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證券法的基本原則是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1、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原則
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核心元素,投資者的資金是證券市場的源泉,是證券市場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投資者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前提是其合法權益能得到充分保護。
2、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公開原則又稱信息披露原則,其核心是實現證券市場信息的公開化,要求證券發行人於證券的發行與流通諸環節中,依法將與其證券有關的、可能影響投資者做出理性投資決策的所有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向社會公開,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1)論述股票發行與交易的基本原則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一條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
第三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證券發行、交易活動的當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應當遵守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五條 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
第六條證券業和銀行業、信託業、保險業實行分業經營、分業管理,證券公司與銀行、信託、保險業務機構分別設立。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七條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
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根據需要可以設立派出機構,按照授權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㈡ 股票的基礎知識及交易原則
股票是上市公司為了公司的發展籌集資金,向普通大眾發行的一種有價值的證券。除了我們大部分都知道的它可以等漲價了賣掉賺錢之外,持有股票你還會有其他的一些權益,比如業績分紅,分得股息,參與公司的股東大會(當然需要你持有足夠比例的股份才行)等等。
想要買賣股票,首先你必須有可以股票賬戶,股票賬戶在各大證券公司或者一些網路平台上都可以開的,需要你提供身份信息和銀行卡信息。
股票的交易原則,我國的股票是實行T+1的交易選擇,也就是說你當天買入的股票要等到第二個交易日才可以賣出,然後我國的股票實行10%的漲跌幅限制。
㈢ 簡述股票的發行原則
簡單的說,股票發行原則就是該企業必須具備一定的規模,例如注冊資本必須達到多少,總不能超市,菜市場也都上市吧。其次必須要有持續的盈利能力,這是對投資者的保障。最後就是要有規范的運作,合法合規的賬目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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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我國股市交易的基本原則有哪些
一、交易時間
周一至周五 (法定休假日除外)
上午9:30 --11:30
下午1:00 -- 3:00
二、競價成交
(1) 競價原則: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價格較高的買進委託優先於價格較低買進委託,價
格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的賣出委託;同價位委託,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2) 競價方式:上午9:15--9:25進行集合競價 (集中一次處理全部有效委託);上午
9:30--11:30、下午1:00--3:00進行連續競價 (對有效委託逐筆處理)。
三、交易單位
(1)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2)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3)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託買入數量必須為1
手或其整數倍;
(4)當委託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分紅送股時可能出現零股 (不足1手的為零股),零股只能委
托賣出,不能委託買入零股。
四、報價單位
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例:行情
顯示「深發展A」30元,即「深發展A」股現價30元/股。
交易委託價格最小變動單位: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0.01元;深B為港幣0.01元;滬B為
美元0.001元;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0.005元。
五、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首日上市證券外,每隻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
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託為無效委託。
六、"ST"股票
在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虧損一年,但凈
資產跌破面值、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之一,交易所對該公司股票交易進行
特別處理。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七、委託撤單
在委託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託。
八、"T+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T+1」交易制度指投資者當天買
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需待第二天進行自動交割過戶後方可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0」
回轉交易。)
資金使用上,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回到投資者賬戶上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不能當天提取,
必須到交收後才能提款。(A股為T+1交收,B股為T+3交收。)
九、新股申購
目前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發行新股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上網公開發行和向二
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1、網上公開發行
①投資者認購新股前應充分了解招股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②申購前須在資金賬戶中存入足額資金用以申購。每個證券賬戶申購下限是1000股,認購必
須是1000股或其整數倍。
③每個賬戶只能申購一次,每1000股給一個配號。多次申購的只有第一次委託有效,其餘委
托申購無效,無效申購不給配號。
④委託合同號不是中簽配號,只是投資者在證券部下單委託的電腦序列號。投資者可在申購
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通過電話系統或自助系統查詢新股配號。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可根據
報紙公布的中簽號與自己的申購配號核對是否中簽。
⑤申購新股不收取手續費。申購未中簽的資金在申購日後的第四個工作日自動返還到資金賬
戶上。
⑥新股申購不能撤單。新股委託申購時間為上午9:30--下午3:00;上午9:30分前下單委
托無效。
2、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①、投資者必須在股票發行公告確定的登記日持有上市流通A股才有配售新股的權利;
②、持有深、滬兩市流通A股市值的投資者可分別用深圳、上海證券帳戶同時參加在上海證
券交易所發行的新股申購配售,同一新股申購配售,深、滬兩交易所分別使用各自的申購代碼;
③、每持有10000元上市流通A股市值可申購配售1000股,申購數量必須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市值不足10000元的,不計入可申購市值;
④、深市投資者同一證券帳戶在不同營業部託管的上市流通A股市值合並計算;
⑤、申購配售新股時,投資者按申購上限委託買入,每個證券帳戶只能申購一次,超額申購
和重復申購部分,均為無效申購,申購一經確認,不得撤銷;
⑥、投資者在申購配售後的第一個工作日(T+1日),以有效方式查詢配號,並於T+2日核對
中簽號碼,如中簽,須於T+3日14:00前存入足額中簽股款。
十、分紅派息及配股
1、分紅派息
分紅派息是指上市公司向其股東派發紅利和股息。現時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分紅派息的方式有送紅股、派現金息、轉增紅股。投資者應清楚了解上市公司在證監會
指定報紙上刊登的分紅派息公告書。
投資者領取深滬上市公司紅股、股息無須到證券部辦理任何手續,只要股權登記日當日收市
時仍持有該種股票,都享有分紅派息的權利。送紅股、轉增紅股和現金派息都會自動轉入投資
者的證券賬戶。
所分紅股在紅股上市日到達投資者賬戶; 所派股息需上市公司劃款到賬後方可自動轉入投
資者資金賬戶內。
2、配股繳款
投資者須清楚了解上市公司的配股說明書。投資者在配股股權登記日收市時持有該種股票,
則自動享有配股權利,無須辦理登記手續。但在配股繳款期間,投資者必須辦理繳款手續,否
則繳款期滿後配股權自動作廢。
投資者可通過電話、小鍵盤、熱自助、網上交易等系統進行認購,委託方式與委託買賣股票
相同,配股款從資金賬戶中扣除。
(A)深市配股操作方式:買入配股代碼08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二位數字改成「8」);
(B)滬市配股操作方式:賣出配股代碼700***(即將原股票代碼第一位數字改成「7」)。
配股認購委託下單後一定要查詢是否成交及資金是否扣除以確認繳款是否成功。配股股票須
在配股流通上市日方自動劃入證券賬戶。
3、除權除息
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投資者享有某種股票分紅派息及配股權利的日期。
投資者在股權登記日後的第一天購入的股票不再享有此次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但投資者
在股權登記日當天購入股票, 第二天拋出股票,仍然享有分紅派息及配股的權利。
在滬市行情顯示中,某股票在除權當天在證券名稱前記上「XR」表示該股除權;「XD」表示
除息;「DR」表示除權除息。
㈤ 證券發行與交易的一般原則是什麼
從走勢上看,市場自創出2100點反彈新高後,再次出現了一波三連陰的走勢,而且12月12日留下的跳空缺口對股指的運行也形成了技術上的負面效應,這種種跡象似乎意味著股指可能會再次陷入弱勢調整的格局。但是我們注意到,本輪市場的反彈似乎並未那麼簡單,前期曾講過,在第一波上攻後股指出現的回調,股指也是出現了兩次破位下探,這對投資者的打擊是比較大的,但隨後卻走出了6連陽。而此次股指雖出現了類似的情況,事實上,目前本次市場的反彈趨勢並未完全改變,我們從11月7日反彈的低點,及第一輪反彈後回調的低點,即12月1日的1838.10點低點,畫一個趨勢線,目前股指仍在該趨勢內運行。特別是對於,盤中兩次股指逼近該反彈通道的極限位置後,股指卻能止跌反彈,那麼這意味著短期市場仍有反彈的可能,建議關注銀行股。。
㈥ 論述股票投資基本原則。
簡單來講就是低買高賣,賺差價,本質上來講,買股票就是買公司的未來,你看美國的可口可樂公司,以前也是從幾塊一股成長起來的,也是從一家小公司起步成長來的,但是為什麼他能夠成長,每年成長率這么高,,要找到這樣的公司,的確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㈦ 論述股票發行的基本要求和內容
新設發行,是指旨在設立股份有限公司而發行股票的行為。《公司法》允許股份公司採取發起設立與公開募集方式設立,故於發起設立時,無股票發行問題;於公開募集設立時,則存在股票發行問題。
根據我國公司立法,股份公司新設發行時,除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一般條件外,還要符合上市公司設立與存續條件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股份公司設立的一般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77條規定,設立股份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二)股份公司的上市條件
股份公司採取發起方式設立,無法直接申請上市,通過發行股票募集設立的股份公司,則均為上市公司。根據我國股份制改造實踐,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不僅要符合公司設立的一般條件,還應符合《證券法》關於上市公司的條件。
二、新股發行條件
新股發行,是指已設立的股份公司為了增加資本或者調整股本結構而發行股票。其中,旨在增加公司股本而發行新股,是典型的新股發行,也稱「增資發行」;旨在調整股本結構而發行新股,主要表現為「股票合並」和「股票拆細」。股票合並及股票拆細沒有改變公司的總股本,與增資發行不同。這里所稱新股發行,限於增資發行新股。
根據《證券法》第13條規定,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具備健全且運行良好的組織機構;
(2)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
(3)最近三年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無其他重大違法行為;
(4)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條件。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根據《證券法》第15條規定,公司對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資金,必須按照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使用。改變招股說明書所列資金用途,必須經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擅自改變用途而未作糾正的,或者未經股東大會認可的,不得公開發行新股,上市公司也不得非公開發行新股。
三、公司債券的發行條件
股份有限公司、國有獨資公司和兩個以上的國有企業或者其他兩個以上的國有投資主體投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為籌集生產經營資金,可以依法發行公司債券。
根據《證券法》第16條規定,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的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潤足以支付公司債券一年的利息;
(4)籌集的資金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債券的利率不超過國務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籌集的資金,必須用於核準的用途,不得用於彌補虧損和非生產性支出。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第一款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本法關於公開發行股票的條件,並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
同時,根據《證券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1)前一次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尚未募足;
(2)對已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或者其他債務有違約或者延遲支付本息的事實,仍處於繼續狀態;
(3)違反本法規定,改變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所募資金的用途。
㈧ 展開論述證券法的基本原則(五個要點都要展開說)麻煩大家幫忙做做,我不會做。後天考試用謝謝了
1、公開、公平與公正原則。公開原則是現代證券法的基礎,而這一原則中的公平與公正要求則具有從屬性意義。自從美國1934年《證券交易法》首創這一原則以來,它在各國證券法中一再被強調。根據我國的證券法制度,任何類型的證券發行與交易都必須遵循公開性原則進行,以使得投資公眾對於其擬購買的權利財產具有充分、真實、准確、完整且不受誤導的了解。中國證券法規中關於招募文件必要條款和必要內容的規則、關於證券招募文件統一披露的規則、關於發行人負有持續性信息披露責任的規則、關於發行人與承銷人對信息披露質量保證的規則都不過是這一原則的具體表現。在中國證券法規則尚不完善的條件下,三公原則的法律調整作用是不容忽視的。值得說明的是,公開性原則並不意味著證券發行僅應採取公開發行方式,也不意味著證券交易僅能採取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形式。但中國目前的法規尚排斥私募和多元化的交易市場。
2、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新頒的《證券法》確認,證券發行與交易除受三公原則支配外,還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依此原則,證券發行與交易中的欺詐行為、內幕交易行為、大戶操縱行為和其他一切不公平交易行為,均不具有合法效力,並應導致違法行為責任。在目前證券法規則不甚完善的條件下,證券發行與交易中許多不當行為的合法性顯然應當依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來判斷。
3、證券發行與交易統一監管與核准原則。中國目前對各種證券的發行和交易尚採取嚴格的審查批准制度而非注冊制度。任何人發行任何證券,或者任何證券進入任何類型的交易市場都必須經過政府機關和證券監管部門的實質審查和批准,對於境外證券發行與上市實際上採取特許制度。根據《證券法》第7條、第8條、第10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第26條、第37條、第38條、第39條、第40條、第188條等大量的規定,未經監管部門審查批准而進行的證券發行與交易均被視為違法行為,核准原則顯然是支配現行證券法的基本原則。在《證券法》制定中,對於採取核准性原則問題曾引起了較大的爭議,現行《證券法》實際上確立了由證券監管部門和國務院授權的機構共同負責證券發行與交易核準的規則(第10條),同時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對證券上市交易依法進行核准(第43條)。
㈨ 股票交易的優先原則是什麼
價格越高,就會越優先成交,如果一支票突然有大筆買入,而且不停的買入成交,如果你又非常看好它的話,那麼你可以掛漲停價格,這個時候,系統會對出價不低於賣一的價格進行排序,那麼因為你的出價最高,所以會優先處理你的訂單,但是成交的價格是賣一的價格。
1、如果11:35之前賣一9.1元的價格沒有成交,那麼甲的委託9.2元買入100股就會成交,而且成交價格是9.1元。
2、然後當乙於11:50以9.5的價格進行委託買入100股的時候如果此時的賣一價格不大於9.5那麼就以當前的賣一價格成交,如果賣一價格大於9.5那麼就等待有人主動以低於賣一的價格賣出。
3、所以請記得,任意一個時刻,誰的價格最高那麼優先成交;同樣的價格,誰的委託時間越早誰的委託就會優先成交。
(9)論述股票發行與交易的基本原則擴展閱讀:
股票交易時間
1、中國的股票開盤時間是周一到周五,早上從9:30--11:30,下午是:13:00--15:00,中國所有地方都一樣,以北京時間為准。
2、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
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在結束時間統一交易,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
3、集合競價規則參看集合競價條目。匹配原則是買方價高優先,賣方價低優先,同樣價格則先參與競價的優先,但整個交易過程不是分布進行匹配,而是是競價結束集中匹配完成。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可以掛單,9:25之後就不能掛單了。要等到9:30才能自由交易。
㈩ 論述證券法的基本原則
(一)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原則
投資者是證券市場的核心元素,投資者的資金是證券市場的源泉,是證券市場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投資者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前提是其合法權益能得到充分保護。
(二)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公開原則又稱信息披露原則,其核心是實現證券市場信息的公開化,要求證券發行人於證券的發行與流通諸環節中,依法將與其證券有關的、可能影響投資者做出理性投資決策的所有信息真實、准確、完整、及時地向社會公開,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是為了規范證券發行和交易行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制定本法。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於1998年12月29日修訂通過,自1999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