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股票交易價格是按實時價格,還是按當日收盤後的價格交易
股票交易價格是按實時價格成交。不是按收盤價的。
股票成交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股票成交原則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B. 新三版股市有多筆成交,那麼收盤價是如何確定的
今年1月15日,新三板正式實施集合競價轉讓方式。採取集合競價轉讓方式的股票,申報有效價格範圍為前收盤價的50%至200%。
競價轉讓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集合競價時,成交價的確定原則為:
(一)可實現最大成交量;
(二)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三)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兩個以上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取在該價格以上的買入申報累計數量與在該價格以下的賣出申報累計數量之差最小的價格為成交價。
若買賣申報累計數量之差仍存在相等情況的,取最接近最近成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取最接近前收盤價的價格為成交價;無前收盤價的,取其平均價為成交價。
集合競價的所有轉讓以同一價格成交。(資料來自證券之星網頁鏈接)
C. 股票交易價是按收盤價計算還是按開盤價計算
股票交易價格的漲幅按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交易價在此基礎上在上下10%(特別處理5%)有買賣雙方報價自動成交。
D. 股票買入價格問題,按當天收盤價嗎
股票成交價格和收盤價格沒關系的,除非你在收盤時委託價格和收盤價一致成交的。成交價格可以在交易軟體里查詢當日成交,成交價格、時間、數量等詳細數據都可以看到
E. 股票的交易價和收盤價是同一概念嗎
股票的交易價和收盤價是不同的。但在價格上,有可能會相同。
兩者區別:
一、交易價:是指在股票交易市場上流通轉讓時的價格,它能夠對貨幣政策做出直接的反應和變化。股票交易價格是股票的持有者和購買者在股票交易市場中買賣股票時形成的股票成交價格,目的是完成股票交易過程,實現股票所有權的轉移。與其他商品的價格一樣,股票的價格也是由其內在的價值和外在的供求關系所決定。
二、收盤價: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F. 買賣股票的交易價格是當天的收盤價嗎
不是,是實時價格。
收盤價:滬市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深市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的,以當日該證券最後一筆交易前一分鍾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後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G. 股票的漲跌幅是按著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計算的嗎
是的,按前一天的收盤價計算,你的理解完全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