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股票市場上,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有何區別,兩者又分別代表什麼意識。謝謝
你好,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是股票交易的兩種競價方式,它們存在以下區別:
1、在時間上
集合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15-9:25,14:57-15:00,9:15-9:20可以接收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9:20-9:25分可以接收申報,但不可以撤銷申報;而連續競價一般為交易時間的9:30-11:30,13:00-14:57,在這個時間段,未成交的委託單,投資者可以撤單。
2、交易方法不同: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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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方式最主要的區別是什麼
2.4.2 採用競價交易方式的,每個交易日的9:15至9:25為開盤集合競價時間,9:30至11:30、13:00至15:00為連續競價時間,開市期間停牌並復牌的證券除外。
根據市場發展需要,經證監會批准,本所可以調整交易時間。
3.6.1 證券競價交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
成交時價格優先的原則為:較高價格買入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入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成交時時間優先的原則為: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3.6.2 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3.6.3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一)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二)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三)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6.4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⑶ 大宗交易和集合競價有什麼關系嗎
大宗交易一般經常發生在集合競價中,比如經常會有公司公告,進行了減倉,通過集合競價方式進行了大宗交易。而盤中交易,很多大宗交易不容易成交。
大宗交易有明確對手,是一對一的,單子不會直接進入二級市場,不影響盤面,競價交易是在盤中交易時間賣的,接手的是廣大散戶,會影響當日走勢。
走大宗交易平台,不走競價交易,對於大股東來說,主要就是能防範對二級市場的沖擊。譬如某個大股東要減持,賣出勢必對市場形成拋壓,同時也會打擊投資者購買意願,導致股價下跌。
控股股東及持股5%以上股東進行減持,或者對特定股份進行減持,譬如減持IPO前所獲股份、定增股份,在任意連續90日內,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不得超過公司總股本的1%。
(3)股票交易集中竟價和集合競價區別擴展閱讀:
上交所對大宗交易的規定:
1、A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B股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30萬股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萬美元以上。
2、基金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200萬份以上,或交易金額在200萬元人民幣以上。
3、國債及債券回購大宗交易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0手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
4、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在1000手以上,或交易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其他債券單筆買賣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0手,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⑷ 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有區別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裙798231】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裙798231】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裙798231】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託。
【裙798231】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裙798231】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裙798231】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⑸ 股票收盤最後3分鍾集合競價跟第二天開盤之前集合競價有什麼區別
1、時間不同
收盤:每天上午9:15-9:25為集合競價時間,其中9:15-9:20集合競價可自由撤單,9:20-9:25集合競價不可撤單;9:30開盤,11:30收盤;下午13:00開盤,15:00時為收盤。
開盤集合競價:每個交易日9:15至9:25(深圳包括14:57至15:00),證券交易所交易主機接受參與競價交易的申報。每個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機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或撤銷申報作處理。交易所認為必要時,可以調整接受申報時間。
2、滿足條件
收盤價:
是指某種證券在證券交易所一天交易活動結束前最後一筆交易的成交價格。如當日沒有成交,則採用最近一次的成交價格作為收盤價,因為收盤價是當日行情的標准,又是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價的依據,可據以預測未來證券市場行情;所以投資者對行情分析時,一般採用收盤價作為計算依據。
股票集合競價:
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5)股票交易集中竟價和集合競價區別擴展閱讀:
收盤的重要意義
技術分析所使用的最高價,最低價,開盤價和收盤價, 這四個價格表示的是一天價格波動中的4個極端: 時間的兩個極端(開盤價和收盤價)與價格的兩個極端(最高價和最低價)。
在這四個價格中,收盤價是最重要的。只有收盤價才是賺錢或賠錢的基準。還有另外的一個原因是收盤價距離明天最近。
有一種說法:收盤價是市場參與者們所共同認可的價格, 也就是在一天中大家所接受的價格。而最高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賣出為好的價格,最低價是大多數人認為買進為好的價格,但是是市場參與者所不認可的價格。所以收盤價是不再進行交易的價格。
⑹ 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有什麼區別
一、意義不同:
(1)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集合競價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2)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2)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
(6)股票交易集中竟價和集合競價區別擴展閱讀:
1、連續競價操作方法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託進行集合競價處理。
一、競價原則:
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的最終競價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
二、成交方案:
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而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范圍)的買單和賣單均視為無效委託。
2、集合競價操作方法
第一步
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
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
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該支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⑺ 股票集合竟價時委託和集合竟價前委託的區別在哪裡
票集合競價是將數筆委託報價或一時段內的全部委託報價集中在一起,根據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產生一個成交價格,且在這個價格下成交的股票數量最大,並將這個價格作為全部成交委託的交易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 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 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 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 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⑻ 什麼是股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競價規則
股票交易最基本的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通俗點說就是誰出價高誰就可以優先買到,誰出價低就可以優先賣出,如果大家出價一樣,那麼就只能是誰的委託到達交易系統先誰就先啦.....
「公平、公正、公開」是證券市場的最基本的行為准則。
體現在交易市場上,交易所的電腦交易系統則按照「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的原則對買賣委託進行撮合以確保「三公」准則得以具體體現。
在撮合過程中,成交順序為: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按委託順序成交。
不論投資者姓甚名誰、大戶小戶,一律按價格和時間順序撮合成交。
股票競價規則:
競價方式:證券交易一般採用電腦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 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 競價時間:集合競價:上午9:15~9:25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開市價:當日該證券第一筆成交價;證券的開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不能產生開盤價的,以連續競價方式產生。 收市價: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什麼是集合競價?集合競價有哪幾個步驟?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證券的競價分為集合競價與連續競價兩部分,集合競價是指對所有有效委託進行集中處理,深、滬兩市的集合競價時間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競價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確定有效委託在有漲跌幅限制的情況下,有效委託是這樣確定的:根據該只證券上一交易日收盤價以及確定的漲跌幅度來計算當日的最高限價、最低限價。有效價格範圍就是該只證券最高限價、最低限價之間的所有價位。限價超出此范圍的委託為無效委託,系統作自動撤單處理。
第二步:選取成交價位。首先,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使所有委託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位。如有兩個以上這樣的價位,則依以下規則選取成交價位:
(1) 高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買委託和低於選取價格的所有賣委託能夠全部成交。
(2) 與選取價格相同的委託的一方必須全部成交。如滿足以上條件的價位仍有多個,則選取離昨市價最近的價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處理所有的買委託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賣委託按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者按照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依序逐筆將排在前面的買委託與賣委託配對成交,即按照「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成交順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條件不滿足為止,即不存在限價高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買委託、或不存在限價低於等於成交價的叫賣委託。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價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該只證券的成交量為零,則將成交價位揭示為開盤價、最近成交價、最高價、最低價,並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額。
(2) 剩餘有效委託中,實際的最高叫買價揭示為叫買揭示價,若最高叫買價不存在,則叫買揭示價揭示為空;實際的最低叫賣價揭示為叫賣揭示價,若最低叫賣價不存在,則叫賣揭示價揭示為空。集合競價中未能成交的委託,自動進入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