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停牌一般停多久
沒有規定的,具體還是要看什麼原因停牌的,一般大概有如下幾種情況:
1 由於連續漲停或跌停引發的臨時停牌,有的連續三天,也有兩天,停牌時間為一小時,十點半後復牌。
2 由於重大事項引發的停牌,時間長短一不,一般最長不超過20個交易日。
3 由於上市公司合並引發的停牌,這時間就不好說了,經常會拖相當長的時間。
4 由於澄清媒體報道引發的停牌,時間不會很長,短的第二天停一個小時,長的也就幾個交易日。
5 由於公司重組引發的停牌,這可能是停牌時間最長的。
6 由於召開股東大會的停牌,最為常見,就是一個交易日。
拓展材料:
股票停牌:
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支股票的背後都會有一家上市公司。同時,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Ⅱ 股票臨時停牌一般多久時間
你好,股票停牌是指某一股票臨時停止交易的行為。對上市公司的股票進行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了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和市場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以及對上市公司行為進行監管約束而採取的必要措施。
股票臨時停牌一般要多久
上交所股票重組籌劃停牌時間最長多久?
1、上市公司預計無法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1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的,應當在原定復牌日一周前向本所申請繼續停牌,繼續停牌的時間不超過1個月
2、上市公司應當在進入重組停牌程序後3個月內披露重組預案,並向本所申請復牌
更多規定請參考關於《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
深交所股票重組籌劃停牌時間最長多久?
深交所介紹,上市公司因籌劃重大資產重組停牌的,應當承諾自發布進入重大資產重組程序的公告日起至重大資產重組預案或者草案首次披露日前,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0個自然日。確有必要延期復牌的,上市公司可以在停牌期滿前按深交所有關規定申請延期復牌,累計停牌時間原則上不超過3個月。
Ⅲ 股票是不是只要沒停牌正常交易日,隨時都能買賣
交易價格是根據實時股價,不需要預約,交易日盤中隨時可以買賣,當股價暴跌跌停時,會出現賣不出去的情況,所以股市風險較大,慎重入市。
Ⅳ 單個股票沒有人買賣就會停牌對嗎
不會停牌,就是價格不會變動而已...一直保持那個價格...香港就有很多"仙股"不要說一天,可能幾個月都沒有交易量的...那價格就一直維持在1仙上了..呵呵股票的價格就是隨著供求關系的改變而改變的,因為大家都不喜歡這股票..股票的供應量是那麼多,可是沒有人買賣就代表是是沒有需求,所以他的價格就不會動...
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Ⅳ 股票最後三分鍾沒有成交量,只有在最後停牌的時候顯示成交量,14:57分至15:00之間沒有成交量是為什麼
深證的股票都這樣,最後三分鍾集合競價決定收盤價,跟早盤集合競價9:25分出來開盤價一個樣。
Ⅵ 股票剛開盤時停盤,1小時後開盤不到5分鍾又停盤是什麼原因
這是證卷監管機構和證卷交易所的制度所決定的~
有些時候一個股票的波動太大~漲幅太多或者是跌幅太多~就會引起監管機構的注意,要其停牌調查~
你說的情況據我的想像可能是——
你的股票前期漲跌幅可能過大~
然後監管機構可能就對他做出停牌一個小時的決定~
當一個小時以後重新開盤2分鍾的時候又突然接到通知需要深入調查~
那麼又對該股票做出繼續停牌的決定~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
祝你好運~
Ⅶ 為什麼股票在停盤前幾分鍾就停止交易
因為最後幾分鍾要集合競價。
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
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7)股票五分鍾沒有交易會停盤嗎擴展閱讀:
股息紅利
股息是股東定期按一定的比率從上市公司分取的盈利,紅利則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後按持股比例向股東分配的剩餘利潤。
獲取股息和紅利,是股民投資於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經濟權利。一般來講,上市公司在財會年度結算以後,會根據股東的持股數將一部分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股東。
根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條理,我國的上市公司必須在財會年度結束的120天內公布年度財務報告,且在年度報告中要公布利潤分配預案。
所以上市公司的分紅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進行。在分配股息紅利時,首先是優先股股東按規定的股息率行使收益分配。
然後普通股股東根據餘下的利潤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則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後,如果上市公司還有利潤可供分配,就可根據情況給普通股股東發放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