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股票交易的詳細流程
申請股東帳戶 在證券營業部可以統一辦理
然後可以大廳資金帳戶交易
電話提示交易
網上交易
輸入股票代碼 買入數量 買入價格 只要你帳戶里的錢夠就成交了
你是只要交易過程嗎?是要哪種交易方式的過程
好的
輸入股東帳號
輸入帳號對應密碼
進入交易系統
輸入股票代碼 比如中國聯通600050 查看當前股票價格
輸入買入價格
輸入買入數量
確定
等待成交
如果股票價格上升很快沒有成交
點擊委託項 撤消股票買賣
重新輸入新的價格
成交
賣的時候
在你的股票帳戶中首先有你的股票了已經
點它查看當前股票價格
然後輸入賣出數量
確定
成交
同樣沒成交點擊取消賣出
重新輸入新價格賣出
只要存入能買一百股的現金就行。當然,多者不限。
㈡ 股票上市的流程
股票上市的基本過程
股份公司發行的股票,在經有關部門批准後,就可以在股票市場(證券交易所)公開掛牌進行上市交易活動。股票要上市交易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並按一定的原則和程序進行操作與運轉。
在股票交易中,為了有效保護投資者的利益,不損害公共利益,股票在上市過程中一般要遵循一下幾個原則:
(1)公開性原則
公開性原則是股票上市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它要求股票必須公開發行,而且上市公司需連續的、及時地公開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的資料與信息,使投資者能夠獲得足夠的信息進行分析和選擇,以維護投資者的利益。
(2)公正性原則
指參與證券交易活動的每一個人、每一個機構或部門,均需站在公正、客觀的立場上反映情況,不得有隱瞞、欺詐或弄虛作假等致他人於誤境的行為。
(3)公平性原則
指股票上市交易中的各方,包括各證券商、經紀人和投資者,在買賣交易活動中的條件和機會應該是均等的。
(4)自願性原則
指在股票交易的各種形式中,必須以自願為前提,不能硬性攤派、橫加阻攔,也不能附加任何條件。
各證券交易所規定的股票上市條件各不相同,但都包括以下項目:
(1)資本額。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2)獲得能力。 一般用稅後凈收益占資本總額的比率來反映獲利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3)基本結構。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財產凈值占資產總額的比率來反映資本結構,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4)償債能力。 一般用最近一年的流動資產占流動負債的比率(即流動比率)來反映償債能力,這一比率一般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5)股權分散情況。 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低於某一數值。
一般地,股票申請上市應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上市申請書;
(2)上市報告書,應載明主要業務狀況、 主要財務狀況、股票發行及轉讓狀況、可能影響股票價格波動和避免出現不正常的市況的事項:
(3)批准發行股票的文件;
(4)公司章程;
(5)申請上市的董事會決議;
(6)公司登記注冊的證明文件;
(7)股東名冊;
(8)經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鑒證的公司最近2年及當年1月至申請日前1個月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表;
(9)交易所會員的書面推薦證明;
(10)股票過戶事項的說明;
(11)經營狀況公告事項的說明。
㈢ 公司首次發行股票並上市交易要經過怎樣的過程
公司上市手續非常復雜
股票發行與上市輔導
股票發行與上市輔導指有關機構對擬發行股票並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的規范化培訓、輔導與監督。由中國證監進行驗收。
募股文件的准備
股票發行審核的工作程序
(1)中國證監會發行部收到申請公司上報的正式材料後,須及時進行審核。
(2)中國證監會發行部對所審公司製作預審報告,並向發審委提交該報告。
(3)通過隨機抽簽的方式決定由發審委下設的兩個工作組之一對申請公司進行審核。
(4)發審委工作組在接到發行部預審報告和公司有關申請材料後,召開審核會議,對申請公司進行審核,並出具審核意見。
(5)發審委審議通過後,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市場情況,確定企業股票發行的具體時間,按程序核發准予公開發行股票的批文。
㈣ 有誰知道一隻股票上市的程序嗎
一、申請程序
申請人聘請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專業性機構,對其資產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審計、評估,並就相關事項出具財務狀況意見書、資產評估意見書以及法律意見書。然後公司向地方政府或中央企業主管部門提出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同時提交下列文件:申請報告、發起人會議或股東大會同意公開發行股票的決議;批准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或股份有限公司籌辦登記證明;公司章程;招股說明書;資金運用的可行性報告;需要國家提供資金或其他條件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同意固定資產投資立項的批准文件;經會計事務所審計的公司近3年來或自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報告和由2名以上的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會計師事務所簽名、蓋章的審計報告;就公司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由2名以上律師及其律師事務所簽名、蓋章的法律意見書;由2名以上的專業資產評估人員及其所在機構簽名、蓋章的資產評估報告;由2名以上注冊會計師及其所在事務所簽名、蓋章的驗資報告;涉及國有資產的,還應提交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出具的確認文件;股票發行的承銷方案和承銷協議;地方政府或中央企業管理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審批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發行申請,由地方政府或中央企業管理部門進行審批;地方政府或中央企業管理部門應當在自接到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批準的審批決定,並抄報證監會。
三、復審程序
經批準的股票發行申請,送證監會復審。證監會應當在自收到申請之日起的20個工作日內出具復審意見書。經證監會復審同意的,申請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經上市委員會同意接受上市的,才能發行股票。
四、股份有限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證券承銷協議,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票
根據《證券法》第21條的規定,公開發行的股票應當由證券經營機構承銷。股份有限公司與證券經營機構簽訂的承銷協議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名稱、住所及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代銷、包銷股票的種類、數量、金額及發行價格;
3、代銷、包銷期限及起止日期;
4、代銷、包銷的付款方式及日期;
5、代銷、包銷費用的計算、支付方式及日期;
6、違約責任;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
另外,《證券法》第24條規定,證券公司承銷證券,應當對公開發行募集文件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核查;發現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不得進行銷售活動;已經銷售的,必須立即停止銷售活動,採取相應的糾正措施。
五、向社會公布招股說明書及發行股票的通知,進行股票發售工作
招股說明書一般要在股票發售之前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證券報刊上。發行股票的通知也要在報刊上公開發布。通知中應當列明發行股票的數量、價格、發行時間以及發行方法。發行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還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股東名冊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1、股東姓名、名稱及住所;
2、各股東所持股份數;
3、各股東所持股票的編號;
4、各股東取得其股份的日期。發行無記名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應當記載其股票數量、編號及發行日期。
㈤ 證券上市的一般程序是什麼
公司上市可以更好的融資,也可以提升公司的形象,所以許多公司都渴望上市,同時國家鼓勵符合產業政策並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申請證券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由證券交易所依法審核同意,並由雙方簽訂上市協議。下面介紹一下公司上市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准已公開發行;
(二)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三千萬元;注意是股本總額,不是凈資產。
(三)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四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百分之十以上;即要求公開發行股份達到一定比例。
(四)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即要求公司是比較誠信的。
二、申請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報送下列文件:
(一)上市報告書;
(二)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三)公司章程;
(四)公司營業執照;
(五)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財務會計告;
(六)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申請股票、可轉換為股票的公司債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實行保薦制度的其他證券上市交易,應當聘請具有保薦資格的機構擔任保薦人。
(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說明書;
(八)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三、上市之公告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審核同意後,簽訂上市協議的公司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公告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並將該文件置備於指定場所供公眾查閱。還應當公告下列事項: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的名單和持股數額; 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及其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四、上市交易的暫停及終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對證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決定不服的,可以向證券交易所設立的復核機構申請復核。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境內企業直接或者間接到境外發行證券或者將其證券在境外上市交易,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照國務院的規定批准。
㈥ 股票上市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要經過一定的程序。按照《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與《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的程序如下:
1.上市申請與審批
《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公開發行股票符合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應當向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申請;上市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確定上市時間,審批文件報證監會備案,並抄報證券委。
《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請其股票上市交易,應當報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批准,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報送有關文件。
《公司法》同時規定,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證券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股票上市交易申請,予以批准;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批准。
當前,符合上市條件的股份有限公司要經過經過證監會復審通過,由證券交易所審核批准。
2.申請股票上市應當報送的文件
股份公司向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提出上市申請。申請時應報送下列文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股票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所審計的公司最近3年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上市保薦書;
(7)最近一次招股說明書;
(8)證劵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文件。
3.訂立上市契約
股份有限公司被批准股票上市後,即成為上市公司。在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前,還要與證券交易所訂立上市契約,確定上市的具體日期,並向證券交易所繳納上市費。
4.發表上市公告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批准後,被批準的上市公司必須公告其股票上市報告,並將其申請文件存放在指定地點供公眾查閱。
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告-般要刊登在證監會指定的,全國性的證券報刊上。
上市公告的內容,除了應當包括招股說明書的主要內容外,還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1)股票獲准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和批准文號;
(2)股票發行情況,股權結構和最大的10名股東的名單及持股數;
(3)公司創立大會或股東大會同意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決議;
(4)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簡歷及持有本公司證券的情況;
(5)公司近3年或者開業以來的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以及下一年盈利的預測文件;
(6)證券交易所要求載明的其它情況。
補充:
股票上市條件:
1.股票經中國證監會核准已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3000萬元;
3.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司發行股份的總額的比例為10%。
4.公司在3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股票暫停上市條件: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3000)萬元)、股權分布(25%、10%)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上市公司3年連續虧損。
股票終止上市條件:
1.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達到上市條件。
2.上市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善,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且拒絕糾正。
3.上市公司3年連續虧損,在其後一個年度內未能恢復盈利。
4.上市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㈦ 企業股票上市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1、改制
中國的公司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一般早期的、中小型的公司都是有限責任公司,但是法律規定上市的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要把法律形式改變為股份有限公司。
2、輔導
改制為股份公司之後,券商必須對企業進行上市輔導,一般時間需要一到三個月,偶爾也有更長的。主要是讓企業建立起完全符合上市要求、相對完善的運營體制。
3、申報
輔導完成以後就是製作上市的申報材料,然後將申請文件提交證監會。從開始製作到申報順利的話大概需要兩三個月時間。
4、溝通反饋
證監會受理申報材料之後會和企業以及相關中介機構反饋溝通,通過開見面會、出具書面的反饋意見等方式。企業和中介機構要根據證監會的要求繼續深入核查、說明,相應的修改完善申報文件。
5、發審會
溝通得差不多以後,證監會就會組織召開發行審核委員會,俗稱「上會」。7名委員現場開會,請企業和保薦代表人當場答辯,5個人以上同意的話就算「過會」。
6、發行上市
通過發審會後,一般來說意味著證監會同意了企業的發行申請。再對申報材料進行一些小的修改完善以後,證監會就會給發行批文(正式名稱叫做核准文件),企業拿著這個文件就開始發行,然後向交易所申請掛牌上市。
上市最重要的事情我理解有兩件。
第一是整改規范。法律法規對發行上市企業有相當高的規范要求,財務要真實准確完善,法律方面也不能有重大問題,一般來說企業或多或少的總是不符合要求,所以必須整改規范。法律形式上這個工作是在輔導階段做的,但實際上會貫穿1~3階段,甚至有的企業會在階段4還在解決一些遺留問題。這方面主要考驗的是中介機構出具的整改方案是否完善、可行,企業執行起來是否到位。這話說來簡單,但是如果涉及到大筆的金錢、企業很多關鍵人員的利益,做起來就比較困難了。
第二是和證監會的溝通。法律法規的紅線不能碰,但是一些原則性的規定如何理解,沒有細則的規定具體如何掌握,這其間還是有很多解釋溝通的空間。通過溝通讓監管層理解、認可企業的具體情況,這是最重要的工作。