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7月1 號後股市交易有改革嗎
股票交易新規7月1日起施行
www.hexun.com 【2006.06.30 08:01】深圳商報/鍾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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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倉:即將暴漲的超級龍頭!!!!!
相關調整對交易行為將會產生重大影響
深滬交易所今日發布通知指出,深滬交易所新交易規則(以下簡稱「新規」)7月1日施行。新規新增了市價申報,原集合競價調整為開放式集合競價,交易公開信息內容
也進行了變動和調整。業內分析人士認為,新規的這些調整和變化,將改變投資者過去的操作習慣,對投資者交易行為產生重大影響。
集合競價調整為開放式集合競價
新規明確,自7月1日起,集合競價調整為開放式集合競價,具體調整為9時15分至9時25分,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虛擬開盤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9時15分至9時20分可接收申報,也可撤銷申報,9時20分至9時25分可接收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另外,深交所上市權證收盤價將通過開放式集合競價方式產生。
市價申報等新交易規則押後施行
新增市價申報是新規的一大看點,主要是增加了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和最優五檔剩餘轉限價申報。但值得注意的是,上交所市價申報、申報價格控制、交易公開信息等業務調整將於8月7日實施。深交所也暫不接受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即時成交剩餘撤銷申報和全額成交或撤銷申報。接受以上三種市價申報方式的時間將另行通知。
調整申報價格控制包括兩點:一是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集合競價階段調整為:股票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200%,並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50%;基金、債券交易申報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格的150%,且不低於前收盤價格的70%。二是對於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證券,連續競價階段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價格的110%,且不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價格的90%;同時不高於上述最高申報價和最低申報價平均數的130%,且不低於該平均數的70%。
交易公開信息出現六大調整
新規對交易公開信息內容的調整和變化相當復雜,主要包括以下六點:一是當日收盤價漲跌幅劃定需公布交易公開信息的證券范圍,由日收盤價漲跌幅超過7%(含7%)的前5隻A股票(基金)調整為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達到±7%的各前三隻股票(基金)。二是需公布交易公開信息的證券范圍擴大至日價格振幅達到15%、日換手率達到20%的前三隻股票(基金),以及無漲跌幅限制的股票、封閉式基金。三是公布的交易公開信息內容:由當日成交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成交金額調整為當日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會員營業部的名稱及其買入、賣出金額。四是增加了股票和封閉式基金異常波動的標准: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ST股票和
B. 2017年7月1日股票新規定以後,如果被評為保守型投資者之前購入的股票是
可以賣,不可以再買了
C. 7月1日股票新規,沒有風險測評還能進行交易嗎
如果非要需要的話,你花個幾分鍾做個風險測評就可以了
D. 7月1日炒股新規出台後手裡的股票必須賣嗎
根據證監會安排,7月1日起,新的《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實施,股票不再是誰想買都能買的產品了,A股、B股、新三板創新層掛牌股票均納入「中風險」等級,需要風險測評分數在37分以上的投資者才能購買。沒有規定必須要賣出手裡的股票。
E. 七月一號以後證監會對 散戶炒股有什麼新規定
最新的司法解釋,2011年5月1日以前生效的判決,按此前的規定執行,2011年5月1日以後生效的判決,按新規定執行
F. 7月1日炒股新規是什麼意思
不同風險的投資標的對應不同類型的投資者。「A股股票、B股股票、AA級別信用債、創新層掛牌公司股票」被劃入「中風險」等級產品,只適合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投資者。
G. 2017年七月一日股市有什麼新規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下月實施,投資者、產品均分五類
低承受能力者或無法炒股
《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於7月1日正式實施。《辦法》明確投資者按其風險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劃分為五類:即保守型、謹慎型、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根據實施指引,只有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投資AB股、新三板創新層、股票期權備兌開倉等業務。只有積極型、激進型投資者才能買賣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等。
記者從券商人士處獲悉,隨著《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臨近實施,證券業協會近日向多家券商下發了相關實施指引。根據指引,投資者按風險承受能力被分為五類:保守型、謹慎型、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產品也按風險分為五類: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和高風險。業內人士對記者表示,監管層此舉意在規范機構業務發展,有助於投資者利益的保護和券商風險的控制。
投資者、產品均分五類
2016年12月12日,證監會公布了《證券期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管理辦法,監管層此次將從兩個大的維度釐清投資者適當性的制度,其中一項便是投資者端,即將投資者分為兩類,一類是專業投資者,一類則是普通投資者。這也決定了券商營業部未來客戶群體的區分。
作為適當性管理辦法的配套規則,實施指引對投資者分類、產品分級、適當性匹配等相關的規則進行了細化。
其中,明確了投資者按其風險承受能力由低至高劃分為五類:即保守型、謹慎型、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產品或服務的分類也由低至高劃分為五類:即低風險、中低風險、中風險、中高風險、高風險。
根據實施指引,只有穩健型、積極型和激進型的投資者才能參與投資AB股、新三板創新層、股票期權備兌開倉等業務。只有積極型、激進型投資者才能買賣退市整理期股票、港股通股票、參與融資融券業務等。
據悉,指引要求券商向普通投資者銷售產品或提供服務應當遵守以下匹配要求:1.投資期限、投資品種、期望收益等符合投資者的投資目標;2.產品或服務的風險等級符合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等級;3.其他匹配要求。
「不同類型的投資者對應不同風險的產品,」一家大型券商深圳營業部人士對記者表示,「未來個人投資者要填寫風險承受能力問卷,該問卷主要考察投資者的財務狀況、投資知識、投資目標、風險偏好、年齡和學歷等。如果問卷得分低於20分,則會被劃為保守型。這類投資者按規定只能購買國債、貨幣基金、銀行保本產品、進行國債逆回購等,也就是說不能買賣股票,除非簽署『產品或服務不適當警示及投資者確認書』,確認了可以交易中風險以上的品種,才能買賣股票。」
意在保護投資者利益
指引還要求,券商應建立健全客戶回訪制度,加強對相關崗位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履行投資者適當性工作職責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定期培訓至少每季度開展一次,將相關崗位工作人員履行該職責的情況納入績效考核范圍等。
此外,券商銷售產品、提供服務,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揭示產品或服務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等風險特徵以及特別風險,並由投資者簽署確認。券商還應當告知投資者,其不能取代投資者本人的投資判斷,不會降低產品或服務的固有風險,也不會影響投資者依法承擔相應的投資風險、履約責任以及費用。
記者近日在采訪了解到,目前各家券商都在做准備,以應對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辦法的實施。不過,由於涉及面太廣,包括公司內部制度、修改銷售表單、完善投資者告知、技術系統改造、實施流程等諸多問題短期難以一蹴而就。
上述券商營業部人士坦言,「最近幾個月都在忙這事,工作量很大。目前尚不明確一些原來網上業務是否也要到現場辦理,這對客戶來說增加了麻煩。以後可能辦理一些業務都要錄音和錄像,對營業部的人員來說工作量會增加。」
對於下月管理辦法的實施,經濟學家宋清輝對記者表示,「適當性管理是平衡券商與客戶之間利益訴求的制度基礎,避免在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將金融產品提供給風險並不匹配的投資者,導致其由於誤解產品而出現虧損。適當性管理有助於券商控制風險、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監管層此舉意在規範金融機構的業務,避免投資者因為投資某類產品虧損而導致糾紛,」深圳一家券商高管對記者表示,「通過對投資者和產品的分類,根據其風險程度的高低進行匹配,有利於保護投資者的利益,對於券商等金融機構而言,短期當然會增加工作量,但從長期看有利於其健康發展,避免一些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