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裡面的交易性機會是什麼意思
股票裡面的交易性機會,就是股價在短期內可能受到某些消息(因素)的影響而產生劇烈波動帶來的投機機會。
交易性機會有以下類型:
1、短期套利型策略帶來的交易性機會;
2、相對價值型策略帶來的交易性機會;
3、盤中股價莫名劇烈波動帶來的交易性機會;
4、主題投資(事件驅動型策略)帶來的交易性機會;
5、趨勢型策略(重點是行業趨勢和企業經營趨勢)帶來的交易性機會。
2. 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交易性金融資產(Held for trading financial assets)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債券、基金等。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會計學2007年新增加的會計科目,主要為了適應現在的股票、債券、基金等出現的市場交易,取代了原來的短期投資,與之類似,又有不同。--摘自-網路
3. 交易性金融資產(股票)
初始入賬的時候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 000 000
貸:銀行存款 20 000 000
1、2.28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000 000
3月15日
借:銀行存款 24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 成本 2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000
投資收益 4 000 000
2、2.28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 000 000
3.15
借:銀行存款 24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000
投資收益 4 000 000
3、2.28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000 000
3.15
借:銀行存款 16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0 000 000
投資收益 4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 成本 2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0 000 000
4、2.28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 000 000
3.30
借:銀行存款 16 000 00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 000 000
投資收益 4 0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 成本 20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 000 000
好長的題啊。。。。
4.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什麼
金融資產是實物資產的對稱,是以價值形態存在的資產。企業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型金融資產,貸款和應收款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及持有到期投資。個人的金融資產包括:個人存款、股票、債券、基金、證券集合理財、銀行理財產品、第三方存款保證金、保險、黃金、信託等。
5. 股票是如何交易方式是什麼
你好,轉讓股票進行買賣的方法和形式稱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環節。現代股票流通市場的買賣交易方式種類繁多,從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以下三類:
(1)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
從買賣雙方決定價格的不同,分為議價買賣和競價買賣。議價買賣就是買方和賣方一對一地面談,通過討價還價達成買賣交易。它是場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為了節省傭金等情況下採用。競價買賣是指買賣雙方都是由若幹人組成的群體,雙方公開進行雙向競爭的交易,即交易不僅在買賣雙方之間有出價和要價的競爭,而且在買者群體和賣者群體內部也存在著激烈的競爭,最後在買方出價最高者和賣方要價最低者之間成交。在這種雙方競爭中,買方可以自由地選擇賣方,賣方也可以自由地選擇買方,使交易比較公平,產生的價格也比較合理。競價買賣是證券交易所中買賣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
按達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為直接交易和間接交易。直接交易是買賣雙方直接洽談,股票也由買賣雙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場外交易絕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間接交易是買賣雙方不直接見面和聯系,而是委託中介人進行股票買賣的交易方式。證券交易所中的經紀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間接交易。
(3)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為現貨交易和期貨交易。現貨交易是指股票買賣成交以後,馬上辦理交割清算手續,當場錢貨兩清,期貨交易則是股票成交後按合同中規定的價格、數量,過若干時期再進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6. 什麼是投資性股票
能給持有人帶來長期且穩定的收益的股票可稱之為投資性股票,反之很多題材類,概念類暴漲暴跌類的叫投機性股票!
7. 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根據准則規定,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余額的差額,借記「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余額的作相反的會計分錄),在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除轉銷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余額外,還應將原記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轉出,借(或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或借)記「投資收益」,期末,應將「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結轉後「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無余額。
按照以上說明,倘若購入及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在同一個會計期間,則其會計處理相對簡單,因為期末結賬前「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已無余額,無需結轉「本年利潤」;但若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與其購入不在同一會計期間,其期末「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必有餘額,應將其轉入「本年利潤」科目。隨之而來的問題是,在將來(下一會計期間)出售該交易性金融資產時,還需將其前期已轉入「本年利潤」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再轉入當期的「投資收益」嗎?出售時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呢?筆者認為,可考慮進行的會計處理方法有三種,現舉例說明。
某企業2007年11月5日購入A公司股票若乾股,價值200萬元(為簡化起見,不考慮相關稅費),12月31日,A股票公允價值為215萬元,2008年2月10日,企業將A公司股票出售,取得價款250萬元。
處理方法一:
2007年12月31日,將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15萬元計入當期損益: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15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同時結轉損益類賬戶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貸:本年利潤 150 000
2008年2月10日出售時,將出售所得與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余額之差直接列為投資收益: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 5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50 000
投資收益 350 000
此種處理方法對前期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損益不再進行處理,體現的投資收益為35萬元,但實際投資產生的收益為50萬元。因此該法雖對利潤無影響,但未能如實反映投資收益。
處理方法二:
2007年12月31日所作會計處理與方法一相同,但2008年2月10日出售時除如方法一所作分錄外,還需將2007年產生的公允價值變動作為實現的投資收益入賬: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貸:投資收益 150 000
此時「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又多出15萬元余額,期末需再次轉銷,故2月29日應作:
借:本年利潤 15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此種方法如實反映了投資產生的實際收益,但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在轉銷後又再次確認、再次轉銷,不便於理解。
處理方法三:
2007年處理方法與方法一相同,但需在2008年1月1日先將2007年未實現的、因公允價值計量產生的損益沖銷,待出售實現投資損益時,再行確認。具體分錄如下:
2008年1月1日:
借:本年利潤 150 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2008年2月10日:
借:其他貨幣資金—存出投資款 2 50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2 000 000
—公允價值變動 150 000
投資收益 350 000
同時: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150 000
貸:投資收益 150 000
與前兩種處理方法比較而言,第三種方法既簡便易行,又符合準則,因此筆者認為此種方法優於前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