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合肥在哪買股票
金寨路,壽春路、美菱大道上都有交易所 。您也可以在線交易,開個帳戶,免費下載錢龍,在家交易。
⑵ 國內的股票交易所有幾家
有兩家是上交所和深交所,一家企業不可以同時在不同的交易所上市。
⑶ 股票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所一樣嗎
沒有股票交易所,只有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
1、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規定設立的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而成立的專門經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金融機構。
狹義的證券公司是指證券經營公司,是經主管機關批准並到有關工商行政管理局領取營業執照後專門經營證券業務的機構。它具有證券交易所的會員資格,可以承銷發行、自營買賣或自營兼代理買賣證券。普通投資人的證券投資都要通過證券商來進行。
2、 證券交易所是買賣股票、公司債、公債等有價證券的市場。最早的證券交易所是1602年設立的荷蘭阿姆斯特丹交易所。在中國,最早的證券交易所是1905年外商組織的上海眾業公所,以及1918年設立的北平證券交易所。現代交易所中規模較大的,如紐約和倫敦的證券交易所,都經營各個國家的證券交易。
⑷ 合肥股票交易站都在哪些地方
您好,你說的股票交易站是金融證券代理機構,就是我們常說的證券公司,合肥目前有54家證券公司,近100個營業部,幾乎是到處都是!但是您如果是想做股票建議您最好找一個專業型強的,有耐心的理財型經理開戶,專業性強可以保障您不虧錢,有耐心是對剛入股市人而言什麼都不懂,您的客戶經理要有耐心教您!有什麼其他問題可以直接打我電話!我在這一行做了好多年了!
⑸ 知道合肥華安證券交易所在那裡嗎謝謝了!
可以網上交易,也可以電話委託,何必找合肥的交易所
⑹ 合肥股票開戶哪個證券公司好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國泰君安上海分公司給予如下解答
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國內最大綜合類證券公司之一,由國泰證券有限公司和君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於1999年合並新設,注冊資本61億元,經營業績穩居業內前三,經營管理、風險控制、合規體系、信息技術等水平領先。
國泰君安除了為客戶提供證券交易代理服務外,旨在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理財服務,為客戶提供貨幣型、債券型、權益型等多產品線。國泰君安天匯寶、現金管家為證券閑置資金做增值服務。國泰君安君弘俱樂部作為券商行業第一個理財俱樂部為客戶提供咨詢、軟體、積分、活動等全面的理財服務。
希望我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的回答可以讓您滿意!
回答人員:國泰君安證券客戶經理楊經理
國泰君安證券——網路知道企業平台樂意為您服務!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官網或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⑺ 國內主要的股票證券交易所有哪些
我國證券交易機構主要有上海證券交所、深圳交所、NET系統、STAQ系統和各地20多家證券交易中心。
⑻ 股票證券交易所
你好!手續費一般是千分之三,最低消費5塊錢,也就是說手續費不足5塊也會收你5塊。你若是買的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股票會另外加收你過戶費1元,買賣的時候都要收一元,也就是你說的其他雜費,你若是買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就是0開頭的則不會收過戶費,只收手續費。
不管你在哪個證券公司開戶都是這樣收費的,這是全國統一的。
還有什麼問題可以HI我
你可以先注銷你現在的賬戶 然後預約一個證券公司比如國泰君安 開戶 是免費的
⑼ 請問在安徽合肥證券交易所辦理股票開戶都需要哪些手續該怎麼辦理啊
你好,用戶在申請辦理股票開戶前要准備好本人的身份證和銀行卡去證券公司現場開戶,一般現場都會有咨詢服務人員協助用戶辦理開戶業務。
⑽ 安徽省合肥市的證券公司有哪些
1、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華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安證券」)是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於2000年12月28日注冊成立的證券公司,前身是1991年5月成立的安徽省證券公司,注冊資本金28.21億元[1], 董事長、法人代表為李工。
2、國元證券
國元證券(以下簡稱「公司」)是為順應信證分業、行業重組的發展趨勢,由原安徽省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和原安徽省信託投資公司作為主發起人,於2001年(辛巳年)8月設立。
2007年10月30日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借殼北京化二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經中國證監會批准、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的綜合類證券公司,注冊資本19.641億元人民幣。
(10)合肥股票證券交易所擴展閱讀:
證券公司經營的風險控制: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對證券公司的凈資本,凈資本與負債的比例,凈資本與凈資產的比例,凈資本與自營、承銷、資產管理等業務規模的比例,負債與凈資產的比例,以及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例等風險控制指標作出規定。
證券公司從每年的稅後利潤中提取交易風險准備金,用於彌補證券交易的損失,其提取的具體比例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對證券公司的財務狀況、內部控制狀況、資產價值進行審計或者評估。
為了控制和化解證券公司風險,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障證券業健康發展,國務院於2008年4月23日通過了《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該條例規定了證券公司的停業整頓、託管、接管、行政重組、撤銷、破產清算和重整、監督協調以及法律責任等。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處置證券公司風險工作進行組織、協調和監督。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應當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財政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其他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人民政府建立處置證券公司風險的協調配合與快速反應機制。
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維護社會穩定。處置證券公司風險過程中,應當保障證券經紀業務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