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連續跌停不能超過多少次
股票連續跌停不能超過多少次,沒有這方面的要求和規定,理論上可以一直連續跌停,下跌到1分錢為止。
股票連續跌停屬於股價異動,上市公司要發公告。界定股價異常波動為上市公司股價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
一般這種情況下,公司會被要求發布股價異動公告,大抵包括股票異常交易情況、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的說明、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以及風險提示四大部分。
⑵ 股票是不是連續三個交易日不能達到15
早盤上漲,第一小時在3185點之上,不是沖高回落明顯,有望繼續上漲,站在3193點之上,有望挑戰3225點左右。
總的認為目前的上漲多是反抽,今日即使出現上漲,在3224點左右遇阻回落的概率大,一旦遇阻回落,反抽多完成,還會跌破3100點。當然這要走著看,不出現自己認為調整結束,向上攻擊的跡象,不言多做多。
⑶ 股票交易規則
一、股票交易時間
目前,A股市場交易時間為非法定節假日的周一到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所有節假日或者周末,A股都會休市。
二、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
股票買賣按照價格有限、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這個時間段可以開始報價,9:20前的報價可以撤銷,9:20後的報價不能撤銷,系統收集所有人的買賣報價後,統一按照價格和時間原則集中撮合,成交額最大的交易,對應價格即為開盤價。
9:30—11:30,13:00—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系統對有效委託進行逐筆處理,遵循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原則。
三、股票交易單位
股票交易單位為「股」,平時看到的股價就是每股價格,買股票至少要買1手或其整數倍,1手=100股。如果申購新股,至少要申購1000股。賣出股票則沒有太多限制,最低1股也能賣出。
四、股價每日波動
每個交易日,單只普通股票(除上市首日、復牌等特殊情況)的股價較上一交易日收盤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ST開頭的股票,漲跌幅不得超過5%;新股上市首日,最高漲幅限制為44%。
(3)股票交易不得連續低於多少擴展閱讀:
一、股票交易是股票的買賣。股票交易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內交易;另一種是不通過證券交易所買賣股票,稱為場外交易。
二、股票分析數據
1、技術分析
技術分析是以預測市場價格變化的未來趨勢為目的,通過分析歷史圖表對市場價格的運動進行分析的一種方法。股票技術分析是證券投資市場中普遍應用的一種分析方法。
2、基本分析
基本分析法通過對決定股票內在價值和影響股票價格的宏觀經濟形勢、行業狀況、公司經營狀況等進行分析,評估股票的投資價值和合理價值,與股票市場價進行比較,相應形成買賣的建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股票交易規則
⑷ 股票連續低於一元二十天百分百退市嗎有沒有特殊情況不退市的
根據規定股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面值1元的強制退市。
當然退市後如果經營有重大改善,還是有可能重新申請上市的。
⑸ 單次買賣股票的數量限制是多少啊
買賣最高9999手/筆最低1手/筆.如果因為增發配股不足一手的,也可以買賣.
⑹ 請問股票是不是連續有幾次漲幅超20%就停幾次牌呢
2006年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本所可以決定停牌,直至相關當事人作出公告當日的上午10:30予以復牌。根據市場發展需要,本所可以調整停牌證券的復牌時間。」什麼是異常波動?《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里列出了四種情形:
(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
(二)ST股票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
(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股票、封閉式基金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
(四)本所或證監會認定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深圳證券交易所規定,上市公司如有下列情形,交易所可報請主管機關給上市公司予以停牌:(1)公司累計虧損達實收資本額二分之一時。(2)公司資產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3)公司因財政原因而發生銀行退票或拒絕往來的事項。(4)全體董事、監事、經理人所持有記名股票的股份總額低於交易所規定。(5)有關資料發現有不實記載,經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解釋而逾期不作解釋者。(6)公司董事或執行業務的股東,有違反法令或公司業務章程的行為,並足以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7)公司的業務經營,有顯著困難或受到重大損害的。(8)公司發行證券的申請經核准後,發現其申請事項有違反有關法規、交易所規章或虛假情況的。(9)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的可能,法院對其證券做出停止轉讓裁定的。(10)經法院裁定宣告破產的。(11)公司組織及營業范圍有重大變更,交易所認為不宜繼續上市的。
另外,上市公司如有下述情形,則應要求停止上市買賣:(1)上市公司計劃進行重組的。(2)上市證券計劃發新票券的。(3)上市公司計劃供股集資的。(4)上市公司計劃發股息的。(5)上市公司計劃將上市證券拆細或合並的。(6)上市公司計劃停牌的。若遇到以上情況,證券行情表中會出現"停牌"字樣,該股票買賣自然停止,該股票一欄即是空白。
別處搬來
⑺ 關於股票連續停牌最長不得超過30天
上市公司在籌劃、醞釀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過程中,最遲應在向公司董事發出董事會會議材料前,向上市部提出股票連續停牌的申請,且須對連續停牌期限做出明確承諾,連續停牌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部昨晚發布《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工作備忘錄》第一號、第二號,即《信息披露業務辦理流程》和《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財務顧問業務指引(試行)》。備忘錄進一步改革、規范了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期間的停牌制度,並強化了獨立財務顧問的角色。
備忘錄(第一號)規定,上市公司在籌劃、醞釀重大資產重組事項過程中,最遲應在向公司董事發出董事會會議材料前,向上市部提出股票連續停牌的申
請,且須對連續停牌期限做出明確承諾,連續停牌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天。董事會在關於股票連續停牌的公告中應預先做出期限承諾。此外,上市公司連續停牌超
過5個交易日的,停牌期間,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交易所相關規定,至少每周一發布一次相關事項進展公告,說明重大資產重組的談判、批准、定價等事項進展情況和
不確定因素。
ST大江今日因重大資產重組事項而發布的「關於股票連續停牌公告」,已經按照備忘錄的要求操作。
備忘錄還要求,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期間做好保密工作,不可提前泄露重組消息。備忘錄(第一號)強調,上證所上市部在相關股票交易時間不接受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涉及的股票停牌申請、相關信息披露文件的接收和審核。此外,備忘錄還對上市公司在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須提交的文件作了具體要求。
根據備忘錄(第二號),獨立財務顧問應幫助擬進行重大資產重組的上市公司分析重組相關活動所涉及的法律、財務、經營風險,提出具體對策和建議,
設計、完善重大資產重組方案,並指導委託人按照相關規定製作申報和信息披露文件等。業內人士分析,對獨立財務顧問的要求類似於對保薦機構的要求,建議擬實
施重大重組的上市公司聘請具有相當資質、經驗和實力的機構,特別是具有保薦人資格的證券機構擔任獨立財務顧問,這樣有利於重大資產重組的順利進行,提高重
組效率。
上證所有關人士表示,即日起,上市公司應按照《重組辦法》和兩份備忘錄的要求進行重大資產重組,而原來實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預溝通」制
度正式退出歷史舞台。該人士同時強調,上證所的職責是形式審核,即「對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相關信息披露必備文件的完整性,以及獨立財務顧問在上市公司重
大資產重組業務中出具的相關信息披露文件進行形式審查。」
參考資料: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t/20080521/05272229320.shtml
⑻ 股票交易,每次的費用不低於多少錢
每次的買和賣,佔到總成交金額的1-1.2%
如果成交額太少,交易費最低收5元,建議成交金額在2500元以上.
⑼ 被證監會立案調查期間股票連續20日低於1元會退市嗎
在深圳交易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
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會被強制終止上市,上海交易所則不會。
《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十八)在本所僅發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十九)在本所僅發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統連續二十個交易
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
(二十)在本所既發行 A 股股票又發行 B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通過本所交易系
統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的 A 股、B 股每日股票收
盤價同時均低於股票面值;
(二十一)主板上市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交易日、
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個交易日)股東人數低於 2000 人;
(二十二)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連續二十個交易日(不含公司股票全天停牌的
交易日、不含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的二十個交易日)股東人數低於
1000 人;
(9)股票交易不得連續低於多少擴展閱讀:
根據《股票上市規則》規定以及上市委員會審核意見,深交所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中弘股份成為首家因股價連續低於面值而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
深交所表示,今年以來,中弘股份陸續披露業績大額虧損、多項債務逾期、主要項目停工等重大風險事項,投資者通過市場化行為表達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今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於面值(1元)。今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於面值(1元)。
今年9月13日至10月18日,公司股票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收盤價均低於股票面值(1元),屬於《股票上市規則》第14.4.1條規定的終止上市情形。依據有關規定,公司股票於10月19日起停牌。
根據相關規則,公司股票將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後的45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掛牌轉讓。
深交所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後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託管的安排,公司聯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徑,以保障投資者權益。股票終止上市後,中弘股份仍然屬於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應當繼續履行公眾公司的相關義務並承擔社會責任,確保公司股東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不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位發生變化而有所改變。
參考資料來源: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中弘股份成首隻一元退市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