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限合夥企業到底需不需要交企業所得稅
對於合夥企業本身來說,它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按個人獨資企業生產經營所得稅目繳納。對於合夥人中的法人企業,它在取得合夥企業的所得後按企業所得稅繳納。
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1)合夥企業股票交易所得稅擴展閱讀
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實現了企業管理權和出資權的分離,可以結合企業管理方和資金方的優勢,因而是國外私募基金的主要組織形式。
2. 合夥企業買賣股票計算個稅時要扣除增值稅額嗎
根據你的收入減去支出除以1+增值稅徵收率乘以。所得稅稅率。
3. 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嗎需要上稅嗎
1)合夥企業可以投資股市。
《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第十九條,將所涉及的投資者界定為「包括中國公民、中國法人、中國合夥企業及法律法規、行政法規、中國證監會規章規定的其他投資者」。
2)合夥企業不上稅,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六條「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之規定,以及《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合夥企業並無所得稅納稅義務,其所得由各合夥人按照相關規定申報繳納所得稅。
4. 有限合夥企業買賣股票需要交納所得稅嗎或者交納個人所得稅嗎
租了一個小倉庫,請了一個工人,一個殘疾人看門。這就是趙某人的公司,躲在閣樓里辦公。花錢做了個網站,花大錢掙取了排名,等著一幫傻子上門買他的貨。網站吹的可響了,什麼2000平米廠房,年產10000噸抗氧劑264和丁苯橡膠。他就是一個小商販,哪裡來的廠房?靠坑蒙拐騙還真賺了不少錢,買了車。其實這家公司就是個皮包公司,說他是騙子一點也不假!
5. 5月22日消息,稅務總局說:合夥企業取得股票轉讓所得按經營所得征個稅,怎麼具體解釋
1、需要交納個稅。
2、按照個人所得-偶然所得,也就是你說的分紅稅,交20%,但我記得股票交易所得有特殊規定,不記得了。
3、不會,你上面引用的資料說的很明確了啊!只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股票轉讓所得」才會出現你說的情況。而分紅顯然不屬於「股票轉讓所得」。
6. 有限合夥企業怎麼交所得稅
1.合夥企業所得的分配比例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按照下列原則分配應納稅所得額:
(1)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2)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3)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4)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2.合夥企業不是所得稅的納稅人
合夥企業不是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如果A合夥企業的合夥人為自然人和法人,A合夥企業作為合夥人再投資設立B合夥企業,應以A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作為納稅人。
3.「先分後稅」的原則
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應按先分後稅原則,根據分配比例計算各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夥企業分配給所有合夥人的所得和企業當年留存的所得(利潤),不包括合夥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和股息。即為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其中收入總額,是指合夥企業從事生產經營以及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活動所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商品(產品)銷售收入、營運收入、勞務服務收入、工程價款收入、財產出租或轉讓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
個人合夥人按分配比例計算的所得,按「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個人所得稅。
7. 合夥企業買賣股票所得需要繳納營業稅與個人所得稅嗎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金融商品買賣等營業稅若干免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111號)第一條規定:「對個人(包括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從事外匯、有價證券、非貨物期貨和其他金融商品買賣業務取得的收入暫免徵收營業稅。」鑒於營業稅納稅人的定義為「單位和個人」,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不屬於個人的范疇,應屬於單位的范疇,不符合上述免徵營業稅的條件。
另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061號)文件規定:「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徵收個人所得稅。」這里的個人為自然人,不包括個人合夥企業與個人獨資企業。所以,合夥企業和個人獨資企業股票轉讓收入需要交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
8. 關於合夥企業股東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問題
就這題而言,所得稅實際負擔率=應交個稅/分得的利潤。而3000*12不應包含在分得的利潤裡面,
9. 轉讓合夥企業的股權的所得稅
一、合夥企業是否繳納企業所得稅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第六條規定: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一條第二款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不適用本法。由此可見,由於合夥企業本身不是法人企業,其本身是不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二、合夥企業的納稅義務人是誰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合夥企業合夥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9號)規定:
第二條 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第三條
合夥企業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採取'先分後稅'的原則。'這與合夥企業法的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是一致的,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
三、合夥企業的股權轉讓所得如何納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征管的通知》(國稅發〔2011〕50號)規定:對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從事股權(票)、期貨、基金、債券、外匯、貴重金屬、資源開采權及其他投資品交易取得的所得,應全部納入生產經營所得,依法徵收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的通知》(財稅〔2000〕91號)規定:
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以下簡稱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比照個人所得稅法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應稅項目,適用5%~35%的五級超額累進稅率,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
10. 合夥企業所得稅稅率是多少
財稅〔2008〕65號文件規定,對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統一確定為24000元/年(2000元/月)。
合夥企業以每一個合夥人為納稅義務人。合夥企業合夥人是自然人的,繳納個人所得稅,合夥人是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修訂後的《合夥企業法》將法人納入了其中,並規定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由合夥人分別繳納所得稅。
財稅〔2000〕91號文件規定,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作為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
投資者的工資不得在稅前扣除,投資者興辦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的,其准予扣除的個人費用,由投資者選擇在其中一個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中扣除;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10)合夥企業股票交易所得稅擴展閱讀:
財稅〔2000〕91號文件規定,合夥企業的投資者按照合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合夥協議沒有約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投資者的應納稅所得額。而新政策則規定,合夥企業的合夥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一)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以合夥企業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協議約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二)合夥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協商決定的分配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三)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
(四)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
新政策還規定,合夥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夥人。也就是說,與財稅〔2000〕91號文件相比,新政策增加了「協商不成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實繳出資比例確定應納稅所得額;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以全部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夥人數量平均計算每個合夥人的應納稅所得額」這兩項原則規定,將更方便實際操作。
參考資料:
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