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權轉讓收益所得稅的納稅的地點
如果轉讓的主體是企業,則為被投資企業所在地,依據是《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第三款規定:「權益性投資資產轉讓所得按照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確定。
如果轉讓的主體是個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文件第三條規定:「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
Ⅱ 股權轉讓的納稅地點如何確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中《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章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Ⅲ 個人轉讓股權的納稅地點如何確定
納稅地點是你擁有股權的公司的注冊所在地,因為公司有代扣代繳義務。
Ⅳ 個人股權轉讓的納稅地點和納稅時點如何確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規定,
第十九條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第二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
(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
(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
(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
(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
(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Ⅳ 個人股權轉讓取得納稅地點和納稅時點如何確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以及第二十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應當依法在次月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一)受讓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權轉讓價款的;(二)股權轉讓協議已簽訂生效的;(三)受讓方已經實際履行股東職責或者享受股東權益的;(四)國家有關部門判決、登記或公告生效的;(五)本辦法第三條第四至第七項行為已完成的;(六)稅務機關認定的其他有證據表明股權已發生轉移的情形。
因此,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的納稅地點和納稅時點可根據上述規定確認。
Ⅵ 個人股東股權轉讓納稅地點在哪
扣繳義務人是誰?是我們企業還是C地的企業?答:《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股權交易各方在簽訂股權轉讓協議並完成股權轉讓交易以後至企業變更股權登記之前,負有納稅義務或代扣代繳義務的轉讓方或受讓方,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股權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因此,股權轉讓個人所得稅,可以由「負有納稅義務的轉讓方」或者「負有代扣代繳的受讓方」,到各自所在的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或扣繳申報,並持稅務機關開具的完稅憑證或免稅、不征稅證明,由你們企業(A公司)到所在注冊登記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
Ⅶ 個人轉讓股權取得所得的納稅地點在哪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第十九條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被投資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
Ⅷ 股票交易怎麼收稅
A股交易的費用如下(買與賣雙向都要付出):
1、印花稅:一律為千分之1(國家稅收,不容浮動)。
2、過戶費:深圳不收,上海收(每1千股收1元,起點1元)。
3、交易傭金:規定最高千分之3,不得超過,可以下浮 ,起點5元。各家券商及各種交易形式(網上交易、電話委託、營業部刷卡)有所不同,具體標准需咨詢各家券商。
假定你以2元錢一股買入1000股股票,那麼你的買入成本如下:
股票金額:2元×1000股=2000元
印花稅:2元×1000股×1‰=2元
過戶費:0.001元×1000股=1元(假設你買的是滬市的股票,若是深市的則不要)
交易傭金:2元×1000股×3‰=6元(按最高標准3‰計,一般會低於這個標准,起點5元)
買入總成本:2000元+2元+1元+6元=2009元(你需付出這么多的錢)
你至少要在多少錢賣出,去掉手續費等各種費用後才不會陪錢?可按這個公式概算:(成本+過戶費)÷(1-印花稅率-交易傭金率)÷股票數量=(2009元+1元)÷(1-0.001-0.003)÷1000股=2010元÷0.996÷1000股=2.01807元=2.02元(四捨五入)。
那麼賣出的明細項目金額如下:
股票金額:2.02元×1000股=2020元
印花稅:2.02元×1000股×1‰=2.02元
過戶費:0.001元×1000股=1元
交易傭金:2.02元×1000股×3‰=6.06元
賣出實收入:2020元-2.02元-1元-6.06元=2010.92元
本次股票交易盈虧情況:賣出實收入2010.92元-買入總成本2009元=1.92元 (四捨五入所致的)
簡言之,買入的股價加上1%基本上就是賣出的保本價(略餘一點點)。
Ⅸ 個人股權轉讓的所得稅納稅地點如何確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管理的通知》(國稅函〔2009〕285號)規定,個人股東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以發生股權變更企業所在地地稅機關為主管稅務機關。納稅人或扣繳義務人應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和稅款入庫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