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新規頒布之後,場內質押融入資金能否用於參與定增
深交所2018年1月12日發布的《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2018年修訂)》第二十二條規定:「《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融入方融入資金存放於其在證券公司指定銀行開立的專用賬戶,並用於實體經濟生產經營,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下列用途:
(一)投資於被列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的淘汰類產業目錄,或者違反國家宏觀調控政策、環境保護政策的項目;
(二)進行新股申購;
(三)通過競價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買入上市交易的股票;
(四)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相關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禁止的其他用途。
融入資金違反前款規定使用的,《業務協議》應明確約定改正措施和相應後果。」
場內質押中,融入方將融入資金用於認購上市公司定向增發股票不屬於上述規定中列明的禁止投向的用途,不違反上述規定。
『貳』 關於控股股東進行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對股票有影響嗎
利好!股東股票質押,相當於鎖定了,說明看好公司,同時公司又融資了一筆錢,實屬利好
『叄』 哪些證券不可以做股票質押式回購
您好,B股股票
暫停上市的A股股票
進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
沒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
股權激勵限售股
中小企業私募債券
『肆』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中,投資者是否可以將債券、基金作為初始質押標的
不可以。《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初始交易的標的證券為深交所上市的A股股票或其他經深交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伍』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違約時的責任有哪些
股票質押式購回交易違約時的債務及責任有:
1.於違約日的次一日起計罰違約金,並承擔違約處置時發生的相關費用
2.處置違約交易的金額不足以償還客戶應付金額時,相關券商有權對客戶的其他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採取違約處置措施,以收回客戶應付金額
『陸』 請教——關於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
1質押的股票是可以用來做空的
2按照現價贖回股票就行 質押的是股票 又不是價格 股票數量等同就行
(註解:股價本身就波動不定,如果是按照原價贖回,那質押的公司會承擔很大的風險,這是不可能的,所以只需要同量的股票)
『柒』 哪些券可以作為質押式回購交易的質押券
首先,債券正回購方是融資方,是需要付利息的融資行為。
所有的國債、絕大部分企業債、公司債和分離債的純債都可用於債券回購交易。折算率簡單說,就是把債券質押時,交易所按債券面值給出的可質押的比率,滬、深交易所每日都會調整和公布可回購債券的折算率。
參與質押式融資回購的客戶須已開立A股證券賬戶,還必須經過資格認定、簽署債券回購協議,開通「質押回購」許可權,並提供債券入庫質押券(上海至少需入庫轉換1000張以上標准券、深圳至少需入庫轉換10張以上標准券)方可。投資者正回購收益包括債券差價收益、債券持有期利息收益及融資後買入其他投資品種的收益,如新股申購中簽後的溢價。
根據交易所有關債券質押式回購交易風險控制的規定,投資者進行融資回購交易,回購標准券使用率不得超過90%(回購標准券使用率的計算公式為:回購標准券使用率=融資回購交易未到期余額/質押券對應的標准券總量),回購放大倍數不得超過5倍(回購放大倍數的計算公式為:回購放大倍數=融資回購交易未到期余額/投資者賬戶凈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