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哪些情況屬於交易異常波動需臨時停牌
根據滬深交易所的規定,以下情況屬於交易異常波動,交易所有權對該股實施臨時停牌,直至有關當事人作出公告後的當天下午開市時復牌。 ⒈某隻股票的價格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漲幅限制或跌幅限制; ⒉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⒊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3個交易日達到15%; ⒋某隻股票的日成交量與上月日均成交量相比連續5個交易日放大10倍; ⒌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它情況。經中國證監會認可的特殊情況不受此限制。基金不受此限制。
B. 哪些交易行為屬於證券交易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以下為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1、可能對證券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披露前,大量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
2、以同一身份證明文件、營業執照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開立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頓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3、委託、授權給同一機構或者同一個人代為從事交易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露進|
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4、兩個或兩個以上固定的或涉嫌關聯的證券賬戶之間,大量或者頻繁進行互為對手方的交易。
5、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或者密集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
6、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以影響證券交易價格或其他投資者的投資決定。
7、巨額申報,且申報價格明顯偏離申報時的證券市場成交價格。
(2)哪些情況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擴展閱讀:
合法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
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並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並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並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
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並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
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後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
經依法核準的上市交易的證券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必須採用公開的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公開的集中競價,是所有有關購售該證券的買主和賣主集中在一個市內公開申報、競價交易。
每當買賣出價相吻合就構成一筆買賣,交易依買賣組連續進行,每個買賣形成不同的價格。公開的集中競價具有過程公開性、時間連續性、價格合理性和對快速變化的適應性等特點。
C. 在新股上市初期的哪些交易行為屬於上交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上交所規定新股上市初期出現的下列交易行為屬於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將予以重點監控:
1.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單日以競價方式累計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1‰的
2.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數量較大的
3.在集合競價階段或收盤前15分鍾,通過高價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頻繁申報撤單等方式,嚴重影響新股開盤價或者收盤價的
4.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接近日內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行情即時揭示的最低買入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0.2‰的
5.申報買入價格高於申報時點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價的2%,且數量較大的
6.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嚴重影響新股交易價格的
7.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新股異常交易行為
D. 證券異常交易包括哪些,證券異常交易包含幾,股票
證券異常交易行為的表現會有很多方式、途徑、也會具有隱弊性,包括但不限於如下幾種表現形式:一是多家機構聯手拉升一隻股票;二是大資金與上市公司合夥操縱一隻股票;三是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利用知情內幕身份,操縱、指使他人布局潛伏本公司股票;四是非組織群體合夥操縱股價等等。
E. 新股上市初期哪些行為屬於異常交易行為
新股上市期間以下行為比較異常:
1、開盤集合競價期間虛假申報。主要指開盤集合競價9:15-9:20允許撤單期間,通過高價申報和撤銷申報影響開盤價的行為。在此期間,個別投資者先以明顯高於發行價的價格進行買入申報,導致行情揭示的虛擬開盤價快速上漲,吸引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自己隨後撤銷全部買入申報,最終可能形成超出市場預期的開盤價。
2、開盤集合競價期間高價申報、大筆申報和巨量申報。主要指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特別是在9:20-9:25不可撤單階段,以明顯高於虛擬開盤價的價格,巨量申報買入,從而影響甚至決定開盤價。這種行為往往是新股上市首日高開的主要決定力量。
3、連續競價階段高價申報。主要指在開盤後的連續競價階段,以明顯高於行情揭示的最新成交價的價格申報買入,導致股價在短時間內大幅上漲,吸引和誘導其他投資者跟風買入,極易誘發和推動新股上市首日炒作。4、連續競價階段大筆申報、連續申報。主要指連續競價階段,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手段買入,造成「主力進場掃單」或大量買單湧入的現象,影響其他投資者對股價走勢的判斷,影響交易價格或交易量。
5、連續競價階段虛假申報。主要指連續競價階段,通過大筆申報和連續申報手段在行情揭示的有效競價范圍內申報買入,隨後撤單的行為。這種行為容易造成買盤活躍的假相,誤導其他投資者對股價走勢的判斷,誘使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散戶跟風買入。
6、多個賬戶一致買入。主要指利用多個賬戶在同一時間或相近時間集中買入。少數蓄意違規者為規避監管部門的監控,通過分散在同一營業部或多個營業部、甚至多個地區的數個賬戶,統一布局,在新股上市首日的某個期間一致行動,集中買入,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
F. 誰能給解釋一下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什麼意思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是指某隻股票出現交易異常波動的情況,由股票發行方對該情況作出相應的說明、闡述或解釋,並以公告的形式正式發布,以提醒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1、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屬於異常波動;
2、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3、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4、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5、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1至4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G.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是如何計算的
股票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證券交易所將根據市場情形,認定其是否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一)某隻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 累計達到±20%的(2011年前特別處理的ST、*ST是±15%,現更正為12%[1] )屬於異常波動。
解釋:
偏離值是指該股票與相關的基準指數所產生的的偏離值。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上證指數,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的股票所對應的基準指數為深證成指。
偏離值的計算方法如下:
假設該股票(非ST或S類)今天跌了10%,而相關的基準指數上漲了1%,其當天的偏離值=-10%-1%=-11%,說明這股票的當天下跌偏離值為11%。
而某些股票(非ST或S類)很多時候會遇到出現連續三天的上漲或下跌的累計偏離值超過20%之類的,這個20%則是以該股票三天各自的偏離值相加起來計算的。
例如:
股票漲跌 基準指數漲跌 當天偏離值
第一天 8% -1% 9%
第二天 7% 2% 5%
第三天 10% 3% 7%
故此三天的累計偏離值為21%。
(二)某隻股票連續五個交易日列入"股票、基金公開信息";
(三)某隻股票價格的振幅連續三個交易日達到15%;
(四)某隻股票的日均成交金額連續五個交易日逐日增加50%;
(五)證券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
出現前款(一)至(四)項情形之一被認定為異常波動的股票,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公告之日起重新開始。上市公司因召開股東大會、公布定期報告等例行停牌時,其異常波動的計算從股票復牌之日起重新開始。
H. 股票帳戶在買賣中怎樣才算異常會被引起注意或者被監視
如果參與對敲、當日頻繁掛單撤單,特別是不以成交為目的的掛單撤單等會被特別監控。
一、異常行為
1、虛假申報:
是指不以成交為目的,通過大量申報並撤銷等行為,引誘、誘導或者影響其他投資者正常交易決策的異常交易行為。
2、拉抬打壓股價:
是指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或者明顯偏離股票最新成交價的價格申報成交,期間股票交易價格眀顯上漲(下跌)的異常交易行為。
3、維持漲(跌)幅限制價格:
是指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密集申報,維持股票交易價格處於漲(跌)幅限制狀態的異常交易行為。
比如,在連續競價階段同時存在股票交易價格處於股票漲跌幅限制狀態;單筆以漲(跌)幅限制價格申報後,在該價格剩餘有效申報數量或者金額巨大,且占市場該價格剩餘有效申報總量的比例較高,要予以關注。
二、買賣股票的數量也有一定的規定:即委託買入股票的數量必須是一手(每手100股)的整倍數,但委託賣出股票的數量則可以不是100的整倍。買入或者賣出的價格必須是在昨日收盤價上下浮動10%的范圍才有效。
三、股票交易實行價格優先、時間優先:股票連續競價時段,因為有許多投資者可能同時買賣同一隻股票,所以交易所制定了「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
(8)哪些情況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擴展閱讀:
二、開立股票賬戶的注意事項如下:
1、所需證件:本人身份證。如開立法人股票賬戶,需要同時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原件(或復印件)及法人授權書;
2、費用包括:申請表費用和開戶費(上海股票賬戶收取40元/戶,深圳股票賬戶收取50元/戶);
3、操作流程:投資者需填寫申請表並交納手續費;持有關證件、申請表及開戶手續費收據到開戶櫃台交櫃台承辦人;承辦人核查上述材料無誤後,申請人收回有關證件、收據並領取股票賬戶卡。
I. 在新股上市初期的哪些交易行為屬於上交所規定的異常交易行為
您好,上交所規定新股上市初期出現的下列交易行為屬於異常交易行為,上交所將予以重點監控:
1.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單日以競價方式累計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1‰的
2.同一證券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證券賬戶進行日內反向交易或頻繁隔日反向交易,且數量較大的
3.在集合競價階段或收盤前15分鍾,通過高價申報、大額申報、連續申報、頻繁申報撤單等方式,嚴重影響新股開盤價或者收盤價的
4.在連續競價階段,當最新成交價接近日內最高成交價時,以不低於行情即時揭示的最低買入價格累計申報買入數量超過新股實際上市流通量0.2‰的
5.申報買入價格高於申報時點之前的行情揭示最新成交價的2%,且數量較大的
6.利用市價委託進行大額申報,嚴重影響新股交易價格的
7.本所認為需要重點監控的其他新股異常交易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