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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權交易股票

發布時間: 2021-05-26 14:23:51

① 巴布亞紐幾內亞

崔榮國

巴布亞紐幾內亞(Papua New Guinea),面積46.28萬km2。位於太平洋西南部。西與印度尼西亞的伊里安查亞省接壤,南隔托雷斯海峽與澳大利亞相望。屬美拉尼西亞群島。全境共有600個島嶼。主要島嶼包括新英格蘭、新愛爾蘭、曼納斯、布干維爾和布卡等。海岸線全長8300 km,包括200海里(n mile)專屬經濟區在內的水域面積達230萬km2。海拔1000 m以上屬山地氣候,其餘屬熱帶雨林氣候。5~10月為旱季,11~4月為雨季,沿海地區平均溫度21.1~32.2℃,山地比沿海低5~6℃。年平均降水量2500 mm。人口480萬人。98%屬美拉尼西亞人,密克羅尼西亞人、波利尼西亞人和華人佔1%,白人佔1%。官方語言為英語,皮金語在全國較為流行,地方語言700餘種,巴布亞多講莫土語,新幾內亞多講皮金語,居民中93%為基督教徒,傳統拜物教也有一定影響。首都莫爾斯比港,貨幣名稱基那。

該國礦藏豐富,銅礦石儲量9.44億t,銅金共生礦儲量約4億t。此外還富有金礦、鉻、鎳、鋁礬土、海底天然氣和石油等資源。其中黃金儲量1831 t;銅礦儲量13億t;原油僅庫土布和戈貝兩大油田的儲量即達4億桶;天然氣儲量14萬億ft3

外貿在巴新經濟中占重要地位。主要出口銅金礦砂等初級產品。2000年巴新主要工農業產品出口量情況如下:金97 t,原油2900萬桶,銅17.4萬t。主要出口對象有澳大利亞、日本、德國、韓國、英國、新加坡、美國和中國等。該國積極鼓勵外國投資。主要投資國有澳大利亞(占總額近2/3)、美國、日本、英國和馬來西亞等。巴新工、礦、林、農、漁各業幾乎均為澳、日、英、美等國公司所控制。

一、儲量和資源

巴布亞紐幾內亞地處環太平洋火山帶,穩定的印-澳板塊南緣和太平洋板塊北緣交匯處,形成獨特的地質構造和豐富的礦產資源。在過去的億萬年裡,由於向北移動的印-澳板塊和向西移動的太平洋板塊的碰撞,巴布亞紐幾內亞經受了抬升和擠壓變形。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地質構造復雜,包含澳大利亞克拉通、新幾內亞造山帶、美拉尼西亞島弧和太平洋板塊。

巴布亞紐幾內亞礦藏豐富,已探明銅儲量210萬t,黃金儲量3110 t,原油儲量5.3億桶,天然氣儲量6.25萬億ft3,加之銅金共生礦石約4億t。此外還有鉻、鎳、鋁礬土、海底天然氣和石油等資源(表1)。

1.銅

銅礦資源主要集中在布干維爾島的潘古納、西部省富比蘭山的奧克特迪(奧克泰迪銅礦是世界第八大銅礦)、塞皮克河以南的佛里達和俾斯麥山脈的揚德拉四大礦區,均為新生代斑岩-矽卡岩型銅金礦。其中布干維爾島中部山區的銅礦,估計礦石儲量達到8億t以上,是世界巨大銅礦區之一。

表1 巴布亞紐幾內亞主要礦產探明儲量 單位:萬t(金屬量)

資料來源:Mineral Commodity Summaries,2008。

2.金、銀

巴布亞紐幾內亞金礦多為火山岩型和斑岩銅金型,金儲量約1756 t。金礦主要分布在新愛爾蘭省、恩加省、布干維爾省、西部省、米爾恩灣省和中央省等地,最為著名的是波格拉金礦床和利希爾島熱(泉)型金礦,兩礦床均在20世紀90年代發現,規模巨大,圴為世界級金礦床,其中利希爾島金礦位於新愛爾蘭省的利希爾島,距首都莫爾斯比港東北700 km,金儲量為573 t。波格拉金礦床位於恩加省,距首都莫爾斯比港西北620 km,金儲量為420 t。另外,在布干維爾島的潘古納斑岩銅金礦中有金資源量500多t。西部省的奧克特迪銅金礦床中金資源也非常豐富。銀礦多與金礦共生,主要分布在西部省、布干維爾省、恩加省和中央省。

3.鎳、鈷

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鎳、鈷資源主要集中在本島東南的馬當省,其中拉穆鎳鈷礦為世界級大型紅土鎳礦床,已知資源量約為144.43萬t鎳,14.3萬t鈷。

4.石油和天然氣

巴布亞紐幾內亞石油和天然氣主要分布在巴布亞盆地的陸上地區,南部高地省最為集中,其次是東部高地省和海灣省,巴布亞灣有較大的油氣資源潛力,目前的海洋油氣勘探活動主要集中在該區域。2006年巴布亞紐幾內亞石油剩餘探明儲量為3288萬t,天然氣儲量為3456.67億m3

二、礦產勘查與生產

礦產工業是巴布亞紐幾內亞經濟的基石。2004年,礦業產值占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內生產總值的21%。2006年,礦產品出口額為34.15億美元,占該國商品出口額的83%。礦產品生產情況見表2。巴布亞紐幾內亞的礦山經營活動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礦山:新愛爾蘭省的利希爾(Lihir)金礦山,西部省的奧克特迪(Ok Tedi)銅-金礦山,米爾恩庫Milne Bay省的米西馬(Misima)金-銀礦山,恩加(Enga)省的波爾蓋拉(Porgera)金礦山。

弗里達河(Frieda)銅金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到2011年將結束,該項目開發的銅金礦將是世界上最大的銅金礦之一。通過鑽探發現礦產資源量4270萬 t,其中銅品位為3.09%,金品位為0.59 g/t。

2006年,巴布亞紐幾內亞銅和金的產量在亞洲和環太平洋地區排名第四位。

1.石油

巴布亞紐幾內亞2006年原油產量約為1730萬桶,在亞太地區列第九位。主要生產商是Chevron Niugini有限公司,經營著南部高地省的中央莫蘭油田,庫吐布(Kutubu)油田,戈貝(Gobe)油田。Santos有限公司在南部高地省的Se Gobe油田生產少量的原油。Exxon Mobil公司也是主要的油田開發經營公司之一。上述三家公司只是巴布亞紐幾內亞石油生產的主要經營和管理公司,真正油田的大股東是Oil Search有限公司,這是一家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控股的石油和天然氣勘探和開發公司,自1929年起就在巴布亞紐幾內亞運營,後來在澳大利亞公開上市,目前該公司是巴布亞紐幾內亞最大的公司之一,擁有這個國家約70%的石油儲量,占這個國家約14%的國內生產總值和20%的出口收入。Oil Search有限公司在巴布亞紐幾內亞、澳大利亞、葉門、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雇有約900名員工。由於國際油價持續高漲,該公司已經連續五年保持利潤增長。2006年稅後利潤4.12億美元,同比增長106%,為該公司成立77年歷史最高。油氣產量1020萬桶,與2005年的1220萬桶相比略有下降。平均石油銷售價格為每桶67.22美元,同比上漲16%。石油勘探公司首席執行官Peter Botten表示,在未來3年內,該公司石油日產量將保持在5萬桶左右。巴布亞紐幾內亞唯一的石油精煉項目位於莫爾斯比港,其產能為3.25萬桶/日,其經營者是加拿大的interOil公司。石油精煉產品除滿足國內需求外,還有50%的產品出口到周邊國家或地區。

2.天然氣

巴布亞紐幾內亞天然氣資源比較豐富,但目前的開發程度較低。2006年天然氣產量約1.55億m3,主要產自南部高地省的Hides氣田,經營商是美國的埃克森美孚(Exxon Mobil)公司,Oil Search公司擁有21.5%的股權。除Hides氣田外,巴布亞紐幾內亞還有不少氣田或油氣田,如Agogo、Gobe Main、Hedinia、Kutubu、Moran、Angore、Juha、ELK 1、Se Gobe和Usano等,但目前還沒有得到有效的利用。

為大規模開發本國的天然氣資源,目前巴布亞紐幾內亞正在籌劃引進國際礦業資本建設液化天然氣項目。2007年政府就宣布計劃上馬號稱「世界最大的液化天然氣項目」。2008年5月22日,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簽署了這一工程巨大的液化天然氣項目。項目將由埃克森美孚運作,並進行項目前期的工程設計施工考察(FEED),耗4億美元,需時16個月。合資夥伴包括埃克森美孚(41.5%)、Oil Search(34%)、聖托斯(17.7%)、AGL(3.6%)、土地主(1.2%)等。項目直接投資100億美元,項目期限30年,預計的生產能力為630萬t/年,將至少建2條液化天然氣生產線。天然氣主要來自於Hides氣田,鄰近的Angore和Juha氣田也會補充供氣。項目投資何時啟動要等到明年底考察結束後才能決定。項目建成後巴布亞紐幾內亞將成為亞太地區重要的液化天然氣出口國。

此外,為更加有效地開發其餘的已發現天然氣資源,2008年7月Oil Search公司與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簽訂了國內天然氣開發協議。協議主要內容包括:①建立南高地地區能源企業,評估該地區能源供應潛力和其他小型天然氣開發機會;②與巴布亞紐幾內亞可持續發展公司和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組建西方省天然氣開發研究合作企業;③與日本伊藤忠商社(ITOCHU)和三菱化工(Mitsubishi Chemicals)合資成立企業評估甲醇和二甲醚(DME)項目;④研究為莫爾斯比港供應安全穩定電力。相信在未來幾年內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天然氣開發程度將大幅度提高。

3.銅

銅是巴布亞紐幾內亞的優勢礦產,每年銅的礦山產量約20萬t,近兩產量有所減少,2006年產量約為19.4萬t,全部來自西部省的奧克泰迪銅礦(Ok Tedi Mine),該礦是巴目前唯一正常生產的銅礦山,其經營者是奧克泰迪礦業有限公司(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可持續發展項目公司擁有52%的股權,巴政府擁有30%,加拿大Inmet礦業限公司擁有8%)。2006年該公司產量為62.2 t銅-金精礦(含17.8萬t銅,15.7 t金)。在潘古納銅礦於1989年被迫停產之後,奧克泰迪就成了巴國最主要的經濟來源,巴國出口總額的五分之一來自這里。奧克泰迪礦產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報告稱,由於國際銅產品價格快速上漲,2006年該公司銷售收入為46億基納(約合15.3億美元),同比增長40%;稅後利潤為19億基納(約合6.3億美元),同比增長79%,創該公司25年歷史最高。目前該礦僱傭了2000名正式職工和2000名合同工。

奧克泰迪銅礦計劃於2013年關閉,但不會影響巴布亞紐幾內亞的銅礦生產。目前已經有幾個大型銅礦項目正在開展或計劃啟動,其中有3個項目超過10億美元,包括Marengo礦產公司的Yandera銅礦項目和南非哈莫尼公司的金礦項目,以及斯塔特拉銅業公司銅金礦項目。3個銅礦項目預計銅年產量為35萬t。巴布亞紐幾內亞海底礦產項目在不久的將來也會為巴布亞紐幾內亞提供較大銅礦產能。比利時Jan De Nul公司(國際第二大採掘公司,擁有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採掘船)將負責設計遠程式控制制海底礦產開發的技術。如果該項目得以實現,巴布亞紐幾內亞有望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進行深海底采礦的國家。

1997年巴布亞紐幾內亞政府向澳大利亞鸚鵡螺礦產公司(Nautilus Minerals)頒發了世界上第一個海底勘探許可證,勘探和評價新愛爾蘭省西海岸的海底高品位的銅-金-銀鋅硫化物礦床(水深約1700 m)。鸚鵡螺礦產公司的戰略是成為世界上第一個進行深海底商業采礦的公司。目前該公司計劃對巴布亞紐幾內亞新愛爾蘭省西海岸的海底礦產地進行商業開發。2006年5月獲得第一批勘探成果,礦帶長1300 m,80~120 m 寬,品位金15.5 g/t、銅10.1%。2006年9月取得樣品分析表明,金品位10.3 g/t,鋅品位22.1%,銀品位418 g/t。該公司巴布亞紐幾內亞地區經理已經向新愛爾蘭省政府提交礦產項目開發計劃,巴布亞紐幾內亞新愛爾蘭省政府信息部門報告認為,該公司最終技術設計,包括工藝都已經符合勘探和開發條件,海底礦產開發將於2009年投入生產。

另外,澳大利亞布干維爾銅業公司目前正在評估重啟位於布干維爾島廢棄的潘古納銅礦的可行性,目標是重新獲得開采盈利。潘古納銅礦1972年投產,曾經是巴布亞紐幾內亞最重要的礦山,潘古納銅礦於1989年關閉(當時是世界第五大銅礦),原因是布干維爾島陷入土地所有者爭議以及環境破壞所引發的分離主義分子沖突。自從潘古納銅礦關閉以來,沒有一位布干維爾銅業公司官員獲准進入礦場。目前布干維爾銅業公司正在與具有廣泛代表性的布干維爾島當地社團協商有關恢復采礦的問題。布干維爾島自治政府希望該島恢復采礦能帶來收入,不過表示前提是得到土地所有者和當地居民的全面同意。

4.金、銀

巴布亞紐幾內亞金、銀的礦山產量在50~60 t之間,2005年礦山產量分別為68.5 t和51.1 t,2006年有所下降。主要生產礦山有 Kainantu(金)、Lihir(金)、奧克泰迪(銅、金、銀)、Porgera(金、銀)和Tolukuma(金、銀)。最大金礦山是位於恩吉省的Porgera 礦山,2006年產能為28 t金,其經營商為Porgera聯合風險公司(加拿大Placer Dome公司擁有75%的股權)。Lihir金有限公司(Lihir Gold Ltd.)是另一重要金礦生產商,經營著位於新愛爾蘭省的Lihir金礦。該礦山儲量約2360萬oz。該礦山壽命期預計為37年,前15年採用露天開采,平均年產量約為19 t,以後22年平均年產量約為7 t。奧克泰迪是最大的產銀礦山,2006年生產能力為40 t。

5.鎳、鈷

目前巴布亞紐幾內亞還不生產鎳、估,但有一個世界級的鎳鈷礦項目下在開發之中,這就是位於巴布亞紐幾內亞馬當省(Madang Province)的拉穆(Ramu)鎳鈷礦項目。2006年11月,巴布亞紐幾內亞總理索馬雷親自出席了在巴薩穆克(Basamuk)舉行的拉穆鎳鈷礦項目落成奠基儀式,標志著該項目已正式起動。該項目為中國冶金建設集團(下稱「中冶集團」)與澳大利亞高地太平洋公司(HighlandsPacific)合資開發,中冶集團擁有合資企業85%的股權,並負責該項目的工程建設、提供建設資金以及前期的開發和建設。而高地太平洋公司的子公司Ramu Nickel將擁有合資企業8.56%的股權。當時估計,該項目的總投資約為6.5億美元,是目前中國公司在海外除石油以外最大的礦產資源投資項目。

高地太平洋公司初期持有拉穆鎳鈷礦項目8.56%股份,不過在償還項目融資債務後其持股將提高至11.3%。該公司還擁有以市場價再購入拉穆鎳鈷礦項目9.25%股份的選擇權,如果執行,其總持股將提高至20.55%。拉穆鎳鈷礦預計擁有1.43億t礦石資源量,其鎳含量和鈷含量分別為1.01%和0.10%,其中50%左右已經確定為儲量。按照鎳年產量3.28萬t和鈷年產量3280 t估算,該礦開采周期將超過20年。礦山開採的礦石將通過一條132 km泥漿管道運往拉伊海岸(Rai Coast)巴薩穆克灣(Basamuk Bay)的一座加工廠。該礦將於2009年下半年投產,預計年產32800 t鎳、3280 t鈷,運營期將超過20年。開發成本預計為8億美元(25億基納),加工廠和礦場基礎設施項目預計將於2007年4月開工。另據報道,2006年11月中國吉林鎳業集團公司加入了該合資項目。中國金川集團公司也正進行談判准備加入該合資項目。

表2 巴布亞紐幾內亞主要礦產產量

資料來源:Papua New Guinea.Minerals Yearbook,2006。

三、礦業管理和稅收

(一)礦業管理

1.礦業權管理

巴布亞紐幾內亞1992年分別頒布了礦業法和石油法。建立管理礦產和石油資源的現代特許權制度。法律規定,礦產和石油資源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政府有權授予礦產和石油勘查及生產的許可證。目前礦業的主管部門是礦業和石油部。

1992年,礦業法規定了礦業的種類,礦業開發合同的形式,租金、相關費用和權利金的支付,租地權益和交易的登記,對受影響土地佔有者的補償等。礦業法中對於大規模經營規定的主要礦業權有勘查許可證和特別采礦租約。勘查許可證確定了在規定地區勘查某些礦產的獨占權利。特殊采礦租約和砂礦開采租約。此外還有一些輔助權證,例如采礦通行證等。具體程序是,同國家談判和簽署礦業開發協定,由礦業和石油部長批准開發提案,在適當補償的基礎上同土地佔有者達成協議。

1998年,石油法規定了3種許可證,即石油勘查許可證、石油保留許可證和石油開發許可證。石油勘查許可證允許持有者在規定區域內進行石油和天然氣的勘查活動,石油勘查許可證對規定區內的石油勘查擁有排他權,但許可證持有者還必須與政府簽訂在租地內有關石油勘探和開發的協議。石油保留許可證給予持有者對規定區域內由於經濟原因暫時不能開采,但中期可以開採石油的權益。

按照現行的國家政策,國家有權獲得大型礦業項目最高達30%、石油項目最高達22.5%的股權。國家在項目得到開發批准時按照投入成本從開發者手中購買股份。國家不在中小型項目中參股。

2.土地主的權益

(1)土地主股權:國家在主要礦業項目和石油項目持有的股權中,有一部分分配給省政府和項目區內的土地主,承認土地主傳統的所有權權利。對於石油項目,土地主可以獲得2%的股權,在開始商業生產前的費用由政府持有的22.5%的股權支付,但此後土地主可以獲得最高5%的股權。在項目開始商業生產前,土地主不需交費,但項目開始商業生產後土地主需支付全部費用。土地主的具體權益在授予特殊采礦租約時通過談判確定。

(2)土地主補償:根據礦業法和石油法,開發者需要對受項目影響的土地主、佔有者和其他權利人提供合理補償。具體通過開發者與土地主和佔有者的談判確定。

3.組建國有礦業

1996年,巴布亞紐幾內亞組建了國有資源公司——礦產資源開發公司,奧羅根礦產有限公司控股51%,並且到澳大利亞股票交易所發行股票,49%的股份由社會投資者持有。該公司在米西馬、波爾蓋拉和建設中的利希爾、高波(Gobe)和卡圖布油田擁有股份,若潘古納礦山恢復生產,它有權購買礦產資源開發公司在該礦山的股份。根據同政府達成的選擇權協議,該公司在今後25年中,擁有購買該國任何重大新礦產項目最高達25%的股份。

4.注重基礎設施建設

一般來說,國家堅持所有同項目相關的基礎設施費用由開發者承擔和支付。國家在所得稅法中實行稅收抵免計劃,允許礦業和石油項目的納稅人拿出最高相當於礦業和石油經營稅收入的0.75%的支出,用於經批準的基礎設施建設,對於這筆費用國家將從所得稅中扣除。通過這項計劃,巴布亞紐幾內亞所在大型項目都為當地居民提供了基礎設施,包括學校、警察署、道路和便民郵局。

5.鼓勵當地企業發展

政府通過各種方式鼓勵在礦業或石油開發地區創立新的企業。當提出招標時,開發者必須將巴布亞紐幾內亞合格的承包商和供應商包括在內;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當地貨物和服務;要求開發者支持地方企業發展。另外,政府要求開發者優先僱傭當地人和進行培訓,並對此進行監督。

(二)礦業稅收

1.所得稅

普通行業為30%,礦業項目的稅收:本國公司為35%,非本國公司為48%。本國公司向非居民支付紅利要繳納17%的預扣稅。石油項目按照稅收的50%徵收所得稅,天然氣為30%,但不徵收紅利預扣稅。所有的勘查和開發費用可以從項目收入中攤銷。2000年,政府進行了稅收系統調整。將礦業公司稅率下降到30%,紅利預扣稅降至10%。公司被允許在總收入中扣減25%的勘探費用。新的稅收制度只適合於正進行中的項目,並保證項目財務期內財務制度的穩定性。

石油項目和大型礦業項目還遵守以項目為基礎的稅收評價。除某些特殊情況例外,該類項目的納稅人按照這一項目納稅,其他活動並入該項目一起計算。

2.超額利潤稅

當納稅人已經收回投資,並且凈現金流超過特定收益率時繳納超額利潤稅。對於石油項目特定收益率為27%,超過該值,對於凈現金收益徵收50%的超額利潤稅。對於天然氣項目特定收益率為20%,超過該值,對於凈現金收益徵收35%的超額利潤稅。對於大型礦業項目,特定收益率為20%,或按當年美國國庫卷的平均利潤加12%,具體由納稅人選擇。超過此特定收益率者,按照35%的稅率徵收超額利潤稅。2000年,稅制調整時將礦業項目的超額利潤稅和特定收益率(起征點)降至15%。政府還計劃在4年期間,將礦業征稅分階段逐步取消。

3.權利金

所在項目生產的石油和礦產應按照2%的稅率向國家繳納權利金。這項收入分配給省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對礦業經營來說,當礦產品不經過精煉出口,按照出口離岸價計算權利金。如果礦產在巴布亞紐幾內亞精煉,則按照冶煉廠收益計算權利金。對於石油經營,按照井口石油價計算。在2%的權利金中,1.25%可以從所得稅收入中扣減,其餘0.75%享受稅收減免。

4.進口關稅

礦業和石油工業進口的專用貨物仍然需要繳納關稅,採用一攬子關稅稅率。米西瑪和波爾蓋拉金礦項目進口貨物的一攬子關稅稅率為16.62%,利希爾金礦項目為14.62%。

特殊勘查或普查設備免除進口關稅。

(三)環境管理

保護環境是巴布亞紐幾內亞憲法規定的義務。環境與保護部是政府負責環境保護的主要機構,管理和監督所有資源開發項目。目前該國頒布的主要環境法規有:環境規劃法,要求具有較大環境影響的項目提交環境計劃;環境污染法,要求向環境排污者領取許可證;水資源法,對於向水資源所在者支付補償、正式進入權、取水權和用水許可做出詳細規定;保護區法,對於具有特別生物、地貌、地質、歷史、科學和社會意義的地區提供保護;海洋廢物傾倒法,規定向海洋傾倒廢物需要領取許可證。

四、展望

巴布亞紐幾內亞經濟發展穩定,礦業開發比較活躍,但銅礦價格下降對其礦業的發展有一定的消極影響。在未來的3~5年內,弗里達河(Frieda)銅金項目和Ramu鎳鈷項目將會促進巴布亞紐幾內亞礦業的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巴布亞紐幾內亞國家的概況.世貿人才網,2006.9.22 http://news.wtojob.com/news231_10449.shtml

[2]World Metal Statistics Yearbook,2007

[3]John C Wu.The Mineral Instry of Papua New Guinea.Minerals Yearbook,2006

[4]Anthony Williamson,Graeme Hancock.Geological Framework of PNG.The geology and Mineral Potential of Papua New Guinea

[5]宋國明等.巴布亞新幾亞.我國與周邊國家進行礦業投資合作的前景分析,2004年,179~183頁

[6]宋國明.巴布亞紐幾內亞礦業投資環境.資源網,2008.09.28

http://www.lrn.cn/zjtg/academicpaper/200809/t20080928_280217.htm

② 經濟體制改革的亮點有哪些

十大亮點
市場准入——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負面清單之外領域

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在制定負面清單基礎上,各類市場主體可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

要素價格改革——石油電信電力價格將交給市場

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推進水、石油、天然氣、電力、交通、電信等領域價格改革,放開競爭性環節價格。

國企改革——國資上繳公共財政比例提至30%

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繳公共財政比例,二0二0年提到百分之三十,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金融改革——允許民間資本設立銀行等金融機構

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

股票發行改革——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

健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多渠道推動股權融資,發展並規范債券市場,提高直接融資比重。

土地改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可出讓租賃入股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完善稅收制度——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完善地方稅體系,逐步提高直接稅比重。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加快房地產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完善收入分配機制——調節過高收入 清理規范隱性收入

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努力縮小城鄉、區域、行業收入分配差距。

自貿區建設——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貿區

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黨中央在新形勢下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要切實建設好、管理好,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擴大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

建設生態文明——加快生態建設推進生態補償制度

實行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發展環保市場,推行節能量、碳排放權、排污權、水權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會資本投入生態環境保護的市場化機制,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③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試行現在還有效嗎

現在是用的2011年的新案由。具體是:

最高人民法院最新民事案由規定
全文
為了正確適用法律,統一確定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如下:
第一部分
人格權糾紛
一、人格權糾紛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糾紛
(1)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醫療損害賠償糾紛
(3)工傷事故損害賠償糾紛
(4)水上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5)航空運輸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6)航空器對地、水面上第三人損害賠償糾紛
(7)觸電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2、姓名權糾紛
3、肖像權糾紛
4、名譽權糾紛
5、榮譽權糾紛
6、隱私權糾紛
7、婚姻自主權糾紛
8、人身自由權糾紛
9、一般人格權糾紛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繼承糾紛
二、婚姻家庭糾紛
10、婚約財產糾紛
11、離婚糾紛
12、離婚後財產糾紛
13、離婚後損害賠償糾紛
14、同居關系析產、子女撫養糾紛
15、婚姻無效糾紛
16、撤銷婚姻糾紛
17、夫妻財產約定糾紛
18、撫養糾紛
(1)撫養費糾紛
(2)變更撫養關系糾紛
19、扶養糾紛
(1)扶養費糾紛
(2)變更扶養關系糾紛
20、監護權糾紛
21、探望權糾紛
22、贍養糾紛
(1)贍養費糾紛
(2)變更贍養關系糾紛
23、收養關系糾紛
(1)確認收養關系糾紛
(2)解除收養關系糾紛
24、分家析產糾紛
三、繼承糾紛
25、法定繼承糾紛
(1)轉繼承糾紛
(2)代位繼承糾紛
26、遺囑繼承糾紛
27、被繼承人債務清償糾紛
28、遺贈糾紛
29、遺贈扶養協議糾紛
第三部分
物權糾紛
四、不動產登記糾紛
30、異議登記不當損害賠償糾紛
31、虛假登記損害賠償糾紛
五、物權保護糾紛
32、物權確認糾紛
(1)所有權確認糾紛
(2)用益物權確認糾紛
(3)擔保物權確認糾紛
33、返還原物糾紛
34、排除妨害糾紛
35、消除危險糾紛
36、修理、重作、更換糾紛
37、恢復原狀糾紛
38、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六、所有權糾紛
39、侵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糾紛
40、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
(1)業主專有權糾紛
(2)業主共有權糾紛
(3)車位、車庫糾紛
41、業主撤銷權糾紛
42、遺失物返還糾紛
43、漂流物返還糾紛
44、埋藏物返還糾紛
45、隱藏物返還糾紛
46、相鄰關系糾紛
(1)相鄰用水、排水糾紛
(2)相鄰通行糾紛
(3)相鄰土地、建築物利用關系糾紛
(4)相鄰通風、採光和日照糾紛
(5)相鄰污染侵害糾紛
(6)相鄰損害防免關系糾紛
47、共有糾紛
(1)按份共有糾紛
(2)共同共有糾紛
七、用益物權糾紛
48、海域使用權糾紛
49、探礦權糾紛
50、采礦權糾紛
51、取水權糾紛
52、養殖權糾紛
53、捕撈權糾紛
54、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1)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
(2)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
55、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
56、宅基地使用權糾紛
57、地役權糾紛
八、擔保物權糾紛
58、抵押權糾紛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抵押權糾紛
(2)在建建築物抵押權糾紛
(3)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權糾紛
(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權糾紛
(5)動產抵押權糾紛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權糾紛
(7)動產浮動抵押權糾紛
(8)最高額抵押權糾紛
59、質權糾紛
(1)動產質權糾紛
(2)轉質權糾紛
(3)最高額質權糾紛
(4)票據質權糾紛
(5)債券質權糾紛
(6)存單質權糾紛
(7)倉單質權糾紛
(8)提單質權糾紛
(9)股權質權糾紛
(10)基金份額質權糾紛
(11)知識產權質權糾紛
(12)應收賬款質權糾紛
60、留置權糾紛
九、佔有保護糾紛
61、佔有物返還糾紛
62、佔有排除妨害糾紛
63、佔有消除危險糾紛
64、佔有物損害賠償糾紛
第四部分
債權糾紛
十、合同糾紛
65、債權人代位權糾紛
66、債權人撤銷權糾紛
67、債權轉讓合同糾紛
68、債務轉移合同糾紛
69、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糾紛
70、懸賞廣告糾紛
71、買賣合同糾紛
(1)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糾紛
(2)憑樣品買賣合同糾紛
(3)試用買賣合同糾紛
(4)互易糾紛
(5)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
(6)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72、招標投標買賣合同糾紛
73、拍賣合同糾紛
74、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
(1)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
(2)商品房銷售合同糾紛
(3)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糾紛
(4)委託代建合同糾紛
(5)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糾紛
(6)土地租賃合同糾紛
(7)臨時用地合同糾紛
(8)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糾紛
(9)項目轉讓合同糾紛
(10)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糾紛
75、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糾紛
76、贈與合同糾紛
(1)公益事業捐贈合同糾紛
(2)附義務贈與合同糾紛
77、借款合同糾紛
(1)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2)同業拆借糾紛
(3)企業借貸糾紛
(4)民間借貸糾紛
78、保證合同糾紛
79、抵押合同糾紛
80、質押合同糾紛
81、定金合同糾紛
82、擔保追償權糾紛
83、儲蓄存款合同糾紛
84、信用卡糾紛
85、補償貿易糾紛
86、租賃合同糾紛
(1)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2)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糾紛
87、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88、承攬合同糾紛
89、建設工程合同糾紛
(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糾紛
(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糾紛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
(4)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
(5)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糾紛
(6)裝飾裝修合同糾紛
90、運輸合同糾紛
(1)公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2)城市公交運輸合同糾紛
(3)出租汽車運輸合同糾紛
(4)水路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5)航空旅客運輸合同糾紛
(6)公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7)水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8)航空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9)管道運輸合同糾紛
(10)聯合運輸合同糾紛
(11)多式聯運合同糾紛
91、保管合同糾紛
92、倉儲合同糾紛
93、委託合同糾紛
(1)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糾紛
(2)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
(3)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糾紛
(4)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5)委託理財合同糾紛
94、行紀合同糾紛
95、居間合同糾紛
96、借用合同糾紛
97、典當糾紛
98、保險合同糾紛
(1)財產保險合同糾紛
(2)人身保險合同糾紛
(3)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合同糾紛
(4)保證保險合同糾紛
(5)再保險合同糾紛
(6)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
(7)保險經紀合同糾紛
99、合夥協議糾紛
100、種植、養殖回收合同糾紛
101、彩票、獎券糾紛
102、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糾紛
103、農業承包合同糾紛
104、林業承包合同糾紛
105、漁業承包合同糾紛
106、牧業承包合同糾紛
107、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
(2)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糾紛
(3)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糾紛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糾紛
(5)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同糾紛
108、服務合同糾紛
(1)電信服務合同糾紛
(2)郵寄服務合同糾紛
(3)醫療服務合同糾紛
(4)法律服務合同糾紛
(5)旅遊合同糾紛
(6)房地產咨詢糾紛
(7)房地產價格評估糾紛
(8)旅店服務合同糾紛
(9)財會服務合同糾紛
(10)餐飲服務合同糾紛
(11)娛樂服務合同糾紛
(12)有線電視服務合同糾紛
(13)網路服務合同糾紛
(14)教育培訓合同糾紛
(15)物業服務合同糾紛
109、演出合同糾紛
110、勞務(僱傭)合同糾紛
111、展覽合同糾紛
112、人民調解協議糾紛
(1)請求履行人民調解協議糾紛
(2)請求變更人民調解協議糾紛
(3)請求撤銷人民調解協議糾紛
(4)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無效糾紛
十一、特殊類型的侵權糾紛
113、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
114、高度危險作業損害賠償糾紛
115、環境污染侵權糾紛
(1)大氣污染侵權糾紛
(2)水污染侵權糾紛
(3)雜訊污染侵權糾紛
(4)放射性污染侵權糾紛
116、地面、公共場所施工損害賠償糾紛
117、建築物、擱置物、懸掛物塌落損害賠償糾紛
118、飼養動物致人損害賠償糾紛
119、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職務侵權糾紛
120、雇員受害賠償糾紛
121、僱主損害賠償糾紛
122、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糾紛
123、防衛過當損害賠償糾紛
124、緊急避險損害賠償糾紛
125、公證損害賠償糾紛
126、義務幫工人受害賠償、補償糾紛
127、見義勇為人受害賠償、補償糾紛
十二、不當得利糾紛
128、不當得利糾紛
十三、無因管理糾紛
129、無因管理糾紛
第五部分
知識產權糾紛
十四、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130、著作權合同糾紛
(1)委託創作合同糾紛
(2)合作創作合同糾紛
(3)著作權轉讓合同糾紛
(4)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5)鄰接權轉讓合同糾紛
(6)鄰接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7)計算機軟體開發合同糾紛
(8)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糾紛
(9)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131、商標合同糾紛
(1)商標權轉讓合同糾紛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糾紛
(3)商標代理合同糾紛
132、******合同糾紛
(1)******申請權轉讓合同糾紛
(2)******權轉讓合同糾紛
(3)發明******實施許可合同糾紛
(4)實用新型******實施許可合同糾紛
(5)外觀設計******實施許可合同糾紛
(6)******代理合同糾紛
133、植物新品種合同糾紛
(1)植物新品種育種合同糾紛
(2)植物新品種申請權轉讓合同糾紛
(3)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合同糾紛
(4)植物新品種實施許可合同糾紛
134、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合同糾紛
(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創作合同糾紛
(2)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合同糾紛
(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135、商業秘密合同糾紛
(1)技術秘密讓與合同糾紛
(2)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3)經營秘密讓與合同糾紛
(4)經營秘密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136、技術合同糾紛
(1)技術委託開發合同糾紛
(2)技術合作開發合同糾紛
(3)技術轉化合同糾紛
(4)技術轉讓合同糾紛
(5)技術咨詢合同糾紛
(6)技術服務合同糾紛
(7)技術培訓合同糾紛
(8)技術中介合同糾紛
(9)技術進口合同糾紛
(10)技術出口合同糾紛
(11)職務技術成果完******獎勵、報酬糾紛
(12)技術成果完*人署名權、榮譽權、獎勵權糾紛
137、特許經營合同糾紛
138、企業名稱(商號)合同糾紛
(1)企業名稱(商號)轉讓合同糾紛
(2)企業名稱(商號)使用合同糾紛
139、特殊標志合同糾紛
140、計算機網路域名合同糾紛
(1)計算機網路域名注冊合同糾紛
(2)計算機網路域名轉讓合同糾紛
(3)計算機網路域名許可使用合同糾紛
十五、知識產權權屬、侵權糾紛
141、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
(1)著作權權屬糾紛
(2)侵犯著作人身權糾紛
(3)侵犯著作財產權糾紛
(4)鄰接權權屬糾紛
(5)侵犯出版者權糾紛
(6)侵犯表演者權糾紛
(7)侵犯錄音錄像製作者權糾紛
(8)侵犯廣播組織權糾紛
(9)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權屬糾紛
(10)侵犯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糾紛
142、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
(1)商標專用權權屬糾紛
(2)侵犯商標專用權糾紛
143、******權權屬、侵權糾紛
(1)******申請權權屬糾紛
(2)******權權屬糾紛
(3)侵犯發明******權糾紛
(4)侵犯實用新型******權糾紛
(5)侵犯外觀設計******權糾紛
(6)假冒他人******糾紛
(7)發明******臨時保護期使用費糾紛
(8)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糾紛
(9)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署名權糾紛
144、植物新品種權權屬、侵權糾紛
(1)植物新品種申請權權屬糾紛
(2)植物新品種權權屬糾紛
(3)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糾紛
145、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侵權糾紛
(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糾紛
(2)侵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糾紛
146、侵犯企業名稱(商號)權糾紛
147、侵犯特殊標志專有權糾紛
(1)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有權糾紛
(2)侵犯世界博覽會標志專有權糾紛
148、計算機網路域名權屬、侵權糾紛
(1)計算機網路域名權屬糾紛
(2)侵犯計算機網路域名糾紛
149、發現權糾紛
150、發明權糾紛
151、其他科技成果權糾紛
152、確認不侵權糾紛
(1)確認不侵犯******權糾紛
(2)確認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糾紛
(3)確認不侵犯著作權糾紛
153、因申請臨時措施損害賠償糾紛
十六、不正當競爭、壟斷糾紛
154、仿冒糾紛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糾紛
(2)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姓名糾紛
(3)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標志糾紛
(4)偽造產地糾紛
155、虛假宣傳糾紛
156、侵犯商業秘密糾紛
(1)侵犯技術秘密糾紛
(2)侵犯經營秘密糾紛
(3)侵犯商業秘密競業限制糾紛
157、傾銷糾紛
158、搭售、附加不合理條件銷售糾紛
159、有獎銷售糾紛
160、商業詆毀糾紛
161、串通投標糾紛
162、壟斷糾紛
第六部分
勞動爭議、人事爭議
十七、勞動爭議
163、勞動合同糾紛
(1)確認勞動關系糾紛
(2)集體勞動合同糾紛
(3)勞務派遣合同糾紛
(4)非全日制用工糾紛
(5)追索勞動報酬糾紛
(6)經濟補償金糾紛
164、社會保險糾紛
(1)養老金糾紛
(2)工傷保險待遇糾紛
(3)醫療費、醫療保險待遇糾紛
(4)生育保險待遇糾紛
(5)失業保險待遇糾紛
165、福利待遇糾紛
十八、人事爭議
166、人事爭議
(1)辭職爭議
(2)辭退爭議
(3)聘任、聘用合同爭議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糾紛
十九、海事海商糾紛
167、船舶碰撞損害賠償糾紛
168、船舶觸碰損害賠償糾紛
169、船舶損壞(空中或水下設施)損害賠償糾紛
170、船舶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171、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損害賠償糾紛
172、養殖損害賠償糾紛
173、海上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174、海上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175、非法留置船舶、船載貨物和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損害賠償糾紛
176、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177、多式聯運合同糾紛(由海事法院受理的)
178、海上、通海水域旅客和行李運輸合同糾紛
179、船舶經營管理合同糾紛
180、船舶買賣(建造、修理、改建和拆解)合同糾紛
181、船舶抵押合同糾紛
182、航次租船合同糾紛
183、船舶租用合同糾紛
(1)定期租船合同糾紛
(2)光船租賃(租購)合同糾紛
184、船舶融資租賃合同糾紛
185、沿海、通海水域運輸船舶承包合同糾紛
186、漁船承包合同糾紛
187、船舶屬具和海運集裝箱租賃、保管合同糾紛
188、港口貨物保管合同糾紛
189、船舶代理合同糾紛
190、貨運代理合同糾紛
191、理貨合同糾紛
192、船舶物料、備品供應合同糾紛
193、船員勞務合同糾紛
194、海難救助、海上打撈合同糾紛
195、拖航合同糾紛
196、海上保險、保賠合同糾紛
197、海上、通海水域運輸聯營合同糾紛
198、與船舶營運有關的借款合同糾紛
199、海事擔保合同糾紛
200、航道、港口疏浚合同糾紛
201、船塢建造合同糾紛
202、碼頭建造合同糾紛
203、船舶檢驗合同糾紛
204、海事請求擔保糾紛
205、海上、通海水域運輸重大責任事故賠償糾紛
206、港口作業重大責任事故賠償糾紛
207、港口作業糾紛
208、共同海損糾紛
209、海洋開發利用糾紛
210、船舶共有糾紛
211、船舶權屬糾紛
212、海運欺詐糾紛
第八部分
與鐵路運輸
有關的民事糾紛
二十、與鐵路運輸有關的民事糾紛
213、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糾紛
214、鐵路旅客、行李、包裹運輸合同糾紛
215、多式聯運合同糾紛(由鐵路法院受理的)
216、國際鐵路聯運合同糾紛
217、鐵路貨物、旅客、行李、包裹運輸保險合同糾紛
218、鐵路運輸延伸服務合同糾紛
219、鐵路修建、管理和運輸合同糾紛
220、鐵路委外勞務合同糾紛
221、損害鐵路賠償糾紛
222、鐵路運輸人身、財產損害賠償糾紛
223、鐵路電信服務合同糾紛
224、鐵路機車、車輛建造合同糾紛
第九部分
與公司、證券、票據
等有關的民事糾紛
二十一、與企業有關的糾紛
225、企業出資******益確認糾紛
226、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糾紛
227、企業公司制改造合同糾紛
228、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糾紛
229、企業債權轉股權糾紛
230、企業分立糾紛
231、企業租賃經營合同糾紛
232、企業出售合同糾紛
233、掛靠經營合同糾紛
234、企業兼並糾紛
235、聯營合同糾紛
236、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37、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
238、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糾紛
239、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
240、外商獨資企業承包經營合同糾紛
二十二、與公司有關的糾紛
241、股權確認糾紛
242、股東名冊變更糾紛
243、股東出資糾紛
244、公司章程或章程條款撤銷糾紛
245、公司盈餘分配糾紛
246、股東知情權糾紛
247、股份收購請求權糾紛
248、股權轉讓糾紛
249、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效力糾紛
(1)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效力確認糾紛
(2)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撤銷糾紛
250、發起人責任糾紛
251、股東濫用股東權利賠償糾紛
252、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賠償糾紛
253、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損害股東利益賠償糾紛
254、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損害公司利益賠償糾紛
255、清算組成員責任糾紛
256、公司合並糾紛
257、公司分立糾紛
258、公司減資糾紛
259、公司增資糾紛
260、公司解散糾紛
261、公司清算糾紛
262、上市公司收購糾紛
二十三、與合夥企業有關的糾紛
263、普通合夥糾紛
264、特殊的普通合夥糾紛
265、有限合夥糾紛
二十四、與破產有關的糾紛
266、申請破產清算
267、申請破產重整
268、申請破產和解
269、職工權益清單更正糾紛
270、破產債權確認糾紛
271、取回權糾紛
272、抵銷權糾紛
273、別除權糾紛
274、破產撤銷權糾紛
二十五、證券糾紛
275、證券交易合同糾紛
(1)股票交易糾紛
(2)公司債券交易糾紛
(3)國債交易糾紛
(4)證券衍生品種交易糾紛
(5)證券投資基金交易糾紛
276、證券承銷合同糾紛
(1)證券代銷合同糾紛
(2)證券包銷合同糾紛
277、證券投資咨詢糾紛
278、證券資信評級服務合同糾紛
279、證券回購合同糾紛
280、證券上市合同糾紛
281、證券交易代理合同糾紛
282、證券上市保薦合同糾紛
283、證券發行糾紛
(1)證券認購糾紛
(2)證券發行失敗糾紛
284、證券返還糾紛
285、證券欺詐賠償糾紛
(1)證券內幕交易賠償糾紛
(2)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賠償糾紛
(3)證券虛假陳述賠償糾紛
(4)欺詐客戶賠償糾紛
286、證券託管糾紛
287、證券登記、存管、結算糾紛
288、融資融券交易糾紛
289、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糾紛
二十六、期貨交易糾紛
290、期貨經紀合同糾紛
291、期貨透支交易糾紛
292、期貨強行平倉糾紛
293、期貨實物交割糾紛
294、期貨保證合約糾紛
295、期貨交易代理合同糾紛
296、侵佔期貨交易保證金糾紛
297、期貨欺詐賠償糾紛
298、操縱期貨交易市場賠償糾紛
299、期貨內幕交易賠償糾紛
300、期貨虛假信息賠償糾紛
二十七、信託糾紛
301、民事信託糾紛
302、營業信託糾紛
303、公益信託糾紛
二十八、票據糾紛
304、票據付款請求權糾紛
305、票據追索權糾紛
306、票據交付請求權糾紛
307、票據返還請求權糾紛
308、票據損害賠償糾紛
309、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糾紛
310、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糾紛
311、票據保證糾紛
312、確認票據無效糾紛
313、票據代理糾紛
314、票據回購糾紛
二十九、信用證糾紛
315、委託開立信用證糾紛
316、信用證開證糾紛
317、信用證議付糾紛
318、信用證欺詐糾紛
319、信用證融資糾紛
320、信用證轉讓糾紛
第十部分
適用特殊程序
案件案由
三十、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321、申請確定選民資格
322、申請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
323、申請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24、申請宣告公民恢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25、申請宣告公民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26、申請確定監護人
327、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328、申請宣告公民失蹤
329、申請撤銷宣告失蹤
330、申請為失蹤人財產指定、變更代管人
331、失蹤人債務支付糾紛
332、申請宣告公民死亡
333、申請撤銷宣告公民死亡
334、被撤銷死亡宣告人請求返還財產糾紛
335、申請認定財產無主
336、申請撤銷認定財產無主
337、申請支付令
338、申請公示催告
339、申請訴前停止侵權
(1)申請訴前停止侵犯******權
(2)申請訴前停止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3)申請訴前停止侵犯著作權
340、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41、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342、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
343、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
344、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345、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
346、申請海事請求保全
(1)申請扣押船舶
(2)申請拍賣扣押船舶
(3)申請扣押船載貨物
(4)申請拍賣扣押船載貨物
(5)申請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請拍賣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347、申請海事支付令
348、申請海事強制令
349、申請海事證據保全
350、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
351、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
352、申請海事債權確權
353、申請海事債權登記與受償
354、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事判決
355、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
356、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357、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358、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359、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360、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
361、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

④ 中國實行真正意義上的市場經濟是否可行和目前相比,是否會對老百姓更有利

水、電都是自然資源,其商品化有共同性。我最近剛寫了一篇有關這方面的論文,下面是我以水產品為例收集的部分資料。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區域性
由於供水受區域性的影響極大,水資源市場自然而然地形成自然壟斷,區域內只有一家或少數幾家水企業或生產者從事水資源開發利用和供水,水價為壟斷價格,不存在市場競爭,不存在市場的自由競爭價格,供水市場幾乎完全為供方市場,水只有區域價格,沒有全國價格和國際價格。水的交易具有區域性。

水商品的公共性和非公共性
一般來講,判斷商品的公共性和私人性的依據是其自身的消耗性和排外性。公共商品一般具有非消耗性和非排外性,一般也可用此兩個指標區分商品和服務行為:1。公共商品(低消耗性和低排外性),如防洪工程、大型多目標樞紐工程等;2。私人商品(高消耗性和高排外性),如冰淇淋等;3。工具商品(低消耗性和高排外性),如常規排污系統、航運設施等;4。公共開放商品(高消耗性和低排外性),如低回補率的地下含水層和許多海洋魚類等。低的排外性容易引起資源過度利用,如地下水的過度開采,形成了大面積的地下水位降落漏斗,導致地面沉陷、吊泵、水質惡化等一系列問題,因此政府調節是必要的。若低消耗性存在,市場力量並不能對產出優化,政府投資或補助是需要的。

水資源市場的失效性
在水資源市場中,市場存在某些方面失靈,主要表現在水資源的保護方面。由於受利益的驅使和企業的短視行為,在保護水資源環境中缺乏約束機制,常常依靠消耗資源和犧牲環境來換取經濟的快速增長。由於水資源環境污染具有潛在性、漸進性、滯後性、長期性及涉及面廣難治理的特點,因而完全依靠市場進行水資源保護是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必須輔之以宏觀調控的手段和相應的政策法規,使水資源市場更加完善。

水市場的局限性與政府的作用
假設水是一種從不同的水源收集、經過適當的處理、作為利潤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的公司的產品,所供給的每類水的數量和質量將由競爭性的企業根據市場力量(包括每種水的消費者需求)來決定。在一個運作良好的市場,當某一質量的水的需求增加,從而使其價格和邊際利潤更高,將會吸引更多的社會資源和水源投入到水行業,擴大對該種水的供給。這將促使水價降低,利潤減少。在競爭性市場中供求的相互作用將決定不同類水的均衡價格(這主要由邊際成本決定)。因此,市場中的不同類水的價格差異,體現了不同類水不同的邊際成本和社會價值。水資源的差異,其水文和法律特性以及水權將影響在市場環境下的水供給及其價格。供給方水源的可靠性、處理成本、運行規模、位置、季節的變化、計劃和目標,以及需求方要求的特定的最低的質量水平,都將會影響某一特定市場的水的價格。假設高質量的水要求更多的處理,因質量差異導致的價格差異將被作為市場效率的另一個參數。因此,在一個有效的市場均衡中,不同質量的水的不同價格將由它們的邊際成本之間的關系決定。理論上,在一個自由的、競爭的市場經濟里,水資源的供給、需求和定價是自我調節的、用水的凈經濟利益最大化的結果,不需要全面規劃和管理。如果沒有外部性,在自由競爭的假設下,水市場均衡具有內在的穩定性。市場機制能夠推動各種質量水的競爭性價格和數量趨向其均衡水平,天然水也會根據各類用水邊際效益進行分配,滿足高效益的用途。但是,經濟學研究表明,市場的有效性來源於不減弱的財產權,而市場的功能是通過有效的交易形成的高效率的價格實現的。雖然水的市場價格可以用來評價水的價值,水的市場過程可與其他商品和服務的競爭性市場相比擬,但是,水的物理的、經濟的和法律特點將在某些特定方面影響水市場的競爭和表現。水的流動性即地表徑流、土面蒸發、植株蒸騰以及深層滲漏使水的產權定義和計算變得很困難。另外,水的重量及其較高的儲藏和運輸成本使和水有關的交易費用很高。這些因素以及水權和投資的水文和法律特性,將增加相當多的交易成本(相對於水的價值),尤其是在低值的用途方面。總之,水資源的經濟特徵決定了不減弱的財產權和高效率的價格的條件並不是處處都能得到滿足,僅僅依靠市場不能實現水資源優化配置的理想效率。同時,不同質量的水的競爭性市場和機會成本定價將提高水資源配置的效率。更有針對性地說,水是一種難以替代的商品,為保證效率,當水機會成本增加時,消費者別無選擇,只能支付水價上漲的大部分。這清楚地表明,在效率和平等之間存在沖突,尤其在關於外部性方面。因此,實現水資源最優配置需要市場機制和政府或社會干預的共同作用。事實上,在任何國家,政府和公共機構在水資源的配置中都發揮著決定性的作用。

根據2004年修訂的《城市供水價格管理辦法》,城市供水價格由供水成本、
費用、稅金和利潤構成。成本和費用按國家財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
《企業會計准則》等有關規定核定。

其中城市供水成本包括供水生產過程中發生的原水費、電費、原材料費、資產折
舊費、修理費、直接工資、水質檢測和監測費以及其他應計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費用。
費用是指組織和管理供水生產經營所發生的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稅金是
供水企業應繳納的稅金。城市供水價格中的利潤,按凈資產利潤率核定。同時,輸水
、配水等環節中的水損可合理計入成本。污水處理成本按管理體制單獨核算。

據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介紹,從原水成本、運營成本、稅費成本來看
,三者的比例大概佔到水價的20%、70%和10%。在其中,記者沒有找到利潤
的身影。

《辦法》給出的供水企業合理盈利的平均水平是凈資產利潤率的8%-10%。
其中,主要靠政府投資的,企業凈資產利潤率不得高於6%;主要靠企業投資的,包
括利用貸款、引用外資、發行債券或股票等方式籌資建設供水設施的供水價格,還貸
期間凈資產利潤率不得高於12%。還貸期結束後,供水價格應按本條規定的平均凈
資產利潤率核定。

「8%-10%的凈資產利潤率很難實現,就我所知,幾乎所有的自來水公司都
處於負利潤,它們在整體上都處於虧損狀態。」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對記者
表示。

其實中國的水價是很低的,只有國際水價的1/4。在中國供水一直是被當做一種福利性產業來經營的。如果完全由市場決定價格,水價一定會大幅上升,對老百姓肯定是不利的。

⑤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2011年修訂版

民事案件案由規定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38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規定〉的決定》(法〔2011〕41號)第一次修正)
為了正確適用法律,統一確定案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結合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工作實際情況,對民事案件案由規定如下:
(註:由於知道字數限制,下面第一部分至第九部分每行末尾請加「糾紛」二字)
第一部分 人格權
一、人格權
1、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
2、姓名權
3、肖像權
4、名譽權
5、榮譽權
6、隱私權
7、婚姻自主權
8、人身自由權
9、一般人格權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繼承
二、婚姻家庭
10、婚約財產
11、離婚
12、離婚後財產
13、離婚後損害責任
14、婚姻無效
15、撤銷婚姻
16、夫妻財產約定
17、同居關系
(1)同居關系析產
(2)同居關系子女撫養
18、撫養
(1)撫養費
(2)變更撫養關系
19、扶養
(1)扶養費
(2)變更扶養關系
20、贍養
(1)贍養費
(2)變更贍養關系
21、收養關系
(1)確認收養關系
(2)解除收養關系
22、監護權
23、探望權
24、分家析產
三、繼承
25、法定繼承
(1)轉繼承
(2)代位繼承
26、遺囑繼承
27、被繼承人債務清償
28、遺贈
29、遺贈扶養協議
第三部分 物權
四、不動產登記
30、異議登記不當損害責任
31、虛假登記損害責任
五、物權保護
32、物權確認
(1)所有權確認
(2)用益物權確認
(3)擔保物權確認
33、返還原物
34、排除妨害
35、消除危險
36、修理、重作、更換
37、恢復原狀
38、財產損害賠償
六、所有權
39、侵害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益
40、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1)業主專有權
(2)業主共有權
(3)車位
(4)車庫
41、業主撤銷權
42、業主知情權
43、遺失物返還
44、漂流物返還
45、埋藏物返還
46、隱藏物返還
47、相鄰關系
(1)相鄰用水、排水
(2)相鄰通行
(3)相鄰土地、建築物利用關系
(4)相鄰通風
(5)相鄰採光、日照
(6)相鄰污染侵害
(7)相鄰損害防免關系
48、共有
(1)共有權確認
(2)共有物分割
(3)共有人優先購買權
七、用益物權
49、海域使用權
50、探礦權
51、采礦權
52、取水權
53、養殖權
54、捕撈權
55、土地承包經營權
(1)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
(2)承包地徵收補償費用分配
(3)土地承包經營權繼承
56、建設用地使用權
57、宅基地使用權
58、地役權
八、擔保物權
59、抵押權
(1)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抵押權
(2)在建建築物抵押權
(3)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權
(4)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權
(5)動產抵押權
(6)在建船舶、航空器抵押權
(7)動產浮動抵押權
(8)最高額抵押權
60、質權
(1)動產質權
(2)轉質權
(3)最高額質權
(4)票據質權
(5)債券質權
(6)存單質權
(7)倉單質權
(8)提單質權
(9)股權質權
(10)基金份額質權
(11)知識產權質權
(12)應收賬款質權
61、留置權
九、佔有保護
62、佔有物返還
63、佔有排除妨害
64、佔有消除危險
65、佔有物損害賠償
第四部分 合同、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十、合同
66、締約過失責任
67、確認合同效力
(1)確認合同有效
(2)確認合同無效
68、債權人代位權
69、債權人撤銷權
70、債權轉讓合同
71、債務轉移合同
72、債權債務概括轉移合同
73、懸賞廣告
74、買賣合同
(1)分期付款買賣合同
(2)憑樣品買賣合同
(3)試用買賣合同
(4)互易
(5)國際貨物買賣合同
(6)網路購物合同
(7)電視購物合同
75、招標投標買賣合同
76、拍賣合同
77、建設用地使用權合同
(1)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2)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78、臨時用地合同
79、探礦權轉讓合同
80、采礦權轉讓合同
81、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
(1)委託代建合同
(2)合資、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
(3)項目轉讓合同
82、房屋買賣合同
(1)商品房預約合同
(2)商品房預售合同
(3)商品房銷售合同
(4)商品房委託代理銷售合同
(5)經濟適用房轉讓合同
(6)農村房屋買賣合同
83、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合同
84、供用電合同
85、供用水合同
86、供用氣合同
87、供用熱力合同
88、贈與合同
(1)公益事業捐贈合同
(2)附義務贈與合同
89、借款合同
(1)金融借款合同
(2)同業拆借
(3)企業借貸
(4)民間借貸
(5)小額借款合同
(6)金融不良債權轉讓合同
(7)金融不良債權追償
90、保證合同
91、抵押合同
92、質押合同
93、定金合同
94、進出口押匯
95、儲蓄存款合同
96、銀行卡
(1)借記卡
(2)信用卡
97、租賃合同
(1)土地租賃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
(3)車輛租賃合同
(4)建築設備租賃合同
98、融資租賃合同
99、承攬合同
(1)加工合同
(2)定作合同
(3)修理合同
(4)復制合同
(5)測試合同
(6)檢驗合同
(7)鐵路機車、車輛建造合同
100、建設工程合同
(1)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2)建設工程設計合同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4)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
(5)建設工程分包合同
(6)建設工程監理合同
(7)裝飾裝修合同
(8)鐵路修建合同
(9)農村建房施工合同
101、運輸合同
(1)公路旅客運輸合同
(2)公路貨物運輸合同
(3)水路旅客運輸合同
(4)水路貨物運輸合同
(5)航空旅客運輸合同
(6)航空貨物運輸合同
(7)出租汽車運輸合同
(8)管道運輸合同
(9)城市公交運輸合同
(10)聯合運輸合同
(11)多式聯運合同
(12)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13)鐵路旅客運輸合同
(14)鐵路行李運輸合同
(15)鐵路包裹運輸合同
(16)國際鐵路聯運合同
102、保管合同
103、倉儲合同
104、委託合同
(1)進出口代理合同
(2)貨運代理合同
(3)民用航空運輸銷售代理合同
(4)訴訟、仲裁、人民調解代理合同
105、委託理財合同
(1)金融委託理財合同
(2)民間委託理財合同
106、行紀合同
107、居間合同
108、補償貿易
109、借用合同
110、典當
111、合夥協議
112、種植、養殖回收合同
113、彩票、獎券
114、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
115、農業承包合同
116、林業承包合同
117、漁業承包合同
118、牧業承包合同
119、農村土地承包合同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
(2)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
(3)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合同
(4)土地承包經營權入股合同
(5)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合同
(6)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合同
120、服務合同
(1)電信服務合同
(2)郵寄服務合同
(3)醫療服務合同
(4)法律服務合同
(5)旅遊合同
(6)房地產咨詢合同
(7)房地產價格評估合同
(8)旅店服務合同
(9)財會服務合同
(10)餐飲服務合同
(11)娛樂服務合同
(12)有線電視服務合同
(13)網路服務合同
(14)教育培訓合同
(15)物業服務合同
(16)家政服務合同
(17)慶典服務合同
(18)殯葬服務合同
(19)農業技術服務合同
(20)農機作業服務合同
(21)保安服務合同
(22)銀行結算合同
121、演出合同
122、勞務合同
123、離退休人員返聘合同
124、廣告合同
125、展覽合同
126、追償權
127、請求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
十一、不當得利
128、不當得利
十二、無因管理
129、無因管理
第五部分 知識產權與競爭
十三、知識產權合同
130、著作權合同
(1)委託創作合同
(2)合作創作合同
(3)著作權轉讓合同
(4)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
(5)出版合同
(6)表演合同
(7)音像製品製作合同
(8)廣播電視播放合同
(9)鄰接權轉讓合同
(10)鄰接權許可使用合同
(11)計算機軟體開發合同
(12)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轉讓合同
(13)計算機軟體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
131、商標合同
(1)商標權轉讓合同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3)商標代理合同
132、專利合同
(1)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2)專利權轉讓合同
(3)發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4)實用新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5)外觀設計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6)專利代理合同
133、植物新品種合同
(1)植物新品種育種合同
(2)植物新品種申請權轉讓合同
(3)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合同
(4)植物新品種實施許可合同
134、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合同
(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創作合同
(2)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轉讓合同
(3)集成電路布圖設計許可使用合同
135、商業秘密合同
(1)技術秘密讓與合同
(2)技術秘密許可使用合同
(3)經營秘密讓與合同
(4)經營秘密許可使用合同
136、技術合同
(1)技術委託開發合同
(2)技術合作開發合同
(3)技術轉化合同
(4)技術轉讓合同
(5)技術咨詢合同
(6)技術服務合同
(7)技術培訓合同
(8)技術中介合同
(9)技術進口合同
(10)技術出口合同
(11)職務技術成果完成人獎勵、報酬
(12)技術成果完成人署名權、榮譽權、獎勵權
137、特許經營合同
138、企業名稱(商號)合同
(1)企業名稱(商號)轉讓合同
(2)企業名稱(商號)使用合同
139、特殊標志合同
140、網路域名合同
(1)網路域名注冊合同
(2)網路域名轉讓合同
(3)網路域名許可使用合同
141、知識產權質押合同
十四、知識產權權屬、侵權
142、著作權權屬、侵權
(1)著作權權屬
(2)侵害作品發表權
(3)侵害作品署名權
(4)侵害作品修改權
(5)侵害保護作品完整權
(6)侵害作品復制權
(7)侵害作品發行權
(8)侵害作品出租權
(9)侵害作品展覽權
(10)侵害作品表演權
(11)侵害作品放映權
(12)侵害作品廣播權
(13)侵害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
(14)侵害作品攝制權
(15)侵害作品改編權
(16)侵害作品翻譯權
(17)侵害作品匯編權
(18)侵害其他著作財產權
(19)出版者權權屬
(20)表演者權權屬
(21)錄音錄像製作者權權屬
(22)廣播組織權權屬
(23)侵害出版者權
(24)侵害表演者權
(25)侵害錄音錄像製作者權
(26)侵害廣播組織權
(27)計算機軟體著作權權屬
(28)侵害計算機軟體著作權
143、商標權權屬、侵權
(1)商標權權屬
(2)侵害商標權
144、專利權權屬、侵權
(1)專利申請權權屬
(2)專利權權屬
(3)侵害發明專利權
(4)侵害實用新型專利權
(5)侵害外觀設計專利權
(6)假冒他人專利
(7)發明專利臨時保護期使用費
(8)職務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獎勵、報酬
(9)發明創造發明人、設計人署名權
145、植物新品種權權屬、侵權
(1)植物新品種申請權權屬
(2)植物新品種權權屬
(3)侵害植物新品種權
146、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侵權
(1)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權屬
(2)侵害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147、侵害企業名稱(商號)權
148、侵害特殊標志專有權
149、網路域名權屬、侵權
(1)網路域名權屬
(2)侵害網路域名
150、發現權
151、發明權
152、其他科技成果權
153、確認不侵害知識產權
(1)確認不侵害專利權
(2)確認不侵害商標權
(3)確認不侵害著作權
154、因申請知識產權臨時措施損害責任
(1)因申請訴前停止侵害專利權損害責任
(2)因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損害責任
(3)因申請訴前停止侵害著作權損害責任
(4)因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種權損害責任
(5)因申請海關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損害責任
155、因惡意提起知識產權訴訟損害責任
156、專利權宣告無效後返還費用
十五、不正當競爭
157、仿冒
(1)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稱、包裝、裝潢
(2)擅自使用他人企業名稱、姓名
(3)偽造、冒用產品質量標志
(4)偽造產地
158、商業賄賂不正當競爭
159、虛假宣傳
160、侵害商業秘密
(1)侵害技術秘密
(2)侵害經營秘密
161、低價傾銷不正當競爭
162、捆綁銷售不正當競爭
163、有獎銷售
164、商業詆毀
165、串通投標不正當競爭
十六、壟斷
166、壟斷協議
(1)橫向壟斷協議
(2)縱向壟斷協議
167、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1)壟斷定價
(2)掠奪定價
(3)拒絕交易
(4)限定交易
(5)捆綁交易
(6)差別待遇
168、經營者集中
第六部分 勞動爭議、人事爭議
十七、勞動爭議
169、勞動合同
(1)確認勞動關系
(2)集體合同
(3)勞務派遣合同
(4)非全日制用工
(5)追索勞動報酬
(6)經濟補償金
(7)競業限制
170、社會保險
(1)養老保險待遇
(2)工傷保險待遇
(3)醫療保險待遇
(4)生育保險待遇
(5)失業保險待遇
171、福利待遇
十八、人事爭議
172、人事爭議
(1)辭職爭議
(2)辭退爭議
(3)聘用合同爭議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
十九、海事海商
173、船舶碰撞損害責任
174、船舶觸碰損害責任
175、船舶損壞空中設施、水下設施損害責任
176、船舶污染損害責任
177、海上、通海水域污染損害責任
178、海上、通海水域養殖損害責任
179、海上、通海水域財產損害責任
180、海上、通海水域人身損害責任
181、非法留置船舶、船載貨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損害責任
182、海上、通海水域貨物運輸合同
183、海上、通海水域旅客運輸合同
184、海上、通海水域行李運輸合同
185、船舶經營管理合同
186、船舶買賣合同
187、船舶建造合同
188、船舶修理合同
189、船舶改建合同
190、船舶拆解合同
191、船舶抵押合同
192、航次租船合同
193、船舶租用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
(2)光船租賃合同
194、船舶融資租賃合同
195、海上、通海水域運輸船舶承包合同
196、漁船承包合同
197、船舶屬具租賃合同
198、船舶屬具保管合同
199、海運集裝箱租賃合同
200、海運集裝箱保管合同
201、港口貨物保管合同
202、船舶代理合同
203、海上、通海水域貨運代理合同
204、理貨合同
205、船舶物料和備品供應合同
206、船員勞務合同
207、海難救助合同
208、海上、通海水域打撈合同
209、海上、通海水域拖航合同
210、海上、通海水域保險合同
211、海上、通海水域保賠合同
212、海上、通海水域運輸聯營合同
213、船舶營運借款合同
214、海事擔保合同
215、航道、港口疏浚合同
216、船塢、碼頭建造合同
217、船舶檢驗合同
218、海事請求擔保
219、海上、通海水域運輸重大責任事故責任
220、港口作業重大責任事故責任
221、港口作業
222、共同海損
223、海洋開發利用
224、船舶共有
225、船舶權屬
226、海運欺詐
227、海事債權確權
第八部分 與公司、證券、保險、票據等有關的民事
二十、與企業有關的
228、企業出資人權益確認
229、侵害企業出資人權益
230、企業公司制改造合同
231、企業股份合作制改造合同
232、企業債權轉股權合同
233、企業分立合同
234、企業租賃經營合同
235、企業出售合同
236、掛靠經營合同
237、企業兼並合同
238、聯營合同
239、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2)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3)外商獨資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4)鄉鎮企業承包經營合同
240、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241、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
二十一、與公司有關的
242、股東資格確認
243、股東名冊記載
244、請求變更公司登記
245、股東出資
246、新增資本認購
247、股東知情權
248、請求公司收購股份
249、股權轉讓
250、公司決議
(1)公司決議效力確認
(2)公司決議撤銷
251、公司設立
252、公司證照返還
253、發起人責任
254、公司盈餘分配
255、損害股東利益責任
256、損害公司利益責任
257、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
258、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
259、公司合並
260、公司分立
261、公司減資
262、公司增資
263、公司解散
264、申請公司清算
265、清算責任
266、上市公司收購
二十二、合夥企業
267、入伙
268、退夥
269、合夥企業財產份額轉讓
二十三、與破產有關的
270、申請破產清算
271、申請破產重整
272、申請破產和解
273、請求撤銷個別清償行為
274、請求確認債務人行為無效
275、對外追收債權
276、追收未繳出資
277、追收抽逃出資
278、追收非正常收入
279、破產債權確認
(1)職工破產債權確認
(2)普通破產債權確認
280、取回權
(1)一般取回權
(2)出賣人取回權
281、破產抵銷權
282、別除權
283、破產撤銷權
284、損害債務人利益賠償
285、管理人責任
二十四、證券
286、證券權利確認
(1)股票權利確認
(2)公司債券權利確認
(3)國債權利確認
(4)證券投資基金權利確認
287、證券交易合同
(1)股票交易
(2)公司債券交易
(3)國債交易
(4)證券投資基金交易
288、金融衍生品種交易
289、證券承銷合同
(1)證券代銷合同
(2)證券包銷合同
290、證券投資咨詢
291、證券資信評級服務合同
292、證券回購合同
(1)股票回購合同
(2)國債回購合同
(3)公司債券回購合同
(4)證券投資基金回購合同
(5)質押式證券回購
293、證券上市合同
294、證券交易代理合同
295、證券上市保薦合同
296、證券發行
(1)證券認購
(2)證券發行失敗
297、證券返還
298、證券欺詐責任
(1)證券內幕交易責任
(2)操縱證券交易市場責任
(3)證券虛假陳述責任
(4)欺詐客戶責任
299、證券託管
300、證券登記、存管、結算
301、融資融券交易
302、客戶交易結算資金
二十五、期貨交易
303、期貨經紀合同
304、期貨透支交易
305、期貨強行平倉
306、期貨實物交割
307、期貨保證合約
308、期貨交易代理合同
309、侵佔期貨交易保證金
310、期貨欺詐責任
311、操縱期貨交易市場責任
312、期貨內幕交易責任
313、期貨虛假信息責任
二十六、信託
314、民事信託
315、營業信託
316、公益信託
二十七、保險
317、財產保險合同
(1)財產損失保險合同
(2)責任保險合同
(3)信用保險合同
(4)保證保險合同
(5)保險人代位求償權
318、人身保險合同
(1)人壽保險合同
(2)意外傷害保險合同
(3)健康保險合同
319、再保險合同
320、保險經紀合同
321、保險代理合同
322、進出口信用保險合同
323、保險費
二十八、票據
324、票據付款請求權
325、票據追索權
326、票據交付請求權
327、票據返還請求權
328、票據損害責任
329、票據利益返還請求權
330、匯票回單簽發請求權
331、票據保證
332、確認票據無效
333、票據代理
334、票據回購
二十九、信用證
335、委託開立信用證
336、信用證開證
337、信用證議付
338、信用證欺詐
339、信用證融資
340、信用證轉讓
第九部分 侵權責任
三十、侵權責任
341、監護人責任
342、用人單位責任
343、勞務派遣工作人員侵權責任
344、提供勞務者致害責任
345、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
346、網路侵權責任
347、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
(1)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
(2)群眾性活動組織者責任
348、教育機構責任
349、產品責任
(1)產品生產者責任
(2)產品銷售者責任
(3)產品運輸者責任
(4)產品倉儲者責任
350、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351、醫療損害責任
(1)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權責任
(2)醫療產品責任
352、環境污染責任
(1)大氣污染責任
(2)水污染責任
(3)雜訊污染責任
(4)放射性污染責任
(5)土壤污染責任
(6)電子廢物污染責任
(7)固體廢物污染責任
353、高度危險責任
(1)民用核設施損害責任
(2)民用航空器損害責任
(3)佔有、使用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4)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責任
(5)遺失、拋棄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6)非法佔有高度危險物損害責任
354、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355、物件損害責任
(1)物件脫落、墜落損害責任
(2)建築物、構築物倒塌損害責任
(3)不明拋擲物、墜落物損害責任
(4)堆放物倒塌致害責任
(5)公共道路妨礙通行損害責任
(6)林木折斷損害責任
(7)地面施工、地下設施損害責任
356、觸電人身損害責任
357、義務幫工人受害責任
358、見義勇為人受害責任
359、公證損害責任
360、防衛過當損害責任
361、緊急避險損害責任
362、駐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軍人執行職務侵權責任
363、鐵路運輸損害責任
(1)鐵路運輸人身損害責任
(2)鐵路運輸財產損害責任
364、水上運輸損害責任
(1)水上運輸人身損害責任
(2)水上運輸財產損害責任
365、航空運輸損害責任
(1)航空運輸人身損害責任
(2)航空運輸財產損害責任
366、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
367、因申請訴前證據保全損害責任
368、因申請訴中財產保全損害責任
369、因申請訴中證據保全損害責任
370、因申請先予執行損害責任
第十部分 適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三十一、選民資格案件
371、申請確定選民資格
三十二、宣告失蹤、宣告死亡案件
372、申請宣告公民失蹤
373、申請撤銷宣告失蹤
374、申請為失蹤人財產指定、變更代管人
375、失蹤人債務支付
376、申請宣告公民死亡
377、申請撤銷宣告公民死亡
378、被撤銷死亡宣告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十三、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379、申請宣告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
380、申請宣告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81、申請宣告公民恢復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382、申請宣告公民恢復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十四、認定財產無主案件
383、申請認定財產無主
384、申請撤銷認定財產無主
三十五、監護權特別程序案件
385、申請確定監護人
386、申請變更監護人
387、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
388、申請支付令
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389、申請公示催告
三十八、申請訴前停止侵害知識產權案件
390、申請訴前停止侵害專利權
391、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
392、申請訴前停止侵害著作權
393、申請訴前停止侵害植物新品種權
三十九、申請保全案件
394、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395、申請訴中財產保全
396、申請訴前證據保全
397、申請訴中證據保全
398、仲裁程序中的財產保全
399、仲裁程序中的證據保全
400、申請中止支付信用證項下款項
401、申請中止支付保函項下款項
四十、仲裁程序案件
402、申請確認仲裁協議效力
403、申請撤銷仲裁裁決
四十一、海事訴訟特別程序案件
404、申請海事請求保全
(1)申請扣押船舶
(2)申請拍賣扣押船舶
(3)申請扣押船載貨物
(4)申請拍賣扣押船載貨物
(5)申請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6)申請拍賣扣押船用燃油及船用物料
405、申請海事支付令
406、申請海事強制令
407、申請海事證據保全
408、申請設立海事賠償責任限制基金
409、申請船舶優先權催告
410、申請海事債權登記與受償
四十二、申請承認與執行法院判決、仲裁裁決案件
411、申請執行海事仲裁裁決
412、申請執行知識產權仲裁裁決
413、申請執行涉外仲裁裁決
414、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415、申請認可和執行香港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416、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院民事判決
417、申請認可和執行澳門特別行政區仲裁裁決
418、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法院民事判決
419、申請認可和執行台灣地區仲裁裁決
420、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法院民事判決、裁定
421、申請承認和執行外國仲裁裁決
四十三、執行異議之訴
422、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
423、申請執行人執行異議之訴
424、執行分配方案異議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