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各證卷公司提交的股票隔夜委託,交易所先後程序如何安排
隔夜委託後,各證卷公司向交易所提交時,交易所按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到了9:15集合競價時,交易所的主機隨機從一個證券公司開始提取第一筆委託單,然後按順序提取其它的證券公司的第一筆委託單,全部證券公司的第一筆委託單提完後,提取第二筆,依此類推,直到提玩。
所以,隔夜委託不違反公平。
『貳』 股票買賣優先順序是怎樣的通俗點回答
股票成交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你這種情況說明賣方有7.68元和7.69元的掛單,但因為你的買單很快成交,數量很少,並沒有吃掉對方的高價掛單,所以股價就回落到了正常的撮合價格
你如果因為擔心快速拉板而不計成本的話,這要操作是沒問題的,但這個例子里可以看到,主要的成交區間是在7.2附近,完全沒有必要掛這么高的價格
『叄』 股票,掛單的排隊順序是怎麼樣的
1、價格優先原則
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
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
『肆』 股票委託順序問題
集合進價大單優先。散戶只能排機構大單後面。晚上如果能下單,也是存在券商伺服器上,券商要次日交易所開始接收報價的時候才發送的交易所主機。機構都是直接在交易所開戶的,他們的通道速度絕對比你從券商再轉到交易所要快,哪怕快0.01秒。
『伍』 股票買賣順序
持股分拆持倉的話可以賣低價的,如果並倉了持股已經超過一個交易日是不分你賣出哪一部分,把你的持倉價格綜合了
『陸』 股票交易委託的順序如何排即買一買二的順序
在有交易時間不能委託,再說只會價格的排序,在網上交易就有這個優勢,你可以任意選/在股票交易中買一價是指當前掛在最高的買入該股票的價位,買二價是指僅次於買一價的買入價位,如此類推...,同樣賣一價是指當前掛在最高的賣出該股票的價位,賣二價是指僅次於賣一價的賣出價位,如此類推...,一般想即時成交的話,買入時掛賣一價,賣出時掛買入一價,這樣較容易成交,當然這種情況是在股市行情比較平穩時的操作,在股市行情比較激烈上下浮動時,選一容易交易成功,不能因小失大.看情況而定吧。
『柒』 股票委託買賣有什麼規則的
你好,委託的類型:
1.市價委託。或稱隨行就市委託,這種情況下,委託人指示一到達證券公司,經紀人馬上按當時最優惠的價格買賣某種股票。市價委託保證投資者迅速完成一筆股票買賣,但很難保證投資者以較有利的價格完成交易。如某投資者想買進100股某種股票。他向證券公司發出市價委託的指示,該股票價格是1股10元,而當指示到達證券交易廳時,該股票價格可能漲也可能跌,因而投資者有可能以不利於自己的價格交易。這是市價委託的不足之處。
2.限價委託。這是指委託人要求證券公司按照他規定的價格進行股票買賣。經紀人在執行委託時,應以最有利於委託人的價格成交,如果是購買限價委託,成交價格應低於或等於委託價;如果是賣出限價委託,成交價格應高於或等於委託價。這種委託能保證投資者按其自己的意願進行交易,它的不足之處在於有時執行不了。因為確定限價委託中的成交價是一項需要很強技術性的工作,如果委託人把成交價定得過高或過低,就很難成交了。
3.停止委託。即指委託人委託證券公司在某種股票的市場價格漲至某一點(包括以上)或跌至某一點(包括以下)時,即按市場價格為他買進或賣出的委託。停止委託的優點在於防止或減少損失,有效地把損失控制在一定范圍之內。停止委託又分兩種,一種是停止出售委託,一種是停止購進委託。
4.撤銷委託,這是指委託人指示經紀人撤銷他原來向經紀人訂立的限價委託。通常,撤銷委託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兩個,一是客戶不想進行這一股票買賣了;二是客戶認為原來所定的限價過高或過低,因而撤銷原先限價而設立新的、較而合適的限價委託。
整份委託與零數委託
按交易數量的大小分,交易委託可分為整份委託與零數委託。整份委託是指以100股為單位的交易委託。一般情況下,整份指100股。零數委託中,零數就是指股票交易中低於單位交易額的零星交易量。零數委託就是交易數量為零數的委託。
委託人委託證券公司代為買賣股票時。必須向證券公司准確、明白地指示下列事項:
1.購買股票還是賣出股票;
2.購買股票或賣出股票的數量;
3.股票牌名。即使是同一公司的上市股票,客戶也須明確指定股票牌名。因為同一公司的股票也可能會有幾種牌名;
4.買入或賣出股票的場所,即在哪個場所進行交易;
『捌』 股票成交順序
股票成交一般依次遵守這以下三個原則:時間優先、價格優先,數量優先。
1.價格優先原則:價格優先原則是指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上述的的優先原則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按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這一原則是指: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除前項規定外,如買(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低)於賣(買)方的申報價格,採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中間價位;如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而無限價申報,採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