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述操縱股票價格及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⑵ 那些炒股成功的人,他們背後是不是都經歷了很多次失敗
在今天這樣一個資訊爆炸時代,如果要真正能夠打動人心,做得好,必要達到木匠告訴我們一個樸素而又玄妙的道理,要穿越三個階段:忘利、忘名、忘我。如果能做到這三點,你就會知道世間大道的規則,做到「以天合天」。這個很難嗎?並不難!這只是需要我們在心中,把很多樸素的東西重新撿回來,這就是所謂的「見素而抱朴」。
擁抱困境,吸取足夠的經驗,武裝好自己的交易認知。在困境中生存,在困境中勃發,這是交易大成必經的過程。
十幾年摸爬滾打,從一個虧錢的投資者到如今實現穩定收益,收獲最大的是經驗和沉澱下來的對市場的研究。
⑶ 股票就是騙人,就是國家交易所在幕後操縱
這點我非常贊同,他們有第一手的資料,都可以提前買出和賣出,都我們知道消息買入了就見光死了,消息的不對等
制度的不對等,大戶可以做空股指期貨賺錢,而散戶只能做多,要股票上漲才能賺錢,所以做空賺錢就更容易了。
內暮交易有很多,這個就不多說了,上市公司 上市就是一種圈錢的行為,而分紅多的公司 卻沒有幾個。融資和分紅不成正比,股民的回報率低。
⑷ 在股票市場上,什麼事內幕交易呢
答:
內幕交易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內幕人員和以不正當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其它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者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內幕交易行為人為達到獲利或避損的目的,利用其特殊地位或機會獲取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違反了證券市場「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侵犯了投資公眾的平等知情權和財產權益。內幕交易丑聞會嚇跑眾多的投資者,嚴重影響證券市場功能的發揮。同時,內幕交易使證券價格和指數的形成過程失去了時效性和客觀性,它使證券價格和指數成為少數人利用內幕信息炒作的結果,而不是投資大眾對公司業績綜合評價的結果,最終會使證券市場喪失優化資源配置及作為國民經濟晴雨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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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股票內幕交易罪得判幾年刑罰
構成內幕交易罪,將被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屬於情節特別嚴重的,應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國法律對內幕交易的行為的處罰
1、行政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人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行政處罰,主要包括:
(1)責令依法處理非法持有的證券;
(2)沒收違法所得;
(3)並處罰款。對於證券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3萬元以上的,並處以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的,處以3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於期貨內幕交易,如果違法所得在10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如果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滿10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應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並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4)警告。單位進行內幕交易的,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警告。
除行政處罰外,內幕交易行為人還可能被證券監管機構給予證券市場禁入的行政監管措施,甚至可能會被處以終身市場禁入。
2、刑事責任
內幕交易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具有以下情形的,構成內幕交易罪: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3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4)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3次以上的。
而具有如下情形之一,則屬於情節特別嚴重:
(1)證券交易成交額在250萬元以上的;
(2)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150萬元以上的;
(3)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75萬元以上的。
(5)股票交易背後殘忍真相擴展閱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第七條
在內幕信息敏感期內從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或者泄露內幕信息導致他人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證券、期貨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證券交易成交額在二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二)期貨交易佔用保證金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獲利或者避免損失數額在七十五萬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
第八條
二次以上實施內幕交易或者泄露內幕信息行為,未經行政處理或者刑事處理的,應當對相關交易數額依法累計計算。
第九條
同一案件中,成交額、佔用保證金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額分別構成情節嚴重、情節特別嚴重的,按照處罰較重的數額定罪處罰。
構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為人的成交總額、佔用保證金總額、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定罪處罰,但判處各被告人罰金的總額應掌握在獲利或者避免損失總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⑹ 股票交易的真正目的是什麼
股票交易的真正目的是轉移風險和增值財產。
賣出股票的人認為它現在不值這個錢,有風險,所以賣出去,把風險轉給別人。
可是,他不是金口玉牙,不是他認為什麼就是什麼。而買入股票的人認為它值這個錢,買入以後會增值。
⑺ 股票內幕交易是什麼
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管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發行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它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⑻ 中國股市的謎底究竟陰暗在哪
在中國股市發生的那些故事,謎底總比你想像得還要陰暗,不過,看過謎底的你們還有「勇氣」再去相信一次嗎?
2014年下半年中國的股市可以用「任性」來形容——上證綜合指數[-0.35%]從2050點一路攀升,到2014年12月31日以3235點收盤,漲幅約60%。
作為經濟的晴雨表,股市彷彿在告訴大家經濟瘋狂上行的預期,可惜不是。業內專家普遍預測2014年全年經濟增速為7.4%,未能萬能7.5%的目標,而2015年多家機構預計經濟增速將為7.0%。
別樹一幟的「中國股市」給了冷靜的人們一個巨大的謎面,現在我們來認真地猜一下這個「謎面」的謎底到底是什麼。
財經作家吳曉波曾說過一句話,放在這里很合適:中國股市是「禿鷹們」的冒險樂園,在中國股市發生的那些故事,謎底總比你想像得還要陰暗。
其實,中國股市從誕生的第一天就是「怪胎」,只不過它這次又「獻丑」一次罷了。
上海和深圳的兩個交易所分別成立於1990年底,始創之初,制度構建十分粗鄙,幾乎沒有頂層設計,第一批上市的公司大多為華東及華南兩地的地方中小公司, 滬市的所謂「老八股」中好幾家是注冊資本在50萬元的區屬企業。
1992年8月,深圳發生120萬人爭購股票認購證事件,場面火爆失控,北京在失控中發現了一個「超級大油田」,兩個月後,證監會成立,股票發行權逐漸上收,至1997年,兩所劃歸證監會統一監管,在這一時期,決策層形成了一個非常詭異的戰略設計:中國資本[1.00%]市場應該為國有企業的脫困服務。
大量陷入困境的國企「搓泥洗澡」,打扮成白富美的樣子被掛到了市場上,有一位叫張化橋的香港證券分析師甚至認為,當時的國企上市很少有不在財報上動手腳的。連續虧損的國有企業做假賬上市交易,從股民的口袋中收攏資金。販賣上市指標成了當時公開的秘密。
那些「白富美」在財務報表上打扮得很漂亮了,但體制和制度幾無改變,掀開假面,當然不堪一睹,在上市數年之後,企業很快再度陷入泥潭,成為了所謂的「殼資源」,這時候,在二級市場上就出現了狙擊手,他們被叫做「莊家」。
莊家們通過低價收購未流通的「內部職工股」,成為這些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然後在二級市場上大興波瀾。他們用新題材重裝殼資源,具有強烈投機色彩的莊家經濟漸漸形成。
1999年5月19日,沉寂多年的股市突然井噴,構成「5 19行情」,一些從來名不見經傳的企業,如億安科技、銀廣廈、中天科技[0.96% 資金 研報]等等,忽然日日狂漲,激盪得人人心旌盪漾,在它們的背後則是莊家們的貪痴狂歡。
這時第一代莊家出現了,K先生的粉墨登場掀起了以炒作為主角的股市熱潮。K先生的名字叫呂梁,他常用這個古怪的名字在證券類媒體上寫股評文章。呂梁是個虔誠的文學愛好者,早年寫小說。
1992年,呂梁去深圳闖世界正好碰上了「8 10」事件。那時的他還是一個好奇的旁觀者,與那些排隊的民眾交流後,寫了長篇紀實報道《百萬股民「炒」深圳》,賺了不少稿費,並受到了股市的洗禮,開始憑借一支筆炒作概念股。
股票市場第一代莊家中,呂梁與他的操盤手將股市完全納入麾下,能夠純熟並精準地操縱其走勢。在他掌控下的「中科創業」和「中西葯業」等股票,漲勢一片向好,形成了中科系概念,風光無限。
當時,莊家對股價的控制幾乎達到隨心所欲的地步, 2000年2月18日,當時第一大莊家、中科創業的實際控制人呂梁新婚大喜,他的操盤手們用「科學而精密」的手法控制股票起伏,硬是讓中科創業的收盤價恰好停在了72.88元。操盤手們用自己的方式給老闆送上一份別人看來瞠目結舌的禮物。
但我們知道,縱然是今時今日, 對散戶來說,股市亦不是久留之地。這是一個危險無比、令人窒息的資本游戲。中國的股市不是一般股民能夠預測的,它的身上依舊纏繞著難解難分的線,而線的另一頭,從來不是我們。
2000年10月,《財經》雜志發表《基金黑幕》一文後,公眾表達了極大的關切和義憤,但揭開還是捂住黑幕的交鋒還處於對峙之中,在幾乎所有的股市經濟學家三緘其口之時,經濟學家吳敬璉將中國股市直接比喻為賭場,甚至認為前者還不如後者有規矩,「賭場裡面也有規矩,比如你不能看別人的牌。而我們的股市裡,有些人可以看別人的牌,可以作弊,可以搞詐騙。坐莊、炒作、操縱股價可說是登峰造極。」
吳敬璉進而揭示了中國股市的制度性缺陷:「由於管理層把股票市場定位於為國有企業融資服務和向國有企業傾斜的融資工具,使獲得上市特權的公司得以靠高溢價發行,從流通股持有者手中圈錢,從而使股市變成了一個巨大的『尋租場』,因此必須否定『股市為國企融資服務』的方針和『政府托市、企業圈錢』的做法。」
呂梁等第一代莊家折戟於2001年春季之後的一次股災,隨之出現了以德隆唐萬新等人為代表的第二代莊家,他們的手筆越來越大,高舉混業經營的旗幟,動輒以並購題材拉抬股價,靠高額民間吸資來構築資本平台,用唐萬新自己的話說,「用毒葯化解毒葯」,最終在2004年的另一次股災中玉石俱焚。
在此後的歲月中,如呂梁、唐萬新這種招搖於檯面之上的著名莊家似乎減少了,但是,莊家文化確乎從來沒有消亡,他們開始隱身於各個證券營業所里,以「地下敢死隊」的身份繼續戰斗,而吳敬璉所總結的股市特徵似乎也並沒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觀。
2007年前後,吳曉波為了探尋上市公司的真相,特意選擇了五、六家股價表現非常優異的公司做樣本調查—其中就包括前段時間爆出醜聞的獐子島[0.47% 資金 研報]。 吳曉波到這些公司實地考察、訪談董事長、查閱公司業績及股價波動,結果得出了一個並不出乎預料的結論:這些公司的業務波動,與它們的股價波動,幾乎沒有任何的對應關系。
在一家公司,吳曉波問董事長,「為什麼你們的股價最近震盪很大?」他請攝像師把鏡頭關掉,然後很小聲而體己地對我說,「因為這幾天券商在換手,換手的成本價是12元,吳先生,你可以在這附近進一點貨的。」
有人疑問,賭場遵循的是你輸我贏的零和游戲,而股市是個融資→生產→回報股民的內外流動市場,有各種分紅、配股、等雙贏制度,但是,此說法立即招到股民和學界的嘲諷,因為正是中國股市中分紅回購等惠及投資者的制度缺失,才讓中國股市像個賭場,甚至不如。
近日,有學者表示,中國股市就如同妓院,用以指責A股臭名昭著的新股暴炒現象,嫖客和嫖資(股民和資金)總量在一定時期相對是固定的,而老鴇們則不斷地推出新的處子頭牌(新股),甚至不惜裝處(作假和聯合炒作),同時收買專家和媒體鼓吹,讓處子(新股)顯得供不應求,意圖買個好價錢。這就如同如今A股市場中對新發行股的聯合炒作,最終接盤者,就是那早已被引誘的慾火焚身且稀里糊塗的散戶。
2010年,A股首發新股共有347隻,幾乎是每天都有一隻新股發行,2011年A股市場也有277家公司上市,新股首日暴漲後套牢散戶的現象頻頻出現。這幾年既有拓邦電子這樣首日暴漲577%隨後陷入漫漫跌途的中小板新股,也有中國平安[0.59% 資金 研報]這樣連續四周下跌套牢上百億元資金的大盤新股。
如2012年10月9日,洛陽鉬業[3.28% 資金 研報]發行價3元/股,上市首日暴漲221%,當日收報9.63元;但13天後,業績突然變臉,前三季度凈利潤同比大降34.73%,令投資者大跌眼鏡。11月2日,浙江世寶[-0.07% 資金 研報]在深交所掛牌上市,眾目睽睽之下,連破A股市場新股發行六項紀錄,首日漲幅高達626%。
就在去年A股瘋牛的同時,在年末中國股市迎來2萬億規模的打新潮。包括國信證券、中礦資源等12隻新股IPO發行15.6億股。自12月18日起12隻新股密集發行,募集資金約133.6億元。
這可是「妓院」論活生生的素材。
吳曉波表示,股市從誕生的第一天就是「怪胎」,它從來為國有企業—現在叫藍籌股服務,為國家的貨幣政策背書,紐約證券交易所的牆上寫著一句話:「保護小股東的利益就是保護了所有股東的利益」,此言在我國股市是一個錯誤。
吳曉波說,這個股市的基本表現,不但與上市公司的基本表現沒有關系,甚至與中國宏觀經濟的基本表現也沒有關系,它是一個被行政權力嚴重操控的資本市場,它的標配不是價值挖掘、技術創新、產業升級,而是「人民日報社論+殼資源+並購題材+國企利益」;
甚至這個股市裡的企業也從來沒有把股價視為公司價值的晴雨表,因此,信奉巴菲特「價值投資」理論的人從來沒有在這里賺到過一分錢。
在今年四季度以來的這輪股市大波瀾中,上述特徵不但沒有得到改善,甚至有些股票的表現更證明了「劣幣」的能力,很難想像,一個正常的投資者可以在這樣的環境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在十幾年前提出股市賭場論的吳敬璉教授就去年火熱的股市行情提出了擔心。他認為,現在所謂「牛市」的制度基礎是不穩當不牢固的,股市的缺陷還沒有得到根本的改善。需要非常謹慎的對待,而且應該把主要的注意力放到怎麼把這個股市正常的秩序建立起來。
吳敬璉認為,中國股市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在於信息不對稱,監管部門主要的責任就是改善一般投資者信息弱勢的狀態,要執行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防止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發財,甚至內幕交易。
羅伯特希勒在《金融與好的社會》一書中這樣寫到:「金融應該幫助我們減少生活的隨機性,而不是添加隨機性,
吳曉波認為,為了使金融體系運轉得更好,我們需要進一步發展其內在邏輯,以及金融在獨立自由的人之間撮合交易的能力—這些交易能使大家生活得更好。
去年12月19日,新聞聯播近年來的首次報道證監會立案調查18隻股票市場操縱案。其背後也代表了中央對打擊市場操縱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堅決態度。
不過,看過謎底的你們還有「勇氣」再去相信一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