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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手續費萬三高嗎

發布時間: 2025-06-01 11:11:36

❶ 上市利潤要求

上市利潤要求
1、凈利潤:主板上市要求3年盈利,且累計超過3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2年盈利,且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
2、營業收入:主板上市要求3年累計超過3億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
3、經營性現金凈流入(與營業收入指標二選一):主板上市要求3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暫無要求。
4、凈資產及股本總額: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創業板(徵求意見)上市要求發行前凈資產不少於2000萬元,發行後股本總額不少於3000萬元。
拓展資料:
上市合規經營要求
1、環保:是否屬於13個重污染行業(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冶金、建材、采礦、化工、石化、制葯、輕工、紡織、製革)。是否屬於4個嚴格監控的重污染行業(火電、鋼鐵、水泥、電解鋁)或跨省從事上述13個重污染行業。
2、稅收:上市前各項稅收優惠是否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上市前是否存在嚴重的偷漏稅嫌疑,或已受到嚴重處罰;上市後的各項稅收優惠必須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3、會計基礎:是否存在大量採用現金收購或收款;銷售費用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是否過高;內控是否過於薄弱。
行業發展情況及行業競爭地位
1、市場容量和發展趨勢。2、是否符合產業政策。3、上市主體的市場地位及市場佔有率。4、上市主體的未來發展方向與目前主營業務的相關性,是否會導致主營業務結構發生重大變化。5、創業板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五新」:新經濟、新技術、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務,「三高」:高技術、高成長、高增值。

❷ 股票買2買3各有4444手是什麼意思

股票買2的意思是出價為第二高者,買3的意思是出價第三高者,4444手的意思是股票成交量為444400股。在成交明細中,股票委託買入,未成交的價格由高到低依次排隊,出價最高者為買一,以此類推。股票成交量的單位是用「手」來表示,一手為100股。
通常情況下,在股票行情軟體上分別顯示買賣各五個價格。即:買一、買二、買三、買四、買五;賣一、賣二、賣三、賣四、賣五;也 就是同一時間可以看到5個買盤價格和5個賣盤價格。未成交的最低賣價就是賣一,未成交的最高買價就是買一,其餘類推。價格右邊的藍黃條,代表該價格上的總委託數量,也有些軟體直接顯示委託數量(單位有的用手數,有的用萬股,不一而足)。
拓展資料: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2、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2的意思是出價為第二高者,買3的意思是出價第三高者,4444手的意思是股票成交量為444400股。在成交明細中,股票委託買入,未成交的價格由高到低依次排隊,出價最高者為買一,以此類推。股票成交量的單位是用「手」來表示,一手為100股。
通常情況下,在股票行情軟體上分別顯示買賣各五個價格。即:買一、買二、買三、買四、買五;賣一、賣二、賣三、賣四、賣五;也 就是同一時間可以看到5個買盤價格和5個賣盤價格。未成交的最低賣價就是賣一,未成交的最高買價就是買一,其餘類推。價格右邊的藍黃條,代表該價格上的總委託數量,也有些軟體直接顯示委託數量(單位有的用手數,有的用萬股,不一而足)。
拓展資料: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2、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股票買2的意思是出價為第二高者,買3的意思是出價第三高者,4444手的意思是股票成交量為444400股。在成交明細中,股票委託買入,未成交的價格由高到低依次排隊,出價最高者為買一,以此類推。股票成交量的單位是用「手」來表示,一手為100股。
通常情況下,在股票行情軟體上分別顯示買賣各五個價格。即:買一、買二、買三、買四、買五;賣一、賣二、賣三、賣四、賣五;也 就是同一時間可以看到5個買盤價格和5個賣盤價格。未成交的最低賣價就是賣一,未成交的最高買價就是買一,其餘類推。價格右邊的藍黃條,代表該價格上的總委託數量,也有些軟體直接顯示委託數量(單位有的用手數,有的用萬股,不一而足)。
拓展資料:
1、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購買股票也是購買企業生意的一部分,即可和企業共同成長發展。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表決、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差價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獲取經常性收入是投資者購買股票的重要原因之一,分紅派息是股票投資者經常性收入的主要來源。
2、大多數股票的交易時間是:交易時間4小時,分兩個時段,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30至11:30和下午13:00至15:00。上午9:15開始,投資人就可以下單,委託價格限於前一個營業日收盤價的加減百分之十,即在當日的漲跌停板之間。9:25前委託的單子,在上午9:25時撮合,得出的價格便是所謂「開盤價」。9:25到9:30之間委託的單子,在9:30才開始處理。如果你委託的價格無法在當個交易日成交的話,隔一個交易日則必須重新掛單。休息日:周六、周日和上證所公告的休市日不交易。(一般為五一國際勞動節、十一國慶節、春節、元旦、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等國家法定節假日)

❸ 中一簽最多虧近8000元!又有新股上市首日破發,打新你怕了嗎

我肯定不怕打新的,雖然a股試點注冊制之後,新股破發率高,但很多新股還是能有正收益,上市破發的只是少數,所以堅持參與打新是可行的。

也許很多人會反問,既然新股破發,中一簽新股虧8000元,何不再去參與新股申購,這樣就可以避免新股破發的現象,完全可以避免上市就虧錢的情況呢?而我不會這樣想的,肯定會繼續堅持參與打新,根本不怕打新,主要有以下三大原因。

原因三:因為投資新股要比投資老股民安全性更高,在二級市場投資老股票大部分人都是虧損累累的,同比投資新股的風險會更大,既然有風險性比較低的投資,必然要堅持新股申購。

最後總結起來得知,新股破發是少數的,即使遇到新股破發的時候,還是可以自救的,降低投資風險,加上投資新股風險性低、收益率更高等因素,我一定會堅持新股申購的。

❹ 有誰知道股票退市後三板市場的一些情況

證券市場按證券進入市場的順序可以分為發行市場和交易市場。發行市場又稱一級市場,交易市場也稱為二級市場。這同主板市場、二板市場,以及三板市場完全不是一個概念。三板市場的全稱是「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目前在三板市場由指定券商代辦轉讓的股票有61隻,其中包括水仙、粵金曼和中浩等退市股票。作為我國多層次證券市場體系的一部分,三板市場一方面為退市後的上市公司股份提供繼續流通的場所,另一方面也解決了原STAQ、NET系統歷史遺留的數家公司法人股流通問題。
三板市場於2001年7月16日正式開辦。首批掛牌交易的公司包括大自然、長白、清遠建北、海國實、京中興和華凱,全部是原NET、STAQ 市場的掛牌企業。STAQ和NET是兩個法人股流通市場,1992年到1993年為解決股份公司法人股的轉讓問題,在國務院體改委領導下,由中國證券市場研究設計中心(聯辦)和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分別成立的。
但由於監管力度不足和其他方面的原因,上市交易的企業只有17家。而原本面向法人投資者的市場,流通股份90%被自然人所持有。1999年9 月9日在國家治理整頓場外交易的背景下STAQ和NET市場被停止交易,大量資金被套其中。直到2001年三板開設,這些股份才重新得以交易。可見,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是三板市場創建伊始所承擔的重要任務。
而三板開設的另一個目的是承接主板的退市股票,在特定的時期起到化解退市風險的作用,並禰補證券市場的結構性缺陷。
2006年1月,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系統(即「新三板」)正式推出,是國內證交所主板、中小板及創業板市場的補充。
2006年10月25日,中科軟和北京時代正式公告定向增資,這標志著新三板融資大門正式打開。之後,新三板的定向增發大約每年放行1-2家。
2009年底,管理層總結了試點期間的做法,確定三項定向增發原則:新老股東雙贏、增資數額根據公司發展需要確定和券商把關,宣告新三板定向增資制度日漸明朗。
同時,創業板的推出也催生了新三板企業的上市預期。隨後,2010年,與創業板發行「三高」的火爆局面相呼應的是,新三板定向增發迎來井噴。

❺ 我國證券市場股票發行市盈率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三高」發行:高發行價格、高市盈率和高超募額

自從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起步以來,各種爭論一直持續不斷。爭論的焦點是發行定價去除行政干預的「窗口指導」實行市場化之後,出現高發行價、高市盈率和高募集資金的現象。由於這場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主要從創業板、中小板起步,上市企業多為民營資本,因此與2007年股市泡沫時央企在高價格前也不減持不同,「三高」迅速激發了發起人股東、pe機構乃至公司高管減持潮。發起人股東一波高過一波的減持浪潮和新股加快上市的步伐,沉重打擊了高價入市的二級市場投資者持股信心。在全球股市出現復甦情況下,中國股市去年以來加速下行。

由於新股發行「三高」成為二級市場受傷的投資者發泄的主要對象,目前討論的深化新股發行定價改革,主要圍繞著如何解決發行「三高」問題進行。所謂「三高」,其實主要是高市盈率。高募集是高股價和滿足最低公眾持股比例的必然產物。實際上在境外成熟市場中,股票發行價的高低,主要還不是看市盈率(一些虧損的成長股上市時甚至沒有市盈率),唯一的標準是看市場是否接受,而新股上市以後的實際定位更是檢驗發行定價合理性的最終標尺。

從這個角度看,a股自2009年新股定價市場化改革以來,發行價雖然已大大高於改革前的行政定價,但仍顯著低於新股上市後的價格,因而並不存在系統性高估。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布的數據表明,改革後絕大部分新股上市首日定價仍顯著高於發行價。低於發行價的即首日破發率在新股發行改革後的2010年僅有9.22%,2011年市場整體不斷走低下挫,新股破發率也只有29.89%。與發行價相比,2010和2011年新股首日平均漲幅超過32.25%。即便是發行上市後三個月,即網下機構投資者股票解禁流通的首日,相對發行價仍然普遍上漲了20.23%。與境外同期市場相比,我們的新股發行價應當說是低了,而不是高了。在打新股有很高收益率的情況下,我國的新股認購熱情不退,新股發行不愁賣的情況自然可以理解。

那麼,是否如有人猜疑的那樣,有機構大戶人為操縱新股上市後的市場定價,騙誘散戶投資者高位接籌?滬深交易所的數據表明,新股首日買入的幾乎全部是散戶投資者,並未發現大規模操縱行為。如果假定新股購買者屢買屢賠,還願意給別人抬轎子,這無論在理論還是實踐上都完全說不通。去年第四季度,隨著市場快速下行,破發率迅速上升,新股認購者就大大減少。同時飆升的破發率表明新股上市遭到賠本拋售,沒有人去炒新、抬轎子。今年初市場剛剛回暖,打新股收益就迅速上升,認購打新和炒新也就再度急劇升溫。近日市場向下調整,又出現破發和無人炒新。由此可見,新股的認購者和炒作者比我們想像的要聰明和理性得多。

有人說,新股發行市盈率明顯高於二級市場市盈率,甚至也顯著高於二級市場同行業市盈率,難道不是充分說明新股定價不合理?其實不然。在我國二級市場上,既有幾倍市盈率的所謂大盤藍籌股,也有幾十倍、幾百倍市盈率的小盤股和垃圾股。由於創業板的開通和中小板的擴容,這兩年上市的絕大部分是新興產業的小盤股和「袖珍」股,相對於同行業中總股本較大的主板垃圾股和平庸股,這些新股的定價並不高。我國創業板企業市值在50億元以下的是絕大多數,中小板企業市值在50億元以下的也佔了一多半,它們今天的平均市盈率不到40倍,而滬深主板50億元以下的企業市盈率則要高得多,用股本來計量的情況也大同小異。可見,在證券市場上,永遠是二級市場真實可比的市場市盈率左右新股的價格定位,而不是相反。

這樣,我們觸及了問題的核心,我國股市二級市場是一個大盤股低價、小盤股高溢價的市場結構,發行定價越市場化,它就越會靠近這個真實的市場股價結構。所以恰恰是發行定價市場化以後,大盤股只詢出幾倍市盈率的價格,而小盤股微型股則詢出幾十倍上百倍市盈率的價格。在發行定價市場化之前,我們是用行政手段人為控制發行定價,所以當時小盤股上市首日經常有百分之幾百的升幅,市場上涌集了上萬億資金專打新股。現在只不過是把新股上市首日的升幅轉移給了發行價,從認購者的搖號獲益變成了上市公司的「超募」,二級市場的定價結構從來沒有改變。

考慮到這種情況,我在新股發行改革推出前就撰文指出,「由於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改革必然導致新股發行市盈率的差異化,一些小盤科技股的發行市盈率會迅速攀升。這樣,一旦部分公司業績和股價表現不盡如人意(這也是必然的),對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的反彈和抨擊肯定在預料之中」。因而建議,「由於創業板的微型創新性企業會使發行市盈率的分化發展到極致,從而導致過度的聚焦和拷問。綜合這些因素,新股發行定價市場化的改革先從主板市場開始,就成為更加穩妥和分散風險的選擇。」(見《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幾個核心問題》,《中國證券報》2009年5月27日)。

發行定價市場化改革從創業板起步,並很快受到各方面關注。「開弓沒有回頭箭」,在當前情況下不可能恢復公開或隱蔽的行政干預。因此,果斷採取整體配套的全面市場化改革措施,避免缺乏配套措施的改革可能產生的扭曲和弊病,成為擺在我們面前不可迴避的挑戰。不錯,解決市場定價的「三高」,最簡單有效的辦法是恢復新股發行定價行政干預,那樣確實可以如一些人希望的把有限的資金勻給更多的上市公司。但可以想見,在現行的二級市場定價結構下,新股上市人為低價只會恢復以前新股上市首日暴漲數倍的老故事,不勞而獲的認購者捲走大部分收益。二級市場投資者仍然要高位接盤,而且要指望並沒有拿到多少資金的上市公司日後能有超常表現,希望顯然更加渺茫,只籌集了少量資金的上市公司很快要向市場伸手再融資。更要命的是,我們可以行政干預新股發行價,但我們改變不了既定市場結構下的二級市場上小盤股的高定位。除非我們再回到股權分置改革前的禁止原始股流通的狀況,否則無論小盤股用何種發行價上市,其發起人股東、pe 、高管仍然可以在二級市場上瘋狂套現。

坦率地說,現在對詢價機制的技術性修補和對新股上市後交易的行政措施,都多少屬於權宜之計。

新股發行體制問題是由發行「三高」引起的。因此很自然,目前提出的改革方案主要還是圍繞治理「三高」展開。其中探索券商的配售權試點、引入國際上較為普遍的存量發行、增加網下機構投資人配售比例、取消網下認購者的鎖定期、加大造假處罰力度都已被列入了徵求意見內容。可以預見,這些措施如果採納,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詢價過程,減少過去出現過的人情報價等情況,但這些枝節性措施,並不會改變新股發行中的「三高」和新股上市炒作相互補充的現象。

道理其實也很簡單:在給定的二級市場股價結構的情況下,我們可以用種種人為設計的辦法壓低發行價,從而減少市場對發行「三高」的批評。但「按下葫蘆浮起瓢」,買新炒新必然再起。至於增加發行人和券商的賣方選擇權如配售權等措施,是境外市場上股票很難賣出去的買方市場「國際慣例」,套到不愁新股賣不出去的國內賣方市場上來用,只會進一步加大賣方融資者的權力和尋租空間,使發行人更快套現,賣方中介有更大的支配權和贏利空間。存量發行更不應是發行人的選擇權,如實行也應在發行價扭曲偏高的情況下進行的一種制度性安排。可借鑒境外原始股東「獻售股票、募集歸公」的做法,要求發行人在高價發行時捐獻出售部分股票作存量發行,籌集的資金在股價低於發行價時用於在二級市場回購股票並注銷,如在三年內未使用或未用完的部分,可轉為上市公司的公共營運資金。同時,由於網下認購中簽率高,不宜取消但可以大大縮短其鎖定期,比如從現行3個月改為1周,從而提前增加股票供應量並提高上市新股炒作風險。此外,在高募集造成高送轉大行其道的市場氛圍下,可採用我以前建議的禁止在幾年內用募集資金進行公積金轉股,以及對上市首日和其它交易日一樣,實行相同的漲跌停板制度,這都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新股的炒作之風。不過,這些措施也只能緩解而不能根本解決發行定價和新股上市定位的蹺蹺板效應。

正因為如此,時至今日,僅僅局限在新股發行定價改革問題上做文章,已經受到越來越多人的懷疑。因此,解決發行「三高」的另一條思路被提了出來,就是下放審批權,加快企業上市速度,加大上市企業的批量。更激進的主張是取消審批,實施企業敞開上市的注冊制,監管部門只負責嚴格打假執法,讓市場自己去平衡供求關系。應當肯定,這條放開審批、放行大量企業上市的思路確實可以解決「三高」的現象,只是需要二級市場付出極高的代價。因為去年的新股較快發行,已經導致市場一路下行和人們對擴容圈錢「偽市場化」的抨擊。我們要壓下的不僅是新股而且是二級市場同類企業的股價,這就需要成百上千地組織或放行企業大規模上市。這種上市過度擴容,可能導致上市公司質量不保,造成市場特別是占上市數量絕大多數、又主要由散戶持有的中小盤股的大幅下挫。這種政策突然改變造成的系統性制度風險,顯然超出了投資者的承受能力。

更重要的是,企業自由上市、由市場去判斷選擇的登記注冊制,世界上其實並不存在。要素市場和簡單商品市場不同,由於不能錢貨兩清,所以交易包含了信用審查過程。比如,任何一個人可以用市場價格買到白菜或其它商品,但並不能簡單用市場利率貸到資金,因為市場利率因人而異,由於信息不對稱,很多人用什麼利率也貸不到款。企業上市是向公眾出售部分股權及未來的收益權,監管部門和交易所為了保護公眾利益,就必須設定標准和門檻,並對發行人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世界上所有的交易所場內交易,都不存在像成立公司那樣只要履行一個登記手續就自然上市的注冊制。如美國只要是向公眾出售證券,按法律規定就必須首先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申請注冊登記,經過sec包括其聘請的行業專家對申報材料進行信息披露真實性和完備性的審核,直到所有的質詢得到滿意的答復,才會出具申報有效函(declare effective)。各交易所還另有自己的門檻和審核要求。很顯然,把這種有門檻的披露審核制簡稱為注冊制,進而認為注冊制就是企業可以自由登記注冊上市,讓市場自己去選擇判斷,顯然是極大的誤導。就如我國大學生也是一定要辦理注冊登記才能入學,但如把我國大學高考錄取制稱為注冊制就會產生根本誤解。與我們環境更相近的香港被公認為世界自由港。1999年香港新開創業板,曾嘗試過某種要求很低的來者不拒,但很快就問題成堆,不得不退了回來。但時至今日,香港創業板仍未恢復元氣,截至今年1月,總共175家創業板掛牌公司,僅虧損的就有104家,佔了市場的一多半。我們顯然不能再去走這樣的彎路。

還有人說,只要嚴格下市制度和對造假者嚴刑峻法,很多企業自己就不會來上市了。這個判斷顯然過於一廂情願。須知絕大多數企業業績滑坡多因市場變化、競爭激烈或經營不善所致,並非造假,從而不屬於嚴刑峻法的范圍。這些企業就是下市也可以說對已募集使用社會資金的發起人股東並無實際損失,吃虧的只是公眾股東。因此,用嚴格執法來對付中小企業更不用說小微企業上市融資的沖動,可以說基本不起作用。

因此,新股發行定價改革就陷入了今天進退兩難的困境:退回去沒有出路;用快速擴容來解決新股發行「三高」又引起市場恐慌性下挫,超出了承受底線;用提振股市信心、釋放利好和控制擴容不會有效解決問題,還會使問題積重難返。股市改革何去何從,現在確實到了一個關鍵性的抉擇關頭。

新股發行定價的市場化改革其實是打開了一個潘多拉的盒子,它暴露了我們股市結構本身的扭曲,這種扭曲又是我們整個市場制度導致的結果,因而絕不是僅僅新股發行改革乃至退市制度本身就能解決的。實際上,中國股市現在不僅有新股發行審批,詢價機構和網下申購資格審批,還有嚴格的再融資審批、發行公司債審批、收購重組與再發行審批、退市審批、市場的買方機構基金設立審批、賣方機構券商設立和業務審批,就連保薦人的通道也都是審批的。在一個整體審批的制度環境中,任何一個環節上的單兵獨進都會遇挫和造成新的扭曲。新股發行定價的孤軍市場化導致「三高」和市場反彈只是例證。因此,要走出困境,必須對整個發行審批制度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