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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所分為公有交易所私人交易所和什麼

發布時間: 2021-06-03 02:27:45

Ⅰ 證券交易所制度交易形式有哪些

證券交易的方式有:
1.集中競價。
競價交易,是多個買主與賣主之間,出價最低的賣主與進價最高的買主達成交易。公開的集中競價,則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證券交易所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每當買賣雙方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組形成不同的價格。有關集中競價交易的操作程序、成交辦法、交易單位、交易價格升降單位、交易的清算交割日期等項證券交易運作規則,由證券交易所制定,報中國證監會批准。
2.價格優先。
是指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買(賣)方進行買賣同種證券時,買方中出價最高者,應處在優先購買的地位;而賣方中出價最低者,應處在優先賣出的地位。
3.時間優先。
是指出價相同時,以最先出價者優先成交。
4.證券交易當事人買賣的證券可以採用紙面形式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

Ⅱ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和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有什麼區別

1.定義不同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目前,世界上許多著名的證券交易所都採取會員制證券交易所形式。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證券交易所的一種組織類型。由投資者組織起來的股份有限公司性質的證券交易所。該種證券交易所只提供場地、設備、人員等,在政府主管機構的管理與監督下,吸收各類證券商在集中的交易市場內自由地買賣並集中交割。

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並抽取證券成交的「經手費」,但不參與本所上市證券的買賣。這種公司制的交易所,自負盈虧,實際上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私人公司。

2.特點不同

證券交易所的特點在於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證券公司特點則是大多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的贈與必須滿足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大多為非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制,沒有市場價格,但又有上市的規劃,能夠滿足上市公司的有關規定。因此,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的方式更適合我國證券公司。

3.職責不同

證券交易所應當為組織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證券交易即時行情,並按交易日製作證券市場行情表,予以公布。

證券公司的主要職責是設計籌劃改制企業的股票上市,主要工作包括:參與企業改制方案設計和制定,對擬發股票的改制企業進行上市輔導,草擬、匯總和報送發行上市的所有申報材料。


Ⅲ 中國的股票在不同地方交易所到底分多少類有哪些

1、根據市場劃分:中國股市主要分為上交所和深交所兩個股票市場。
上海市場只有一個大的板塊,股市俗稱為主板市場;深圳分為三個大板塊,即主板市場、創業板市場和中小板市場。
2、根據股票的種類劃分:分為A股和B股兩種股票。A股屬於人民幣普通股票,B股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面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中國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供外資交易的外資股。
3、根據股票的投資類型劃分:分為紅籌股,藍籌股、白馬股、黑馬股……無數種。
4、香港股市是獨立存在的股票市場,恆生指數是港股市場的大盤指數。

Ⅳ 證券交易所有哪些交易種類

證券公司是專門從事有價證券買賣的法人企業。從證券經營公司的功能分,可分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和證券承銷商。1、證券經紀商。即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人委託、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一定手續費即傭金。2、證券自營商。即綜合型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許可權外,還可以自行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它們資金雄厚,可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3、證券承銷商。以包銷或代銷形式幫助發行人發售證券的機構。實際上,許多證券公司是兼營這 3 種業務的。按照各國現行的做法,證券交易所的會員公司均可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買賣,但專門以自營買賣為主的證券公司為數極少。

Ⅳ 證券交易的種類包括哪些證券交易的場所證券交易的程序

什麼是證券交易: 證券交易市場也稱證券流通市場、二級市場(security secondary market)、次級市場,是指對已經發行的證券進行買賣,轉讓和流通的市場。在二級市場上銷售證券的收入屬於出售證券的投資者,而不屬於發行該證券的公司。中國有深證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 證券交易的種類劃分: 1、場內交易市場 場內交易市場'指由證券交易所組織的集中交易市場,有固定的交易場所和交易活動時間,在多數國家它還是全國唯一的證券交易場所,因此是全國最重要、最集中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接受和辦理符合有關法令規定的證券上市買賣,投資者則通過證券商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買賣。 證券交易所不僅是買賣雙方公開交易的場所,而且為投資者提供多種服務,交易所隨時向投資者提供關於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交易情況,如成交價格和數量等;提供發行證券企業公布的財務情況,供投資者參考。交易所制定各種規則,對參加交易的經紀人和自營商進行嚴格管理,對證券交易活動進行監督,防止操縱市場、內幕交易、欺詐客戶等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交易所還要不斷完善各種制度和設施,以保證正常交易活動持續、高效地進行。 2、場外交易市場 場外交易市場又稱櫃台交易或店頭交易市場,指在交易所外由證券買賣雙方當面議價成交的市場,它沒有固定的場所,其交易主要利用電話進行,交易的證券以不在交易所上市的證券為主,在某些情況下也對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證券進行場外交易。場外交易市場中的證券商兼具證券自營商和代理商的雙重身份。作為自營商,他可以把自己持有的證券賣給顧客或者買進顧客的證券,賺取買賣價差;作為代理商,又可以客戶代理人的身份向別的自營商買進賣出證券。近年來,國外一些場外交易市場發生很大變化,它們大量採用先進的電子化交易技術,使市場覆蓋面更加廣闊,市場效率有很大提高。這方面,以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為典型代表。 證券交易所的起源: 最早的是1613年成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證券交易所。中國最早的是1905年設立的「上海眾業公所」。建國後,一度取消證券交易。1990年至1991年,上海和深圳相繼設立證券交易所。 香港最早的證券交易可以追溯至1866年。香港第一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股票經紀協會丁1891年成立,1914年易名為香港證券交易所,1921年,香港又成立了第二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經紀人協會,1947年,這兩家交易所合並為香港證券交易所有限公司。到60年代後期,香港原有的一家交易所已滿足不了股票市場繁榮和發展的需要,1969年以後相繼成立了遠東、金銀、九龍三家證券交易所,香港證券市場進入四家交易所並存的所謂「四會時代」。 1973~1974年的股市暴跌,充分暴露了香港證券市場四會並存局面所引致的各種弊端,1986年3月27日,四家交易所正式合並組成香港聯合交易所。4月2日,聯交所開業,並開始享有在香港建立,經營和維護證券市場的專營權。2000年3月6日,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成立,全資擁有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貨交易所有限公司和香港中央結算有限公司三家附屬公司。 證券交易所的特徵: 1.證券交易所是由若干會員組成的一種非營利性法人。構成股票交易的會員都是證券公司,其中有正式會員,也有非正式會員。 2.證券交易所的設立須經國家的批准。 3.證券交易所的決策機構是會員大會(股東大會)及理事會(董事會)。其中,會員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決定證券交易所基本方針;理事會是由理事長及理事若干名組成的協議機構,制訂為執行會員大會決定的基本方針所必需的具體方法,制訂各種規章制度。 4.證券交易所的執行機構有理事長及常任理事。理事長總理業務。 證券交易所的種類 :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1.公司制證券交易所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是以營利為目的,提供交易場所和服務人員,以便利證券商的交易與交割的證券交易所。從股票交易實踐可以看出,這種證券交易所要收取發行公司的上市費與證券成交的傭金,其主要收入來自買賣成交額的一定比例。而且,經營這種交易所的人員不能參與證券買賣,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證交易的公平。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中,總經理向董事會負責,負責證券交易所的日常事務。董事的職責是:核定重要章程及業務、財務方針;擬定預算決算及盈餘分配計劃;核定投資;核定參加股票交易的證券商名單;核定證券商應繳納營業保證金、買賣經手費及其他款項的數額;核議上市股票的登記、變更、撤消、停業及上市費的徵收;審定向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及報告;決定經理人員和評價委員會成員的選聘、解聘及核定其他項目。監事的職責包括審查年度決算報告及監察業務,檢查一切賬目等。 2.會員制證券交易所 會員制證券交易所是不以營利為目的,由會員自治自律、互相約束,參與經營的會員可以參加股票交易中的股票買賣與交割的交易所。這種交易所的傭金和上市費用較低,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放置上市股票的場外交易。但是,由於經營交易所的會員本身就是股票交易的參加者,因而在股票交易中難免出現交易的不公正性。同時,因為參與交易的買賣方只限於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新會員的加入一般要經過原會員的一致同意,這就形成了一種事實上的壟斷,不利於提供服務質量和降低收費標准。 在會員制證券交易所中,理事會的職責主要有:決定政策,並由總經理負責編制預算,送請成員大會審定;維持會員紀律,對違反規章的會員給予罰款,停止營業與除名處分;批准新會員進入;核定新股票上市;決定如何將上市股票分配到交易廳專櫃;等等。 證券交易所對股票交易活動的監管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1)證券交易所應當即時公布行情,並按日製作股票行情表,記載並以適當方式公布下列事項:上市股票的名稱;開市、最高、最低、及收市價格;與前一交易日收市價比較後的漲跌情況;成交量、值的分計及合計;股票指數及其漲跌情況;等等。 (2)證券交易所應當就市場內的成交情況編制日報表、周報表、月報表和年報表,並及時向社會公布。 (3)證券交易所應當監督上市公司按照規定披露信息。 (4)證券交易所應當與上市公司訂立上市協議,以確定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5)證券交易所應建立上市推薦人制度,以保證上市公司符合上市要求。 (6)證券交易所應當依照股票法規和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上市協議的規定,或者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對上市股票作出暫停、恢復或者取消其交易的決定。 (7)證券交易所應當設立上市公司的檔案資料,並對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股票的情況進行統計,並監督其變動情況。 (8)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遵守證券交易所的章程、業務規則,依照章程、業務規則的有關規定向證券交易所繳納席位費、手續費等費用,並繳存交易保證金。 (9)證券交易所的會員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供季度、中期及年度報告,並主動報告有關情況;證券交易所有權要求會員提供有關報表、帳冊、交易記錄及其他文件。 希望本人提供的資料能解答你疑問,祝你投資愉快!

Ⅵ 地區股票交易所是什麼意思啊

  1. 證券交易所是依據國家有關法律,經政府證券主管機關批准設立的集中進行證券交易的有形場所。在我國有四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香港交易所,台灣證券交易所。

  2. 證券交易所分為公司制和會員制兩種。這兩種證券交易所均可以是政府或公共團體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營制證券交易所),也可以是私人出資經營的(稱為民營制證券交易所),還可以是政府與私人共同出資經營的(稱為公私合營的證券交易所)。

Ⅶ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有什麼不同

場外交易市場與股票交易所的主要不同點是: 第一,它的買賣價格是證券商人之間通過直接協商決定的,而股票交易所的證券價格則是公開拍賣的結果; 第二,它的證券交易不是在固定的場所和固定的時間內進行,而是主要通過電話成交。在股票交易所內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而在場外交易市場則不僅買賣已上市的股票,同樣也買賣未上市的股票。 場外交易市場在證券流通市場的地位,並不是在所有的國家都一樣,場外交易市場在美國比在任何國家都發達。其主要原因是,美國的證券交易委員會對證券在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要求非常高,一般的中小企業無法達到。這樣,許多企業的證券不可能甚至不願意在交易所掛牌流通,它們的股票往往依靠場外交易市場,所以比其他國家的都要發達得多。歐洲國家,如英國,則有所不同,其場外交易市場遠不如美國場外交易市場那樣發達。原因很簡單,就是交易所非常發達,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不僅包括所有上市的股票,也包括許多非上市的中小企業的股票。投資者如果想買賣某些公司發行的、沒有在股票交易所登記上市的股票,可以委託證券商人進行。他們通過電腦、電話網或電報網直接聯系完成交易。在場外交易市場買賣股票有時需付傭金,有時只付凈價。 場外交易市場的股票通常有兩種價格: (1)公司賣給證券公司的批發價格; (2)證券公司賣給客戶的零售價格。在這種市場上, 股票的批發和零售價格的差價不大,但當市場平淡時,差價就要大一些,一般來說,這種差額不得超過買賣金額的5%。 總之,場外交易市場具有三個特點: (1)交易品種多,上市不上市的股票都可在此進行交易; (2)是相對的市場,不掛牌,自由協商的價格; (3)是抽象的市場, 沒有固定的場所和時間。 第三市場是指在櫃台市場上從事已在交易所掛牌直市的證券交易。這一部分交易原屬於櫃台市場范圍,近年來由於交易量增大,其地位日益提高,以至許多人都認為它實際上已變成獨立的市場。第三市場是60年代才開創的一種證券交易市場,是為了適應大額投資者的需要發展起來的。一方面,機構投資家買賣證券的數量往往以千萬計,如果將這些證券的買賣由交易所的經紀人代理,這些機構投資家就必須按交易所的規定支付相當數量的標准傭金。機構投資家為了減低投資的費用,於是便把目光逐漸轉向了交易所以外的櫃台市場。另一方面,一些非交易所會員的證券商為了招攬業務,賺取較大利潤,常以較低廉的費用吸引機構投資家,在櫃台市場大量買賣交易所掛牌上市的證券。正是由於這兩方面的因素相互作用,才使第三市場得到充分的發展。第三市場的交易價格,原則上是以交易所的收盤價為准。第三市場並無固定交易場所,場外交易商收取的傭金是通過磋商來確定的,因而使同樣的股票在第三市場交易比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傭金要便宜一半,所以第三市場一度發展迅速。直到1975年美國證券交易管理委員會取消固定傭金比率,交易所會員自行決定傭金,投資者可選擇傭金低的證券公司來進行股票交易,第三市場的發展便有所減緩。 第三市場交易屬於場外市場交易,但它與其他場外市場的主要區別在於第三市場的交易對象是在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而場外交易市場主要從事上市的股票在交易所以外的交易。 第四市場是投資者直接進行證券交易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上,證券交易由賣雙方直接協商辦理,不用通過任何中介機構。同第三市場一樣,第四市場也是適應機構投資家的需要而產生的,當前第四市場的發展仍外於萌芽狀態。 由於機構投資者進行的股票交易一般都是大數量的,為了保密,不致因大筆交易而影響價格,也為了節省經紀人的手續費,一些大企業、大公司在進行大宗股票交易時,就通過電子計算機網路,直接進行交易。 第四市場的交易程序是:用電子計算機將各大公司股票的買進或賣出價格輸入儲存系統,機構交易雙方通過租賃的電話與機構網路的中央主機聯系,當任何會員將擬買進或賣出的委託儲存在計算機記錄上以後,在委託有效期間,如有其他會員的賣出或買進的委託與之相匹配,交易即可成交,並由主機立即發出成交證實,在交易雙方的終端上顯示並列印出來。由於第四市場的保密性及其節省性等優點,對第三市場及證券交易所來說,它是一個頗具競爭性和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