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交易中哪些行為屬於違規處罰
我國《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第七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定,屬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不同情況,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非法獲取的股票和其他非法所得、罰款:
一、在證券委批准可以進行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場所之外進行股票交易的;
二、在股票發行、交易過程中,作出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者遺漏重大信息的;
三、通過合謀或者集中資金操縱市場價格,或者以散布謠言等手段影響股票發行、交易的;
四、為製造股票的虛假價格與他人串通,不轉移股票的所有權或者實際控制權、虛買虛賣的;
五、出售或者要約出售其並不持有的股票,擾亂股票市場秩序的;
六、利用職權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索取或者強行買賣股票,或者協助他人買賣股票的;
七、未經枇准對股票及其指數的期權、期貨進行交易的;
八、未按照規定履行有關文件和信息的報告、公開、公布義務的;
九、偽造、篡改或者銷毀與股票發行、交易有關的業務記錄、財物帳簿等文件的;
十、其他非法從事股票發行、交易活動的。
❷ 為什麼說股票頻繁交易既傷神又傷身
股票頻繁交易,需要耗費大量的精力去選股,盯盤和操作。而且會增加不菲的手續費,加上不斷交易的虧損會使人的精神崩潰,身體也吃不消。
❸ 頻繁日內交易股票違法么
滬市深市都是T+1.也不是T+0你能頻繁到哪裡去,不給你違法的機會.或者你買100手分10次購買.傭金交易費成本不就高了嗎?
❹ 什麼叫非法連續買賣股票
連續買賣股票和對敲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 對敲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不同的帳戶合謀,以事先知悉的對方委託內容,在同一時間、以同等數量、價格委託,並達成交易的行為。行為人必須事先就時間、價格、數量等達成一致。但,這種一致是說價格、時間與數量上的大致相同,並不要求絕對的一致。 非法連續買賣股票是指行為人為了抬高或壓低集中交易的有價證券的交易價格,自行或以他人名義,對該證券進行連續高價買入或低價賣出的行為。《禁止證券欺詐暫行辦法》第8條第5項更是明確將「以抬高或者壓低證券交易價格為目的, 連續交易某種證券」規定為法律禁止的操縱市場行為。 合法還是非法的判定,是依是否人為抬高或壓低股票價格以誘使他人購買或賣出的意圖為依據。
❺ 股票交易太頻繁怎麼辦
你好! 我認為炒股最重要的不是技術而是心態,也就是賺的時候不貪婪,虧的時候不恐慌。 頻繁交易想賺錢那必定是個高手。一般業余炒股嘛,買一隻放那邊最好,每天下班回來看看就行了! 手癢就要剋制,沒什麼好的捷徑。
❻ 請問大量買入股票,幾天後大量賣出股票就違法么
看有多大,超過1%要申報 ,
看有沒有內幕交易,參與影響股價的事項,有沒有頻繁掛單撤單等
❼ 股票自己一天內多次買入再賣出,犯法嗎為什麼
不管你是多少次買入或賣出,你一天內多次賣出的都只能是你昨天買進的股,今天買進的今天是賣不出的,個人頻繁操作是不違規的,機構好像就會違規。
❽ 股票操盤中,有限制頻繁買賣單以及撤單的規定嗎
這個是沒有的,但是對於資金量大,且對於同一證券品種和同一證券帳戶的頻繁撤單的大單委託,滬、深證券交易所都會有相應的後台監控,最好是不要被其視為交易異常帳戶,否則會被其追蹤是否會有違規操作。
❾ 股票交易怎樣才算頻繁
頻繁交易是指在短時間內(如一周以內)至少交易同一隻股票一次以上的投資方式。在境外T+0市場,頻繁交易通常指在同一天內就完成至少一次一隻股票的買入和賣出。
頻繁交易的危害
10元的股票不漲3毛,不值得做短線;不漲3元不值得做中線;不漲5元以上,不值得長線投資。如果設定這樣一個界限,就能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操作 做股票的人都有頻繁交易的沖動。天天看盤,機會每天都有,風險無處不在。盤面不斷跳躍的數字,總像是在挑逗著人們下單的慾望。
但頻繁交易對股票投資者來講百害而無一利,其危害至少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增加了投資成本。盡管單筆買賣的成本不算高,千分之一的印花稅加上萬分之幾的傭金,一般來講,只要有千分之五的上升空間,扣除跑路費之後,就能產生盈利。千分之五的概念就是,10元錢的股票漲5分錢。
一次交易,千分之五的交易成本不算太高,但對大部分投資者來講,做股票並不是只做一筆買賣,你的未來會操作無數次買賣。所以,我們在計算交易成本的時候,不能只算一筆賬,而要把所有的賬都加起來。如果是一個頻繁交易者,這個成本會非常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