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股票交易手續費怎麼算,行情怎麼看
在技術分析系統中經常有「外盤」、「內盤」出現。委託以賣方成交的納入「外盤」,委託以買方成交的納入「內盤」。「外盤」和「內盤」相加為成交量。分析時,由於賣方成交的委託納入外盤,如外盤很大意味著多數賣的價位都有人來接,顯示買勢強勁;而以買方成交的納入內盤,如內盤過大,則意味著大多數的買入價都有人願賣,顯示賣方力量較大。如內盤和外盤大體相近,則買賣力量相當。
❷ 炒股很多年怎麼看一共扣了多少手續費
用同花順投資賬本 歷史炒股賬單就可以記錄了
扣了多少手續費也可以看到
❸ 網上股票交易的手續費在哪看啊怎麼知道每一筆交易收了多少手續費呢手續費從哪裡扣是成交當時就扣嗎
股票交易手續費就是指投資者在委託買賣證券時應支付的各種稅收和費用的總和的總和。
費用內容:
1.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 。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受讓者不再繳納印花稅。投資者在買賣成交後支付給財稅部門的稅收。上海股票及深圳股票均按實際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支付,此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
2.證管費:約為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3.證券交易經手費:A股,按成交金額的0.00696%收取;B股,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01%;基金,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975%;權證,按成交額雙邊收取0.0045%。
A股2、3項收費合計稱為交易規費,合計收取成交金額的0.00896%,包含在券商交易傭金中。
4.過戶費(僅上海股票收取):這是指股票成交後,更換戶名所需支付的費用。由於我國兩家交易所不同的運作方式,上海股票採取的是」中央登記、統一託管「,所以此費用只在投資者進行上海股票、基金交易中才支付此費用,深股交易時無此費用。此費用按成交金額的0.002%收取
5.券商交易傭金: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最低5元起,單筆交易傭金不滿5元按5元收取。
一般情況下,券商對大資金量、交易量的客戶會給予降低傭金率的優惠,因此,資金量大、交易頻繁的客戶可自己去和證券部申請。另外,券商還會依客戶是採取電話交易、網上交易等提供不同的傭金率,一般來說,網上交易收取的傭金較低。
另外,部分地方還收委託費。這筆費用主要用於支付通訊等方面的開支,一般按筆計算(由證券公司營業部決定收不收,證券公司多的地方,相互競爭,大多取消這項,比如大城市,證券公司少的地方,營業部可能收你成交一筆收一元或五元,比如小城鎮)
❹ 怎麼看自己買股票交了多少手續費
股票的手續費就是傭金,具體的查看方法為:
1、打開證券交易網站,輸入自己的賬號,並登錄。
❺ 現在股票交易手續費怎麼算
一、舉例1、假設股民A在上交所以每股15元的價格,購買了10000股某股票,3個月之後,又以18元的價格全部賣出,股民A需要繳納的股票交易手續費為多少元(雙方約定傭金比例為0.3‰)
2、購買股票:購買股票不需要繳納印花稅,因此印花稅費用為0。過戶費為交易股數的0.2‰,即10000X0.2‰=2元;證券交易經手費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487‰,即15X10000X0.0487‰=7.305元;券商傭金比例為0.3‰,即15X10000X0.3‰=45元。購買股票時,股民A所需支付的交易手續費為:2+7.305+45元=54.305元。
3、賣出股票時:印花稅費率為1‰,因此印花費費用為18X10000X1‰=180元;過戶費為交易股數的0.2‰,即10000X0.2‰=2元;證券交易經手費為實際成交金額的0.0487‰,即18X10000X0.0487‰=8.766元;券商傭金為18X10000X0.3‰=54元。賣出股票時需要支付的交易手續費為:180+2+8.766+54=244.766元。
(5)股票交易扣手續費怎麼看擴展閱讀
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從2012年9月1日起再次降低A股證券交易經手費收費標准,上交所由按成交金額0.087‰雙向收取,下調至按成交金額0.0696‰雙向收取;深交所由現行的按交易額0.087‰收取下調為按交易額0.0696‰收取。
2015年7月1日,為進一步降低投資者交易成本,滬、深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經研究,擬調低A股交易結算相關收費標准。滬、深證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0696‰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降幅為30%。收取的B股交易經手費由按成交金額0.301‰雙邊收取調整為按成交金額0.0487‰雙邊收取。
在0.0487‰中,0.00974‰轉交投資者保護基金,0.03896‰為交易所收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過戶費由目前滬市按照成交面值0.3‰雙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額0.0255‰雙向收取,一律調整為按照成交金額0.02‰雙向收取。按照近兩年市場數據測算,降幅約為33%。同時,滬股通交易過戶費收費標准由原「按成交股份面值的0.6‰元 人民幣 計收(雙向收取)」修改為「按成交金額0.02‰元人民幣計收(雙向收取)」,此收費標准2015年8月1日起正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