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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是集中交易嗎 2025-06-20 18:30:20

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出售賬務處理

發布時間: 2021-10-01 19:53:20

⑴ 交易性金融資產賣出 會計處理

5.26,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60000x16.2 投資收益 3000 貸:銀行存款 5.29,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70000x19.4 投資收益 4000 貸:銀行存款 6.30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 16.4x130000-(60000x16.2+70000x19.4 )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7.18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金額為【(60000x16.2+70000x19.4 )/130000】x90000=1613077(元)

⑵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例如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企業應設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本科目核算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權證投資和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2)本科目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成本」、「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3)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①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按照該金融資產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其初始確認金額;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支付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債券利息的,應當單獨確認為應收項目;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所發生的相關交易費用應當在發生時計入投資收益。

會計處理為,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應收股利/利息」,貸記「銀行存款」,借或貸「投資收益」科目

②持有期間,收到買價中包含的股利/利息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利息;確認持有期間享有的股利/利息,借記「應收股利/利息」,貸記 「投資收益」,同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收股利/利息」。票面利率與實際利率差異較大的,應採用實際利率計算確定債券利息收入。

③資產負債表日如果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大於賬面余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如果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小於賬面余額,則做相反分錄

④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當將該金融資產出售時的公允價值與其初始入賬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投資收益,,借記「銀行存款」,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交易性金融資產 ——公允價值變動」「投資收益」;同時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損失,借記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

【例】甲公司2007年5月10日從證券交易所購入乙公司發行的股票10萬股准備短期持有,以銀行存款支付投資款458 000元,其中含有3000元相關交易費用。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55 000

投資收益 3 000

貸:銀行存款 458 000

2007年9月10日,乙公司宣告發放現金股利4000元。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收股利 4 000

貸:投資收益 4 000

借:銀行存款 4 000

貸:應收股利 4 000

2007年12月31日該股票的市價為5元/股,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5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5 000

2008年6月18日,甲公司將所持的乙公司的股票出售,共收取款項520 000元。甲公司出售的乙公司股票應確認的投資收益=520 000-500 000=20 000.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按售價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52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455 000

——公允價值變動 45000

投資收益 20000

按初始成本與賬面余額之差確認投資收益/損失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5000

貸:投資收益 45000

⑶ 如何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新會計准則規定,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3.屬於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權和期貨。但被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資產的三個條件可以看出,如果一項金融資產被劃作交易性金融資產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企業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獲取差價,而且企業初次確認時即確定其持有該項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短期獲利。所以,舊准則下的僅僅是為了出售獲利而進行的短期投資,應當屬於交易性金融資產。 2.該項金融資產必須存在活躍的交易市場,在市場上有報價,從而其公允價值能夠通過活躍市場取得或者說其公允價值能夠可靠計量,該項資產還可以隨時變現。 3.該項金融資產可以是股票、債券、基金單位,也可以是以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為標的的衍生金融工具,但其必須是以公允價值計量並將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科目,金額為其公允價值,同時將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到「投資收益」科目下;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與舊准則不同,新准則下,已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直接加總入初始確認金額即公允價值,不再單獨列為應收項目。例如: (二)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 (三)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有活躍的市場,當企業決定抽回資金時,可隨時在證券市場上將交易性金融資產售出。售出時應按此時資產的公允價值與初始確認金額之間的差額確認投資收益,同時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三、 關於「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 如果在期末結轉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期間由於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損益,則會增加或沖減企業利潤,因此在該項投資處置前公允價值的變化會一直影響企業利潤的增減。但事實上,投資的損益並未實現,如果在期末就將公允價值的變化確認為現實的損益,會虛增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增加企業的稅賦負擔,這是不合理的。同時,這種處理方法也給企業人為地調整賬面利潤提供了可乘之機。 因此,「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余額應該在處置該項金融資產、在投資的損益實際實現時再予以結轉;在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引起的損益由「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賬戶進行自行調節,並於最終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

⑷ 持有和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方法一:借:銀行存款 90000
投資收益 3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0000
—公允價值變動 20000
同時再做一筆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00
貸:投資收益 20000

方法二:借:銀行存款 90000
投資收益 10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00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000

⑸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務處理

嚴格說應該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科目哈。

比如A企業持有的B企業的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初始入賬價值100萬,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110萬,則: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
貸:公允價變動損益 10
如果資產負債表日,公允價值95萬,則:
借:公允價變動損益 5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5

⑹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及支付交易費用的賬務處理

借: 銀行存款 1994000
投資收益 6000

貸: 交易性金融資產 20000000 (200000*10)

⑺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怎麼做分錄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該金融資產的賬面余額,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金融資產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⑴ 取得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或贖回。⑵ 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具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⑶ 屬於金融衍生工具。但被企業指定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企業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持有的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也在「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借方登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成本、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貸方登記資產負債表日其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企業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結轉的成本。
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性金融資產的類別和品種,分別設置「成本」、「公允價值變動」等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2、「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核算企業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公允價值變動而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
3、「投資收益」科目核算企業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等期間取得的投資收益以及處置交易性金融資產等實現的投資收益或投資損失。
出售時的具體分錄應該為: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投資收益
同時:
按「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明細科目的余額,調整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收益

⑻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務處理

購入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000
應收股利 1000
投資收益 10
貸:銀行存款 10010
資產負債表日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3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0
出售日
借:銀行存款 15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3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9000
——公允價值變動 3000
投資收益 6000

⑼ 求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到出售的全套賬務處理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取得到出售的賬務處理如下:

1、企業取得交易性金融資產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公允價值、不含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 息或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投資收益(發生的交易費用)

應收股利(已宣告發放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

應收利息(已到付息期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實際支付的金額)

2、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在資產負債表日按債券票面利率計算利 息

借: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收到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應收利息

4、資產負債表日,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5.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投資收益(處置損失)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投資收益(處置收益)

同時,按原記入「公允價值變動」科目的金額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高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貸:投資收益

或借:投資收益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於賬面余額的差額)

(9)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出售賬務處理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⑽ 售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帳務處理

3.25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71
投資收益 0.52
應收股利 4
貸:銀行存款 175.52

4.10 借:銀行存款 4
貸:應收股利 4

6.30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6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6

11.10 借:銀行存款 183.06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6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171
投資收益 58.06

借:投資收益 46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