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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交易軟體交易費用 2025-05-14 18:30:46

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

發布時間: 2021-04-17 14:51:02

『壹』 創業板的股票風險如何如果進入需要注意什麼

1、為什麼說創業板市場是一個相對風險較高的市場?答:由於創業板是一個全新的市場,其上市公司的性質和市場規則與主板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改變,市場風險相對要高一些,投資者在入市前需盡量了解創業板市場的各種風險,以下幾種類型的風險值得投資者關註:一是創業板與主板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二是公司經營失敗或其他原因導致退市的風險;三是上市公司、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四是股價大幅波動的風險;五是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六是公司價值評估風險;七是投資者盲目投資及違規交易的風險。2、創業板與主板在規則上的差異可能帶來哪些風險?答:我國創業板市場與現有主板市場在制度和規則等方面有一定的差異,如認知不到位,可能給投資者造成投資風險。包括但不限於:一、創業板市場股票首次公平發行並上市的條件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二、創業板市場信息披露規則與主板市場存在較大差異。例如,臨時報告僅要求在證監會指定網站和公司網站上披露。如果投資者繼續沿用主板市場信息查詢渠道的做法,可能無法及時了解到公司正在發生的重大變動。三、創業板市場上市公司退市制度較主板市場更為嚴格。四、其他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規則差異。請投資者務必要關注創業板與主板的規則差異,注意防範風險。3、什麼是創業板公司的經營風險?答:處於成長期早期的創業企業,盈利模式、市場開拓都處於初級階段,不是那麼穩定,在經營上容易出現起落。公司現有的盈利能力相對不高,抵抗市場風險和行業風險的能力相對較弱。新技術的先進性呼籲可靠性、新模式的適用面與成熟度、新行業的市場容量與成長空間等都往往具有較大不確定性,經營失敗的可能性較高,退市的風險較大。4、創業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體現在哪些方面?答:創業企業的經營風險主要表現為:(1)技術失敗風險。(2)市場風險。即新產品不被市場接受,以及由於產品更新換代帶來的風險。(3)財務風險。創業企業在創建和成長階段需要大量的投入,獲取銷售收入往往有很長時間的滯後期,並且在財務管理上也存在很多的不確定性。(4)核心人員風險。創始人、管理團隊以及核心技術人員的離職或變動,都可能會給創業企業的經營帶來較大的波動。5、什麼是創業板公司的退市風險?答:創業板市場以服務自主創新和成長性企業為基本目標,在降低對企業規模和財務狀況的要求的同時,針對創業企業的發展特點和風險特徵,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退出機制的規定往往更為嚴格。相對主板市場,國際市場上創業板公司的退市比例更高,對退市條件的規定也更為嚴格。因此,投資者在參與創業板市場股票投資時,可能面臨比主板市場更大的退市風險。6、創業板的公司如果退市了,投資者持有的股票如何處理?答:創業板的公司如果退市了,不再和主板一樣實施強制性退市平移機制,而是直接徹底退市,上市公司自行選擇原在交易所流通的股份是否退到代辦股份轉讓系統繼續交易。7、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有沒有途徑申請恢復上市?答:對於已經從創業板退市的公司,按照目前的規定,尚不能直接申請恢復上市。發行人需按照《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重新申請股票發行及上市。8、什麼是上市公司及中介機構的誠信風險?答:我國法律規定,上市公司必須進行強制性信息披露,監管部門的審核是合規性的審核,申報材料的真假由中介機構負責,證券公司、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絕大多數是誠信盡責的,但也有個別的機構,勤勉盡責意識不夠。過去也有中介機構和發行人、上市公司一起欺騙投資者的事情發生,這種情況在創業板市場也不能保證完全杜絕,誠信風險依然存在。9、導致創業板股價大幅波動的原因有哪些?答:對創業企業的價值評估可能存在較大差異,創業板流通股本較少,投資者可能會盲目炒作,也有可能為部分投資者所操縱,比如有的中小板公司上市當天漲300%,之後就連續下跌,創業板上市的公司規模相對較小,更容易被操縱。另外,由於創業板公司規模較小,業績較為不穩定,股價可能會由於公司業績的變動而發生大幅的波動。比如在美國上市的中國企業新浪、網易、搜狐等,這些公司在1999年到2004年之間都經歷過比較大的價格波動,價格的大幅波動給投資者帶來很大的投資風險。10、什麼是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答: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主要是高科技企業,其經營的一個共同特點是進行技術創新。在其進行技術創新的過程中,或是因為關鍵核心技術開發未取得突破,導致開發失敗;或是因為與此類似的相關技術更優越,發展更快,封殺了項目的市場發展空間;或是因為該技術產品成本高,產品未進入成熟期,產品不被市場接受認同等因素,均可造成創業板上市公司經營失敗,產生風險。新興企業通常以新產品來取勝,而建立在全新的科技研究成果和新技術應用基礎上的新產品生產,中間要經過工藝技術研究、產品試制、中間試驗和擴大生產階段,其中每一個階段都存在因失敗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此外,在技術、產品的更迭更為頻繁的經濟環境中,創業企業的技術風險更為突出。11、什麼是創業板公司價值評估風險?答:投資者在對創業板上市公司進行估值時往往會遇到如下難題:一是企業經營歷史往往較短,試圖通過充分了解歷史來判斷未來的常規估值思路可能並不適用;二是企業及其所處行業均處於初創期或成長期,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特徵和時間特徵都具有較強階段性或不穩定性,導致使用傳統的現金流量估值法存在一定困難;三是創業板上市公司既往業績並不突出,未來業績增長亦具有較大不確定性,加之這些公司大都屬於創新型企業,傳統的每股收益、市盈率或市凈率較難給出准確的價值判斷,如果將主板的公司價值評估方法照搬到創業板,投資風險自然會有所上升。12、投資者盲目投資會帶來怎樣的風險?答:創業板的股票一般屬於風險較高的產品,有的投資者可能不知道他投資的公司怎麼樣,並未仔細閱讀公司公告的信息及風險提示,也不知道該產品的交易規則和特殊風險,就輕信各種小道消息盲目入市,這種缺乏辨別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的行為必然帶來投資風險。13、投資者如何防範盲目投資帶來的風險?答:「先學知,再投資」是廣大投資者應牢記的投資法寶,入市前,應學習相關證券知識和規則,充分考慮自身的資產狀況和風險承受能力。投資創業板股票前,需要求證券公司詳細講解創業板的交易規則和特殊風險,仔細閱讀和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明白各種投資風險。另外,對上市公司的情況要進行調查研究,不要盲目相信各種小道消息和「炒股博客」的所謂專家,更不要輕信「薦股軟體」,小心上當受騙。14、什麼是投資者違規交易的風險?答:投資者的異常交易行為會帶來違規交易的風險,這些行為包括:(1)與涉嫌內幕交易有關的交易行為;(2)約定交易,也就是市場俗稱的對敲、對倒;(3)虛假申報,主要指通過頻繁申報或撤銷申報影響證券交易價格;(4)拉抬、打壓,主要指通過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高價或低價申報,造成大幅上漲或下跌;(5)連續集中交易,主要指一些可能存在關聯關系的賬戶在一段時期內進行大量且連續的交易。15、投資者如何避免被交易所限制交易?答:個別投資者為追逐投機利潤,可能會採用對敲、對倒、虛假申報、大筆申報、連續申報、連續集中交易等手段,引起股價大幅異常波動,但自己可能並沒有意識到其交易行為已屬違規。在受到證券公司的警示後,這些投資者應當及時糾正交易行為,消除對市場的不良影響。如果不聽勸告,其行為對市場交易活動造成嚴重影響,深交所將會對其賬戶採取限制交易措施,屆時,投資者將可能遭受不必要的損失。此外,對於涉嫌市場操縱或者內幕交易的,深交所還將依法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投資者將可能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因此,投資者務必充分認識到違規交易的風險,做到依法合規交易。

『貳』 什麼情況下創業板股票會被實施臨時停牌

當公共媒體中出現上市公司尚未披露的信息,可能或者已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深交所可以在交易時間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復牌。公司披露日為非交易日的,則在公告披露後的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同時,上市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被中國證監會、深交所認定為異常波動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也會停牌,直至公司披露相關公告的當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復牌;公告日為非交易日的,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在公告後首個交易日開市時復牌。

『叄』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停牌了 是壞事嗎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這是正常現象,暫時停盤,停盤的時候是是壞事,如果你還是跌停,還是漲停,如果漲停的話,這是一種好事

『肆』 已經持有的創業板股票,再進行交易會受到新規限制嗎

不會。原來的創業板股票不受新規限制,新發行的股票採用新規則。

新增創業板個人投資者須滿足前20個交易日日均資產不低於10萬元,且具備24個月的A股交易經驗的門檻。

新上市企業上市前五日不設漲跌幅,之後漲跌幅限制從目前的10%調整為20%。存量公司日漲跌幅同步擴至20%。盤中臨時停牌機制,設置30%、60%兩檔停牌指標,各停牌10分鍾。



(4)創業板股票異常交易擴展閱讀:

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為盤後定價交易時間。

當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7%調整為漲跌幅±15%、價格振幅由15%調整為30%、換手率指標由20%調整為30%、連續3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調整為±30%,取消其他異動指標;增加嚴重異常波動指標。

『伍』 創業板有異常波動臨時停牌嗎具體停牌標準是怎樣

創業板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參照主板執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規定,股票、封閉式基金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屬於異常波動:(一)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20%的;(二)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的;(三)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均換手率與前五個交易日的日均換手率的比值達到30倍,並且該證券連續三個交易日內的累計換手率達到20%的;(四)深交所或證監會認為屬於異常波動的其他情況。異常波動指標自復牌之日起重新計算。另外,當創業板股票交易出現上述情況之一的,深交所還將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營業部或席位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陸』 創業板股票交易規則

具體交易時間規定:

每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法定假期除外。

集合競價:上午9:15——9:25,其中9:15——9:20可以撤單,9:20——9:25不能撤單,9:25以成交量最大的價格為開盤價。

連續競價: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成交順序:

價格優先——較高價格買進申報優先於較低價格買進申報,較低價格賣出申報優先於較高價格賣出申報;

時間優先——買賣方向、價格相同的,先申報者優先於後申報者。先後順序按交易主機接受申報的時間確定。

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

為了防止過度投機,股票交易規則還規定了股票價格漲跌幅限制。根據現行制度規定,無論買入或賣出,股票(含A、B股)、基金類證券在1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交易日收市價格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其中ST股票和*ST股票價格漲跌幅度不得超過5%。

委託規則規定:

1手=100股,1—99股為零股,不足1股為零碎股。

買入委託必須為整百股(配股除外),賣出委託可以為零股,但如為零股必須一次性賣出。股票停盤期間委託無效,買入委託不是整百股(配股除外)委託無效,委託價格超出漲跌幅限制委託無效。

股票T1交易制度:

當天買入的股票,當天不能賣出,到下一個交易日才能賣出,當天賣出股票的資金當天無法取出,第二個交易日才能取出。

股票交易規則還有很多,但是對於新手來說,了解基本規則便可參加股票交易了。

『柒』 創業板的股票交易有那些規則

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規則(送審稿) 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交易市場 第一節交易場所 第二節交易席位 第三節交易品種 第四節交易時間 第五節交易主體 第三章證券買賣 第一節交易單位、報價單位 第二節價格漲跌幅限制 第三節委託 第四節申報 第五節競價與成交 第四章其他交易事項 第一節開盤與收盤 第二節掛牌、摘牌、停牌與復牌 第三節除權除息 第四節大宗交易 第五章交易信息 第一節交易信息管理權 第二節行情揭示 第三節股價指數 第四節公開信息制度 第六章交易異常情況 第七章交易糾紛 第八章交易費用 第九章罰則 第十章附則 第一章總則 1.1為規范創業板市場交易行為,維護證券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的合法 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交易所管理辦法》、《國 務院關於設立創業板市場的決定》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規 則。 1.2深圳證券交易所 以下簡稱"本所" 創業板上市證券(以下簡稱"證券 ")的交易,適用本規則。 本規則未作規定的,適用本所其他有關規定。 創業板上市債券和債券回購的交易規則,本所另行規定。 1.3創業板市場交易活動,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1.4創業板市場採用無紙化的電腦集中競價交易方式。 第二章交易市場 第一節交易場所 2.1.1創業板交易場所,由交易主機、交易席位及相關的通信系統組成。 2.1.2交易主機接受申報指令進行撮合,並將成交結果發送給會員。 第二節交易席位 2.2.1交易席位 以下簡稱"席位" 是會員在本所進行證券交易的通道。 2.2.2席位的交易品種和買賣許可權由本所規定。 2.2.3每個席位應當具備至少一種通信備份手段,以保證交易的正常進行 。 2.2.4會員在本所辦理席位開通手續後,方能進行證券交易。 2.2.5經本所同意,席位可以在會員之間轉讓。 未經本所許可,禁止會員將席位以出租或承包等形式交由他人使用。 2.2.6本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設置創業板專用席位。 專用席位只能由持有人自用,不得用於代理其他投資者買賣證券。 專用席位持有人應當遵守本規則關於會員的規定。 第三節交易品種 2.3.1在創業板市場交易的證券品種包括: (一)股票; (二)投資基金 (三)債券(含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金融債券及政 府債券等); (四)債券回購; (五)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批准可在創業 板市場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種。 第四節交易時間 2.4.1創業板市場交易日為每周一至周五。 每交易日上午9 00至9 25為集合競價時間;上午9 30至11 30,下午 1 00至3 00為連續競價時間。 遇國家法定假日及本所公告的休市時間,創業板市場休市。 本所認為必要時,經證監會批准,可以變更創業板市場交易時間。 2.4.2交易時間內因故停市,交易時間不作順延。 第五節交易主體 2.5.1開立《深圳證券交易所證券帳戶》的自然人、法人及證券投資基 金,可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 2.5.2會員應當根據證監會批準的經營范圍,在創業板市場從事證券代理 買賣業務或證券自營買賣業務。 2.5.3投資者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應當委託會員代理。 2.5.4本所可以依法限制投資者的證券交易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