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代表什麼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1)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號—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場內交易)的主要過程有:
1、開設帳戶,顧客要買賣股票,應首先找經紀人公司開設帳戶。
2、傳遞指令,開設帳戶後,顧客就可以通過他的經紀人買賣股票。每次買賣股票,顧客都要給經紀人公司買賣指令,該公司將顧客指令迅速傳遞給它在交易所里的經紀人,由經紀人執行。
3、成交過程,交易所里的經紀人一接到指令,就迅速到買賣這種股票的交易站(在交易廳內,去執行命令。
4、交割,買賣股票成交後,買主付出現金取得股票,賣主交出股票取得現金。交割手續有的是成交後進行,有的則在一定時間內,如幾天至幾十天完成,通過清算公司辦理。
5、過戶,交割完畢後,新股東應到他持有股票的發行公司辦理過戶手續,即在該公司股東名冊上登記他自己的名字及持有股份數等。完成這個步驟,股票交易即算最終完成。
⑵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
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交易所會採取一系列監管措施來維護市場的穩定和公平。這些措施可能包括以下幾點:
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這是為了增加透明度,讓投資者了解異常波動的原因,以便做出更明智的投資決策。
要求上市公司停牌核查並披露核查公告:如果交易所認為異常波動情形嚴重,可能會要求上市公司停牌,進行核查,並公布核查結果。這有助於發現並糾正可能存在的信息披露問題或其他違規行為。
向市場提示異常波動股票投資風險:交易所會發布風險提示,提醒投資者注意異常波動股票的投資風險,以避免投資者盲目跟風或受到不必要的損失。
採取其他必要措施:根據異常波動的程度和監管需要,交易所還可能採取其他措施,如限制交易、調整漲跌幅限制等,以維護市場的穩定和公平。
總的來說,股票交易出現嚴重異常波動情形後,交易所會積極採取措施來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和維護市場的正常秩序。投資者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應保持冷靜,理性分析,並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和投資目標做出合理的投資決策。
⑶ 深圳停牌規則
深圳停牌規則主要涉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股票停牌的具體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股價異常波動:
- 連續漲停或跌停: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及其實施細則,股票連續出現漲跌幅偏離值達到特定比例(如±20%或±12%,具體依據股票類型而定),可能會被視為異常波動,從而觸發停牌。
- 換手率異常:當股票的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比值達到一定倍數(如30倍)且累計換手率達到特定比例(如20%),也可能觸發停牌。
重大事項公告:
- 上市公司在發生重大事項時,如重組、資產收購、重大合同簽訂等,需要按照規定及時披露信息,並可能在公告期間對股票實施停牌。
監管要求:
- 深交所或相關監管部門認為有必要對上市公司股票實施停牌的,可以依據相關規則採取停牌措施。
交易類強制退市:
-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若上市公司股票連續多個交易日(如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面值(如1元),則可能觸發交易類強制退市,公司股票將被停牌並最終摘牌。
停牌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驟:
- 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在出現停牌情形時,需及時向深交所提交相關報告並公告,說明停牌原因、停牌期限及後續安排。
- 交易所審核:深交所對上市公司提交的報告進行審核,並根據審核結果決定是否對股票實施停牌。
- 停牌期間安排:停牌期間,上市公司需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及時公告停牌進展及相關事項。
- 復牌安排:當停牌原因消除或滿足復牌條件時,上市公司需向深交所提交復牌申請,經深交所審核同意後恢復股票交易。
注意事項:
- 投資者在面對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時,應密切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公告及深交所的相關通知,以了解停牌原因、停牌期限及後續安排等信息。
- 投資者應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避免盲目跟風或做出沖動的投資決策。
⑷ 深圳異動停牌規則 詳細規則介紹
深圳證券交易所異動停牌規則詳細介紹如下:
一、主板市場異動停牌規則
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當某隻股票的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將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停牌時間一般為1小時,具體復牌時間以交易所公告為准。
公共傳媒傳播不實報道:如果公共傳媒傳播了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交易所也可能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待上市公司澄清後復牌。
其他異常情況:包括但不限於涉嫌違規交易、股價異常波動達到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標准等,交易所也可能對股票實施臨時停牌。
二、創業板市場異動停牌規則
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創業板股票的停牌規則與主板市場類似,但具體數值可能有所不同。例如,當創業板股票交易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時,交易所將對該股票實施臨時停牌。
異常波動與風險提示:創業板股票在連續10個交易日內出現3次同向異常波動時,首次停牌時間持續5個交易日,第二次停牌時間持續10個交易日。停牌期間,交易所將要求上市公司發布風險提示公告,並視情況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
其他停牌情形:創業板市場還可能因上市公司籌劃重大事項、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事項、股價異常波動達到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標准等情形而實施臨時停牌。
綜上所述,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異動停牌規則旨在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投資者在參與股票交易時,應密切關注交易所的公告和提示,理性投資,防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