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證券非交易過戶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2011年7月1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根據《證券法》,《公司法,《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部門規章的規定,以及中登公司《證券登記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登公司聯合發布的《上市公司流通股協議轉讓業務辦理暫行規則》等有關業務規則,制定了《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實施細則(適用於繼承,贈與,依法進行的財產分割、法人資格喪失等情形)》.
其中第二條明確規定登記在本公司開立的證券賬戶中的A股股票(不含非流通股),債券,基金(限於證券交易所場內登記的份額),權證等證券,因發生證券繼承,贈與,依法進行的財產分割,法人資格喪失等情形之一涉及證券持有人變更的,作為過出方和過入方可以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登記.中登公司以上述實施細則規定了因離婚,繼承涉及的證券過戶登記可以適用非證券交易過戶的方式.
2016年1月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發布了關於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指南的修訂通知,對證券非交易過戶的政策法規和業務規則進行了最新的修訂(以下簡稱業務指南),其中對於因繼承引發的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增加了遺贈部分,而離婚財產分割仍然還是屬於證券非交易過戶業務的一種.
B. 什麼叫非交易過戶有哪些規則嘛
非交易過戶是指符合法律規定和程序的因繼承、贈與、財產分割或法院判決等原因而發生的股票、基金、無紙化國債等記名證券的股權(或債權)變更,受讓人需憑法院、公證處等機關出具的文書到登記結算機構或其代理機構申辦非交易過戶,並根據受讓總數按當天收盤價,收取規定標準的印花稅。 (1)非交易過戶受讓一方應當符合相應基金契約規定的基金持有人條件; (2)非交易過戶受讓方應當按照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要求辦理基金賬戶和交易賬戶開戶手續; (3)非交易過戶所涉的基金份額應當是未予質押或設定了其他限制的份額; (4)因離婚等原因進行財產分割或出於債務履行需要提出非交易過戶申請的,除非出具法院司法文書或仲裁機構的仲裁文書或經過公證的離婚協議,一般不受理該等申請。但應告知申請人按照先贖回再申購的程序完成過戶; (5)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的效力高於其他非交易過戶; (6)司法和行政非交易過戶按照時間在先原則認定效力; (7)公證遺囑的效力高於非公證遺囑效力,時間在後遺囑的效力高於時間在先遺囑效力; (8)除非法律另有規定,贈與協議本身不單獨構成非交易過戶的依據; (9)因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產生非交易過戶,應當持司法機關裁定或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醫療單位證明提出申請; (10)投資者申請辦理非交易過戶,轉入方必須已開設基金賬戶,辦理非交易過戶需到轉入方或轉出方辦理託管交易的銷售網點辦理申請。 (11)非交易過戶後,原基金賬戶份額的的存續時間,在轉到新的基金賬戶後仍舊連續計算; (12)進行非交易過戶時,可以是一個基金賬戶里擁有的大成基金管理公司的一隻或多隻開放式基金,也可以是同一隻基金的部分或全部份額; (13)同一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可直接辦理;不同託管銷售機構的投資者做非交易過戶,則須先做轉託管後做非交易過戶。 (14)非交易過戶申請自申請受理日起,符合條件的二個月內辦理確認手 續。基金注冊登記人可收取一定的過戶費用.
C. 遺產繼承中股票的非交易過戶如何收取收費
1,父親的股票我能繼續操作嗎?如果戶口和身份已經銷戶,父親的股票是不是也自動銷戶了?密碼和股票的銀行卡都在我這里。
:由於人去世後戶口是要注銷的,身份證也隨之注銷了,那麼,你繼續用你父親的證賬戶操作,一但有忘記密碼或出現其他差錯需要到證券公司或開戶銀行辦理相關手續費時會有麻煩的。
建議趁目前行情好,趕緊清戶並注銷,願意炒股,你用你自己的身份證另開戶就是了,何必冒此風險呢。
2,父親是公務員,除了公積金,還有什麼呢?我記得每月的工資還扣什麼的。
:非因公死亡或病故也是有喪葬費和撫恤金的,具體適用當地標准,建議你向當地人事局咨詢一下。
3,這些遺產必定是我全部繼承了,我奶奶不會要什麼,關鍵是公證處要我奶奶親自到場確認,我父親去世根本不敢告訴奶奶,奶奶80歲了,根本接受不了這個打擊,請問公證處說的必須要我奶奶來,沒別的辦法嗎?
:從你說的情況看,你父親應該是有你和你奶奶兩個繼承人,你要想繼承房等需要過戶的遺產,是必須有你奶奶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公證的,這個公證必須由她本人憑身份證作。這是必要的。
如果你不走這個程序不僅是辦不了過戶手續,當心你的叔叔姑姑等告你侵權。因為到了你奶奶名下的財產,將來你奶奶沒了,他們的是繼承人,而你不是。所以,你應該承認現實,想辦法讓你奶奶知道此事,並作出此重要的公證。
D. 父親過世,股票過戶辦理公證手續,需要多少錢
還不如直接買掉所有股票,把錢取出來,辦理非交易過戶,比較麻煩。而且手續費比較高,我們公司是按百分之幾來收費的。公證手續也不是那麼簡單。
E. 股票的公證費用到底如何收取
按一般公證費用收取,關於證券的繼承,民法上對繼承的一般規定都能適用。由於股票已進入無紙化交易,因此在股票所有人死亡之後,其股票的提取、過戶還要經過一些特殊的程序。在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的情況下,這些程序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關於存款人死亡之後存款過戶和支付手續的規定辦理。這些規定是:
(1)合法繼承人應向當地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合法的證明書予以辦理相應的轉戶手續。
(2)該項股票的繼承權如發生爭執,則應由人民法院判決。證券公司憑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3)股票所有人死亡後,無法確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公證部門證明,全民企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所持有的股票,歸國家所有;集體單位的職工股票,轉為該單位集體所有。
(4)股票所有人為在國外的華僑、中國血統外籍人士或港澳台同胞,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可憑原股票所有人的死亡證明(或其他可證明原所有人確實死亡的證明)向當地公證處辦理(無公證處的地區可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
(5)在我國定居的華僑(包括無國籍者)持有我國的股票,其過戶和提取手續,與我國公民持有的股票處理手續相同。與我國訂有雙方領事協定的僑民則應按協定的具體規定辦理相應的手續。
(6)繼承人在國外的,憑原股票所有人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若繼承人所在國家為禁匯國家,可由當地僑團、友好社團和愛國僑胞、友好人士提供證明,經我駐所在國使、領館認證後向我公證機關辦理繼承權證明書,證券公司憑此證明書辦理相應的手續。繼承人所在國如與我國未建立外交關系,應根據特殊情況特殊處理。
(7)如股票所有人死亡後,在其繼承人申請繼承權利前,股票按正常的操作程序已被拋售取走,證券公司概不負責。
F. 證券非交易過戶為什麼要提供財產公證書
財產公證書是辦理非交易過戶的重要法律憑據,公證書必須詳細註明財產轉出方、轉入方身份以及待分配財產的種類、數量和分配方式等,如果上述某一方面敘述不清楚或產生歧義,證券營業部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有權拒絕受理該非交易過戶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