等情況進行綜合分析,在確認該股具備漲停的一些特徵之後,果斷掛單,參與競價買入。 也可以依據當天競集合價時的即時排行榜進行新的選擇,以期捕捉到最具潛力的股票,獲得比較滿意的投資效果。

投資者在對自己重點關注的股票進行分析研究集合競價情況的時候,務必要結合該股票在前一交易日收盤的時候所滯留的買單量,特別是第一買單所聚集的量的分析。這對當天捕捉漲停板能夠起到很積極的作用。

三、集合競價階段如何處理熱門股

跳空高開後,如高開低走,那麼,開盤價就成為當日最高價,投資者手中如有前一交易日收於最高價位的熱門股,那麼就應該在集合競價時賣出,以減少損失;如熱門股前一交易日收盤價位低於最高價,已出現回落,可以略低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價位賣出。

另外,投資者如果准備以最低價買入暴跌的熱門股搶反彈,也可以參加集合競價。因為前一日暴跌的以最低價收盤的股票,當日開盤價可能也就是當日最低價。

在集合競價中如發現手中熱門股有5%左右的升幅,且伴隨成交量放大幾十萬甚至幾百萬股,則應立即以低於開盤價賣出所持有的熱門股,以免掉入多頭陷阱被套牢。此這個時候,一般不應追漲買入熱門股。

反之,如果熱門股在集合競價時成交量略有放大,跳空缺口不大,則仍有上行可能,如又有新的利好配合,則有可能沖破上檔阻力位,可考慮在沖破阻力位後再追漲買入或待股價回檔至支撐位時再買入;如開盤價在支撐位附近,則可以立即買入。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E.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什麼

股票交易過程中的競價原則是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條件:成交量最大。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5)股票競價期間交易規則擴展閱讀: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竟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高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低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欲要入市的投資者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就被稱為集合競價。

F. 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託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