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漲跌停可買賣嗎
漲跌停時,買賣都可以的.
漲停時,賣非常容易,但買就要排隊了,你可發出買入委託,如果先於你發出委託的量特別大,而賣出的量很小時,你可能就買不了.
跌停時,買非常容易,但賣就要排隊了,你可發出賣出委託,如果先於你發出委託的量特別大,而買入的量很小時,你可能就賣不了.
❷ 股票停止交易後,還漲跌嗎
停止交易了,會在原來價位不動了,不會漲跌的
❸ 請問,漲跌停的股票可以交易嗎
漲跌停時,買賣都可以的.
漲停時,賣非常容易,但買就要排隊了,你可發出買入委託,如果先於你發出委託的量特別大,而賣出的量很小時,你可能就買不了.
跌停時,買非常容易,但賣就要排隊了,你可發出賣出委託,如果先於你發出委託的量特別大,而買入的量很小時,你可能就賣不了.
❹ 股票漲跌停,能買賣嗎
可以啊 漲停可以賣 也可以買 有人賣你就能買 買的人多就要排隊 排上了就買到了
跌停一樣 也可以賣 也是要排隊 有人買排到你就賣掉了
❺ 當股票漲跌停時還繼續交易嗎
股票漲停後,還繼續交易。而且當賣出的數量大於買入的數量時候,漲停板還可以打開。股票漲停的時候有大量的買盤集結在漲停板的價格上,如果想買,隨時可以賣出;如果想買,只能排在所有漲停板買入的申請之後,不能報更高的價格買入。
在交易時間內,股票跌停是不能賣出了,但是可以買入股票。一旦大量買入股票,跌停盤很可能會被打開。
一般來說,證券交易所規定一個A股市場的股票一天的漲跌幅度為±10%,規定S或者ST打頭的股票一天漲跌幅限度為±5%,如果這個股票今天漲了,並且漲到最高的限度也就是10%,這個就是漲停板,如果跌了,跌到最大的限度就是-10%,這就是跌停板。S或者ST打頭的股票如果漲到+5%的時候就不漲了,這也是漲停板,跌5%的時候就是跌停板。新上市的第一天沒有限制。
❻ 股票什麼情況下暫停交易求解
根據交易所的規定,公司股票掛牌交易後,為保證證券市場交易的「公開、公平、公正」,對其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證券部門對其進行的處罰,均以暫停交易方式公告。 深、滬交易所暫停交易的時間及其他內容規定如下表: 深交所暫停交易辦法 內 容停牌時間備 注公布年度報告半個工作日 公布中期報告半個工作日召開股東大會視情況定如會議期間與開市時間重疊,自股東大會召開當天起,相關證券停牌,直至其所披露資料在指定報刊上公布的當天下午開市時復牌。 公告預分配股方案半個工作日 公告重大事件半個工作日 引發股價波動傳言視情況定停牌後,須待該公司公開澄清後方能復牌處罰性停牌視情況定停牌後,待處理結果公布後方能復牌 上交所暫停交易辦法 (一)即時停牌 內 容停 牌 時 間備 注公布年報、中報半個工作日如逢休市,次交易日補停半天召開股東大會一個工作日如審議非重要事項,則不停市公告分配方案半個工作日如逢休市,該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補停半天 公布配股說明書半個工作日如逢休市,該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補停半天公布重大股權變動半個工作日如逢休市,該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補停半天公布重要信息半個工作日如逢休市,該公司股票次交易日補停半天 (二)短期停牌 內 容停牌時間 備 注存在引發股價異常波動的事實視情況定須待公司澄清後方能復牌證券交易所、證監會認為必要時 視情況定待處理結束公司公布後方能復牌
❼ 炒股票漲跌超限暫停交易什麼意思
炒股票漲跌超限暫停交易---熔斷機制。
炒股票漲跌超限暫停交易
上交所、深交所、中金所已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將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熔斷機制是指在交易過程中,當價格波動幅度達到某一限定目標時,交易將暫停一段時間,或者交易可以繼續進行,但報價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
❽ 請問股市中漲跌停後還能繼續交易嗎
1、在交易時間內,股票跌停是不能賣出了,但是可以買入股票。一旦大量買入股票,跌停盤很可能會被打開。
2、跌停,就是證券交易所給股票規定的每天都有一個跌幅的限度,即股票如果跌到最大的限度的-10%(或者-5%),就叫做跌停。
3、一般來說,證券交易所規定一個A股市場的股票一天的漲跌幅度為±10%,規定S或者ST打頭的股票一天漲跌幅限度為±5%,如果這個股票今天漲了,並且漲到最高的限度也就是10%,這個就是漲停板,如果跌了,跌到最大的限度就是-10%,這就是跌停板。S或者ST打頭的股票如果漲到+5%的時候就不漲了,這也是漲停板,跌5%的時候就是跌停板。新上市的第一天沒有限制。
❾ 什麼情況下股票會暫停交易
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
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
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證券法》第55
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
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