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請問股票交易的3種報價方式有什麼區別
市價委託即委託人要求證券商按市場價格買進或賣出證券。市價委託在證券交易所的競價買賣優先順序是最優先。
限價委託即委託人要求券商按限定的價格買進或賣出證券。委託人提出限價委託買進證券,證券商在執行時必須按限價或低於限價買進;委託人提出限價委託賣出證券,證券商執行時則必須按限價或高於限價賣出。
五檔即成轉限價=五檔成交剩餘轉限
這個更直觀zz 很簡單,直觀了解就可以了: 假設現在某股票賣一到賣五分別是 3.21,3.22,3.23,3.24,3.25 各有10手在掛單 你如果需要買入70手,你下這樣的命令,則會成交全部的3.21--3.25的50手賣單,然後你還有20手沒有成交的,就自動幫你撤單.
詳細點就是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單,另一個是五檔即時成交剩餘轉限價。
第一個就是最優五檔價格成交,當還不夠自己所需的量的情況,剩餘量撤單。
第二個就是最優五檔價格成交,當還不夠自己所需的量的情況,剩餘轉最新成交價格。
⑵ 股票報價方式
(股票報價方式)深圳市價委託的類型有五種,分別為:對手方最優價格、本方最優價格、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即時成交剩餘撤銷(FAK)、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FOK)。各類型的具體介紹如下:
(股票報價方式)對手方最優市價委託
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與當時對手方隊列中價格最優的申報成交;「價格最優的申報」是指集中申報簿中買方「買一」隊列或賣方「賣一」隊列。
B、沒有完全成交的「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將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中,其指定價格為委託已成交部分的成交價,也就是委託申報進入交易主機當時對手方隊列的最優價格.
C、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中對手方隊列沒有有效對手盤,交易主機直接對「對手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本方最優價格委託
是指客戶無須指定委託價格,當委託申報指令進入交易主機時,交易主機以當時集中申報簿有效競價范圍內本方隊列最優價格為其指定價格的委託類型。
A、「本方最優價格委託」無需輸入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中集中申報簿的本方隊列存在有效申報,則以當時本方隊列的最優價格為指定價格以限價形式保存在交易主機的集中申報簿中;
B、如果當時集中申報簿本方隊列中沒有有效申報,交易主機對「本方最優價格委託」作撤銷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成交部分即予以撮合,未成交部分立即自動撤銷的委託方式,一筆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成交,直至無有效對手盤(即在漲跌幅限制范圍內或在最後一筆成交價為基礎的有效競價范圍內交易主機中現有的對手方隊列中無委託);
C、若「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
「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是為了避免市場價格波動過大而對「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的改良。其與「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方式的區別就在於「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直至無有效對手盤,而「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能與一定范圍內的對手方隊列成交。
A、「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
B、「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只允許與有效競價范圍內對手方最優五個價位的申報隊列撮合成交;
C、若「最優五檔即時成交剩餘撤銷委託」成交後有剩餘的委託(包括部分成交、未有成交的情形),交易主機立即對剩餘部分作撤單處理。
(股票報價方式)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
是指無需指定委託價格,委託進入交易主機時能立即全部成交即予以撮合,否則委託全部撤銷的委託方式,該委託可以與對手方數筆不同價格的委託撮合成交。
A、「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無需指定價格,如果當時交易主機集中申報簿的對手方隊列中存在有效申報,則按對手方申報隊列順序以對手方價格為成交價進行逐筆配對,直至「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全部成交完畢為至;
B、「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可以與數筆不同價格的對手方委託撮合,如果其無法一次性全部成交,交易主機對「全額成交或撤銷委託」作撤單處理。
⑶ 股票報價是什麼意思
你好,股票面值又稱「股票票值」、「票面價格」,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記載一定金額的股票, 它以元/股為單位,在我國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流通的股票的面值均為每股一元。我國股票的發行通常採用溢價(即高於票面價值)發行,這就是上市公司的魅力。
【特例】20世紀80年代,公司股票發行面值有1元、10元、20元、50元、100元、200元等6種面值。為規范深圳股票市場的運作,1990年9月8日,深圳市人民銀行規定股票統一每股的面值為1元。
【作用】最初目的是在於保證股票持有者在退股之時能夠收回票面所標明的資產。隨著股票的發展,購買股票後將不能再退股,所以股票面值作用變為:
1.表明股票的認購者在股份公司投資中所佔的比例,作為確認股東權利的根據。如某上市公司的總股本為一千萬元,持有一股股票就表示在該股份公司所佔的股份為千萬分之一。
2.在首次發行股票時,將股票的面值作為發行定價的一個依據。比如一股股票被拆成十股,那麼新股每股價格也相應地變成此前的十分之一,此時在票面上看是1元拆成10股0.1元,同樣為等價的換算關系,反之亦然。隨著市場發展,也出現了無面額的股票。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
⑷ 股票買賣價格如何確定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股票的價格是根據買賣雙方的委託來撮合的,委託會根據價格優先,同等價格時間優先的順序進行排序,只有當買賣價格達成一致才會成交,就像B想以10元賣1000股,c想以9元賣500股,D想以9買2000股,這時只會成交500股以9元成交。最新的成交價就是當前股價。
最後說的C以2元賣出,暫不說漲跌停製度,如果確實股票跌到這個位置並以這個價錢成交,這個會成為成交價,當然目前的漲跌停板制度下當日股票的漲跌幅不可能那麼大。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⑸ 每日股票交易價格如何確定
9:30看盤後的變動是由買盤、外盤推動的,就像賣白菜一樣。
但開盤價則是由囤積白菜的業主(或菜販子)決定的。
上交所、深交所定在上午9:15到9:25,大量買或賣某種股票的信息都輸入到電腦內,但此時電腦只接受信息,不撮合信息。在正式開市前的一瞬間(9:30)電腦開始工作,十幾秒後,電腦撮合定價,按成交量最大的首先確定的價格產生了這種股票當日的開盤價,並及時反映到屏幕上,這種方式就叫集合競價(下午開市沒有集合競價)。
集合竟價的基本過程
設股票G在開盤前分別有5筆買入委託和6筆賣出委託,根據價格優先的原則,按買入價格由高至低和賣出價格由低至高的順序將其分別排列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3.80 2 1 3.52 5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按不高於申買價和不低於申賣價的原則,首先可成交第一筆,即3.80元買入委託和3.52元的賣出委託,若要同時符合申買者和申賣者的意願,其成交價格必須是在3.52元與3.80元之間,但具體價格要視以後的成交情況而定。這對委託成交後其它的委託排序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1 1 3.52 3
2 3.76 6 2 3.57 1
3 3.65 4 3 3.60 2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在第一次成交中,由於賣出委託的數量多於買入委託,按交易規則,序號1的買入委託2手全部成交,序號1的賣出委託還賸餘3手。
第二筆成交情況:序號2的買入委託價格為不高於3.76元,數量為6手。在賣出委託中,序號1—3的委託的數量正好為6手,其價格意願也符合要求,正好成交,其成交價格在3.60元—3.76元的范圍內,成交數量為6手。應注意的是,第二筆成交價格的范圍是在第一筆成交價格的范圍之內,且區間要小一些。第二筆成交後剩下的委託情況為: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3 3.65 4
4 3.60 7 4 3.65 6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第三筆成交情況:序號3的買入委託其價格要求不超過3.65元,而賣出委託序號4的委託價格符合要求,這樣序號3的買入委託與序號4的賣出委託就正好配對成交,其價格為3.65元,因賣出委託數量大於買入委託,故序號4的賣出委託僅只成交了4手。第三筆成交後的委託情況如下:
序號 委託買入價 數量(手) 序號 委託賣出價 數量(手)
4 3.60 7 4 3.65 2
5 3.54 6 5 3.70 6
6 3.75 3
完成以上三筆委託後,因最高買入價為3.60元,而最低賣出價為3.65,買入價與賣出價之間再沒有相交部分,所以這一次的集合競價就已完成,最後一筆的成交價就為集合竟價的平均價格。剩下的其他委託將自動進入開盤後的連續竟價。
在以上過程中,通過一次次配對,成交的價格範圍逐漸縮小,而成交的數量逐漸增大,直到最後確定一個具體的成交價格,並使成交量達到最大。在最後一筆配對中,如果買入價和賣出價不相等,其成交價就取兩者的平均。
在這次的集合竟價中,三筆委託共成交了12手,成交價格為3.65元,按照規定,所有這次成交的委託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其成交價都定為3.65元,交易所發布的股票G的開盤價就為3.65元,成交量12手。
當股票的申買價低而申賣價高而導致沒有股票成交時,上海股市就將其開盤價空缺,將連續競價後產生的第一筆價格作為開盤價。而深圳股市對此卻另有規定:
若最高申買價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賣價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就選取該價格為開盤價;若最低申買價不高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最高申賣價不低於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則選取前一交易日的收盤價為今日的開盤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1~5上午9時30分 ~11時30分,下午1-3時,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採取連續競價方式,接受申報進行撮合。
1. 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或賣出申報低於買入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集合競價結束、交易時間開始時(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即進入連續競價,直至收市。連續競價期間每一筆買賣委託進入電腦自動撮合系統後,當即判斷並進行不同的處理,能成交者予以成交,不能成交者等待機會成交,部分成交者則讓剩餘部分繼續等待。按照我國目前的有關規定,在無撤單的情況下,委託當日有效。若遇到股票停牌,停牌期間的委託無效。
1、時間優先原則 申買價高於即時揭示最低賣價,以最低申賣價成交;申賣價低於最高申買價,以最高申買價成交。兩個委託如果不能全部成交,剩餘的繼續留在單上,等待下次成交。
2、價格優先和時間優先兩個原則 打個比方現在掛在上面的最高買價是9.96 最低賣價是9.98,在這個時候同時出現了一個願意出10元買的,和一個願意出9.90元賣的兩個新下單者,根據價格優先原則就會優先讓他們撮合成交,成交價就是9.90加10元再除2,也就是平均價9.95了。
⑹ 請問股票成交價格具體以什麼價格為准
這只是軟體給的一個建議,你不一定要按照這個價格進行買賣。比如當前價10元,你可以選擇10.5的時候賣出,也可以選擇9.5的時候買進,你例出的那些只是軟體的一個建議可參考,至於軟體為什麼這么建議我還沒有去研究過,因為我從來不按它的建議進行買賣。另外中國股市漲停不能買,跌停不能賣,這些都是在封死的情況下。也拿10元股價進行舉例,10元如果開盤一路狂飆到11塊而且一直封死漲停,這個時候你是買不進去的,除非有人離場上萬手的賣打開了漲停,你才有可能買到一直處於封死漲停狀態你是買不進去的。反之10元的股價一路跌到9塊,這個時候你也是賣不出去的,在9.01的時候你就要開始賣才容易出手,漲到9.98的時候你就買不然封死漲停或跌停就買不到或賣不出了。
股票的成交價格都是按你委託的價格進行交易的,只不過你買的時候會加入稅在裡面。這就是為什麼 你可能10.45買進去的成本卻成了10.5。賣票就不用交稅,只要你買就會交稅。不知道是稅還是手續費反正要錢。
⑺ 股票交易價格區間
股票本身沒有價值,但它可以當做商品出賣,並且有一定的價格。股票價格(Stock Price)又叫股票行市,是指股票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的價格。股票價格分為理論價格與市場價格。股票的理論價格不等於股票的市場價格,兩者甚至有相當大的差距。但是,股票的理論價格為預測股票市場價格的變動趨勢提供了重要的依據,也是股票市場價格形成的一個基礎性因素。
股的數量就是數字游戲,沒有什麼規矩。
一般是把按照凈資產的數額去定義原始股的股數,上市的時候按照同類公司的市盈率去計算。
比如公司經審計的凈資產是100萬元,那麼原始股東就擁有100萬股。再發行100萬股新股。這樣就是200萬股去分這100萬的凈資產,每股5角。假如這個公司每股每年能掙1角,市盈率按50算,那麼新股價格就是1角*50+5角=5.5元。一般上市以後會漲50%以上,就是說這只股票在二級市場上通常的價格是8元。
知道社會有多黑暗了吧! 5角錢的東西能賣到8元。而且凈資產的計算非常復雜,一把破椅子賣5毛錢收破爛的都不要,做資產能做成150元。
補充如下:
對於未上市的公司,你想入股,一般是按照1元的凈資產,再加上一定的溢價。例如,0.5元。所以,你買所謂的原始股的時候,往往都是一點幾元買的。
對於100萬的公司,一般按照100W股來做的。
從本質上講,股票僅僅是一種憑證,其作用是用來證明持有人的財產權利,而不象普通商品一樣包含有使用價值,所以股票自身並沒有價值,也不可能有價格。但當持有股票後,股東不但可參加股東大會,對股份公司的經營決策施加影響,且還能享受分紅和派息的權利,獲得相應的經濟利益,所以股票又是一種虛擬資本,它可以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進入市場流通轉讓。而股票的價值,就是用貨幣的形式來衡量股票作為獲利手段的價值。所謂獲利手段,即憑借著股票,持有人可取得的經濟利益。利益愈大,股票的價值就愈高。
在股票的價值中,有面值、凈值、清算價值、市場價值和內在價值等五種。
⑻ 股票的報價方式有幾種
股票就兩種報價方式,一種是集合競價,一種是連續競價。
一、集合競價
集合競價是指對一段時間內接收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以我國競價交易制度為例,集合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是:
1、在有效價格範圍內選取成交量最大的價位;
2、高於成交價格的買進申報與低於成交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
3、與成交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兩個以上價位符合上述條件的,上海證券交易所規定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若仍有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條件,取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深圳證券交易所取距前收盤價最近的價位為成交價。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集合競價未成交的部分,自動進入連續競價。
二、連續競價
連續競價,即指對申報的每一筆買賣委託,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買入申報高於賣出申報時,申報在先的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8)股票報價交易擴展閱讀
注意要點
1、所有在集合競價成交的委託,無論委託價格高低,其成交價均為開盤價,所有高於開盤價的買入委託和低於開盤價的賣出委託均可成交,與開盤價相同的部分委託也可成交。
2、滬深兩地股票的開盤價是由集合競價產生的,如果集合競價未能找出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成交價格,則開盤價將在其後進行的連續競價中產生,連續競價的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如果某隻股票因刊登公告等原因於上午停牌,則下午於1點起直接進入連續競價,其第一筆成交價格則為該股當日的開盤價。
3、滬深兩市每日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時15到25分,在9時15分到20分這段時間內交易所有隻接受申報,不進行撮合,但可以撤單。而9時20分到25分則不可以撤單。9時25至30分之間的5分鍾只接受申報,但不對買賣申報做處理,9時25分由集合競價產生開盤價,9時30分開始進入連續競價階段。
4、配股、債券(包括國債、企業債等),只有在正常交易時間進行連續競價。可轉換債券上市首日的開盤價由集合競價產生,之後的交易與債券相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集合競價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連續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