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股票里的(T+1交易制度)究竟是什麼
自1995年1月1日起,為了保證股票市場的穩定,防止過度投機,股市實行「T+1」交易制度,當日買進的股票,要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同時,對資金仍然實行「T+0」,即當日回籠的資金馬上可以使用。 「T+1"中"T"指的是當天交易日,"T+1"指的是當天交易日的第二天。 字串1 目前深滬A股清算交收制度採用的是T+1方式,指的是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也就是第二天才可賣出股票。 在資金使用上,當天賣股票後,資金回到投資者帳戶上,當天即可以用來買股票,但是,當天賣股票,資金回到投資者帳上,投資者如果想馬上提取現金是不可能的,必須等到第二天才能將現金提出。實際上,資金同樣是T+1到帳。
❷ 比較股票發行的注冊制和核准制,並簡要闡述我國歷年來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
一、概念
注冊制是指證券發行申請人依法將與證券發行有關的一切信息和資料公開, 製成法律文件,送交主管機構審查, 主管機構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的一種制度。 其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注冊制下證券發行審核機構只對注冊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不進行實質判斷。 如果公開方式適當, 證券管理機構不得以發行證券價格或其他條件非公平, 或發行者提出的公司前景不盡合理等理由而拒絕注冊。注冊制主張事後控制。注冊制的核心是只要證券發行人提供的材料不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 即使該證券沒有任何投資價值,證券主管機關也無權干涉,因為自願上當被認為是投資者不可剝奪的權利。
核准制即所謂的實質管理原則,以歐洲各國的公司法為代表。依照證券發行核准制的要求,證券的發行不僅要以真實狀況的充分公開為條件,而且必須符合證券管理機構制定的若干適於發行的實質條件。符合條件的發行公司,經證券管理機關批准後方可取得發行資格,在證券市場上發行證券。這一制度的目的在於禁止質量差的證券公開發行。
二、評價
1、注冊制更利於市場三大功能發揮
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初衷和最後目標,均在於更好地發揮資本市場價格發現、融資、資源配置等三大基礎功能,對定價、交易干預過多,不利於價格發現功能的實現;發行節奏由行政手段控制,不利於融資功能的實現;上市門檻過高,審核過嚴,則不利於資源配置功能的實現.
注冊制與核准制相比,發行人成本更低、上市效率更高、對社會資源耗費更少,資本市場可以快速實現資源配置功能。
注冊制最大的好處在於把發行風險交給了主承銷商,把合規要求的實現交給了中介機構,把信披真實性的實現交給了發行人
2、發行注冊制也並非來者不拒。
美國證監會接到發行人申請後,會就其提交的材料提出反饋意見,中介機構和發行人則需進行有針對性的答復,一般意見反饋和答復少則三四次,多則七八次,直至證監會不再有其他問題才會准予注冊。從時間上看,美國證監會的審核最快2個月,一般3到6個月時間方能完成,交易所審核僅需1到1個半月,時間包含在證監會審查期內。
倫敦UKLA審核發行人材料時,也需經過一讀、二讀、三讀的意見反饋和回復,之後需有一定等級、兩個以上審核委員簽字後才能獲得發行批文。發行審核環節通常也需時3到6個月。「如果三讀之後還有問題,將繼續進行多輪意見反饋,如果發行人一直無法完成反饋回復,發審環節就會被無限期拖延下去。」
3、核准制不等於非市場化
注冊制與核准制並非僅由市場成熟程度決定,而是具有一定的歷史背景和現實原因,是監管理念、市場分布、控制層次等多方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把核准制和非市場化直接畫等號並不科學。 無論是注冊制還是核准制,是否市場化的標准在於市場買賣雙方是否能夠實現真實意願的表達。
三、核准制和注冊制的比較
1、發行指標和額度
無
無
2、發行上市標准
有
有
3、主要推薦人
中介機構
中介機構
4、對發行做出實質判斷的主體
中介機構、證監會
中介機構
5、發行監管性制度
中介機構和證監會分擔實質性審核職責
證監會形式審核,中介機構實質性審核
6、市場化程度
逐步市場化
完全市場化
7、發行效率:後者更高
8、制度背景:後者實現的國家一般市場化程度高,金融市場更加成熟、制度更加完善,監管主體嚴格有效、發行人和中介機構更自律,投資者素質更高。
四、我國股票發行制度改革實踐
1988年以來,我國在證券發行審核方面,是地方法規分別規定證券發行審核辦法。
1992年,中國證監會成立,開始實行全國范圍的證券發行規模控制與實質審查制度。
1996年以前,由國家下達發行規模,並將發行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以及中央企業的主管部門,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在自己的管轄區內,或者行業內,對申請上市的企業進行篩選,經過實質審查合格後,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在執行中,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盡量將有限的股票發行規模,分配給更多的企業,造成了發行公司規模小,公司質量差的情況。於是,1996年以後,開始實行」總量控制,集中掌握,限報數家」的辦法。就是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中國證監會事先下達的發行指標,審定申請上市的企業,向中國證監會推薦。中國證監會對上報的企業的預選資料審核,合格以後,由地方政府或者中央主管部門根據分配的發行指標,下達發行額度。審查不合格的,不能下達發行額度。企業得到發行額度以後,將正式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由中國證監會最後審定是否批准企業發行證券。這是計劃經濟。
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
我國《證券法》第10條規定:」公開發行證券,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並依法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核准或審批,未經依法核准或審批,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社會公開發行證券。」
《證券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公開發行股票,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有關文件。」
《證券法》第11條第2款還規定」發行公司債券,必須依照公司法規定的條件,報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審批。發行人必須向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提交公司法規定的申請文件和國務院授權的部門規定的有關文件。」
總之,我國證券發行審核制度視證券的種類不同而不同:
1、對股票發行採取核准制。
2、對債券發行採取審批制。
目前,我國的證券發行工作,從額度制和嚴格審批制向國際上普遍實行的核准制過度。
1999年9月16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條例》與2000年3月17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核准程序》先後實施,我國股票發行審核制度市場化程度加快。在此基礎之上,股票發行價格也採取了市場定價方法,中國證監會不再對股票發行市盈率進行限制。
❸ 求助 我國股票交易制度的演化
1990年12月19號開盤.漲跌副限制為5%,T+1
1990年12月27號-1月4日.漲跌幅為0.5%
1991年5月17日起.漲幅為1%.跌幅為0.5%
1992年2月18日起.漲跌副為5%
1992年5月21日.無限制漲跌副
1996年12月13日 滬深兩交易所發出通知,決定自16日起對在兩交易所上市和交易的股票和基金類證券的交易價格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
2008年09月19日 改為單邊徵收 稅率保持1‰
2008年4月24日 從3‰調整為1‰
2007年5月30日 從1‰調整為3‰
2005年1月23日 從2‰調整為1‰
2001年11月16日 從4‰調整為2‰
1999年6月1日 B股交易印花稅降低為3‰
1998年6月12日 從5‰下調至4‰
1997年5月12日 從3‰上調至5‰
1992年6月12日 按3‰稅率繳納印花稅
1991年10月 深市調至3‰,滬市開始雙邊徵收3‰
1990年11月23日 深市對買方開征6‰印花稅
1990年6月28日 深市對賣方開征6‰印花稅股票。
2008年4月24日 由3‰調整為1‰
❹ 我國股票交易制度
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對股票和基金交易實行」T+1」的交易方式.
也就是說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股票或基金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投資者當天賣出的股票或基金,其資金需等到第二天才能提出。
T+1本質上是證券交易交收方式,使用的對象有A股、基金、債券、回購交易。指達成交易後,相應的證券交割與資金交收在成交日的下一個營業日(T+1日)完成。
拿A股來說,假定你T日買進A股1手,在T日的時候只是登記了這筆交易,那1手A股並沒有轉到帳戶上,所以不能在T日當天賣出。因此,在「T+1」日的時候這一手A股已經轉到了你的帳戶上了,所以你就可以選擇賣出了。
❺ 我國的股票發行制度的歷史變遷過程
過程:
按面值發售—行政定價—逐步向市場化過渡。
按面值發售階段
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股份制企業和證券市場開始興起到1992年是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的萌芽階段。在這一階段,由於人們對股票和證券市場比較陌生,認購的積極性不高,所以股票發行的著眼點並不在於股票價值的確定,而是著重於將股票發行出去。
因此,基本沒有進行股票的定價,許多股票都是按照面值發售,價格很低,並依託於行政攤派進行。這種方式使得發行抑價嚴重,但也激發了一些具有投資意識的初始投資者進行股票投資,推動了證券市場的建立。
行政定價階段
1992年10月,國務院證券委和中國證監會的成立標志著我國集中統一的監管體系開始成立。自此,我國證券市場步入初步發展階段。在這一階段,我國先後試行過抽簽、全額預繳款、上網定價和上網競價(僅4隻股票試用)4種發行方式。
較之於其它大多數國家,我國的定價方式帶有明顯的行政色彩,是由中國證監會根據新股發行價=每股凈收益×市盈率這一固定公式進行統一定價,而且,發行市盈率和所採用的收益也是由證監會制定的。
在這種定價方式下,發行公司和承銷商無法根據市場的情況來確定發行價格,這使得發行公司的資產遭受損失。
逐步向市場化過渡階段
1998年12月31日,《證券法》正式出台。自《證券法》公布以後,我國新股發行市場化定價改革的步伐加快,相繼出現了由承銷商和發行公司協商確定上市價格上網定價、向二級市場配售和向法人配售等新的定價方式。自此,證券市場的發展邁入向市場化過渡的新階段。
(5)我國股票的交易制度改革擴展閱讀:
《證券法》和之後一系列文件的公布使得我國股票市場市場化改革的步伐大大加快,從實行市場化改革幾年來的情況看,我國新股發行市場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效果,給各市場主體帶來的收益如下:
對於上市公司來說,發行籌資額有所擴大並開始體現公司差別,股東結構也有所改進
發行市盈率的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的發行籌資額擴大。此外,發行市盈率也開始體現不同的公司和上市期間市場情況的差異。在行政定價期間,新股發行市盈率的標准差為2.31,而1999-2000年新股發行市盈率的標志差擴大到了10.32。
另外,在市場化定價時期採用的法人配售方式,一方面引進了戰略投資者和法人投資者,使得上市公司的股東結構的穩定性大大增強,並有助於改善投資者結構和投資者行為。
另一方面,由此形成的法人詢價機制也促進機構投資者進行股票價值研究,從而促進市場價格的形成,這也有利於上市公司的融資。
❻ 請簡要闡述我國歷年來股票發行制度改革的主要內容及其影響 各位大大給個具體一些、專業一些的答案吧
我國在股票發行方式方面的歷史變動較多,按時間和方式種類大約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1.自辦發行。從1984年股份制試點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這個階段股票發行的特點是:第一,面值不統一,有100元的,有200元的,一般按照面值發行;第二,發行對象多為內部職工和地方公眾;第三,發行方式多為自辦發行,沒有承銷商,很少有中介機構參與。
2.有限量發售認購證。1991-1992年,股票發行採取有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該方式存在明顯的弊端,極易發生搶購風潮,造成社會動盪,出現私自截留申請表等徇私舞弊現象。因深圳「8·10事件」,這種方式不再採用。
3無限量發售認購證。1992年,上海率先採用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搖號中簽方式。1992年12月17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證券市場宏觀管理的通知》對此予以了確認。這種方式基本避免了有限量發行方式的主要弊端,體現了「三公」原則。但是,認購量的不確定性會造成社會資源不必要的浪費,認購成本過高。
4無限量發售申請表方式以及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1993年8月18日,國務院證券委員會頒布的《1993年股票發售與認購辦法》規定,發行方式可以採用無限量發售申請表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此方式與無限量發售認購證相比,不僅大大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一級市場成本,而且可以吸收社會閑資,吸引新股民入市,但由此出現高價轉售中簽表現象。
5上網競價方式。上網競價只在1994年哈歲寶等幾只股票進行過試點,之後沒有被採用。
6全額預繳款、比例配售。它是儲蓄存款掛鉤方式的延伸,但它更方便,節省時間。它又包括兩種方式:「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和「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轉存」。前者比後者佔用資金時間大為縮短,資金效率提高,並且能培育發行地的原始投資者,吸引大量資金進入二級市場。
7上網定價發行。上網定價發行類似於網下的「全額預繳、比例配售、餘款即退」發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網路自動進行,與其他曾使用過的發行方式相比,這是最為完善的一種。它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優點,避免了資金體外流動,完全消除了一級半市場,1996年以來被普遍採用。
8基金及法人配售。1998年8月11日,中國證監會規定:公開發行量在5000萬股(含5000萬股)以上的新股,均可向基金配售;公開發行量在5000萬股以下的,不向基金配售。1999年7月28日,中國證監會又規定: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下的公司,仍採用上網定價、全額預繳款或與儲蓄存款掛鉤的方式發行股票。公司股本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公司,可採用對一般投資者上網發行和對法人配售相結合的方式發行股票。2000年4月,取消4億元的額度限制,公司發行股票都可以向法人配售。未完待續,坐在床上打字好累
❼ 簡介一下中國股票改革的歷史
1984年8月14日,上海市政府批准了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市分行呈批的《關於發行股票的暫行管理辦法》。
1984年11月18日,中國第一個公開發行的股票——飛樂音響向社會發行1萬股(每股票面50元),在海外引起比國內更大的反響,被譽為中國改革開放的一個信號。
1985年1月, 上海延中實業有限公司成立,並全部以股票形式向社會籌資,成為第一家公開向社會發行全流通股票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1986年9月26日,第一個證券櫃台交易點——中國工商銀行上海信託投資公司靜安分公司。
1987年5月, 深圳市發展銀行首次向社會公開發行股票,成為深圳第一股。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證券公司——深圳經濟特區證券公司成立。
1988年7月9日,中國 人民銀行開了證券市場座談會,由人行牽頭組成證券交易所研究設計小組。
1990年11月2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1990年12月1日,深交所「試開業」,第一天成交安達 股票8000股,採用的是最原始的口頭唱報和白板競價的手工方式。
1990年12月19日,時任上海市市長的朱鎔基在浦江飯店敲響上證所開業的第一聲鑼。滬市的首個交易日以96.05點開盤,並以當日最高價99.98點報收,當日成交金額49萬4千元人民幣。
1991年5月21日,上交所統一實行自由競價交易,滬市股價全部放開。
1991年7月,深圳證券交易所正式開業。
1991年8月2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成立。
1991年10月31日, 中國南方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與深圳市物業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社會公眾招股,這是中國股份制企業首次發行B股。
1992年1月10日, 一種叫「股票認購證」的票證出現在上海街頭,產生大批認購證,廣義上講也是一種權證。該權證價格30元,後被炒至幾百元。
1992年5月21日,當天取消部分個股漲跌價格限制。
1992年7月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原野股票停牌交易。這是中國證券市場首家停牌企業。
1992年8月10日,深圳上百萬人冒雨來買認購抽簽表,最後發生著名的「8•10」事件。
1992年10月12日,成立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1992年11月,我國國內第一家比較規范的投資基金------淄博鄉鎮企業投資基金(簡稱淄博基金)正式設立。該基金為公司型封閉式基金,募集資金1億元人民幣,並於1993年8月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最早掛牌上市。
1993年3月1日,飛樂音響等內部職工股掛牌,這是股份制企業內部職工股首次上市交易。
1993年6月29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正式招股上市,成為中國內地首家在香港上市的國有企業。
1993年8月17日,部分地區滬市行情傳輸中斷一個多小時,而未中斷地區照常營業,引起軒然大波。
1994年1月14日,財政部代表中國政府正式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注冊登記發行10億美元全球債券。這是中國政府發行的第一筆全球債券,也是中國政府第一次進入美國資本市場。
1994年1月26日南方某公司上海證券營業部因「紅馬甲」電腦操作失誤,以20元一股的天價買入廣船股票80多萬股(當日廣船正常價格在6.50元左右)。一筆交易虧損達1000萬元左右。
1994年7月30日,在數月無抵抗的熊途中,上證指數最低到達325.89點時,中國證監會宣布三項「救市」措施。一個半月,上證綜指上漲了223%,成為我國證券史上股指上漲速度最快的一次。
1995年1月1日,即日起滬深股市交易實行T+1交易制度。
1995年2月23日,上海國債市場出現異常的劇烈震盪,327品種成交金額佔去期市成交額近80%。對此,上交所發布緊急通知稱,當日16:20以後的國債期貨327品種的交易存在嚴重蓄意違規行為,故該部分成交不納入計算當日結算價、成交量和持倉量的范圍。稱之為「3•27國債期貨事件」。
1995年5月17日,國債期貨市場關閉,因期貨資金湧入,5月18日股市井噴,滬市單日股指漲幅達30.99%。
1995年8月9日,日本五十鈴自動車株式會社和伊藤忠商事株式會社通過協議購買法人股的形式,成為「北京北旅」的第一大股東。這是我國證券市場的首例外商A股大股東。
1996年5月29日,道• 瓊斯推出中國股票指數。
1996年6月7日,上交所擬選擇市場最具代表性的30家上市公司作為樣本,編制「上證30指數」,並在7月1日正式推出。隨後在30指數的帶領下走出了一波大級別的行情。
1996年10月23日滬市上漲20.5點,收於1010.83點,在闊別千點大關兩年後重新站上1000 點。
1996年12月15日,在市場不理會管理層十二道金牌後,《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指出股市出現過度投機,要求進一步規范。上證綜指自12月11日算起歷時13天,跌幅達31%,單日跌停個股比比皆是。
1997年2月19日,鄧小平去世,第二天兩市眾多股票跌停低開幾分鍾內被拉起到漲停報收,後歷時3個月,指數上漲了74%。
1997年4月18日法人股首次擺上了拍賣台。海南某公司持有的 600萬股海南航空股份有 限公司法人股被依法公開拍賣,開我國股票拍賣之先河。
1997年7月1日,香港回歸;7月2日泰國發生金融危機,隨後長達兩年的東南亞金融風暴全面爆發。
1998年4月,滬深交易所決定對「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實施股票交易特別處理。4月28日沈陽物質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因連續兩年虧損,被列為首家特別處理的股票。
1998年4月7日,第一批上市的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基金金泰,基金開元發行。1998 年11 月25日起,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一律不再發行公司職工股。
1998年12月2日,中國證監會下發《關於停止發行公司職工股的通知》。
1999年5月9日,發生美軍「誤炸」我駐南大使館事件,上證股指跳空下行逼近千點,十天後引發一場大級別的「5• 19」行情。
1999年6月15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堅定信心, 規范發展》「5•19」行情進入高潮。
1999年7月1日,《證券法》開始正式實施。
2000年2月23日 上市公司發行轉債開先例,虹橋機場發行13.5億元5年期可轉換公司債。
2000年7月19日,上證綜指以2000.33點開盤,首次站上2000點關口,當日成交量達149.6億元。
2000年10月30日,新華社播發《假典型巨額虧空的背後——鄭百文跌落發出的警示》,引起各界強烈反響,有關部門和專家學者紛紛就「鄭百文現象」發表看法。並引起國務院領導及有關部門的高度關注。
2000年11月2日,吳敬璉針對針對《財經》雜志2000年10月「基金黑幕」事件發表文章《證券市場不能黑》,引發「股市大辯論」。
2000年12月16日上證所推出包括調整B股交易結算費用,降低交易成本在內的系列舉措,以提高B股市場運行效率。此後B股指數不斷上漲,12月25日滬市B股指數創出三年來新高,以 88.95點報收。
2001年2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決定境內居民可投資B股市場。
2001年4月23日,第一隻退市公司——PT水仙
2001年6月,國務院發布《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6月14日,滬市大盤見頂2245.42點,此後一路走低,開始綿綿數載的熊市。
2001年7月23日,社保基金正式入市。
2001年11月16日,證券印花稅下調,上證指數開於1725.45點,跳空高開104.1點,但當天收出長陰,收於1646.76點,僅上漲1.57%。
2002年6月24日,國務院決定停止減持國有股,上證指數跳空高開,全天漲幅高達9.25%,上漲144.59點,收於1707.31點。
2002年9月23日起,上市新股於上市首日即計入指數計算。此前上交所新股上市後股指的計算方式是上市第二天計入指數。
2002年12月1日,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布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開始正式施行。
2003年2月19日 ,滬深交易所計對封閉式基金存在交易上的缺陷,規定封閉式基金最小報價單位「分」改「厘」, 3月3日起正式實施。
2003年3月,第一家瑞銀華寶申請QFII資格。
2003年4月,「非典」」流行,交易清淡,行情回落。
2003年10月22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受此消息影響,上證指數當日大漲33.71點,收於1398.01點,單日漲幅達2.47%。
2004年2月2日,國九條出台,同年4月為落實國九條,證監會成立六個工作組。
2004年6月25日,中小企業板塊正式登場、首批八隻股票上市,這是落實「國九條」的首項具體措施之一。
2004年6月30日, 濟南鋼鐵上市首日跌破發行價,一級市場新股不敗神話在中國股市正式宣告終結。濟南鋼鐵上市首日跌破發行價,一級市場新股不敗神話在中國股市正式宣告終結。
2005年4月29日,經過國務院批准,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宣布啟動股權分置改革試點工作。
2005年6月6日,滬市大盤見底998.23點,從而結束了長達四年的熊市。
2005年6月10日, 三一重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獲得通過,成為中國證券市場第一個通過股權分置改革實行全流通的上市公司。
2006年5月20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分別發布關於資金申購上網定價公開發行股票的實施辦法。滬市新辦法將申購上限放寬到當次上網發行總量或9999.9萬股,深市規定申購上限為不得超過本次上網定價發行數量,且不 超過9999.995萬股。
2006年6月19日,新老劃斷後的第一隻新股中工國際在深圳中小板上市,這標志著終止一年多的IPO恢復,由於是一年多以來的首次IPO,該股首日受到市場資金的瘋狂追捧,首日漲幅達到332.03%,最大漲幅更是達到驚人的576%。
2006年12月26日,滬指報收2505.70點,當日成交額457.9億元,首次站上了2500點的高位。
2007年1月9日, 國內保險第一股「中國人壽」成功回歸A股,成為首家A股上市保險公司。這標志著保險公司登陸A股的序幕拉開。
2007年2月26日,滬市大盤首次突破3000點。120隻股票達到10%漲停位,投資者企盼的春節後「開門紅」成為現實。
2007年5月9日,大盤藍籌股推動滬深兩市大幅上漲,滬市大盤突破4000點,滬綜指收報4013.08點。
2007年5月31日,調高股票印花稅,單日震盪320點創15年紀錄。
2007年8月23日,滬市大盤突破5000點.,盤中上摸5050.38點,報收5032.49點。
2007年9月28日,滬市大盤突破5500點,迎接58周年國慶節。
2007年10月16日,黨的「十七」大召開,滬市突破6000點,最高到達6124.04點,成為了歷史以來的最高點位。
2008年1月14日,證券論壇討論資本市場改革發展要以全球視野, 5500不攻而破,滬市又進入了進一步的下跌周期。
2008年3月14日,受國內平安再融資,雪災,大小非解禁和物價上漲等壓力,以及美國次債進一步影響滬市直破4000點。
2008年4月16日,中國第一隻以角為計價單位的股票紫金礦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上申購,申購價為7。13元。
2008年4月22日,管理層明確大小非減持的有關規定,上證指數高開低走,次日跌破3000點至2990點。
2008年4月24日,受證券交易印花稅從0.3%降為0.1%影響,上證指數大幅收高。
2008年5月13日,受隔日下午14時28分汶川八級大地震影響,股市低開後返身走好,一度廣大投資者以不拋股票來支撐指數。
2008年8月8日,29屆北京奧運會召開,大盤以「利好」出盡而大跌,次個交易日跌破2500點,收於2470.07點。
2008年9月16日,受美國雷曼兄弟銀行倒閉,美國股市暴跌影響,以及央行下調銀行准備金和貸款利息拖累,金融股大幅下跌,上證指數跌破2000點,9月18日跌至1802.33點。
2008年9月19日,受管理層允許匯金公司對工建中三大銀行護盤等三大利好消息影響,大盤出現了幾乎集體漲停的壯觀。
2008年10月28日,隨著全球證券市場全面殺跌,上證指數又走入下降通道,最低到達1664 .93點。
2009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發布《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自5月1日起實施。這意味著籌備十餘年之久的創業板有望正式開啟。
2009年4月3日,中國證監會決定撤銷寧波立立電子2008年7月公開發行股票的核准決定,同時要求立立電子按照發行價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返還證券持有人,這在中國證券市場尚屬首例。
2009年6月10日, 證監會正式公布《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發行體制的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實施之後將隨時向企業發審核批文。這意味著暫停8個多月的IPO重啟。
2009年7月29日,金融危機全面全面爆發以來全球最大一單IPO中國建築在滬市登陸,上海證券市場發生了有史以來3031.75億的最大單日成交量,並出現09年最大的跌幅,盤中連破3400,3300,3200點整數關,報收3266.43點。
❽ 我國股票市場的現狀
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及相關建議經過近 20 年的發展,我國股票市場已形成了與我國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特色道路,規模不斷擴大,上市公司數量不斷增加,投資者積極性不斷提高,制度性建設日趨完善。但股票市場在諸多方面的不完善性仍較為明顯。 2007 年股票市場看似迎來了發展契機,股權分置改革初具效力,但 2008 年隨後進入蟄伏期,股市發展陷入困境。一、當前我國股票市場發展現狀分析(一)股市功能導向存在誤差,股市和宏觀經濟之間缺乏聯系1 、投資能力較弱,存在投機行為過度現象目前股票市場參與者在進行投資時,往往不會考慮長期價值投資,市場上短線投資行為較普遍,主要體現在股票換手率較高,與西方國家相比, 2004 — 2007 年我國股票換手率普遍高出 5 — 10 倍。投機行為盛行往往是股市出現動盪的直接原因之一,滬深股指從 2003 年開始反復漲停,上證指數在 2007 年創下了歷史最高的 6124.04 點,隨即開始下行,一度跌至近期最低點 1664.93 點。至 2008 年 12 月,上證指數較長時期在 2000 點左右徘徊。股市參與者對股市的預期和上市公司是否盈利不存在直接關系,而是主要看參與者在消息市中的信息捕捉能力。2 、融資者融資能力不強,融資手段不多相比而言,國內股市融資能力普遍不強。據統計,僅 2005 年我國 69 家境外上市公司籌資額就達 206.5 億美元,為滬深兩市 2003 年、 2004 年首發募資總額 800 多億元人民幣的約 2 倍。 2007 年 11 月以來,國內上市公司融資水平更是急劇下降。從 2008 年新股發行情況來看,新股從價格到數量都沒有達到預期籌資的目的,甚至從 2008 年下半年起,新股發行變得較為困難。而且,我國上市公司融資手段不多,除了從銀行貸款和直接獲取發行資格而獲得直接融資以外,沒有更多其他的融資手段,這進一步加劇了融資能力的弱化。3 、資源配置功能低效,股市和宏觀經濟缺乏必要的聯系由於股權結構形式單一並缺乏流動性、上市公司產業分布不盡合理等因素,導致股市資源配置功能低效。同時,二級市場交易量和規模起伏過大,突出表現在一些 ST 股票雖然經營業績不盡如人意,但市盈率卻非常高,甚至達到 60 — 100 倍。從發達國家經驗來看,股市與宏觀經濟的發展存在正相關關系,但我國股市宏觀經濟晴雨表的功能卻未能充分體現,股票市場的資源被各種人為和非人為的因素消耗殆盡,股市和宏觀實體經濟出現了脫節現象。4 、股市功能缺乏財富效應,居民財產轉移渠道存在風險雖然2007 年我國股市出現了空前的繁榮局面,但也未能解決股市總體回報率較低的趨勢。 2008 年以來,股票市場持續低迷更是造成居民財富較大幅度縮水。黨的十七大指出,要增加廣大人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這固然鼓勵了居民積極參與股市的發展,但目前股市缺乏使居民財富增值的持久能力。(二)股市結構存在缺陷,股市持續發展缺乏必要的支持1、「政策市」阻礙了股市發展的有效性目前股市的結構性缺陷主要表現為股市的發展目標需要隨政府的發展思路而不斷變化。這種反復波動的狀況不僅不符合市場發展規律,還會打擊股市參與者的積極性,往往會造成兩種後果,一是股市發展出現過度繁榮,進而產生大量的股市泡沫,一旦這種泡沫被擠壓,股市便會迅速萎縮;二是股市發展持續低迷時,股市價值被低估,對投資者吸引力降低,股市將在很長的時期內難以走上正常的發展軌道。2、「企業圈錢」行為未得到有效控制,私利行為妨害了股市的公正性上市公司通過包裝、公關實現上市,是目前股市結構中存在的最大痼疾。由於地方政府的利益,上市公司成為一方政府獲得稅收利益的主要保證,這一點對欠發達地區來說尤為重要。以這種標准上市的公司普遍存在質量不高等問題,上市不以盈利多少為准繩,而是以利益為出發點,企業圈錢行為嚴重,各種虛假行為、不誠信行為成為股票市場的主要公害,而且我國沒有對這些行為進行嚴厲的制裁。近年來,企業圈錢行為被屢屢曝光,從上世紀 90 年代的銀廣夏、瓊民源事件到最近的國美事件,企業利用上市之便謀取私利的行為一直未得到有效遏制。3 、機構投資者坐莊行為加劇了股市的混亂局面國外經驗表明,對機構投資者進行有效管理會減少股市的震盪。而我國由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漏洞,機構投資者常常利用資金優勢對股市進行操縱。以基金公司為代表的機構投資者迅速培育和壯大,股市投資資金已轉變為以機構投資者為主,機構的投資動向直接引導著市場走勢。由於我國目前價值欠缺的基本模式沒有得到有效改善,機構投資者奉行的以(本欄目策劃、編輯:曹敏)價值來定盈利的思想難以行得通。因此,機構投資者往往會採取操縱信息、操縱交易等手段來獲取高額回報,更有甚者,還會與企業相互串通,通過獲得內幕消息共同汲取散戶的經濟利益。(三)股市內部環境惡化,制度缺失現象嚴重我國股票市場內部環境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建設目標導向存在誤區,造成股票市場環境惡化。追溯到股市初期的建立過程,可以發現我國成立股票市場是為解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一種權宜之計,這種定位造成股市發展要服務於國有企業改革。因此,那些質量不高的上市公司成為了股市主體,為了扶持這些國有企業,股市的投資功能和融資功能均受到了嚴重損害。二是股權分置造成股市參與者利益嚴重不均衡,股市長期偏離正常價值。由於存在流通股東和非流通股東,股市參與者的風險和收益存在嚴重不對等的局面,集中表現在同股不同利現象。同時由於流通股所佔比例過大,影響股票價格的真實性。雖然 2005 年已經開始進行了股權分置改革,但目前來看,大小非的減持力度和價值定位都未能達到預想的結果,同時,減持過程中也存在著損害公眾投資者利益的現象。三是退市制度不健全,風險制度欠缺,股市環境難於凈化。業績較差的上市公司實現退市有利於凈化股票市場的環境,但我國目前還難以實現這一目標,主要原因在於沒有相應的退市制度作為企業可以退市的依據。從我國退市制度的現狀來看,退市標准和程序在《公司法》、《證券法》、退市辦法、上市規則中都有所規定,但存在不科學、不統一、相互矛盾等問題。同時,我國股市風險制度不完善,缺乏應有的風險防範措施。從我國股市設計的總體思路來看,風險制度被忽視是其中的主要問題,體現在風險防範措施較為缺乏、應對緊急事件的能力不足等方面。(四)外部環境治理效率低下,股市持續健康發展難以得到保障我國股市外部環境效率低下主要表現在:一是法律制度體系建設滯後,執行力度有待提高。即使我國一直以來大力改革了很多的法律制度來保護股票市場發展,但總體來看,實施的時機仍較為滯後,而且沒有實施配套措施,效果並不明顯。二是信用制度尚未健全,參與者利益受侵害現象嚴重。近兩年中小股東的利益一再被提及,主要是中小股東權利無法得到保障,大股東總是利用自身的資金和信息優勢來謀取暴利。由於我國沒有建立真正有效的企業信用等級和監管實施辦法,因此,為大股東利用自身優勢來侵害中小股東利益提供了可乘之機。三是行政干預過多,股市難以形成自我發展、自我完善機制。股市建立以來,我國政府反復救市、不停托市,都為股票市場的自我發展和自我調節起到了嚴重的阻礙作用。政府這種行為一方面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使市場喪失了優勝劣汰的自我發展、自我調節功能。二、改善我國股票市場現狀的相關建議(一)進一步完善股市投融資功能,強化收入分配功能,實現資源合理配置完善投融資功能應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優先安排有優質資源的企業上市。為使市場回歸到應有的穩定狀態,應適當召回部分在海外運作較為出色的公司,帶動投資者長期投資的信心,減少市場投機行為。同時,階段性的改進配額制,對那些確屬需要國家扶持的行業和地區仍保持適當的配額制,而對於純屬地方政府希望通過上市來謀取利益的地區應予以取消配額。強化收入分配功能,首先要發展多層次的市場體系,通過市場的多樣性來降低居民收入風險;其次要建立公正、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減少居民在信息不對稱過程中做出的不理智行為,並有效防止操縱市場行為。市場的核心功能還是資源的合理配置,為此應建立和規范股票定價制度和發行制度,減少政府對市場的干預行為。(二)優化股票市場結構,加強監管,杜絕市場上違法行為的發生首先,摒棄當前政府的托市行為,盡量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適當界定政策與市場的邊界,消除政府越位、錯位、缺位現象。市場的問題交由市場解決,但當市場失靈時,政府應果斷採取措施應對。其次,加大對違規公司和機構投資者的懲戒力度,增加其違規成本。對多次違規的上市公司,除給予一定罰金外還應按情節嚴重程度訴諸於司法處理。最後,強化政府監管的獨立性,減少政府因為利益重疊而削弱其公正性的根源,使政府在公共管理中處於超然獨立的位置。為實現獨立性,應建立相應的法律措施,提高監管的有效性。(三)完善市場目標,推進市場改革首先,改進股市建設目標。真正使原有為國有企業解困的目標轉變為為優質企業服務、為國家宏觀經濟服務的目標上來。其次,推進股權分置改革平穩運行。從股權分置改革的目標看,股權分置改革有利於實現非流通股股東和流通股股東之間的利益平衡,使大股東更加關注公司業績,中小股東也可以採用間接方式來實現自身權利。同時必須根據股市發展態勢來決定是否提高股市的對價水平,以確保投資者和國家利益不受損失。第三,建立完善的退市制度。退市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為了保障上市公司質量,減少那些效益較差、盈利能力較差的公司佔用股票市場資源。同時,加強股市應對風險的能力,建立行業風險評估制度、金融工具風險評估制度等。(四)建立健全法律制度體系,保證外部環境良好運行首先,進一步建立健全股票市場相關法律制度,加大執法力度。因為好的法律制度必須通過有效的途徑才能達到預期效果。相關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會計信息披露的相關制度、社會中介機構相關制度和政府監管等制度。其次,建立有效的信用評價機制。主要是市場參與者信用評級制度、信用檔案制度等。最後,進一步規范政府職能,將政府的主要職能限定在宏觀層面上,主要負責法規、法律的建設和股市建立的總體思路和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