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st和*st的區別
股票st和*st的區別如下:
1、行情揭示:滬市專門設有風險警示板,ST股票的行情專門在風險警示板中揭示;深市並未設立風險警示板,ST股票的行情也不會另板揭示。
2、風險揭示書:滬市風險警示板股票必須簽署風險揭示書後才可買入或賣出,否則只能賣出;深市無需簽署,ST股票買賣不受限制。
3、委託種類:滬市風險警示板股票只允許限價委託,不允許市價委託;深市ST股票既可以限價委託也可以市價委託。
4、盤中停牌:滬市風險警示板股票盤中換手率超過30%時會根據市場需要被停牌至14:57;深市無此項規定。
⑵ 如何開通買賣st股票的許可權
購買退市整理期股票前需簽署相應的風險揭示文件,開通對應許可權。具體許可權開通要求及操作流程如下:
一、許可權開通要求如下:應當具備2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歷,且以本人開立的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在申請開通許可權之日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賬戶內資產不低於50萬元。註:不符合以上規定,僅可賣出已持有的退市整理股票。
二、開通退市整理許可權的流程: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簽署「退市整理股票交易風險揭示書」:
1、營業部現場:本人帶身份證交易時間到開戶營業部辦理;
2、易淘金網站:廣發通中心-業務中心-業務辦理-證券賬戶類-退市股票許可權設置;
3、手機易淘金:我-業務辦理-合同簽署-退市股票許可權;(自助辦理該業務須通過電子簽名方式簽署相關協議文檔)注意:
1、漲跌幅限制為10%;
2、退市整理股票投資者只能使用限價委託,而不能使用市價委託。(深交所無此規則)
⑶ 深市股票在什麼情況下加ST 證券交易所新規定
只有創業板不加,主板的都要加吧。一般連續虧損兩年的就要帶ST了,第三年還虧就退市
⑷ ST股票的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⑸ 深市st股票有哪些
st股票有專門的版塊,您在任何炒股軟體中找st板塊就全部出來了,只要是00開頭的全部都是深圳st股票
⑹ ST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ST是可能會退市的股票。就是提醒大家注意風險,更正常股票一樣交易!
⑺ st股票具有怎樣的交易規則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①
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②
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
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上市公司暫停上市條件,恢復上市條件,終止上市條件。
⑻ 購買深圳交易所*st股票受限制嗎
購買深圳交易所*st股票是受一定限制的,首先需要風險測評達到積極型,才可以開通。然後在交易軟體里或者網上營業廳裡面簽署風險警示板的揭示書,就可以開通購買*st股票的許可權。
⑼ ST的ST股票
滬深證券交易所在1998年4月22日宣布,根據1998年實施的股票上市規則,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
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特別處理的股票。*ST股是指境內上市公司經營連續兩年虧損,被進行退市風險警示的股票。
什麼是ST股票: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英文為specialtreatment,縮寫為「ST」)。其中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財務狀況異常指:
1、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股東權益為負值;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負值;
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
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
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
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一個會計年度虧損;
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其他異常狀況指:
1、由於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導致上市公司主要經營設施遭受損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基本中止,在三個月以內不能恢復的;
2、公司涉及負有賠償責任的訴訟或仲裁案件,按照法院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賠償金額累計超過上市公司最近經審計的凈資產值的50%的;
3、公司主要銀行賬號被凍結,影響上市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的;
4、公司出現其他異常情況,董事會認為有必要對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的;
5、人民法院受理公司破產案件,可能依法宣告上市公司破產的;
6、公司董事會無法正常召開會議並形成董事會決議的;
7、公司的主要債務人被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而公司相應債權未能計提足額壞賬准備,公司面臨重大財務風險的;
8、中國證監會或交易所認定為狀況異常的其他情形。
*ST的含義:
*ST為退市風險警示。以下七種情況會被交易所標以「*ST」標示:
①最近兩年連續虧損(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
②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者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後,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
③因財務會計報告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者虛假記載,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但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已停牌兩個月;
⑤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
⑥在收購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約收購情況報告至維持被收購公司上市地位的具體方案實施完畢之前,因要約收購導致被收購公司的股權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上市條件,且收購人持股比例未超過被收購公司總股本的90%;
⑦法院受理關於公司破產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