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宗交易價格為什麼這么低
大宗交易平台是機構或私募或基金他們和股票公司相互勾結,暗箱操作進行股票拉抬操作的通行證,股票公司在裡面的給機構或私募或基金讓利可以高達10----20點,然後散布此股票的利好請機構或私募或基金拉高股票。
Ⅱ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不是應該在當時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之間的嗎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一筆數額較大的證券買賣。我國現行有關交易制度規則,如果證券單筆買賣申報達到一定數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採用大宗交易方式進行交易。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後於2002年推出了大宗交易制度,並於2003年作了進一步的修改。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對大宗交易買賣雙方的成交申報進行確認。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該證券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成交價。買賣雙方達成一致後,並由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方可成交。注意事項:大宗交易在交易所正常交易日限定時間進行,有漲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須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者當日競價時間內成交的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由買賣雙方採用議價協商方式確定成交價,並經證券交易所確認後成交。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這就是說大宗交易時間在當天收盤以後半小時內進行,大宗交易不受當天最低價限制,但受當天規定的最大漲跌幅限制。也不作為當日收盤價。
Ⅲ 大宗交易跟股市中的股票比,為什麼便宜那麼多呢
很多對於金融特別感興趣的小夥伴,他們在日常進行一些投資理財的時候也會發現有一些大宗交易。也是自己在日常生活中,如果資金配置並不是很多的話,可能也不能夠去買這些大宗交易。但是對於一些有一些資產的人來說,他們如果想做一些大宗交易的話,他們可能會覺得像這樣的大宗交易跟傳統的一些股市上面的股票相比價格要便宜很多。
因為根據一些相關數據測算的話,像這樣的大宗交易裡面的股票,它是整體弱於這個投資市場的。就像我們在生活中也會去買一些彩票,而像這樣的大宗交易能夠中獎的概率只有很小的一部分,所以像這樣的大宗交易並不是說有我們想像的那麼簡單。對於這樣的股票,如果想站在大概率的一邊的話,就有可能是殺豬榜了。所以在我們建倉的時候應該去避免有這樣的行為,另外就是很多人他們的股票可能突然的會出現一些大宗交易上,在這個時候就有可能會有利空的風險,應該根據具體的情況去拋出。
Ⅳ 股票通過大宗交易的價格怎麼比當日成交的最低價還低
第一點是正常的,否則沒必要大宗交易,直接二級市場買賣就行了。
有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當日漲跌幅價格限制范圍內確定。
無漲跌幅限制證券的大宗交易成交價格,由買賣雙方在前收盤價的上下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最低價之間自行協商確定。
Ⅳ 股票大宗交易為什麼低於現價
買得多,可以要求賣方打折。
Ⅵ 大宗交易價比市場價低那麼多賣家為什麼不拿二級市場賣了呢
大宗交易價市場那麼低的原因是因為沒有在二級市場進行哄抬家交易。
Ⅶ 為什麼有些股票大宗交易的成交價高於當天市價
大宗交易的成交價不作為該證券當日的收盤價。大宗交易的成交量在收盤後計入該證券的成交總量。並且每筆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價及買賣雙方於收盤後單獨公布最後還須了解的是大宗交易是不納入指數計算的,因此對於當天的指數無影響。
交易所在每個交易日結束後通過本交易所網站公布以下交易信息:
(一)股票和基金的成交申報大宗交易,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成交量、成交價格以及買賣雙方所在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
(二)債券和債券回購的成交申報大宗交易,內容包括:證券名稱、成交價和成交量;
(三)單只證券的固定價格申報的成交量、成交金額,及該證券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的名稱和各自的買入、賣出金額。
(7)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均價比現價低擴展閱讀
深交所大宗交易採用協議大宗交易和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協議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雙方互為指定交易對手方,協商確定交易價格及數量的交易方式。
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是指證券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證券當日收盤價或證券當日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格對大宗交易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採用協議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
採用盤後定價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 15:05 至 15:30。當天全天停牌的證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報。
Ⅷ 為什麼大宗交易平台的成交價格都比現價低
因為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由買方和賣方在當日最高和最低成交價格之間確定。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並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