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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可以個人之間交易嗎

發布時間: 2021-07-14 06:01:51

Ⅰ 一個人的股票可以轉給另一個人嗎

直接把股票賣掉,錢轉到新帳戶再買進。
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賬戶轉戶流程具體如下:
(1)投資者需攜帶身份證、股票帳戶卡(上海和深圳帳戶各一份),至原證券公司填寫「撤銷指定交易與轉託管」申請表,客戶在填寫完表格所列內容後,由證券公司工作人員辦理撤銷指定交易與轉託管手續,如投資者在原證券公司持有深圳的股票(即00開頭的股票),需繳納30元的轉託管費。
(2)投資者至本公司營業部 ,憑身份證和原股票帳戶卡免費開立資金帳戶,並報銷30元的轉託管費;客戶在開立完資金帳戶後至相應銀行辦理第三方存管的確認手續。注意在股票轉戶的當天不要有股票交易行為,資金賬戶里若有餘額可提前轉到銀行卡等等。

Ⅱ 證券公司的人可以以個人的名義買股票

證券從業人員是不可以用個人名義購買股票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三條證券交易所、證券公司和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的從業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參與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員,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贈送的股票。任何人在成為前款所列人員時,其原已持有的股票,必須依法轉讓。

(2)股票可以個人之間交易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零九條因違法行為或者違紀行為被開除的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和被開除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招聘為證券交易所的從業人員。

第一百四十五條證券公司及其從業人員不得未經過其依法設立的營業場所私下接受客戶委託買賣證券。

第一百四十六條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執行所屬的證券公司的指令或者利用職務違反交易規則的,由所屬的證券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Ⅲ 個人之間委託炒賣股票的協議是否有效

表示真實且不違法法律規定,協議有效。從事股票的買賣活動。炒股的核心內容就是通過證券市場的買入與賣出之間的股價差額,獲取利潤。

股價的漲跌根據市場行情的波動而變化,之所以股價的波動經常出現差異化特徵,源於資金的關注情況,他們之間的關系,好比水與船的關系。水溢滿則船高,(資金大量湧入則股價漲),水枯竭而船淺(資金大量流出則股價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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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炒股注意事項

1、委託炒股作為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委託代理協議,無論書面的還是口頭的,只要為雙方確認,法院通常作為委託合同和當事者意思自治原則加以認可。

2、簽訂委託炒股協議,特別是將自己的帳戶、密碼、資金或籌碼交給受託人操作、經營和交易,簽定委託炒股協議至少應當注意如下問題:

明確寫明受託人只有操作權(即買賣股票),無權存取款、撤銷或申請指定交易等;

寫清楚收益分配關系,利益與風險共擔關系等;寫明委託人的資金帳戶與委託人的深、滬股東帳戶對應,不能和任何其他資金帳戶和股東帳戶聯通;對受託人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發現資金加籌碼低於某一數值,應當允許委託人中止操作。

3、委託人應當經常了解一下自己的股票帳戶和資金帳戶的情況。須知,受託人的許多行為不管其動機如何、盈虧如何,都是代表委託人的。

Ⅳ 兩個股票賬戶之間可以互相買賣股票嗎

自己的二個帳戶可以,深圳的股票允許在不同的證券公司開戶買賣,可以從一家證券公司的帳戶內轉託管至另一家開戶的帳戶內。上海的只能指定一家,取消了原來指定的那家股票就轉到這家帳戶里來了.不同姓名的帳戶之間不能轉的。
股票賬戶是指投資者在券商處開設的進行股票交易的賬戶。開立股票賬戶是投資者進入股市進行操作的先決條件。

Ⅳ 個人可以在證券交易所開戶買股嗎

您好,一般的個人投資者都是在券商營業部辦理開戶的。

在證交所直接開戶的,都是基金公司、證券公司、銀行、信託等特殊金融機構才可以到證交所開戶。

Ⅵ 請問兩個人之間可以轉換股票嗎就是定向買賣,普通股民

可以定向的,前提是你手上股票很多,申請大宗交易通道
不然就是市場自動匹配

Ⅶ 個人股票是否可以轉讓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徵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的,協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先購買權。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